书城武侠剑魂之剑临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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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遇

辛卯年丁酉月辛巳日——中秋。

宜:祭祀、普渡、解除、会亲友。

忌:嫁娶、动土、安葬。

“刚从树上摘下的新鲜桂花,香气浓郁,做出来的桂花糕最是香甜!”

“上好的杜康,女儿红,还有今晚赏月必不可少的桂花酿。”

看着热闹的街道,李清怡也不由得放缓了脚步,女孩子总是喜欢热闹的。

她孤零零的站在街头,风尘仆仆的模样和周围的热闹繁华显得是格格不入。

她从未见过这些东西,周围的一切对她而言都是那么的新鲜、有趣,可她却不知如何融入进去。

“卖灯笼咯卖灯笼咯,纱灯、吊灯都有,姐姐,要不要来一个?”

一道稚嫩的声音从街边传来,侧头一看,只见一个八九岁大的小女孩俏生生的站在那里,一双水灵灵的似乎会笑,正一眨不眨的看着李清怡。

“嗯?”李清怡愣了愣神,随后冲对方摇了摇头,即便她赶夜路也用不着灯笼,她的视力一向很好。

“姐姐,中秋节怎么能不点灯笼呢?晚上可是有灯会的,到时灯火阑珊,才子佳人尽出,可是热闹的紧呐!”小女孩眼中露出神往的神色,随后人小鬼大的道:“兴许还能碰上姐姐的心上人也说不定呢。”

“中秋节?灯会?”李清怡不明所以,这些都是她在漠北从未听说过的。

小女孩点头道:“是啊,祭月之后便开始灯会,传说祭月时点燃天灯,诚心向月神祈祷就会得到月神的庇佑,许下的愿望就会实现的。”

李清怡眼中露出几分希冀的光芒,但还是犹豫的问道:“真的?”

自漠北一路追寻到中土,片刻未敢停歇,即便是如此,还是只寻到那人的一丝踪迹,纵是铁打的人也经不住如此折腾,更何况她只是一个涉世未深的女孩。

她已经很累了。

小女孩笑吟吟的点头。

“那好,给我一个。”李清怡很痛快的付了铜板,又挑了一个画有“嫦娥奔月”图的精美天灯。

只是,这天灯真的有用吗?

茫然望着那小姑娘离去的背影,又低头看了看手中的灯笼。

孤单的人,未亮的天灯,萧瑟的秋风。

她还是融入不进这个地方,或者说她融入不进中原的任何地方,这个地方本来就不属于她。

一路南下,风雨兼程,却连对方的面貌都未曾一睹,这着实有些讥讽,有些可笑,她甚至都开始怀疑能否寻到那人,偌大的中原,寻一个四处漂泊的人实属大海捞针。

“恶贼休走!就此求饶本少侠可饶尔等不死。”

一群八九岁大的孩子从街边追逐而过,最后一个孩子持一柄比他还高出一头的长剑追赶,剑鞘在地上磕磕碰碰,似乎都握不稳,鞘中的利剑随时有可能跌落在地。

这样滑稽的一幕让路边人忍俊不禁,可落在李清怡眼中却像是一块巨石砸进一潭死水中,瞬间在她心里掀起滔天浪潮。

红色的柄!红色的鞘!

她对这柄剑再熟悉不过,这柄剑早已在她心里烙印下一个不可磨灭的印记。

可现在这柄剑为何落入一个稚童手中?

佩剑对于一名剑客来说就是生命,谁会把自己的性命交与他手?更何况那人握剑的手总是那么紧,似连睡觉都不曾松开,又怎么可能让剑离身半步?

莫非他出事了?李清怡心中一紧,脸上欣喜的模样也渐渐转为凝重,没有丝毫停留,快步向那群孩子消失的小巷追去。

巷弄里,起先还在逃跑的几个孩子停下脚步,回头对提剑那孩子恨恨的道:“不玩了不玩了,整整一上午都是我们在扮坏人,一点也不好玩。”

提剑的孩子眉毛一挑,正色道:“这柄剑本就是我发现的,理应由我多扮会大侠才对。”

“可你都霸占一上午了,总该换人了吧?我们也想扮大侠。”为首的那人小脸涨的通红,显然有些气恼了。

那小家伙双手怀抱长剑,轻笑道:“你们像大侠吗?”

