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我读:梁文道的开卷八分钟(全7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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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先上讣告后上天堂

奇想之年

悼亡之书

琼·蒂蒂安(Joan Didion,1934—),美国女作家,个性独立,20世纪60年代步入文坛,在美国当代文学中地位显赫。她在小说、杂文及剧本写作上都卓有建树,被评为“我们时代最伟大的英文杂文家”。小说曾获美国国家图书奖提名,被《时代》杂志评为“英语世界百家小说”,与纳博科夫、索尔·贝娄等人的作品交相辉映。由其担任编剧的电影还曾获得戛纳电影奖、奥斯卡奖、金球奖和格莱美奖等奖项。

古巴比伦史诗《吉尔伽美什》[56]很可能是人类最早的一部文学作品,里面有一句非常动人的诗:“既然你已经死了,我将披上兽皮,在旷野中流浪。”可见,从文学诞生伊始,人类就已经学会用它表达对亡者的思念。

许多大家都在文学史上留下过优秀的悼亡之作,似乎各种各样的哀悼文字都被写尽了。但最近这本《奇想之年》[57]依然在英语文学界受到重视,成为一本很有影响的畅销书。

作者琼·蒂蒂安是一位美国高龄作家,年轻时不但貌美,也很出风头,做过时尚杂志的编辑和电影编剧,同时也是一位出色的作家。很多人认为她的小说和散文可以代表美国当代文学的顶尖水平。

《奇想之年》的文字并不过分考究,但作者写的却是一种过去很少有人写过的状态。一般的悼亡文学往往是在亲人逝世后过一段时间才去写,这样有了一定的距离感,可以放入更多的想象和创造。这本书却是她从亲人去世那一天起就开始动笔,里面很多细致的描写读来非常沉重,而蒂蒂安的故事本身也相当“好莱坞”。

2003年新年来临之前,蒂蒂安结婚才几个月的女儿因为感染了流行感冒紧急住院。新年那一天,她和丈夫从医院看望女儿回来,丈夫觉得非常累,坐到饭桌前突发心脏病,倒地就走了。过了一年多,女儿也不治而亡。

两件事接踵而来对一个女人的打击未免太大。在这种境况下,她会想些什么呢?她写道,从医院领了丈夫的死亡证明书,回家第一件事就是把从医院带回的衣服和物品,按照丈夫生前的习惯一样一样分门别类放进柜子里,把他的信用卡、会员卡也全都整整齐齐放进抽屉里,一切都跟平常一样。

一个刚刚失去伴侣的人,还会下意识地做跟以前一样的事情,似乎丈夫还没有死,外面的天空仍然湛蓝,两人还坐在饭桌前一起吃饭,可是有人说走就走了,死亡就是如此突然。

在这种巨大的冲击下,人会产生很多不合逻辑的荒谬想象,所谓magical thinking(奇想)。因为夫妇两人都是知名作家,当晚亲戚来看她的时候,提醒她要赶快通知《纽约时报》的讣闻版记者。她就想,那还要不要告诉《洛杉矶时报》呢?因为这两个城市是有时差的,她突然想到,那是不是洛杉矶还没有发生这件事呢?在洛杉矶时间里面我丈夫还没有死?我是不是还来得及挽回这件事呢?

也许很多人丧失至亲之后都会经历这个阶段。任何亡者生前跟你一起去过的地方、看过的东西,现在只要一碰触,马上会被带进一个回忆的漩涡里,越陷越深。有时候她看到街角的商店开张或关门,就想着回家要把这件事跟丈夫讲。又或者收到丈夫母校普林斯顿大学寄来的毕业纪念册,听他的老同学说起一些往事,她就想我跟他在一起几十年怎么没听他说过啊,我要问问他到底情形是怎样的。有一天她在丈夫的书房接完电话,随手翻开他惯常摊放在书桌上的字典,忽然想到,他查的最后一个字是什么呢?他会不会想透过这个字留一个讯号给我,或者我能从中找出什么预示的痕迹呢?

