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充满阳光
读者已经明白,爱波妮受马侬的派遣,去普吕梅街,透过铁栅门认出住在那里的姑娘,首先转移那些匪徒的目标,再把马吕斯带去;马吕斯神魂颠倒,在铁栅门前张望几天之后,就像铁块受磁石吸引一样,这个恋人也被心上人所住的石楼吸引过去,终于钻进珂赛特的园子,恰似罗密欧进入朱丽叶的园子。当年,罗密欧要翻越一道围墙才能进去,而马吕斯却省劲多了,铁栅门年久锈坏,铁条松动摇晃,就跟老年人的牙齿一样,他一用力就拉开一根,瘦长的身子很容易挤进去了。
这条街没有行人,况且,马吕斯直到夜晚才钻进园子,不可能被人瞧见。
两颗灵魂一吻订了婚,从那幸福而神圣的时刻起,马吕斯便每晚必到。珂赛特经历生活的这一阶段,如果爱上了一个轻率行事的浪荡男人,也就肯定失足了,须知雅量高致的女子容易委身,而珂赛特正属于这种天性。女子宽宏大量的一种表现,就是退让顺随。爱到绝对高度时,就不知怎的多了一层超凡入圣的色彩,盲目地保持贞操。然而,心灵高尚的人啊,你们要冒多大危险啊!你奉献的是一颗心,而别人所取的往往是肉体。你的心留下来,而你干看着它在暗地战栗。爱情绝无第三种结果:不是福就是祸。人的整个命运就是这样非此即彼。任何方面的命数都不像爱情这样,最严酷地遵循这种非福即祸的规律。爱情,不是生就是死;既是摇篮,也是棺木。同一种感情,在人心中可以说是,也可以说否。上帝创造的万物中,唯有人心最能施放光明,可惜!也最能制造黑夜。
上帝保佑,珂赛特所遇到的,是一种福佑的爱。
1832年整个5月份,在这野趣盎然的小园子里,在这日益芬芳繁茂的荆丛,每天夜晚,总有两个人在黑暗中彼此发光照亮;他们无比贞洁,又无比天真,心中洋溢天大的幸福,简直飘飘欲仙,他们显得那么清纯,那么笃厚,满面春风,陶醉在情爱之中。珂赛特看马吕斯仿佛戴了一顶王冠,而马吕斯看珂赛特就像罩在光环里。他们相互抚摩,四目相对,手拉着手,偎依在一起,然而,他们中间有一段距离没有超越,并不是多么遵守,而是不知道有这样一段距离。马吕斯感到有一道屏障,即珂赛特的贞洁;珂赛特也感到有所依赖,即马吕斯的忠诚。头一吻也是最后一吻。从那以后,马吕斯只限于用嘴唇拂拂珂赛特的手、她的围巾或发鬈。在他看来,珂赛特是一股香气,而不是一个女子。他只是呼吸她这香气。她无所拒绝,他也别无所求。珂赛特喜不自胜,马吕斯也心满意足。他们处于销魂的状态,这种状态可以称为迷魂,两颗灵魂相互迷惑。这是两个童贞在理想中永世不忘的初次拥抱。两只天鹅在少女峰上相逢。
在这相爱的时刻,陶醉显示巨大威力,欲念也就绝对缄默了,马吕斯,纯洁高尚的马吕斯,就是去找一个青楼女子,也绝不肯把珂赛特的长裙撩到脚腕上边。有一回在月光下,珂赛特弯腰去拾地下一个什么东西,领口裂开一点,露出颈窝,马吕斯就立刻移开目光。
这二人之间发生了什么事呢?什么事也没有。他们倾心相恋。
夜晚他们在一起的时候,这园子就成了生意盎然的圣地,周围鲜花怒放,送给他们阵阵芳香;他们也敞开灵魂,流溢到花间。草木情意浓浓,汁液饱满而生机勃勃,围着这两个谈情说爱的天真人,也不免醉意醺醺,微微战栗。
他们讲什么话呢?不过是些气息。仅此而已。但是这种气息就足令整个这片景物激动不已。这种谈话好似轻烟薄雾,让枝叶下的风吹散,如果是在书本上读到,很难理解这话语的巨大魔力。从这对恋人的窃窃私语中,如果去掉像竖琴伴奏一样发自心灵的韵律,那就只剩下一团模糊的阴影了。你会怪道:什么!不过如此!不错,就是一些孩子话,说了又说,无来由的欢笑,就是一些废话、傻话,但又是人间最崇高最深刻的东西!是唯一值得讲一讲,也值得听一听的东西!
这种傻里傻气的话,这种平淡无奇的话,谁从来没有听过,也从来没有讲过,那必是个蠢货和恶人。
珂赛特对马吕斯说:
“你知道吗?……”
(他俩满怀超凡拔俗的童贞,在谈话中,谁也说不清不知怎的又你我相称了。)
“你知道吗?我叫欧福拉吉。”
“欧福拉吉?不对,你叫珂赛特。”
“噢!珂赛特这名字好难听,是我小时候别人随便给起的。其实,我的真名叫欧福拉吉。欧福拉吉这名字,你不喜欢吗?”
“怎么不喜欢……可是,珂赛特并不难听。”
“你觉得比欧福拉吉好吗?”
“嗯……对。”
“那我也更喜欢珂赛特。真的,珂赛特,挺美的。你就叫我珂赛特吧。”
这种对话再伴随她那粲然的笑容,真比得上天国林苑的牧歌。
还有一次,她定睛看着他,高声说道:
“先生,你生得美,长得漂亮,人又聪明,一点也不笨,您的学问比我高多了,然而,要说‘我爱你’这句话,我可敢跟您比一比!”
马吕斯正神游太空,真以为听到一颗星唱的情歌。
再譬如,他咳嗽了一声,她就轻轻拍他一下,说道:
“请不要咳嗽,先生。没有我的同意,在我这里不准咳嗽。咳嗽非常不好,还叫我担心。我希望你身体健康,因为,你身体若是不好,首先我就非常痛苦。你叫我怎么办呢?”
这种话语只应天上才能听到。
有一次,马吕斯对珂赛特说:
“想想看,有一段时间,我还以为你叫玉秀儿呢。”
他俩为这事笑了一个晚上。
在另一次交谈中,他忽然高声说:
“哈!有一天,在卢森堡公园,我真想把一个残废老兵的脑袋砸烂!”
