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6日,我拿到了人生中第一块半程马拉松的奖牌,在柬埔寨的吴哥窟,一场淋漓酣畅的真实版temple run。
对我来说,这是生活版图拓荒的重要时刻,坐在烈日灼身的热带街头,我一面抱着一枚沉沉的椰子吸椰汁,一面消化掉心里膨胀的自我感动。
仅需往前追溯上六个月,我还是个连800米测验都没有达标过的人,跑步对我来说是除了睡觉外最枯燥的事情,所以“马拉松”这三个字更是这辈子都不可能与我发生任何关系了。可你看,你以为自己一辈子不会做或者做不到的事,就这样完成了。
朋友们向来公认我是他们认识的人里最懒、最拖延、最三分钟热度的那一个。所以,当我开始跑步时,没人相信我能坚持下来,连我自己都不信。
我讨厌穿运动衣,讨厌穿运动鞋,也讨厌满头的汗和通红的脸,总觉得那样又难看又狼狈。专业点说,我耐力极差,肺活量堪忧,伴有跑着跑着走神这种致命毛病,所以全世界都在跑步刷马拉松的时候,我依然躺在沙发上看着《麦克法兰》里奔跑在荒凉山间的越野少年们,事不关己地喝着可乐感叹:“长跑还真是燃呢。”
我打小就怕跑步,400米在我眼里已是长跑。读小学的时候,学校每年都有越野赛,强迫全校师生参加,我每一次都是走完大半赛程。同样是小学,运动会被迫参加过一次800米,结果拿了第三名,因为统共四个人参赛,而原本的第三名因为中暑退赛……到了初中则更丢人,800米达标跑因为低血糖半途进了医务室。中考体育加试是个100米冲刺跑,我跑到一半恍然陷入走神状态,差点停在原地。所以,像我这种走着走着路就能自己把自己绊个大跟头的人,静止才是我人生最大的保障。
可身体并不会真正静止,它在新陈代谢的渐渐迟缓中一点一点撑开原本紧绷绷的肌理,当我站在心血来潮买来的体脂秤上,看到那个触目惊心的体重时,我才真正相信岁月是把猪饲料,而自己的眼睛则是功能强大的美颜相机,我真的不是那个88斤的自己了。
发现这令人痛苦的真相是在五月底,我没有丝毫犹豫,当晚就开始了漫漫跑步计划的第一次打卡。
从开始跑步起,时间就在晚上十点以后,偶尔还会超过零点。其实自由职业并没有那么自由,很多时候我写完东西、多多同学修完照片就已经快要到第二天了。所以我每天给自己的跑步成绩截图一张,名曰“夜跑打卡”。
最开始在小区里跑,跑上200米就要停下喘半天,然而坚持了几天就能跑到400米、800米、1公里,每天我都会给自己加一点量,哪怕多100米也好,不着急,但也绝不原地踏步,我深知“完成”这个瞬间的仪式感会给予自己多大的耐力,所以我只有不断去完成一个又一个新的公里数才能不断去坚持。就这样连续跑了半个月,我成功跑下5公里,也忽然重新发现了身边原本熟悉的一切。
为了抵抗跑步的枯燥,我和多多同学在小区里发掘了许多不同的角落,每天换着地方跑,那些原本不曾在意的角落都变得熟悉起来,就好像奔跑在一张满是迷雾的游戏地图上,我们不断点亮原本模糊的角落,让整张地图完整可见。
小区的夜晚是个奇妙的小剧场,比如车挡在路中,车窗里传来的对谈听着绝望,跑过去的时候我会想,如果他们突然决定撞死一个人,我是多么倒霉。每天遇到同一只漂亮的秋田,遛狗的好看男生有没有颜值匹配的女友?垃圾堆里放着一面明亮的镜子和一只巨大的哆啦A梦气球。醉酒的女生跌跌撞撞,我想我该去扶她一把。保安挨个单元楼打卡,他会不会寂寞?深夜在北门吵架的男人和女人,眼泪与拥抱交替挣扎。接连遇见几次流浪猫后每晚都会带着猫粮出来喂它们。
后来我又想路跑,便绕着小区外围,跑上一圈,差不多就有3公里。路过不重样的风景,跑起来会觉得轻松很多。再往后又不满足了,圈子越绕越大,进而发现了有许多人去跑步的公园,一天一天连着下来,纵然在一片黑暗中,都已经熟悉了那些一同奔跑的陌生人。再往后便是奥体、朝阳公园……我们为自己在这个庞大城市里的不同角落插上小小一面旗帜。
到如今,我已经一步步在夜空下跑出几百公里了。我常用公里数去换算某个城市与北京的距离,假装自己早已跑出北京。
有时我会戴着耳机,有时就听周围的声音和自己平稳的呼吸。持续循环的一首歌是《1965》,Can we go back to the world we had/It’s the world we’ve been dreaming of,似乎一直跑下去就能跑回某个甜美的夏日午后。
我住的地方位于航线下方,楼层之间常有夜间航班掠过,轰隆隆穿行在月光与云朵当中,带来许多相聚别离,来到我眼前又平稳消失。我想象舷窗边疲倦旅人的脸,不知道北京是他们的远方还是故乡。
我会跑过一条条的斑马线,跑过甜到腐烂的水果摊,跑过路边上百桌的烤串啤酒,跑过礼拜刚刚散场的清真寺,跑过小区门口热闹的广场舞,还有购物中心闪烁的橱窗。跑过夜晚的心情,就像是云开雾散那一刻空气里清冽的味道。