诸如此类的奇想整整持续了一年。她每天的生活都按照去年的日程来做,每天都在想,去年这个时候我跟丈夫在做什么?她发现自己完全没有办法走出丈夫死亡的阴影。一年后的今天,她才能够确信丈夫真的已经不在了。这没有丈夫跟她在一起的一年,是她生命中的“奇想之年”。

(主讲 梁文道)

临终者的孤寂

死亡并不孤寂

诺贝特·埃利亚斯(Norbert Elias,1897—1990),社会学家,犹太人,1918年获德国布雷斯劳大学哲学博士学位。1933年纳粹上台后,流亡国外,先后到过英、法、荷兰、加纳等国,后应明斯特大学之聘重返德国。其社会学思想被重新发现后,立即对德国社会学的重建产生了巨大影响。著有《文明的进程》《个体的社会》《德国人》《垂死者的孤单》等。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欧洲开始了一种新的运动,医院开始关注那些根本无法医治的病人。英国的一些医护人员试着给他们一些吗啡或其他可以减轻痛苦的药物,环境上尽量让他们舒适,多让亲朋好友前来探望和陪伴,尽可能满足他们最后的要求,这就是“临终关怀运动”。

随着这场运动的兴起,学术界也发展出一些相应的课题,去研究怎么样恰当地对待将要死亡的人。这本《临终者的孤寂》就是此类著述。

说起来,我和这本书很有缘分。那时候我念大学一年级,有一天晚上在图书馆经过一排书架,一眼就看见这本红色硬皮小册子,书脊上一行烫金小字:The Loneliness of Dying。那么薄的一本小书,却让我感到很震撼,似乎点亮了整个书架。

垂死到底是一种什么感觉?死亡究竟是一种什么体验?那些知道的人没有一个能够回来告诉我们,他到底经历了什么,他心里的感受是无法与人分享的,因此死亡注定是孤寂的。但是读完此书,我才发现原来作者是要否认死亡是孤寂的这种想法。

作者爱利亚斯是学术界的一个传奇,他的一生见证了现代社会学的创立与发展。1897年爱利亚斯生于德国,因为是犹太人,二战时不得不离开家乡。辗转多年后,直到1962年六十五岁才重返学术界,而且先是到非洲加纳任教,1970年后才回到德国。那时候大家再看他三四十年代完成的著作《文明化进程》,才发现欧洲还有这么一位被人遗忘的大师。

爱利亚斯写《临终者的孤寂》时,已经八十五岁了,离死亡越来越近,能够深切地感受到临终者的心情,并从一个社会学家的角度去思考什么是死亡。

法国年鉴派历史学家阿利埃斯[58]也有一本讲死亡的书,认为现代人对死亡的态度跟从前的欧洲人完全不同。中古时代欧洲人对待死亡的态度是沉着安宁的,因为那个时候死亡随处可见,尸体腐烂的臭味和人之将死的呻吟是每个人成长经历的一部分。但是现代人却更多将死亡当成一种禁忌,比如过年的时候是不可以谈论死亡的——其实平时我们也很少谈。

想想看,现在一个正常人一生之中有多少机会看到死亡呢?以前人去世的时候,总是在家庭里,一家老小围着送别。现在生老病死都在医院里解决,人死的时候躺在专门的病房里,干干净净也孤孤单单地离开。阿利埃斯得出结论,现代人的死亡是备受压抑的死亡。

爱里亚斯也同意现代人对死亡的态度是禁忌的。他说,衰老本身就是一种禁忌,它将死者与生者隔离开来。衰老者孤立无援,无声无息地从生者的群体中疏离,同他们所爱的人的关系渐趋冷却,告别了那些原本赋予他们意义和安全感的人们。因此晚年不仅对于有病痛者是艰难的,对于孤独者亦然。老人和临终者在这个时代是孤寂的,他们与正常的社会生活和人际关系被完全斩断了。

但是他不同意阿利埃斯之处在于,他认为我们并不必过分美化和浪漫化过去。在现代化国家诞生之前,人的生命是怎样的呢?人的生活充满了各种意外,匪盗四起,疾病猖獗,横死是一件很普通的事,寿终正寝反倒成了人的梦想。就因为生活中有太多的意外,所以人必须要赋予死亡一种神学或宗教上的意义,才能够获得心灵上的安慰。

而现代社会正如他在《文明化进程》中指出的,现代社会相对更文明,这个文明指的是我们每个人对自己情绪的控制、对社会及自然的控制都加强了。当一切都被精密地纳入组织系统并被控制得非常完好时,我们的生活相对来说是安定的,寿命也相应延长了。

我们开始倾向于把死亡看成是一个可以预期的自然结果,因为死亡在日常生活中不太常见,它就遭到排斥和压抑,成为一种禁忌。这也是文明化进程的一个特征,如同我们有些动物性本能被压抑起来一样,比如我们已经不习惯当众擤鼻涕、挖鼻孔等等,这些自然的动作被隐藏在幕后。