不过,他又戛然住口,没有说下去。要说就得向珂赛特提起吊袜带,这是他绝难启齿的。这涉及一个陌生的领域:肉体,而这个无比痴情的天真恋人,一涉及这个问题,就怀着一种神圣的畏惧而退却了。
马吕斯想象同珂赛特一起生活就是这样,没有别的事情,每天晚上来到普吕梅街,移开法院院长那扇铁栅门上一根成人之美的旧铁条,并排坐在这张石凳上,透过枝叶仰望入夜闪烁的星空,自己膝部的裤子褶纹跟珂赛特肥大的衣裾同居,抚摩她拇指的指甲,跟她说话以你相称,二人轮流闻一朵鲜花,就这样地久天长,永无尽期。在这种时刻,云彩从他们头上飘过。每一阵风吹走天上的云彩,也吹走更多的人世幻梦。
这一贞洁的爱情近乎朴拙,绝不是毫无殷勤献媚的表现。“恭维奉承”自己所爱的女人,是爱抚的最初方式,是五分胆量的试探。奉承,颇似隔着面纱亲吻。欲念藏匿其间,伸出温柔的指尖。为了更好地爱,心在欲念面前退却了。马吕斯的甜言蜜语充满了幻想,可以说是天蓝色的。天上的飞鸟同天使比翼时,可能听见这种话。然而,话里话外也有生活、人情,以及马吕斯的整个务实方面。这是在岩洞里讲的话,是卧室中情话的前奏曲;这是内心柔情的抒发,歌与诗的混杂,斑鸠咕咕声的亲热夸张,热恋崇拜的锦心绣口插成的一束花,吐放沁人心脾的天香,也是唧唧哝哝的两颗心难以描摹的二重唱。
“啊!”马吕斯喃喃说道,“你真美!我都不敢看你了,只能瞻仰。你是一位美惠女神。也不知道我怎么了,只要看见你的衣裙下露出鞋尖儿,我就心慌意乱。再有,你的思想一微微开启,就放射出多么迷人的光芒!你讲道理令人惊奇。有时我觉得你是梦幻里的人。说话呀,我听你说,我赞赏你。珂赛特啊!多么奇特,又多么迷人,我真的如痴如狂了。小姐,您令人爱慕。我观察研究你的脚要用显微镜,观察研究你的灵魂要用望远镜。”
珂赛特听了就答道:
“从今天早晨起到现在,每过一刻,我就多爱你一分。”
这种交谈随意问答,但是总能达到爱情的契合,如同钉住的接骨木小雕像。
珂赛特整个人,完全体现了天真、纯朴、透明、洁白、率直、光亮。可以说珂赛特就是明媚的,给人的感觉如见4月春光,如见拂晨曙色。她眼睛里有晶莹的露珠。珂赛特是曙光凝聚而成的女人形体。
马吕斯崇拜赞赏她,是极其自然的。况且事实上,这个刚从修院磨炼出来的小寄宿生,说起话来确实微妙而有穿透力,无论说什么话,往往又真实又美妙,谈话充满天真幼稚的絮语。她看得准,无论什么事都不会弄错。女子感觉和说话,凭着一颗心温柔的本能,总是万无一失。谁也不如一位女子那样,说话既温柔又深刻。温柔和深刻,这就是整个女性,这就是整个王国。
在这种销魂的时刻,他们随时都会流泪。一只踩死的金龟子、从鸟巢掉下的一片羽毛、折断了的一根山楂树枝,他们见了就要伤心,沉浸到微微的惆怅中,那出神的情态真好像要潸然泪下。爱情极度的症状,就是容易触景伤情,往往控制不住。
所有这些矛盾现象,不过是爱情的闪电游戏,除此而外,他们倒是动不动就哭起来,那种无拘无束的样子十分可爱,有时又那么亲密无间,几乎像两个小男孩。然而,尽管两颗心沉醉在贞洁中,不容忘记的天性却始终存在。天性就在身上,带着它那又粗野又崇高的目的;即使在这种最顾羞耻的厮守中,两颗灵魂再怎么天真无邪,也能让人感到有一种令人赞叹的神秘差异,能区别一对情侣和两个朋友。
他们相互敬若神明。
永恒不变的东西依然存在。二人相爱,相视而笑,相对大哭,还噘起嘴唇,相互做出娇嗔之态,手指相互勾在一起,而且你我相称,这些并不妨碍永恒。两个情人躲进夜晚,躲进暮色中,躲进看不见的地方,同鸟儿相伴,同玫瑰相伴,心意深情倾注在眼神里,在幽暗中彼此吸引迷惑,他们唧唧哝哝,窃窃私语;就在这段时间,巨大摇曳的星体充斥太空。
二 美满幸福醉倒人
他们处于幸福的痴迷状态,恍恍惚惚地生活,甚至没有发觉那个月正在巴黎肆虐的霍乱。他们尽量讲些体己话,但是并没有怎么超越各自的身世。马吕斯对珂赛特说,他是孤儿,名叫马吕斯·彭迈西,当律师,靠给书商写东西生活,父亲是上校,而且是个英雄,而他马吕斯,却同他那位富有的外祖父闹翻了。他也透露一句他是男爵,不过,这话丝毫没有引起珂赛特的反应。马吕斯男爵?她不明白,不知道这个词是什么意思。马吕斯就是马吕斯。珂赛特也告诉马吕斯,她是在小皮克普斯修院培养起来的,同他一样,母亲早已去世,父亲叫割风先生,是个大好人,向穷人大量施舍,而他本人也很穷。自己省吃俭用,却什么也不让她缺着。
说来也怪,自从见到珂赛特之后,马吕斯就生活在一种交响乐中,过去的事情,甚至刚过去的事情,都变得十分模糊而遥远,他听到珂赛特的讲述就心满意足了。他甚至没有想到向她提起,那天晚上在德纳第破屋里发生的凶险,她父亲如何烙伤臂膀,态度如何怪,又如何奇特地逃走。这一切,马吕斯都暂时忘记了,就连早晨做的事,午饭在哪儿吃的,有谁跟他说过话,到晚上就想不起来了;他耳朵里只有情歌,其他思想一概听不见,唯有见到珂赛特的时候,他才存在。他的神思既然在天上,自然也就忘了尘世。非物质快感的重负,压得他们二人终日精神恹恹的。人称为恋人的这些梦游者,就是这样生活的。
唉!所有这些情景,谁没有感受过呢?为什么到了一定时候,要离开那蓝天呢,此后为什么生活还要继续下去呢?
爱几乎替代了思想。爱情特别健忘,忘掉周围的一切。你问问狂热的爱情有什么逻辑吧。宇宙结构中没有完美的几何图形,同样,人心中没有绝对的逻辑联系。在珂赛特和马吕斯看来,世上除了马吕斯和珂赛特,什么也不存在了。他们周围的宇宙已经掉进黑洞里。他们生活在黄金一刻。无论在此之前还是在此之后,什么也没有了。马吕斯几乎没有想珂赛特还有父亲,他头脑里一片耀眼辉光,把什么都抹掉了。这对情侣,究竟谈些什么呢?上文已经看到了,他们谈花,谈燕子,谈落下去的夕阳,谈升起来的月亮,谈所有重要的事情。他们一切都谈了,又什么也没有谈。情侣的一切,就是目空一切。不错,那个父亲、那些事实、那间破屋、那帮匪徒、那场惊险,何必再提呢?就那么肯定这场噩梦确有其事吗?他们两个人,相亲相爱,只有这一点是真的,其余任何事情都不存在。我们一进入天堂,身后的地狱很可能就自然消失了。谁又见过魔鬼呢?真有魔鬼吗?曾经发过抖吗?曾经受过苦吗?全都置之度外了。那上面只有一朵玫瑰色彩云。
他们二人就生活在这种状态,飘然高举,仿佛脱离尘世了;既不在天底,也不在天顶,位于世人和大天使之间,在污泥之上,清虚之下,在云端流连;已经过分高洁,难以在尘世路上行走,但是人情味儿还太浓,难以融入碧空,犹如原子沉落之前的那种悬浮状态;表面上看似超越了命运,不知有昨天、今天、明天这样的常规;又惊又喜,昏昏然,飘飘然;有时轻盈得要逃向无限之中,几乎随时要永远飞逝。
他们俩睁着眼睛,睡在这温柔梦乡中。销魂迷性的昏睡哟,现实已被理想所压服!
不管珂赛特有多么美,马吕斯在她面前有时也闭上眼睛。合目是注视灵魂的最好方法。
马吕斯和珂赛特都没有想过,这样会把他们引向何处;他们自以为到了归宿。要让爱情引向什么地方,这是人的一种奇特的奢望。
三 阴影初现
冉阿让却毫无觉察。
珂赛特不像马吕斯那样迷醉,那样神不守舍,只是显得喜气洋洋,这就足令冉阿让感到幸福了。珂赛特虽有心事,思想总萦念这份恋情,灵魂为马吕斯的形象所占据,但这无损于她那无比纯洁的形象:美丽的额头仍然那么贞洁而开朗。她正在青春妙龄,正是处女孕育爱情、天使怀抱百合花的年龄。因此,冉阿让尽可放心。况且,一对恋人只要默契融洽,就总能一帆风顺,采取所有情侣惯用的一些谨慎的小手段,就能完全蒙蔽有可能惊扰他们爱情的第三者。珂赛特就是这样,在冉阿让面前从不提出异议。他要出去散步吗?好,我的小爸爸。他要待在家里吗?很好。晚上睡觉前这段时间,他要在珂赛特身边度过吗?那她高兴极了。由于一到十点钟他准回去睡觉,每逢这种时候,马吕斯就等到十点之后,在街上听见珂赛特打开台阶上的落地窗门,才进园子里。自不待言,马吕斯白天绝不露面。冉阿让连想都不想世上还有个马吕斯。只有一次,一天早晨,他对珂赛特说:“咦!你背上蹭了这么多白灰!”那是因为头天晚上,马吕斯一时冲动,将珂赛特紧紧挤在墙上。
老女仆都圣睡得早,一干完活就想睡觉,她跟冉阿让一样蒙在鼓里。
马吕斯从不进屋,他和珂赛特一起的时候,就躲在台阶旁边一个凹角里,免得让街上的行人瞧见或听见。他们坐在那里,眼望着树枝,每分钟相互握手不下二十次,就算是交谈了。在这种时刻,一个人的梦想凝神专注,深深潜入另一个人的梦想中,就是三十步远落下一个霹雳,也不会惊动他们。
清澈透明的纯洁,完全洁白的时辰,几乎全都一模一样。这种爱情就是百合花瓣和白鸽羽毛的收集品。
他们和街道之间隔着整个一座园子。马吕斯每次进出,总要细心将铁栅门那根铁条安好,看不出一点移动的痕迹。
他通常待到将近午夜十二点才离开,回到库费拉克的住所。库费拉克对巴奥雷说:
“你信不信?现在,马吕斯要到凌晨一点钟才回来!”
巴奥雷则回答:
“有什么办法呢?就是一名修士,也总要干点荒唐事嘛。”
有时,库费拉克叉起手臂,正色对马吕斯说:
“小伙子,您可够能折腾的!”