在流很多汗和鼻涕的时候,在宽敞大路上踩着街灯像风一样奔跑时,自身的存在感是那么清晰,我没有在想任何事情,我只是强烈感受自己的存在,每一寸皮肤,每一个器官,都是清清楚楚存在在那里,这种踏实的感觉,我只有在跑很长很长的路时,才会获得。
从起初的不情不愿,到一天天跑上瘾,我常常和多多同学忙到十二点多,他说还跑吗,我说跑。我当然知道坚持做一件事是美德,但有那么多我所喜欢的我都没能坚持下来,却把跑步这件事坚持到了自己的极限。
2015年的秋天,多多同学随我回家,我们依旧每天变着路线跑,在家附近的公路上跑,在环山路上跑,去体育场的跑道上跑,看着APP里记录的跑步地图,我也重新认识了一次自己潮湿多雨的故乡。
背回家的笔记本里有去希腊时的照片,我说有生之年,一定要再去一次雅典,去马拉松跑一次真正的马拉松。
于是非常巧合地,就在那两天,我看到了即将举办的吴哥窟国际半程马拉松正在开放报名,我当即就问另一个长期跑步的朋友去不去,朋友说去,多多同学马上完成付费报名并预订好机票,我们谁都没有给自己一点犹豫的时间。跑步,让我们都变成了更爽快,也更硬朗的人。
稀里糊涂地报名,稀里糊涂添置了许多跑步装备,想到自己居然要去跑一场真人版的古庙逃生,我真是走在路上都以为自己是在做梦。
12月4日深夜,我和多多率先抵达暹粒,5号一早,我们就兴奋地坐tuk-tuk去会场取比赛包。北京已是严冬,可这里还是永远没有尽头的夏天,坐在四面敞开的突突车上,风几乎要把整张脸都吹跑。
取包地点搭起了长长两排帐篷,队伍从里面一直排出来,像缓慢挪动的长蛇。队伍里欧美人居多,毕竟暹粒一直都是他们的度假天堂。有个从杭州独自来跑马的姑娘排队时见到我开心地尖叫起来:“天啊,终于可以说中文了!”之后她便在漫长等待中愉快地聊起她的跑马经历,并热情邀请我参加晚上的跑者派对。我们收拾装备的时候遇到了一对年过60的老夫妇,从2010年开始,他们已经跑过了300多场马拉松,90场是全马,这回刚刚结束了千岛湖越野跑,在皖南玩了一圈就直奔暹粒而来。
只要在路上,总会遇到很多超乎想象的人,他们是不一样的普通人,在平凡无奇的大地上闪着光,看到这些光芒,我也会觉得自己的人生有无限可能。
5号晚上,朋友到来同我们会合,次日凌晨三点半起床出发,只见星辰。窄窄的马路挤满了拉着跑者们去参赛的突突车,密密匝匝的车灯从暹粒的大街小巷汇集到去往吴哥窟的主干道上,黎明前的黑暗里,我们同所有路过的陌生人挥手打招呼。
我们的起跑线,远处就能看到小吴哥,在等待起跑的时间里,天空一点点褪去墨色,吴哥城背后朝阳升起,站在身边的陌生人也一点点被看清了面孔,被高高大大的西方人围在当中,我们自嘲是霍比特人来到了巨人国。起跑的瞬间,大家欢呼雀跃大喊大叫,宣泄着长久累积的兴奋,从香港来的男生一面小跑一面挥手和我们说加油。
从六点到九点,我们跑在小吴哥的古迹中,跑在热带的森林里,跑在烈日下,跑在旱季的湖水边,我们跑过一个个城门,跑过一段段久远的传说,跑过巴戎寺的高棉微笑,跑过湿婆神毁灭重生的舞蹈,跑过搅动乳海的长蛇,也跑过不同的肤色,跑过路边等着和你击掌的当地孩子,跑着跑着也会偶尔停下来给孩子们发糖。志愿者们则一面分发补给,一面用各种语言说加油。
我用了三小时跑完了自己的第一个21公里,没有树荫的地方就快跑,有树荫了就慢慢跑,跑累了就放纵自己走一走,把冰块使劲抹在脸上抵抗热带毒辣的阳光,冲过终点的那一刻,我知道自己又解锁了一个新的人生副本。小小的一枚奖牌,是我小小人生里,一个大大的见证。
当天晚上我和朋友穿着一样的牛仔背带裙,趿拉着人字拖手拉手在热闹的老市场街头买木瓜奶昔,在Amok吃地道的美食犒劳自己,最后在因为安吉丽娜·朱莉而出名的red piano喝酒庆祝。多多同学喝下一大杯明黄剔透的吴哥啤酒,朋友把脑袋伸出窗外,忽然轻轻叹了口气。窗外是被灯光映照得斑驳的热带夜晚,混杂的音乐与不相通的语言在燥热空气里搅拌,我说干杯。
2016年,我们又去烟台跑了一次马拉松,北方夏末的太阳并不比热带更友好,这一回我跑得更轻松,成绩也更好,带着贝壳状的银色奖牌去看了当时上映的《七月与安生》,刚刚跑完的马拉松忽然变得像一场遥远的记忆,身边的陌生姑娘一直捂着脸哭泣到电影散场。
想要用跑步的方式去丈量的远方有很多,想以跑步来消弭纷扰的时刻也有很多,我知道,没有雾霾的日子,我还要继续我的夜跑,我知道,我们还会跑过世界更多的角落。
当我跑过夜晚,跑过星空,我才知道,跑步是一件多么美妙的事,热爱跑步的人是多么快乐,也知道,多的是你不想做的事,而不是不可能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