对于死亡的恐惧和亲人离世的痛苦,我们也隐藏了起来,没有人愿意随便乱哭了。而在十六世纪的时候,一个大男人说起哀伤的事痛哭流涕很常见。今天大家会觉得当众哭泣很丢脸,旁人也会觉得奇怪。于是,医院里出现了一种状况,那就是在临终者面前,你会发现无话可说,因为我们所有用来表达情感的方式都变得非常内向、非常贫乏了,以至于面对临终者时,唯一能做的好像就是否认他是一个临终者,鼓励他要勇敢地坚持下去,一定会好起来等等。即使双方都知道这种情况不大可能出现,我们仍然要这么讲,不然就会很尴尬。

爱里亚斯说,这使得现代社会的临终者更加孤独,因为人们没有办法恰当地对待他们。现代哲学尤其是存在主义,藉着神秘而虚无的概念,把一种几乎是“唯我论”的形象投射在人类的死亡上。现代人追求的生命意义是一个被封闭起来的个人形象,认为一个人生命的终结是他自己的事情,这使我们在面对死亡时感到特别孤独。不仅社会孤立了临终者,临终者自身的人格也是孤独而扭曲的。

但其实,死亡并不是这样的,死亡没有什么秘密,它只是人生的终点,是人类生命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如果我们不再压抑死亡,我们的孤独感也许会减轻很多。

(主讲梁文道)

雷蒙德·卡佛短篇小说自选集

谈论死亡时说些什么

雷蒙德·卡佛(Raymond Carver,1938—1988),小说家、诗人。高中毕业后即艰难谋生,业余学习写作,1988年因肺癌去世。卡佛一生作品以短篇小说和诗为主,著有《愤怒的季节》《谈论爱情时我们说些什么》《大教堂》《冬季失眠症》等,被誉为“继海明威之后美国最具影响力的短篇小说作家”。

说到近两年引进国内受到特别关注的外国作家,雷蒙德·卡佛要算其中一位。雷蒙德·卡佛当然是美国文学界一位了不起的大师级人物,很多人说他是“美国版的契诃夫”。当他的作品被译介到中国以后,我觉得大家对他的崇拜已经到了一种神秘的程度——当年他在美国也是这样,短篇小说被当作大学写作课上的经典范本。

最近,在美国文学界有殿堂级地位的“美国文库”(The Library of America)出了一本雷蒙德·卡佛的《Collected Stories》,就是把他所有的短篇小说集结成一册,出版后有一千多页厚。

我自己算是卡佛的一个老牌粉丝了。虽然开始读他的时候,他已经去世了。不过我至今记得初读卡佛时的感觉,那真是非常震撼,觉得自己彻底被征服了。所以我完全理解为什么今天他在中国会有这么多追随者。

雷蒙德·卡佛擅长描写美国中下阶层的生活。他的父亲在锯木厂工作过,是个酒鬼。他的太太以前在咖啡馆当侍应生,后来才当了老师。他自己早年的教育经验也很不完整,干过很多杂七杂八的工作。所以他对底层人物的生活非常了解。

这些人的生活其实是比较苍白的,没什么意思。小说中的人物好像也期待着要发生点什么事,或者你以为会发生些什么,结果什么都没发生,只有一种绝望的气氛在整本书里蔓延。这种气氛也是美国整个中下阶层的体会,而今天越来越多的中国人也有相近的感受了。

但雷蒙德·卡佛并不是一个冷酷的人,他仍然希望人间有一种温润的柔情,比如这本书中有一篇小说《好事一小件》,就能让人从中读出很多正向的希望。

小说讲了一对中产阶级夫妇,他们有个小孩,这孩子有一天放学过马路被汽车撞了,送进医院后虽然抢救了一段时间,最后还是死了。在这个过程中,夫妇俩不断接到蛋糕店的电话,催他们去取蛋糕,原来这个孩子马上要过生日了,他的妈妈早就在蛋糕店预定了一个生日蛋糕。

但这种时候,两人哪有心情说这个啊,最后被催得急了,在电话里跟蛋糕师傅吵了起来,还冲到蛋糕店找师傅理论。本来蛋糕店的师傅也一肚子火气,但在知道了原来等着吃蛋糕的小孩已经过世之后,他就请这对夫妇坐下来,鼓励他们吃一点自己做的面包。夫妇俩在过度悲伤之下,已经很久没好好吃东西了,这时候就勉强放开怀抱,试着吃了点东西。好像喝着热咖啡、吃着黑面包就能暂时忘记一些忧伤。这也算是不幸中的好事一小件吧。

从这篇小说里,我们仿佛看到,在令人绝望的人生中,原来还会有一些可以带给人安慰的东西。比如就算在亲人丧失之后,人还是要吃东西的。食物带给人一丝丝肉体上的满足感,不也是人生中的一件好的小事吗?