库费拉克是个讲求实际的人,看不惯无形的天堂在马吕斯身上的反光,也看不惯这种从未见过的热恋,他有点不耐烦了,不时规劝几句,要把马吕斯拉回到现实中。
一天早晨,他又这样告诫马吕斯:
“亲爱的,瞧你现在这副样子,真像置身在月亮上,那可是梦想的王国,虚幻的国度,肥皂泡京城啊。说说看,要乖一点,她叫什么名字?”
然而,根本无法“撬开”马吕斯的口。就是拔出他的全部指甲,也逼不出“珂赛特”这神圣名字的一个字来。爱情跟拂晓一样明亮,跟坟墓一样沉寂。不过,库费拉克还是看出,马吕斯有所变化:沉默中透过一团喜气。
在这明媚的5月间,马吕斯和珂赛特尝到了这种无限的幸福:
争执并以“您”相称,过后只能更加亲热;
花好多时间,详详细细地谈论与他们毫不相干的人,这一点再次表明,在人称爱情的这出美妙歌剧中,脚本是无足轻重的;
马吕斯就是听珂赛特谈衣饰;
珂赛特就是听马吕斯谈政治;
二人促膝倾听马车驶过巴比伦街道;
观赏天上同一颗星辰,或者草丛同一只萤火虫;
相对默默无语,比交谈还要甜美;
等等,等等。
这期间,各种麻烦事也悄悄逼进。
一天晚上,马吕斯去赴约会,走在残废军人院大街,他走路总低着头,正要拐进普吕梅街时,忽听有人在身边叫他:
“晚上好,马吕斯先生。”
马吕斯抬起头,认出是爱波妮。
这使他产生一种奇特的感觉。是这姑娘把他引到普吕梅街的,从那天起,他一次也没有想起她,也没有再见到她,已经完全把她置于脑后,对她唯有感激之情。多亏了她才有他今天的幸福,可是碰见她又颇不自在。
有一种误解,认为幸福纯洁的爱情能把人带进完美的境界,其实不然,正如我们看到的,这种爱情只能把人带进遗忘的境界。人进入这种境界,既忘记干坏事,也忘记做好事了。感激之情、责任感、纠缠不休的主要回忆,都烟消云散了。换别种时候,马吕斯对待爱波妮会大不一样。现在,他的心思全放在珂赛特身上,甚至没有明确意识到,这个爱波妮姓德纳第,而这个姓氏写在他父亲的遗嘱中,正是几个月前他还十分感念的。我们如实地描述马吕斯。此刻,他的爱情光辉灿烂,就连他父亲的形象,在他心中也多少淡漠了。
他颇为尴尬地答应:
“哦!是您吗,爱波妮?”
“您对我为什么又称起‘您’啦?我有什么事招惹您了吗?”
“没有。”他答道。
毫无疑问,他对爱波妮毫无不满之处。远非这个缘故。不过他感到,现在他对珂赛特称“你”,对爱波妮就别无他法,只能称“您”了。
爱波妮见他沉默不语,就高声说:
“您倒是说呀……”
她又戛然住口,仿佛一时语塞,而从前,这姑娘多么随便,多么大胆。她想强颜笑一笑,可是笑不出来,只好又说道:
“怎么的?……”
她随即又住了口,垂下眼睛呆了一会儿。
“晚安,马吕斯先生。”她突然说了一句,就匆匆离去。
四 Cab[1],英语是滚,黑话是叫
次日是6月3日,即1832年6月3日,这个日期应当指明,因为这个时期像乌云压城那样,严重的事变垂悬在巴黎的天际。这天傍黑儿,马吕斯沿着头天晚上所走的路线,心中同样喜不自胜;忽见爱波妮从大街旁的树木之间朝他走来。接连两天,未免太过分了。他猛然转身离开大街,改变路线,取道亲王街前往普吕梅街。
可是,爱波妮一直跟到普吕梅街,她还从来没有这样干过。在此之前,她只是在他经过大马路的地方守望,甚至不想上前打个招呼。直到昨天傍晚,她才试图同他讲话。
爱波妮跟在后边,没有让他发觉,看见他拉开铁栅门的一根铁条,钻进园子里。
“咦!”她咕哝道,“他进人家里啦!”
她也走到门口,逐根摇撼门上的铁条,不难找到马吕斯移动的那根。
她凄惶地低声说道:
“别这样,珂赛特!”
于是,她坐到铁栅门的石基上,仿佛在旁边守卫那根铁条;那正是铁栅门和邻墙相接处,爱波妮完全隐身在那个幽暗的角落里。
普吕梅街一天也只有三两个行人,将近晚上十点钟,一个迟归的老市民步履匆匆,经过这个僻静而声名狼藉的地段,走到铁栅门和围墙构成的角落时,听见一个低哑的声音恨恨说道:
“说他每晚都来我也不奇怪。”
那行人游目四望,不见有人,又不敢瞧那黑暗的角落,就加快了脚步。
那过路人幸而赶快走开,因为不大工夫,就来了六个人,他们一个跟一个,前后隔一段距离,顺着墙根儿走进普吕梅街,真像一组夜间巡逻队。
打头的走到园子的铁栅门就止步了,等候其余几个人,转瞬间,六个人就会齐了。
他们开始低声交谈。
“正是这里,卡伊。”其中一人说道。
“园子里有cab[2]吗?”另一个人问道。
“不知道。没关系,我抬起[3]一个面团,扔给它磨光[4]就行了。”
“你有敲玻璃的油灰[5]吗?”
“有。”
“铁栅门很旧了。”第五个人用腹音说道。
“好极了。”刚才第二个说话的人又说道,“这种门在家伙[6]下,不会筛[7]得那么凶,也不难收割[8]。”
第六个人还未开口,他开始察看铁栅门,就像一小时之前爱波妮所做的那样,逐根抓住铁条,小心地摇撼,到了马吕斯移动过的那根,正要抓住,不料黑暗中突然伸出一只手,击中他的胳臂,他还感到让人当胸猛推了一把,同时听一个嘶哑的声音压低来冲他喝道:
“有狗。”
与此同时,他看见一个面孔苍白的姑娘站在面前。
事出意外,那人不免一惊,立刻毛发倒竖,丑态毕露;猛兽受惊的样子最为可怕,那副惊恐之态特别吓人。他倒退一步,结结巴巴地说道:
“哪儿来个怪娘们儿?”
“是您女儿。”
那正是爱波妮同德纳第说话。
爱波妮一出现,其余五人,即囚底、海口、巴伯、蒙巴纳斯和勃吕戎,都一齐围上来。他们悄无声响,不慌不忙,一句话也不讲,显示这些夜间行动的人阴鸷而沉稳的特点。
只见他们手持凶器,但不知为何物。海口拿着盗匪称为包头巾的一把弯嘴铁钳。
“哦,怎么,你在这儿干什么?你来捣什么乱?疯了吗?”德纳第尽量压低声音吼道,“您干吗跑来碍我们的事呢?”
爱波妮笑起来,扑上去搂住他的脖子。
“我的小爸爸,我在这儿就是我在这儿。怎么,现在不准人家坐在石头上啦?倒是你们不该到这里来。你们知道这是块饼干,还来干什么?我早就告诉过马侬了。这儿没什么可干的。嗳,您倒是亲亲我呀,我的小爸爸,好爸爸!多久没有见到您啦!这么说,您出来啦?”
德纳第要挣脱爱波妮的手臂,咕哝道:
“好了,你亲过我了。不错,我出来了,已经不在里边了。现在,走开吧。”
可是,爱波妮还不放手,反而搂得更紧了。
“我的小爸爸,您是怎么出来的?您一定费尽心机,才能从那儿出来。说给我听听呀!还有我妈呢?我妈在哪儿?把我妈的情况告诉我。”
德纳第答道:
“她还好,我不知道。别缠我,跟你说,走开吧。”
“我就是不愿意走开。”爱波妮说道,像惯坏的孩子一样撒娇,“有四个月没见着了,刚刚亲您一下,就要赶我走。”
她又搂住父亲的脖子。
“怎么这样呢,犯什么傻!”巴伯说道。
“快点!”海口说,“色狼[9]可能要来了。”
那个用腹音说话的人念了这两句诗:
没到新年先别忙,
不要吻爹又吻娘。
爱波妮转向五个匪徒,说道:
“哟,是勃吕戎先生啊。——您好,巴伯先生。您好,囚底先生。——怎么,海口先生,您不认得我了吗?您也好吗,蒙巴纳斯?”
