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言再嫁太子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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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傻子

转变是在傍晚时刻,林青带了一大帮朋友来捧场。能和林青搭上关系并称之为朋友的,都是本地小有名气之人,哪怕说不上家财万贯,也相去不多。

“林青,来这做甚,清风楼可不是原来那般了,要吃好菜,还得去对面饕餮酒居。”

“哈哈,林大人繁忙,想来是注意不到这些细节吧!这清风楼的好厨子,都去了饕餮家,想吃原汁原味,这里是不成了。”

林青哼笑了两声,“去去去,来的就是这家,你们知道什么呐!”

林青执意来这里,同行的几位好友对视一眼,皆有些诧异。这重新开张的清风楼,到底哪里吸引人了?

一行人走进清风楼,程风见终于有客人,长长的松了口气,待认出林青,又紧张起来:“林、林大人!”

林青摆摆手:“这不是在衙门,你不必紧张。给我们来个包间,上几道特色菜即可。”

程风连忙应了,带着几人去了牡丹阁。几人甫一入屋,就被满屋的花儿给迷了眼,商人逐利,喜欢富贵,而牡丹又是人间富贵花,开在屋里,朵朵灿烂,花团锦簇,美的人舍不得移开眼,正趁这些人的心意。

而这屋里,自然不是只有花儿夺人眼球,一些寓意极好的玉石古玩之类,随意摆放,这等普张,令人咋舌。

黄雄在众人探讨那些名贵花草之际,被墙上的字吸引了注意力,只见那木墙上,直接用金墨龙飞凤舞地写了一行诗句:“鸟有凤而鱼有鲲。凤凰上击九千里,绝云霓,负苍天,足乱浮云,翱翔乎杳冥之上。”

字很大,占据了整张墙,龙飞凤舞,嚣张而夺人心魄。

金雄下意识地喃喃念了出来,胸脯上下起伏着,只觉一股激奋横荡在心间,这是何等的霸气,何等的睥睨!

写出这字的人,该是是什么样的境界!

其他人见金雄对着这字发呆,也都凑了过来,他们对诗词没什么研究,所以哪怕也被这诗词惊艳,也没像金雄那般失态,只赞了一句:“好词,好字!”

黄雄被惊醒,不满地横张波一眼:“你懂什么!”

“喂——”

黄雄深吸口气,“当今文学,以魏国为尊,然举魏国全国之力,也不过出了两位书法大家,一位是柳眉居士,以灵动洒脱闻名,另一位则是百年前的蔡君大人,他的字豪放纵逸,大有气吞山河之势,也因此,一直被誉为魏国第一大家。”

林青和张波凑上来,面带惊骇:“你是说……”

黄雄点点头:“大周能与魏国相比的,也只有林破敌林将军,但林将军重气势,功底确实不如蔡君,而这幅字……在我眼里,不比蔡君差。”

甚至,隐隐有更盛一头之感。

他敛去失态:“当然,我只是说我的看法,毕竟几百年,也就出了蔡君那么一位天纵奇才,我的看法,不算数的。不过不管能否与之相提并论,这位写字之人,若能露面,绝对能引起文坛激荡。”

就是不知,会是哪国人了。

黄雄出生在书香世家,大周重武轻文,一直没有什么能流传百世的大家出现,黄雄是有些遗憾的。他私心里希望,这写字之人,会是大周人,当然他也知道,这概率,大抵不会很大。

其他人怎么会把黄雄自谦的话当真,黄雄虽然蜗居在盐城,但他祖上是大周为数不多的文学家,对文学艺术颇有研究,会在盐城,也是这个地方属于三国交叉之处,收集其他国家的作品,比较方便。他如此盛赞,就说明写这字之人,却有过人之处。

于是众人目光灼灼的看着那字,恨不能看出花儿来,当然,除了黄雄是纯粹的欣赏,其他人,都有自己的私心在里面。林青是觉得,哪怕大周不重视文学,但能从自己管辖地出个流芳百世的大手,总也是添光彩的好事,张波等人呢,则想着能不能找到这背后之人,与之结交,从中捞一笔。

就这么各怀鬼胎的,终于,菜上来了。

本来有了这个插曲,几人都没太有心思吃饭,没想到造型别致的松鼠桂鱼端上来时,几人都吸了吸鼻子,食欲又上来了。

小厮弓着身子,细细地介绍着这菜的做法和来历,几人开始还有心思听,吃到后来,菜都抢不过来,哪还有心思再想那些!小厮抿着嘴下去了,没一会儿又上了新菜。

他们一共七八人,程风给弄了十六道菜,本想着足够了,谁知这几人,战斗力强的硬是一口菜都没剩下。

等把最后一筷子菜塞进嘴里,这些人摸着吃撑的肚子,笑得都有些不好意思。

张波哈哈大笑道:“老林,还是你厉害,要不是你硬拉着,我们肯定得错过这地方了!”