最后一篇小说《差事》完全不像卡佛过往的风格。他以前一直写美国,这篇小说写的居然是他最崇拜的契诃夫临死前的故事,而这时候距他自己离开人世也不过几个月而已。

为什么他会写这篇小说?卡佛在一本文集里谈到,他读契诃夫的传记时发现一个细节,契诃夫死去那天,从外面点了一瓶香槟,和医院里的医生一起喝。他读到这儿,觉得非常神往,为此写了一篇小说《差事》。

契诃夫一直对卡佛有很多影响和启发,两位作家都擅长写出日常生活平凡事物中深刻而独特的意义和韵味。卡佛写这篇小说,其实是透过契诃夫去写自己的人生和写作态度。小说中的契诃夫是个平静而乐观的人,哪怕已经确定自己快要死了,仍然写信给妹妹说自己在一步步好转。

当他知道死亡真的来临时,他让太太给他的杯子盛满香槟,然后跟医生一起喝起来。临死前,他调动全部力气说了一句,真的好久没喝香槟了。然后把酒杯靠在嘴唇上,一气喝干。当太太把空杯子从他手中拿下,放在床头柜的那一刹那,他侧了一下身,合上眼,叹了口气,停止了呼吸。

这让我想起卡佛自己写的一首诗,写的是他自己临死前的感觉。他说他简直像得了意外之财,因为那是他戒酒之后多赚回来的十年生命,到现在才死,觉得一切都值得了。

(主讲梁文道)

先上讣告后上天堂

讣文分哪些流派

玛里琳·约翰逊(Marilyn Johnson),曾任《君子》杂志编辑,是一名超级讣迷,曾经为戴安娜王妃、杰奎琳·奥纳西斯、凯瑟琳·赫本、约翰尼·卡什、鲍伯·霍普和马龙·白兰度等名人撰写讣告。

我的一位朋友是知名作家,前几年替一个名人写了一篇很有文采的悼词,结果一下子就火了,大家都觉得那篇悼文写得实在太好了,于是很多有钱人纷纷找上门来,花巨资请他写悼文。也许有人会说,文人怎么干这种事呢?可想想看,自古以来,中国文人写下了多少讣文和悼词啊,其中也不乏文学史上的经典之作。

其实我自己就干过这种事儿。念大学的时候,曾为当时一些哲学家、文学家写过讣文,刊登在香港报纸上赚外快。后来慢慢发展到一个地步,我跟一帮同学因为等钱用,连那些还没死的老学者都帮人家写好了讣文,这样等人一死,报社一个电话过来,我稿子立马发过去了,多快啊。

这话听起来挺没良心的,但世界上真的就有人以此为生。这种工作在中国比较少见,因为我们的报纸忌讳这个,英文报纸上却有专门的讣闻版面。像《纽约时报》,每天有一个整版讲今天或昨天有哪些名人去世了。《先上讣告后上天堂》的作者玛里琳·约翰逊就是一位很有名的讣文作家。她的讣文好到什么程度呢?有人甚至开玩笑说,要是我死了能够请她来帮我写讣文,那我宁愿现在就死!

作者说,她做这个工作其实很小心谨慎,尽量不要让别人知道她最近在为谁写讣文。她也总是在猜测,这个城市里谁的岁数大了,身体不好,而名气又大到足以让她提前为他写好讣闻。每天早晨醒来,她都会一阵紧张,不知道她要写讣文的那个人物死了没有?这也许就是她热爱这行的原因,情绪一天天酝酿加压,而你写东西的时候必须偷偷摸摸。因为谁都不愿意知道,原来你已经帮他写好讣文了,对不对?