“嗳,都认出你啦!”德纳第说道,“您好,晚安,说完就走吧!让我们安静点。”
“这是狐狸活动,而不是母鸡活动的时间。”蒙巴纳斯说道。
“你明明看到,我们在这里格要干事安[10]。”巴伯也说道。
爱波妮抓住蒙巴纳斯的手。
“当心!”蒙巴纳斯说道,“你别割着手,我拿着一把开单[11]。”
“我的小蒙巴纳斯,”爱波妮柔声细语地回答,“要信得过人。也许,我是我父亲的女儿吧。巴伯先生,海口先生,本来是派我侦察这桩买卖的。”
显而易见,爱波妮没讲黑话。自从认识马吕斯之后,她就觉得,这种丑恶的语言说不出口了。
她那枯骨一般瘦弱的小手,紧紧握住海口又粗又硬的手指,接着说道:
“您非常清楚,我不是个蠢货。平常,我说什么大家都信。我给你们办了不少事。这回,我也调查过了,要知道,你们没必要白白冒这个险。我敢保证,这个住宅里没什么油水可捞。”
“这儿只住着女人。”海口说道。
“没人了,都搬走了。”
“蜡烛可没搬走,绝没搬走!”巴伯说道。
他指给爱波妮看,透过树梢儿,只见一点亮光在小楼的阁楼上移动。那是都圣在夜晚晾衣服床单。
爱波妮最后还要争一下。
“就算没搬走,”她说道,“可是那些人很穷,那破房子里没有钱。”
“见鬼去吧!”德纳第嚷道,“等我们把那房子翻个个,把地窖翻上来,阁楼翻下去,我们再告诉你,那里有圆圆、板板,还是钉钉[12]。”
他推开爱波妮,要冲过去。
“我的好朋友蒙巴纳斯先生,”爱波妮说道,“求求您了,您可是好孩子,不要进去!”
“当心啊,别割破你的指头!”蒙巴纳斯回敬一句。
德纳第又拿出他惯有的断然的声调:
“滚开,小妖精,别妨碍男人的事。”
爱波妮本来又抓住蒙巴纳斯的手,现在放开,又问道:
“你们一定要进那房子里?”
“有那么点意思!”用腹音说话的人冷笑着说道。
于是,她背靠到铁栅门,面对六个武装到牙齿、由夜色给挂上鬼脸的强盗,低声而坚决地说:
“可是,我,我不愿意。”
六个强盗全愣住了。这工夫,用腹音说话的人也不冷笑了。爱波妮接着说道:
“朋友们!听我说。不是这么回事,现在我说说。首先,你们胆敢闯进这园子,胆敢碰一碰这扇门,我就叫喊,我就砸门,把人都叫醒,叫来巡逻警察,把你们六个全逮住。”
“她干得出来。”德纳第悄声对勃吕戎和用腹音说话的人说道。
爱波妮摇晃脑袋,又补充一句:
“头一个就逮我父亲。”
德纳第靠上来。
“别靠这么近,老头!”她喝道。
德纳第往后退,嘴咕哝道:“她到底怎么啦?”接着又骂了一句,“母狗!”
爱波妮狞笑起来。
“随你们怎么说,反正你们不能进去。要知道,我不是狗的女儿,而是狼的女儿。你们六个人,又能把我怎么样呢?你们都是男子汉。哼,我是个女人,算啦,你们吓唬不了我。告诉你们,你们就是不能进这宅院,因为我不愿意。你们一靠近,我就狂叫。跟你们说了,狗,就是我。我才不管你们那一套呢。快走你们的路,你们把我惹烦啦!你们去哪儿都成,就是别到这儿来,我不准许!你们要动刀子,我就抡鞋底,我豁出去了,你们就上吧!”
她朝那伙匪徒逼进一步,样子凶极了,她又哈哈大笑:
“哼,当真!我不怕。今年夏天,我要挨饿,冬天,我要受冻。这些蠢男人,开什么玩笑,以为能吓唬住一个姑娘!怕!怕什么?走呀,怕得要命!就因为你们供养的泼妇,听你们一吼叫就钻到床下去,不就是这码事吗?哼,我什么也不怕!”
她定睛注视着德纳第,又说道:
“连你也不怕!”
她那幽灵似的血红眼睛又扫视几个匪徒:
“我让父亲用刀戳死,明天在普吕梅的铺石马路上,有人给我收尸,还是一年以后,在圣克卢或天鹅洲河段,有人用网捞起的一堆烂瓶和死狗中,发现我的尸体,这对我又有什么区别呢!”
她一阵干咳,不得不住口,那狭小瘦弱的胸膛呼噜呼噜喘着粗气。
继而她又说道:
“只要我一喊叫,人就来了,劈里啪啦!你们六个人,而我呢,有所有的人。”
德纳第朝她移动一下。
“别靠近!”她大喝一声。
德纳第立刻停下,和颜悦色地对她说:
“没,没有,我不靠近,可你说话也别这么大声呀。我的女儿,你要阻止我们干活吗?我们总得挣口饭吃呀。你对你爸爸就一点交情也不讲啦?”
“我讨厌你。”爱波妮说道。
“我们总得活呀,总得吃饭呀……”
“饿死活该。”
说罢,她又坐到铁栅门的石基上,哼唱起来:
我的胳臂胖乎乎,
双腿长得人羡慕,
可惜岁月已空度[13]。
她的臂肘撑在膝上,用手抚着下颏,满不在乎地摇着一只脚。她的衣裙破了洞,露出干瘦的锁骨。附近的路灯照见她的侧影和姿态,那神情异常坚决,异常惊人。
让一个姑娘给搅了,六名歹徒束手无策,哭丧着脸,走到路灯下的暗影里,一边商量一边耸肩膀,真是又羞又恼。
这工夫,爱波妮神态平静,目光凶狠地盯着他们。
“她一定有什么事,”巴伯说,“事出有因。难道她爱上了这里的狗啦?就这样落空,实在太可惜。这儿只有两个女人,一个老头住在后院;挂的窗帘还真不错。估计那老家伙是个机拿儿[14]。我认为是一笔好买卖。”
“那好,你们就进去吧,”蒙巴纳斯高声说道,“去干吧,我留下看着这姑娘,她敢动一动……”
他从袖口里抽出刀来,往路灯光下亮了亮。
德纳第一言不发,仿佛要随大流。
勃吕戎有几分权威,我们知道,“买卖是他提供的”,他还没有开口,好像在考虑。大家知道,什么也吓不退他,有一天,只是为了充好汉,他就洗劫了一个警察派出所。此外,他还写诗编歌,这极大地提高了他的威望。
巴伯问他:
“勃吕戎,你什么也不说?”
勃吕戎依然沉默了一会儿,继而,他以不同的姿势摇晃脑袋,终于决定开口了:
“是这样:今天早晨,我看见两只麻雀打架;今天晚上,我又撞上一个找茬儿吵架的女人。这是坏兆头。咱们走吧。”
他们离去。
蒙巴纳斯边走边咕哝:
“大家愿意,我无所谓;我本可以动她一指头。”
巴伯回敬道:
“我不干。我不跟女人斗。”
他们走到街角又站住,像打哑谜一般低声交谈:
“今晚咱们去哪儿睡觉?”
“庞丹[15]底下。”
“你带了铁栅门的钥匙吗,德纳第?”
“当然了。”
爱波妮目不转睛,望着他们沿原路走了。她又站起身,顺着墙根和房舍匍匐向前,一直尾随到大马路,看见那六条汉子在那里分手,渐渐隐没,仿佛融化在夜色中了。
五 夜间之物
匪徒走后,普吕梅街又恢复夜晚平静的景象。
这条街刚才发生的一幕,在森林中并不稀奇。那些参天大树、茂密的灌木林、荆丛、交织错杂的枝条、高高的野草,全都幽幽生存;麇集的野生物,在那里能瞥见无形者的突然显现;在人之下者,在那里透过迷雾,能分辨在人之外者;我们在世所不了解的东西,夜间在那里相见比照。鬣毛倒竖的野兽,感到超自然物接近就会胆战心惊。黑暗中的各种力量相识相知,相互之间达到神秘的平衡。利齿和利爪惧怕捕捉不到的东西。嗜血的兽性、寻觅猎物的饿鬼般食欲、只为果腹而长了利爪牙齿的本能,惴惴不安地窥视并嗅着那幽魂鬼影,只见它穿着抖瑟的衣裙伫立,披着白殓布游荡,形影朦胧,十分可怖,仿佛厉鬼闯到人间。这些纯物质的野蛮粗暴的东西,隐约害怕接触由无边的黑暗凝集而成的未知体。一个黑影挡住去路,猛兽就会突然站住。从坟墓里出来的东西,能让洞穴里出来的东西胆怯和惶怖;残暴者惧怕阴险者;狼碰见吸血女鬼,也要连连后退。
六 马吕斯回到现实,住址给了珂赛特
这个人面母狗守住铁栅门,一个姑娘吓退了六名强盗,而在这工夫,马吕斯则守在珂赛特身边。
这天晚上,星空格外灿烂,格外迷人,树木格外震颤激动,青草芳香格外沁人心脾,睡在枝头的鸟儿的啁啾格外甜美,整个天宇静谧和谐,也格外应和了爱情心声的音乐;马吕斯也格外痴情,格外幸福,格外陶醉,可是,他却发现珂赛特神色忧伤。珂赛特哭过,眼睛还发红。
在这场美梦中,这是第一片乌云。
马吕斯头一句话就问道:
“你怎么啦?”