林青也跟着笑,他哪里会说,来清风楼本来是为了给赵锦乐捧场,没想到,却享受了一场舌尖盛宴。

饭后,小厮又送上了甜汤,每人一杯,说是消食的。林青看着那淡黄色的汤,有些好奇,忍不住喝了一口,入口酸中带甜,冰凉沁人,仿佛把盛夏的暑气也给吹走了,方才吃撑的肚子,也没那么难受了,每一个毛孔都像是张开来,十分舒泰。

好东西!

黄雄回味着桂花的清香和入口的甘甜,忍不住问道:“这是什么?”

小厮笑笑:“这叫桂花酸梅汤。用酸梅熬半个时辰,再配上山楂、陈皮、桂花,小火温煮一会儿,出锅时加上黄糖,就成了。”

张波瞠目结舌:“这方子,你就这么说出来啦?”这么好的东西,难道不应该当独门秘籍,一代代的传下去吗!

小厮自豪道:“我们大厨说啦,都不是什么昂贵东西,客人想用,告知即可,这样在家也能吃到,不必非得来这里的。”

众人对视一眼,皆看到对方眼中的佩服,这般手艺,这等胸襟,这清风楼再不火,简直天理难容。

程风本来说这一顿他请,几人已经占了这么大的便宜,哪里肯同意,硬是扔下十两银子,才走。

他们都是不缺钱的主儿,除了林青,因为偿还以前的债务成了穷光蛋,其他几人,家里的财产都数不过来,哪里会在意这几两银子,占这个便宜。

何况,他们还有意与写字之人结交。

众人散了,约好改日一定再聚。

林青等他们走远,才问程风赵锦乐在不在。他来这本也是想看看能不能见到赵锦乐,给她捧个场,程风风指了指上面,说了句在休息,林青便也没坚持,摆摆手说那就不打扰了,改日再来。程风有些诧异,这赵小姐,到底什么来历,连县太爷看着都客客气气的。

到底是县老爷,管着他们的生死,程风不敢怠慢,硬是将人送到街头,才又拐回来。他从街头过来,饕餮酒居是必经之路,朱红色的招牌在灯光下格外刺眼。程风冷着脸从门口走过,心想总不至于那么倒霉。

结果就是那么倒霉。穿着暗朱色长袍的的程镇刚送完贵人出门,就看到面带疲惫的程风,忍不住笑道:“哟,这不是清风楼的程老板吗?”

程风深吸口气,不想理他。

程镇伸出胳膊拦他:“哎哟别走啊,不进来看看吗,楼里的厨子可想您这位老东家想的紧呢。”

程风看着他:“好狗不挡道!”

“你看看你,别生气呀,”程镇装模作样地叹口气:“清风楼重新开业,大喜的事儿,你咋还不高兴呢?哦对了,我听说,你们今儿个,还没食客进门呐?”

程风抿着嘴不说话。

程镇拍拍头,“嗨,怪我,说是今天去给你捧场的,没想到今儿个忙,到现在才脱身,你不会怪我吧,大哥?”

“大哥”那二字一下就刺红了程风的眼睛,他抓住程镇的衣领:“我没有你这样的野种弟弟!”

程镇冷笑道:“我是野种,那你是什么?爹在世的时候,可认过你们母子?!”

“你——”

“你打啊,你打啊,正好我明天闹到衙门,看看你这长兄是如何苛待庶弟的,你不是读书人重名声吗,我看看你这名声还要不要了!”

程镇比程风矮一截,被揪住衣领,脚尖还是踮起来的,睫毛不安地跳动着。偏嘴上还是嚣张的很,小身板不停地蹦跳着,恨不能窜到程风脖子上去。

程风看到这样的程镇,忽然有些疲惫,同他计较什么呢。他落到变卖清风楼的境地,说到底,还是自己没本事。

他于是松开手,不再理会程镇的叫嚣,朝着清风楼走去。

程镇被松开,似乎更气了,冲着程风大喊道:“你哪天要是再混不下去了,来饕餮酒居,看在你是我大哥的份上,我赏你一口饭吃!”

赵锦乐站在二楼,看着这一幕,觉得,这事儿挺有意思的哈。

话说林青带来的这帮子狐朋狗友也不是白带的,当晚回去就进行了大规模宣传,直吹得天上有地上无,不去尝一尝简直白活这一辈子,盐城有钱人大抵都在一个圈子里,一个吹、两个吹的,最后也都动了心思,那清风楼重新开业后,当真有这么神奇?