自觉有几分侠者风范,小家伙不由得挺了挺腰板,仿佛忘记了之前连长剑都握不稳的滑稽模样。

“哼,我们走,不跟他玩了,让他自己一个人扮大侠吧,我们河边捉鱼去。”

说罢,一众孩子转身就走,独独留下那提剑的孩子站在原地,而这一幕也刚好被追上来的李清怡看到。

“切,懒得理你们!”说着,这小家伙弯腰从墙角处折了一根野草叼在嘴中,长剑扛在肩上,轻叹了一声:“高手总是寂寞的啊……”

话毕,他转身,往来时的路折返,没走几步,前路就被一女子挡住了。

这小家伙抬头看着不远处挡住去路的女子,一身衣服虽没有脏兮兮,却也算不得干净,嘴唇干裂,面色蜡黄,一副风尘仆仆的模样,即便如此,对方精致的五官还是让这小家伙小声嘀咕了声:“这姐姐真好看。”

可看到对方死死盯着自己手中的剑,又显得有些心虚,沿着墙角低头快走,准备绕过对方离开。

“站住!你手里的剑哪来的?”李清怡见对方这模样,不由得呵斥出声。

此刻的她早已心急得要命,也顾不得对方是个孩子了。

“当然是我的!”小孩头也不回的叫道,步子跨的更大了,几乎像是在跑。

李清怡见状,跑上前去一把拉住这小孩,柳眉倒竖,冷声道:“这柄剑我认识,你若是再不说从何而来,我这就把你这小偷送官府去!”

孩童终究是稚子天性,哪里经得起这般恐吓,又哪里受得了被冤枉的委屈,当即挣扎着叫道:“我才不是小偷!这剑是我捡来的!”

捡来的!?

这话像是晴天霹雳,让李清怡险些站不稳,终究还是出事了?

“在哪捡的?快带我去!”话语中以带了哭腔。

“不带!放手!你弄疼我了!”

李清怡一时激动手上的力道大了些,一声提醒才反应过来,悻悻地收回了手。

那孩子揉着被抓红的手腕,转身便走,嘴里还骂着“疯女人”。

“那你……”

“不带!”

“这对我很重要。”

“与我何干?”

“我给你买糖,给你买冰糖葫芦。”

“那是小孩子才吃的。”

……

憋了很久的泪水终于决堤,她从来没有像这般绝望过,那人生死未卜,自己又不经意间惹恼了这个唯一一个知道线索的孩子。

矗立原地良久,望着那剑扛长剑越走越远的背影,脸上少现的柔弱褪去,一把抹去脸上的泪珠,快步追了上去。

见这个难缠的疯女人又追上来拦住自己的去路,小孩先是一脸不耐,紧接着整个人都呆住了,对方竟“噗通”一声跪了下去。

都说男儿膝下有黄金,女人又何尝不是呢?更何况这样一个倔强的女人。

小孩显得有些不知所措,搭在剑鞘上的手抬起又放下,不知放在何处才好。

“同福客栈隔壁小巷的一个乞丐身边捡到的。”

撂下一句话后,小孩飞也似的逃了,这样一拜可不是他受得起的。

脸上终于露出欣喜的模样,站起身连膝盖的尘土都没来得及拍掉就起身向客栈跑去。

这个客栈她知道在哪,进入小镇时她曾在路边看到过招牌。

————

“叶哥哥,你走快点好不好?今天可是中秋节,我可不想在牧家镇这种小地方过中秋!”唐玲珑一只手握着一串冰糖葫芦,见叶知秋一副慢吞吞的样子,皱着挺秀的小鼻子抱怨道。

“不急,再有半天的脚程必能入碎叶城,到时我带你去看那万千灯火燃九天的奇景。”叶知秋一身锦衣华服,手中檀木扇轻摇,一副风流佳公子模样,吸引了路边不少怀春少女的目光。

“好好的马不骑,偏要走路,真搞不懂你!”唐玲珑恶狠狠的咬了一口糖葫芦,像是咬在叶知秋身上似的。

“路边多繁花,多趣事,倘若骑马,岂非无趣得很。”叶知秋笑着丢下些散碎银子,在路边小摊上换了一葫芦桂花酿,边走边饮,悠闲至极。

笑着笑着,忽见街角一棉被覆体的乞丐,脸上笑容渐失。

都说本朝皇帝励精图治,文治武功不输开国太祖皇帝,国泰民安,是难得的盛世,然如此盛世却仍有沿街讨活者,很难想象乱世之时百姓该是何等模样。

轻叹了一声,叶知秋收拢折扇,取出两锭银子,弯腰轻轻放在这人身前。

乞丐匍匐在地,背对着叶知秋,能看到的也只有他脏乱的头发,对于脑边的银两无动于衷,甚至像是拒绝般的往墙角移了移脑袋。

“好心被当做驴肝肺了吧?”唐玲珑嘴中塞着糖葫芦,含糊不清地说道。

叶知秋本打算起身离开,却被眼前一幕拉住了。

竟还有不喜欢银钱的乞丐?如此风骨又何至于落得个天为被,地为床的下场?

叶知秋的好奇心被勾了起来,轻声道:“不知阁下是丐帮哪一路弟子?比起贵帮大弟子,阁下倒更讨人喜欢,不知可否交个朋友?”

乞丐不语,身体却如遭雷击般颤抖起来。

辛卯年丁酉月辛巳日。

宜:祭祀、普渡、解除、会亲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