珂赛特却回答:
“没怎么。”
接着,她坐到台阶旁边的长凳上,等马吕斯浑身颤抖着挨她坐下,她才继续说道:
“今天早晨,我父亲要我做好准备,他说要去办事,我们也许就要走了。”
马吕斯从头到脚一阵战栗。
人的生命要完结的时候,死就叫作走;人在刚开始生活的时候,说走,就表明死。
六周以来,马吕斯一点一点,缓缓地,逐步地,日益拥有了珂赛特。这种拥有纯属理想的,但又刻骨铭心。我们已经讲过,初恋时,人先取灵魂而后要肉体;到后来,就先要肉体而后取灵魂,有时干脆不顾灵魂了。弗布拉斯[16]和普吕多姆之流甚至还补充说:“因为不存在灵魂”;幸而这种论调是一种亵渎。因此,马吕斯拥有珂赛特,就像精灵那样占有,他用自己的整个灵魂将她裹住,以难以置信的信念,万分小心地抓住她。他拥有她的微笑、她的气息、她的芳香、她那蓝色眸子的幽深光芒,他触摸她手时也拥有她肌肤的温馨,还拥有她脖颈上可爱的斑记、她的全部思想。他俩曾经约定,睡觉时必须梦见对方,而且还真信守诺言。这样,他也拥有珂赛特的每场梦。珂赛特颈后有几根短发,他往往目不转睛地观赏,有时用气儿吹拂,并声称每一根都属于他马吕斯。他也赞赏并喜爱她的穿戴服饰:缎带花结、手套、套袖、短筒靴,自认为是这些神圣物品的主人。他常想,他就是她插在头发上那把美丽的玳瑁梳的主子老爷,心里甚至还念叨——这是情欲初动时含含糊糊的嗫嚅——,她衣裙上的每条线、袜子上的每个网眼、内衣上的每个皱褶,无一不是属于他的。他待在珂赛特的身边,就感到他是在自己财产的旁边,在自己物品的旁边,在自己的君主和奴隶的旁边。他们二人的灵魂似乎完全交混在一起,若取回来都难以辨认了。“这灵魂是我的。”“不对,是我的。”“我敢说你弄错了。肯定是我。”“嗳,你把我当成你了。”马吕斯成了珂赛特的组成部分,而珂赛特也成了马吕斯的组成部分。马吕斯感到,珂赛特就生活在他身上。拥有珂赛特,占有珂赛特,这对他来说,跟呼吸没有什么分别。他在这种信念中正自陶醉,正自耽于这种闻所未闻的绝对贞洁的占有,耽于这种绝对权力,忽然听到抛来这几个字:“我们要走了”,如同听到现实粗暴的声音冲他喊:“珂赛特不是你的!”
马吕斯惊醒了。我们说过,六周以来,马吕斯脱离了生活;走!这个词又狠狠地把他拉回来。
他无言以对。不过,珂赛特觉得他的手冰凉,反过来问他了:
“你怎么啦?”
他答话的声音极小,珂赛特几乎听不见:
“我不明白你说的话。”
珂赛特又说道:
“今天早晨,我父亲要我收拾日常衣物,准备妥当,他要把他的衣服交给我,好装进箱子里,还说必须出一趟远门,不久我们就动身,要给我弄一只大箱子,给他弄一只小的,一周之内全准备好,也许我们要去英国。”
“哎呀,这太可怕啦!”马吕斯大声说道。
此刻在马吕斯的头脑里,任何滥用权力的行为,任何暴力,最大的暴君的任何恶行,布西里斯[17]、提比略或亨利八世的任何举动,无疑都比不上这件事残忍:割风先生要办事,就带女儿去英国。
他有气无力地问道:
“你什么时候动身?”
“他没有说什么时候。”
“你什么时候回来?”
“他没有说什么时候。”
马吕斯站起身,又冷淡地问道:
“珂赛特,您去吗?”
珂赛特一双秀目转向他,神色惶惶不安,失态地答道:
“去哪儿?”
“英国吧?您去吗?”
“为什么你又用‘您’称呼我?”
“我问您去不去?”
“我有什么办法?”她合拢手掌说道。
“这么说您要去啦?”
“如果我父亲要去呢?”
“这么说您要去啦?”
珂赛特没有回答,抓起马吕斯一只手,紧紧握住。
“好吧,”马吕斯说,“那我就去别的地方。”
珂赛特没听明白,但是感觉到这句话的含义。她大惊失色,在黑暗中脸顿时惨白。她讷讷问道: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马吕斯看看她,然后慢慢举目仰望天空,答道:
“没什么。”
他垂下目光时,看见珂赛特冲他微笑。心爱女子的微笑能发光,黑夜里瞧得见。
“我们多傻!马吕斯,我有个主意。”
“什么主意?”
“我们走,你也走啊!回头我告诉你什么地方,你去那里找我呀!”
现在,马吕斯完全清醒了。他又跌回现实中,高声对珂赛特说道:
“同你们一道走?你疯了吗?那得有钱啊,可是我没有。去英国?现在我还欠人家钱呢,不知道多少,欠库费拉克少说十路易金币,那是我一个朋友,你不认识。喏,我有一顶旧帽子,值不上三法郎,这件外衣前边纽扣还掉了,衬衣破烂不堪,袖肘都磨出了洞,靴子底下进水。这六个星期,我不想这个了,也没有对你讲。珂赛特!我是个穷光蛋。你只是在夜间看见我,把你的爱给了我;假如是在白天,你见了我会给一个铜子儿的!去英国!唉!连办护照的费用我都付不起!”
他扑向旁边的一棵树,双臂抱住头,脑门顶在树皮上,既感觉不到树干擦破皮肤,也感觉不到血冲击太阳穴怦怦狂跳,立在那里一动不动,犹如一尊绝望的雕像,随时会翻倒在地。
他这样待了许久。坠入这种深渊,很可能永无出头之日。他听见身后一阵伤心的细微的饮泣声,终于转过身去。
是珂赛特在哭泣。
她哭了有两个多小时了,而马吕斯一直在旁边冥思苦索。
马吕斯走到她跟前,跪下来,又慢慢俯下身子,抓住她探出裙摆的脚尖亲吻。
她默默地由他做去。有时,女子就像一位忧郁隐忍的女神,接受爱的膜拜。
“别哭了。”马吕斯劝道。
珂赛特抽泣着说:
“我可能要走,而你又不能一道去!”
他又问道:
“你爱我吗?”
她边抽泣边回答,而这句天堂丽语只有透过眼泪才无比美妙:
“我崇拜你!”
他以无法形容的一种爱抚声调继续说:
“别哭了。唉,你能为了我不哭吗?”
“你呢,你爱我吗?”她也问道。
他拉起姑娘的手:
“珂赛特,我害怕发誓,也从未向任何人发过誓言。我觉得我父亲就在我身边。好,现在我向你发下最神圣的誓言:如果你走了,我就一死。”
他讲这话的声调忧伤,但十分庄严而沉静,珂赛特听了不寒而栗,感到就像真有一个阴魂经过时带来的寒气。她这样一恐惧,就不再哭了。
“现在,听我说,”马吕斯说道,“明天你不要等我了。”
“为什么?”
“后天再等我吧。”
“噢!为什么呀?”
“到时候就明白了。”
“一整天见不到你!这可不能。”
“我们就舍掉一天吧,也许能换来一辈子呢。”
马吕斯又喃喃自语:
“这个人绝不会改变习惯,天黑才接待客人,绝不破例。”
“你说的哪个人啊?”珂赛特问道。
“问我吗?我什么也没有说。”
“你到底有什么指望呢?”
“等后天再说吧。”
“你一定要这样?”
“对,珂赛特。”
珂赛特用双手抱住他的头,踮起脚好同他齐高,想从他眼神里看出有什么希望。
马吕斯接着说:
“对了,我想,应当把我的住址告诉你,可能出现意外情况,很难说,我住在一个叫库费拉克的朋友那里,在玻璃厂街16号。”
他摸摸衣兜,掏出一把折叠小刀,用刀尖在石灰墙皮上刻了“玻璃厂街16号”。
这工夫,珂赛特重又注视他的眼睛。
“告诉我,你有什么想法。马吕斯,你有个想法,告诉我吧。哎!告诉我呀,好让我睡个安稳觉!”