他们也不差那点钱,于是邀约三五好友,结伴去尝鲜。结果是显而易见的,且不说那勾的人回味无穷的饭菜,只是那或奢华或清雅的环境,在这里坐坐,心情都会好很多。回去自是少不了又一波宣传。

这里面,尤以黄雄贡献最大,他虽然低调,但背景在那摆着呢,在文人圈子里小有名气,他再带来的朋友,也大抵都是些书生。本来这些读书人眼皮子高,不喜铜臭味太重的地方,一说来清风楼都不太乐意,结果进了雅间,一个两个就都说不出话了,痴迷地摸着满墙的字画,不肯走。以致随行伺候的小二都有些怀疑,这字画若不是直接画在墙上,他们肯定要抢走的。

对他们而言,饭菜虽然好吃,但都是果腹的东西,不重要,重要的是,这里满墙都是能流传百世的瑰宝啊,想想,要是能在这种地方,有大师的字画为伴,与其他文人谈诗论道,伴着花香,喝着清茶,这不又是人生一大美事?

而且万一,万一那为清风楼题字作画的“大师”没走,就在这楼里,若是能看到他们的英姿,会不会与他们结交?

想到这里,这些文人心底都是一片火热,恨不能现在就能撸袖子写出脍炙人口的诗篇,得大师赏识。

这些天,不是没有人找程风打探字画问题,程风却守口如瓶,一个字儿不肯往外说的。有心人派了小厮在这守着,也只看到赵锦乐几人出入,没其他收获。但是那么年轻的女人,肯定不能是啊,于是蹲守大师制造偶遇这件事,便不了了之了,但是造成的清风楼之热,却一直没有消退。

清风楼好像一夜之间就成了潮流的风向标,但凡有钱又有点身份的,都想来这吃一吃,证明自己也是有钱人的圈子里的。再也没有人嫌赵锦乐定的价格贵,他们恨不能再把价格往上翻一番,堵住一些装X分子呢,现在清风楼的饭菜可不好定,尤其是包间,不提前预定,是抢不上的。

不得不说,那些读书人贡献了很大一部分力量。文人嘛,有真本事的不说,没本事的偏爱喜几首小酸诗,来了清风楼,自觉心灵都被洗涤,一定要提笔为这里做几首诗,写完了又觉得和大师的大作放在一块儿,那是不妥的,不说别人,他们自己都不好意思呐。还是程风想了办法,把一楼的一面墙清出来,凡是为清风楼作的诗,都可以贴在那里,现在文人学子的多,每月还可以点评,打分最高的,可以免费来清风楼享用一个月的饭菜。

嗬,这下,那些读书人可跟疯了似的,使出吃奶的劲儿,也要憋出来几首,现在谁不知道来清风楼的除了文人就是些达官贵人,要是能在这里得个第一名,不仅在文人圈子里有面子,没准儿还能被贵人相中呢。

于是整天就见那些读书人没事儿就拎着书袋跑来清风楼,有的在这读书,有的专程写诗。读书的那些呢,觉得这里学子多,大家能探讨交流下,写诗的觉得人越多自己的诗越能被注意,于是清风楼俨然成了学子的聚居地。

赵锦乐呷着茶,慢悠悠地看着夕阳落下,觉得这日子真是美滋滋的。除了折殷哥哥不肯理她外,哪哪都好。

可——

如果周折殷永世不肯让她接近,那诸般所谓幸福,便都是假象。

赵锦乐垂下眸子,神色黯然。

程风抱着一叠账本过来,本来兴冲冲的,在看到环膝抱着的少女时,下意识地放轻了脚步。

女孩儿长长的青丝挽起,露出纤细白腻的颈子,许是累及,螓首靠在膝盖上,露出半张清丽的小脸。长长的睫毛如鸦羽,打出一片阴影,唇色浅淡。美,是真的美。然而大部分人被她的冷淡就给隔开,不敢再看第二眼。也只有她睡着时,才会露出这么一抹,近乎脆弱之感。

程风也是到现在才想起,这个看似无所不能的女孩,今年也不过十六岁。

程风又折回去取了披风,想给她盖上,赵锦乐好像察觉到有人靠近,抬起头,见是程风,眼神才不那么凛冽,她揉揉眼睛:“睡着了。”

程风忙道:“这几日楼里繁忙,小姐整日跟着奔波,是该好好休息。”

赵锦乐坐的腿有些麻,站起来走了两步:“你找我有事?”