“我的想法,是这样:上帝不可能要拆开我们。后天,你等着我吧。”
“在那之前,我怎么办呢?”珂赛特说道,“你呢,在外面,东奔西走。男人该有多幸福啊!而我呢,独自一个人待在家里。唉!我会多么伤心啊!明天你做什么,说呀?”
“一件事,我要去试试。”
“那我就祈求上帝,在这段时间想着你,盼望你成功。既然你不愿意,我就不再问了。你是我的主人。明天晚上,我就唱《欧里安特》曲,这是你爱听的,有一天夜晚你在我的窗板外面听我唱过。不过到后天,你要早点来。晚上九点钟我准时等你,事先可告诉你了。上帝呀!天这么长,真愁死人啦!听明白了吧,九点钟,我准时到园子里。”
“我也准时来。”
两个人虽然没有言明,但是受到同一思想的推动,受到促使情人不断交流的那种电流的牵引,甚至在痛苦时还陶醉在爱情的快感中,相互拥抱在一起,不知不觉地嘴唇接触了,眼睛满噙泪水,仰望星空,一时心醉神迷。
马吕斯出去时,街上阒无一人;当时,爱波妮正尾随那伙强盗,一直跟到大马路。
马吕斯头抵树干冥思苦索那工夫,脑海里闪过一个念头;一个念头,唉!连他自己都认为荒唐而不可能。他还是决定贸然走一趟。
七 年老心和年轻心开诚相见
这年,吉诺曼外公已满九十一岁。他同大女儿一直住在受难会修女街6号自家的老房。我们还记得,他是个老古董,高龄压不弯,忧伤也折不断,直挺挺地立着等死。
然而近来,他女儿却说:我父亲矮下去了。他不再打女佣的耳光;巴斯克迟迟不来开门时,他用手杖戳楼道,也没有当初那种猛劲儿了。七月革命激起他的怒火,也仅仅持续六个月就消下去了。在《政府公报》上,他看到“韩伯洛—孔代先生,元老院元老”这种搭配,也几乎无动于衷了。其实,这老人已经意志消沉。他从不屈服,从不退让,在天生的体质和精神上都能做到这一点,然而,他感到自己心力开始衰竭了。四年来,他等马吕斯浪子回头,可以说毫不动摇,深信迟早有一天,这个混账小子会来敲门;现在,他黯然神伤的时候,心里甚至念叨,马吕斯再迟迟不来……他无法忍受的并不是死亡,而是恐难再见到马吕斯的这个念头。在此之前,再也见不到马吕斯的这个念头,片刻也没有进入他的头脑,现在却出现在他面前,令他胆战心寒。忘恩负义的孩子轻易离家出走,外公见不到他,对他的爱只能增加,自然而真挚的感情往往如此。在气温降到十度的12月份夜晚,就特别想念太阳。尤其吉诺曼先生作为长辈,不能或者自认为不能向外孙迈出一步。“宁死我也不干。”他说道。他觉得自己一点错也没有,然而,他思念马吕斯,确实像一个行将就木的老人那样,怀着深情的怜悯和无言的绝望。
他的牙齿开始脱落,忧伤的心情又加重了几分。
吉诺曼先生心中却不肯承认,其实他爱哪个情妇,也不如爱马吕斯。想起来他会怒不可遏,又羞愧难当。
他让人在他卧室床头挂了一幅画像,醒来好头一眼就能看到,那是他另一个女儿十八岁时的旧画像,即死了的那个彭迈西夫人。他总看不够,有一天看着画像,随口说了一句:
“我觉得他长得像她。”
“像我妹妹吗?”吉诺曼小姐接口说道,“可不是像嘛。”
老人补充一句:
“也很像他。”
有一次,他双膝并拢,眼睛微闭,一副颓丧的姿势坐在那里,他女儿大着胆子对他说:
“父亲,您还总这么怨恨吗?……”
她住了口,没敢说下去。
“怨恨谁?”他问道。
“怨恨可怜的马吕斯吗?”
他抬起苍老的头,枯瘦皱巴的拳头砸在桌子上,狂怒厉声吼道:
“可怜的马吕斯,您说的!那位先生是个怪人,是个无赖,是个爱虚荣、没心肝的小子,是个没灵魂、目中无人的恶棍。”
他随即扭过头去,免得让女儿瞧见他眼里滚动的泪珠。
到了第四天,他缄默了四小时,突然开了口,劈面对他女儿说:
“我早就荣幸地请求过吉诺曼小姐,永远也不要向我提起他。”
吉诺曼姨妈完全放弃了努力,并做出这样深刻的判断:“自从我妹妹干了那件蠢事,父亲就一直不太爱她了;显然他憎恶马吕斯。”
所谓“自从干了那件蠢事”,就是指自从她嫁给了上校。
此外,大家也猜测到了,吉诺曼小姐要让她的宠儿,那个枪骑兵军官顶替马吕斯,这种企图已告失败。顶替者特奥杜勒根本没有得手。吉诺曼先生不接受冒牌货:心中的空位置,绝不让人来滥竽充数。而特奥杜勒本人,虽然嗅到遗产,但是也厌恶讨人欢心的这种苦差事。枪骑兵见老头就心烦,老头见枪骑兵也看不顺眼。特奥杜勒中尉固然是个快活的家伙,但是好耍贫嘴,为人浮浪、庸俗;他固然是个随和的人,但是交了些狐朋狗友;他有不少情妇,这不错,而且还大谈特谈,这也不错,但是谈得实在糟糕。他的每一个长处,与不同缺陷相抵消。他讲述在巴比伦街兵营周围的各种艳遇,唠唠叨叨,听得吉诺曼先生厌烦极了。而且,特奥杜勒中尉前来探望,有时还穿着军装,戴上三色绶带,这就更糟,让人无法容忍了。吉诺曼先生终于对女儿说:“特奥杜勒让我厌烦了。你乐意就接待他。在和平时期,我不大赏识军人。我不知道比起挎战刀的人,我是否更不喜欢挥舞战刀的人。不过,战场上兵刃砍杀声,听起来终究不像战刀鞘拖在街道上的声响那么可怜。况且,挺起胸膛像个勇猛的斗士,腰身又扎得像个小娘们儿,铠甲里面穿件女人紧身衣,这就倍加可笑了。一个男子汉要把握住自己,既不愣充好汉,也不忸怩作态,既不逞强好胜,也不甜言蜜语。把那特奥杜勒留给你自己吧。”
他女儿还白费唇舌,说什么:“他毕竟是您的侄孙呀。”殊不知吉诺曼先生做外祖父做到了家,根本做不来叔祖父了。
其实,吉诺曼先生是个聪明人,他做了比较,特奥杜勒所起的作用,只能令他更加痛惜失去马吕斯。
一天晚上,那是6月4日,吉诺曼先生还照样有一炉好火,他已打发女儿到隔壁房间做针线活,独自待在糊了牧羊图壁纸的房间里,双脚搭在壁炉柴架上,身后围着半圈科罗曼德尔制造的九折大屏风,整个人深深仰在锦缎面的太师椅中,臂肘支在桌子上,桌上点着两支有绿色灯罩的蜡烛,手里拿着一本书,但并不阅读。他按照自己的方式,穿着奇装异服,酷似加拉[18]的旧肖像。他若是这样上街,身后准会跟一群人,因此,他女儿总给他罩一件主教式肥袍。他在家中,除了早晚起床和上床,一向不穿睡袍。“穿睡袍显老。”他常这么说。
吉诺曼外公满怀深情和苦涩想念马吕斯,往往苦涩的味儿更重些。他那变得苦涩的深情,到头来总要沸腾,并转化为恼恨。到这一步,他只能死了这条心,接受撕肝裂胆的痛苦。他开始明白了,时至今日,再也没有理由指望了,马吕斯要回来早该回来了,不能再盼了,应当尽量习惯于这种想法:事情无可挽回,到死也不会再见到“那位先生”了。然而,他的整个天性却起而抗争,他那古老的亲情也不肯罢休。“怎么!”他常说,这已成为他痛苦时的口头禅,“他不会回来啦!”说罢,他的秃头就垂到胸前,失神地凝视炉膛里的灰烬,眼神凄迷而忧愤。
他正沉浸在这种幽思中,老仆人巴斯克忽然进来禀报:
“先生能接见马吕斯先生吗?”
老人猛地直起身,脸色灰白,好似受电击而挺起的尸体;周身血液涌入心房,他结结巴巴地问道:
“马吕斯先生贵姓?”
“不知道。”巴斯克见主人那神情深感意外,胆怯地回答,“我没有见到人;是妮珂莱特刚告诉我的。她说,有个年轻人求见,您就说是马吕斯先生。”
吉诺曼外公讷讷说了一句:
“请他进来吧。”
他保持原来的姿势,脑袋微微摇动,眼睛盯住房门。房门重又打开,走进一个年轻人,正是马吕斯。
他衣衫褴褛,幸而烛光让灯罩遮住,昏暗中看不出来,只能分辨他那张平静而严肃,但又异常忧伤的面孔。
吉诺曼外公又惊又喜,一时愣住,半晌只看见一团光亮,就仿佛碰见了鬼神。他几乎要昏倒,是透过炫目的光芒才看见马吕斯的。那正是他,正是马吕斯!
终于盼来啦!已经四年啦!这回算抓住他了,可以说一眼就完全把他抓住了。他觉得他英俊、高贵、人品出众,长大了,也成人了,仪态端庄,样子十分可爱。他真想张开手臂,招呼他,起身冲上去,他的五脏六腑都融化在喜悦中,亲热的话语胀满胸膛,要流溢出来。总之,这一片慈爱之心萌发了,已经到了唇边,然而禀性难移,从他口里出来的反而是一句狠话。他口气生硬地问道:
“您到这儿来干什么?”
马吕斯尴尬地答道:
“先生……”
吉诺曼先生真希望马吕斯投入他的怀抱。他对马吕斯不满,也对他自己不满。他感到自己的态度太生硬,马吕斯的态度太冷淡。这老人感到内心充满了温情和哀怨,而表面又只能显得那么冷酷,这真叫他气恼和难以忍受。苦涩的滋味又上来了。他口气粗暴地打断马吕斯的话:
“您到底为什么还来这儿?”
“到底”这个字眼儿表明:“如果您不是来拥抱我的话。”马吕斯望着老外公,只见他脸色苍白,好似大理石雕成。
“先生……”
老人又以严厉的声音说:
“您是来请求我原谅的吗?您已经认识了自己的过错吗?”
他以为这样指点一下,马吕斯这“孩子”就屈服了。马吕斯浑身一抖:这是要求他否认自己的父亲。他垂下眼睛回答:
“不是,先生。”
“既然不是,您又来找我干什么?”老人心如刀绞,义愤填膺,疾言厉色地说道。
马吕斯合拢双手,跨上前一步,声音微弱而颤抖地说:
“先生,可怜可怜我。”
这话触动了吉诺曼先生,如果早点说,就能让他心软下来,可惜说得太迟了。老外公立起身,双手扶着手杖,嘴唇没了血色,额头颤动,但是他个头高,可以俯视躬身低头的马吕斯。
“可怜您,先生!一个青年,却要一个九十一岁的老头可怜!您走进人生,我就要退出去了;您去看戏,去跳舞,去咖啡馆,去打弹子,您有才华,能讨女人喜欢,您是个俊俏的小伙子,而我呢,大夏天对着炉火吐痰;您富有,拥有世间唯一的财富,而我穷苦,拥有老年的全部穷苦:疾病、孤独;您有三十二颗牙齿、一副好肠胃、一双明亮的眼睛,您有力气,有胃口,身体健康,一天喜气洋洋,还有满头浓密的黑发,而我呢,甚至连白发也没了,我的牙齿掉了,腿走不动了,记忆力也丧失了,有三条街名我总弄混:夏洛街、寿姆街和圣克洛德街,我落到这种地步了;您的前途充满灿烂的阳光,而我已经深入黑夜,什么也看不见了;您喜欢追女人,这是自然的,而我在世上没人爱,您却求我可怜!不用说,莫里哀都没想到这一点。律师先生们,你们在法庭上若是开这种玩笑,我就由衷地祝贺你们。你们也太怪了。”
接着,九旬老人又声色俱厉地问道:
“说说看,您找我到底有什么事?”
“先生,”马吕斯说道,“我知道您见到我就不高兴,不过,我来只是求您一件事,说完马上就走。”
“您真是个糊涂虫!”老人说道,“谁说要您走啦?”
这话表明他内心的这句温情话:“快请我原谅啊!快来搂住我的脖子啊!”吉诺曼先生感到再过一会儿,马吕斯就要离开他,是他不欢迎的态度令马吕斯气馁,是他的冷酷无情把他赶走,他心中想到这一切,痛苦又增添几分,而痛苦随即又化为愤怒,他就更加显得冷酷无情了。他多么希望马吕斯领会他的心意,可是马吕斯又偏偏不理解,这就让老人心头火起。他又说道:
“您让我,让您这外公想念,您离开我家,不知跑到什么地方去,您让您那姨妈多伤心啊!可以想象得出来,您是去过单身汉生活,这就方便多了,当个花花公子,要什么钟点回家都行,可以吃喝玩乐。可是,您连信儿也不给我捎来点,欠了债也不让我偿还,您就是要胡闹,当个砸人家玻璃的捣蛋鬼。过了四年,您才回来找我,没别的话,只求我一件事!”
用这种粗暴的方式来感化外孙,只能说得马吕斯哑口无言。吉诺曼先生叉起胳臂,他做出这种姿势显得特别蛮横,冲马吕斯喝道:
“赶快了结!您来求我什么事,这是您说的吧?到底什么事?什么呀?说吧。”
“先生,”马吕斯说,他那眼神真像要从绝壁掉下去的人,“我来请您允许我结婚。”
吉诺曼先生拉了拉铃,巴斯克应声推开房门。
“让我女儿来一下。”
不大工夫,房门重又打开,吉诺曼小姐出现在门口,但是没有进屋。马吕斯垂着手臂,立在那里一声不吭,一副犯了罪的样子;吉诺曼先生在屋里踱来踱去。他转身对女儿说:
“没事。这是马吕斯先生。您向他问声好。先生要结婚。就这事,您走吧。”
老人的声音短促而嘶哑,说明他气愤到了极点。姨妈惶恐地看了看马吕斯,仿佛不大认识了,她没有打一个手势,也没有讲一句话,让她父亲一口气吹走,比狂风吹一根麦秸还快。
这时,吉诺曼外公转回去,背靠着壁炉,说道:
“您要结婚!年仅二十一岁!您都安排好啦!就差请求允许啦!只是一个程序。请坐吧,先生。自从我无幸同您见面以来,你们搞了一场革命。雅各宾派占了上风。您一定很得意。您当上男爵的同时,不是也成了共和派吗?这方面您很会调和,用共和给男爵头衔当调料。七月革命您得了勋章吗?卢浮宫那里您也走动走动吧,先生?就离这儿不远,在诺南—狄埃尔街对面的圣安托万街,有一颗圆炮弹嵌入一栋房子的四楼墙上,题铭为:1830年7月28日。您不妨去开开眼,特别长见识。哼!您那帮朋友,他们干的好事!对了,他们在贝里公爵先生的纪念碑原址,不是建了一座喷泉[19]吗?这么说,您要结婚啦?同谁结婚?问问对方是谁,恐怕不算冒昧吧?”
他住了口,但是不容马吕斯回答,又粗暴地补充一句:
“这么说,您有了职业啦?也挣了份财产?您干律师这行挣多少钱呢?”
“一文钱也不挣。”马吕斯坚决而干脆,几乎粗鲁地答道。
“一文钱也不挣?您只靠我给的那一千二百利弗尔生活喽?”
马吕斯缄口不答,吉诺曼先生接着问道:
“唔,我明白了,是因为那姑娘富有吧?”
“她同我一样。”
“怎么!没有嫁妆?”
“没有。”
“有望继承财产喽?”
“我认为不见得。”
“赤条条!那么,她父亲是干什么的?”
“不知道。”
“她怎么称呼?”
“割风小姐。”
“割什么?”
“割风。”
“哎呀呀!”老人说道。
“先生!”马吕斯叫了一声。
吉诺曼先生打断马吕斯的话,但他的口气又像自言自语:
“正是这样,二十一岁,无职无业,每年一千二百利弗尔,彭迈西男爵夫人要去摊儿上买两苏的香芹。”
“先生,”马吕斯又说道,他见最后一线希望要破灭,不禁惊慌失措,“我恳求您!看在上天的分儿上,我合拢手掌祈求您,先生,我跪到您脚下,请允许我娶她吧。”
老人哈哈大笑,透过尖厉而瘆人的笑声,他边咳嗽边说:
“哈!哈!哈!您在心里一定这么念叨:没错!我去找那个老古董,找那个老糊涂虫去!真可惜我还不满二十五岁!否则的话,看我怎么抛给他一份措辞恭敬的催告书!看我怎么摆脱他!管他呢,我会对他说:老蠢货,你能见到我,应该乐疯了,我打算结婚,打算娶随便哪个小姐,随便什么先生的女儿,我没有鞋穿,她没有衬衣,没关系,我的事业、前途、青春、我这一生,全投进水中;我情愿脖子上拴个女人,一头扎进苦海里,这是我打定的主意,你必须赞成!而老化石一定赞成。好吧,我的孩子,随你便,把石头系在你脖子上,娶你那个什么吹风,你那个什么砍风……绝不行,先生!绝不行!”