程风这才想起账本的事,忙递给她。赵锦乐随意翻看了两张,就放在一侧。

“这事有你管着即可,我若有问题,会找你。”

程风应下,又道:“今日连林大人也来打探您身份,我怕……”

“不必理会,时间长了,他们查不出来,讨了没趣儿,就不会再盯着了。”

她对出风头这事没什么兴趣,好在这些人也默认大师就该神秘些,没有非得盯着不放的。

赵锦乐打理了下头发,道:“我过几天可能出去一趟,楼里的大小事宜,你看着做主即可。”

“三娘的二儿子,叫王成那个,很机灵,你问问三娘意思,看能不能在留在楼里做事,若她愿意,晚上再给他找个先生,学着识字。”

赵锦乐又挑拣着交代了几件还算重要的事情,程风一一记下,脑子里恍惚着的,却还是她对窗疏拢长发的画面。

对面,饕餮酒居。

傅别安一袭黑衣,临窗而立,不知看到了什么,周身一下子就冷了下来。

程镇心想刚才还好好的少东家,这会儿怎么又变了脸色,也跟着往外看,只见对面二楼雅间里,年轻漂亮的女子正慢慢梳着发,老实木讷的男人,怀里抱着女子的披风,满脸温柔的凝视。

程镇手里的砚台一下就掉到了地上,摔个稀碎。

傅别安神色晦涩不明:“你认识?”

“何止认识,还很熟呢,”程镇冷笑道:“那就是我那嫡亲的长兄,清风楼的老板!”

“经营上没什么本事,勾三搭四,倒很有一套!”看那色迷迷的模样,真是令人作呕!

旁边一直未说话那人摇着扇子,满脸风流:“我看你们啊,就是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人家虽然木讷些,但也算仪表堂堂,小娘子也生的好看,郎才女貌的,怎么不行了?”

嘻,一对单身的,还羡慕人家呢!

许蓁又往前走了两下,“嘿你别说,这小娘子长得还挺漂亮,就是,不知怎的感觉有些眼熟啊?”

他狐疑地摸着下巴,不该啊,他在盐城又没有旧识。

傅别安淡淡道:“你看哪个女人不眼熟?”

许蓁嘿了声:“傅别安,你吃火药了啊!”他摸着下巴,想要往前再看一下,就见傅别安唰地一声关了窗子。

许蓁:???

傅别安面不改色:“冷。”

许蓁和程镇对视一眼,看到对方额上被热出的汗,陷入了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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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锦乐回去时,陈大已经正在院子里教王平蹲马步,王平也不知扎了多长时间,身子摇摇晃晃的,头上全是汗,咬着牙,不肯服软。

未丑呆呆地看着他,可能觉得很好玩,上前用小手推了一下,王平啪地就倒在地上,面色不善地瞪着她。

未丑就又呆呆地看自己的小手掌。

宝华笑得不行:“小孩子,用力过猛了,不长个。”

陈大拿鞭子抽王平,眼神严厉:“起来,下盘不稳,再扎半个时辰!”

陈大这人平时很沉默,但在教导人时,就像变了一个人一样,格外严苛,王平从前几天过来跟着他学功夫后,身上就没再有一块好肉。

但奇异的,王平并没有对他生出任何不满,反而越发崇敬。

赵锦乐找陈大谈过一次,陈大只说自己有分寸,不会伤着王平,赵锦乐便撒手不管了,当然,在饮食上,特意给王平换了些有营养的,每晚还特意让宝华再给他弄点夜宵。

所幸王平也没辜负大家的期待,练功夫格外尽心,这几日身体是眼睛可见的强壮起来。

小未丑这几日也越发愿意往许家跑,以致现在每次傅家找不见人,直接来许家找就行,他家小姐一准儿在这。

傅别安自己厌恶赵锦乐,倒是从来没有阻拦过未丑。

晚饭是在小院里一块用的,吃惯了三娘做的饭,再吃自己的,就颇有些食不知味,赵锦乐用了两口便不再吃了。未丑一直保持着呆呆地表情盯着王平瞅,也不知在想什么。

在几个人看不见的地方,王平狠狠地瞪着小未丑,未丑像是忽然有了反应,甜甜地笑了起来。她长得好看,继承了她爹深邃的轮廓和娘亲柔美的五官,这一笑,好像打破了蜜罐子那般,带着甜丝丝的味道。

王平怔了下,不怎么自在地撇开了眼,真是个傻子。

晚间也是不能歇的,各人有各人的事要忙,陈大王平不说,两个丫头也忙着拆洗被单,快入秋了,她们准备再做一床厚点的被褥,集市上买的,总不如自己做的舒服。

唯一的闲人赵锦乐只好牵着未丑去傅家门口遛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