“外公!”
“绝不行!”
听他说“绝不行”的声调,马吕斯明白毫无希望了,他垂着头,身子摇摇晃晃,缓步穿过房间要离去,但是更像要死去的人。吉诺曼先生眼睛盯着他,就在马吕斯打开房门要出去的当儿,他不顾高龄,显出骄横惯了的老人那种急躁,几步跨上去,一把揪住马吕斯的衣领,用劲把他拉回房间,扔到扶手椅上,对他说道:
“这事,你跟我聊聊吧!”
这种突变,仅仅是马吕斯脱口而出的“外公”这个称呼引起的。马吕斯目瞪口呆,怔怔地望着老人。吉诺曼先生那张变幻无常的脸,现在完全是一副难以描摹的朴拙和善的神态。严厉的老祖宗变成慈祥的外祖父。
“来吧,聊聊,说说看,把你那风流事说给我听听,侃一侃,全讲出来!活见鬼!年轻人简直太傻啦!”
“外公!”马吕斯又叫了一声。
老人那张脸豁然开朗,露出难以形容的喜悦的神采。
“好,这就对啦!叫我外公,回头你就瞧好吧!”
同样还是粗声大气,可是现在却让人感到那么和善,那么温纯,那么坦率,那么慈祥。而马吕斯本已灰心丧气,忽又有了希望,这种转变来得太突然,他一时晕头转向,又激动万分。他坐到桌子旁边,烛光正巧照见他那身破衣烂衫。吉诺曼老头诧异地端详。
“好吧,外公。”马吕斯说道。
“怎么这副样子?”吉诺曼先生接口说,“您真的一贫如洗啦?你这身穿戴像个小偷。”
他立刻翻抽屉,掏出一个钱袋,放在桌上:
“喏,这是一百金币,拿去买顶帽子吧。”
“外公,”马吕斯继续说道,“我的好外公,您哪儿知道,我多爱她呀!您想象不出,我同她初次相遇,是在卢森堡公园,她常去那里;起初我没大注意,后来不知怎么回事,我就爱上她了。唉!这下子把我弄得好痛苦啊!现在行了,每天见面,我去她家,她父亲还不知道。您想想,他们要启程走了,我们是夜晚在花园里见面,不料,她父亲要带她去英国。于是我心里就合计:我得去见见外公,把事情跟他说说。他们若是真走了,首先我就要发疯,我会死的,我会一病不起,也会投水自尽。无论如何我得娶她,否则我就要发疯。这就是全部事实,原原本本,我想没有什么遗漏。她住在一座花园里,有一道铁栅门,是普吕梅街,靠近残废军人院。”
吉诺曼老头坐到马吕斯身边,现在他眉开眼笑,边听边品味马吕斯的声调,同时也深深品味一撮鼻烟。他听到普吕梅街的名字,就停止嗅鼻烟,余下的烟屑撒落在膝上。
“普吕梅街!你是说普吕梅街吗?……让我想想……那附近不是有一座兵营吗?……不错,正是那儿。你表哥特奥杜勒向我提过。就是那个枪骑兵,那个军官。……一个小姑娘,我的好朋友,那是个小姑娘呀!……没错,是普吕梅街,从前叫布洛梅街。……现在想起来了。普吕梅街那道铁栅门里的小姑娘,我听说过。在一座花园里。是一个帕梅拉。你的品位不错。据说她生得白白净净的。咱们私下讲,枪骑兵那个傻小子,还有那么点意思追过她呢。我不清楚事情到了什么程度。反正无所谓。再说,也不能相信他的话。他就爱吹牛。马吕斯!你这样一个青年爱上个姑娘,我觉得是件大好事。在你这年龄非常自然。我情愿你恋爱,也别去当雅各宾派。我情愿你爱上一条短裙子,哪怕爱上二十条,也别爱上罗伯斯庇尔先生。平心而论,在不穿短裤的人中[20],我一向只爱女人。美丽的姑娘终究是美丽的姑娘,见鬼!这没有什么可说的。至于这个小姑娘,她瞒着爸爸接待你,这也是正常的。我也一样,有过类似的艳遇。不止一次。你知道怎么办吗?不要操之过急,不要闹出事来,也不要订婚,去见什么挎绶带的市长先生。表面上傻乎乎的,其实是个聪明的小伙子。头脑保持清醒。世人啊,要一滑而过,不要结婚。来找外公就对了,其实外公是个好好先生,在老抽屉里总有几卷路易;只要对他说一声:外公,是这码事。外公就会说:这还不简单。青春要过,老年要折。我有过青春,你也会老。去吧,我的孩子,将来你把这话教给你孙子。这是二百皮斯托尔[21],痛快玩去吧,小子!这再好不过!事情就是应当这样进行。绝不结婚,但这不碍事,该怎么玩就怎么玩。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马吕斯呆若木雕,直摇头,一句话也讲不出来。
老头放声大笑,挤了挤老眼,拍他膝盖一下,直视他的眼睛,神情诡秘而又得意扬扬,极温柔地耸着肩膀说道:
“傻小子!让她做你的情妇吧。”
马吕斯脸刷地白了。刚才,他根本没有听懂外公讲的那一套。什么布洛梅街、帕梅拉、兵营、枪骑兵,唠唠叨叨,一件件像幻影一般,从马吕斯眼前掠过。珂赛特是百合花,同这些一件也连不上。老人在胡诌八扯。然而一阵胡诌八扯,最后落到一句话,这回马吕斯听明白了,认为这是对珂赛特的极大侮辱。“让她做你的情妇吧”,这句话如同一把利剑,刺进这个严肃的青年的心中。
他站起来,从地上拾起自己的帽子,步子沉稳而坚定地走向房门,到了门口转过身,向外公深施一礼,然后扬起头说道:
“五年前,您侮辱了我的父亲;今天,您又侮辱了我爱的女人。我再也不求您什么事了,先生。永别了。”
吉诺曼外公惊呆了,他张开嘴,伸出手臂,想站起来,一句话还未讲出口,房门已经重又关上,马吕斯不见了。
老头仿佛遭了雷击,半晌未动弹,既说不出话,也喘不上来气,就好像有个拳头卡住喉咙。终于,他挣扎离开座椅,这个九十一岁的老人以他最快速度冲向门口,开了门喊道:
“救命啊!救命啊!”
他女儿闻声赶来,用人也都来了。他声音嘶哑,又凄怆地说道:
“快追他去!把他追回来!我怎么招惹他啦?他疯啦!他走啦!噢!上帝啊!噢!上帝啊!这次,他再也不会回来啦!”
他跑过去,用颤抖的双手打开临街的窗户,大半个身子探出去,巴斯克和妮珂莱特只好从后边拉住。他连声喊叫:
“马吕斯!马吕斯!马吕斯!马吕斯!”
可是,马吕斯听不见了,此刻他拐进圣路易街。
九旬老人神情惶恐不安,连续两三回双手举到太阳穴,踉跄着后退,瘫到一张扶手椅上,没了脉息,没有声音,没了眼泪,只是晃着头,翕动着嘴唇,一副痴呆的样子,眼里和心里全空了,只剩下类似黑夜的黝黯而深邃的东西。
注释
[1]英语是驾驶座在后面的双轮马车。
[2]狗。——雨果原注
[3]带来。从西班牙语演变而来。——雨果原注
[4]吃。——雨果原注
[5]用油灰贴住的办法敲碎窗玻璃,能吸住碎片并防止发出声响。——雨果原注
[6]锯。——雨果原注
[7]叫。——雨果原注
[8]截断。——雨果原注
[9]黑话:警察。
[10]在这里要干事。——雨果原注
[11]刀。——雨果原注
[12]法郎、苏,还是里亚(法国古铜币名,合四分之一苏)。——雨果原注
[13]引自贝朗瑞的歌谣:《我的祖母》。
[14]犹太人。——雨果原注
[15]庞丹:巴黎。——雨果原注
[16]弗布拉斯:卢维·德·库夫雷的小说《弗布拉斯骑士的爱情》中的主人公。
[17]布西里斯:古埃及传说人物。
[18]加拉(1749-1833):处决路易十六时任司法部长。督政府时期(1795-1799),他是衣着奇特的风云人物。因此,雨果说吉诺曼与他相像。
[19]贝里公爵在歌剧院前黎塞留广场(现在的卢乌瓦广场)被杀,复辟王朝给他立了个赎罪碑,后来拆毁,由维斯孔蒂设计建了喷泉,但那是1844年的事,而非雨果所叙述的时间。
[20]法语sans-culotte指不穿短外裤的穷人,通常译作“长裤汉”。这里是文字游戏,不穿短外裤者也包括女人,故有这句俏皮话。
[21]皮斯托尔:法国古币名,1皮斯托尔相当于10利弗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