作为一名资深的讣文作者,她会注意到很多一般人不留意的事情。比如她发现,其实很多人的死亡是彼此相关的。最有名的当然是美国前后两任总统,第二届的约翰·亚当斯[59]和第三届的托马斯·杰弗逊[60],他们都在7月4日,也就是《独立宣言》签署纪念日那一天去世。再比如为《小熊维尼》[61]中的小熊和小猪配音的两位配音师也是同一天去世的。这种事情还真的只有讣文作者或者讣文狂才能注意到。

什么是讣文狂呢?我在外国真看到过不少。他们会每天剪报,把讣文攒起来,专门看今天谁死了。我有时候看报刊,也喜欢先看后面的讣文版。这并不是八卦,而是个很好的习惯,因为它能够提醒我们,这个社会上有哪些重要人物离开了。

他或者是个体育明星,曾经陪伴我们成长;或者是个歌星,歌声曾使我们愉快或泪下;或许是个政治人物,改变过我们的生活;也许还是一个暴君,曾让这个国家陷入混乱……总之,这些人物在我们生命中逐一消失,难道我们不应该在他们离去的那一天,好好关注并重新反省生命吗?

这本书提到,美国还专门有一个讣文作者聚会。为什么有这样的聚会?因为这些记者和别的记者不一样,别人可以在光天化日之下满世界采访,这些讣文记者每天都在一个密不透风的房间里偷偷看剪报、找资料,一天到晚琢磨谁快死了,他死了以后我该怎么写等等。那不是像生活在棺材或坟地里吗?所以这些讣文作者看上去也阴阴沉沉的,平时跟人不怎么来往。

但是他们每年都有一个年会,在美国不同的城市召开。据说有一年的年会选德州一个城市,他们定的那家酒店的广场过去是专门处死绞刑犯的地方,其中有些讣文作者居然还煞有介事地开着殡仪馆的灵车来参加。

讣文作者也分很多流派,其中有一位粗犷派的是来自英国电讯报的老手,他的讣文这么写,第三任莫尼班爵士日前于马尼拉逝世了,享年55岁。该爵士以其人品及生平所为,给贵族血缘论的抨击者们提供了丰富的弹药。

为什么呢?作者接着说,爵士生前所从事的主要职业如下:手鼓鼓师、信心满满的骗子、妓院老板、毒品走私犯,以及警方线人……是不是很让人吃惊?

有一年的年会上发生了一件出人意料的事,在大会的最后一天,会场上突然掀起了一阵骚乱,一个同行飞跑进来,嘴里高喊着一句行话:“停下印刷机!”如果报馆里出了大事,他们通常会这么喊。那天发生了什么事情呢?原来就在这些全美国最重要的讣文作者开大会的时候,里根总统去世了。这些人一下就陷入了兴奋中,因为他们中的大多数早已为里根写好了讣文,现在终于可以派上用场了!

但他们也并不只关心大人物。前几年伦敦恐怖袭击案之后,《泰晤士报》曾为一个普通人写过一段讣文:卡西里在邻里中很得人心,他有一个很出名的特点,无论去哪里,花的时间总比别人多。因为他总要停下脚步,和路上遇到的人说几句话,在芬斯伯里公园附近的各家酒吧都挂出了他的照片,以表示对其家人的同情……

(主讲 梁文道)

我们在此相遇

和亡灵神秘相遇

约翰·伯格(John Berger,1926—),英国艺术史家、小说家、公共知识分子、画家,被誉为西方左翼浪漫精神的真正传人。著有《观看之道》《另一种讲述的方式》《毕加索的成败》等多部艺术批评经典。小说《我们在此相遇》(1972)获英国布克奖。近二十年来,伯格一直生活在阿尔卑斯山脚下的小村庄中,着迷于濒临消亡的传统山区生活。

大部分作家都很难避免去写自己的生活。有的作家口头说坚持不写自传,最后仍会弄出一些类似回忆录的东西,只不过写法和风格不同而已。

约翰·伯格这本《我们在此相遇》写得非常玄妙。“在此”指的是一些不同的城市,他在那里遇到了不同的人,比如自己的女儿、情人或以前的老师,甚至遇到了早已经死去的父母。这种写法既像一本回忆录,又像一个虚构小说。

书的开篇是一个很美的故事。有一天,他在里斯本的广场上遇到一位老妇。她以一种异常优雅的姿势坐在一张长椅上,像一尊雕塑那样很久都没有移动。他不禁疑惑了,这样考究的姿势究竟摆给谁看呢?

就在他喃喃自语这个问题时,老妇人突然站起来,转过身,拄着雨伞,以一种让人期盼已久的仪态向他走来。他先是认出了她走路的样子,过了好一会儿才看清她的脸庞,原来她是他的母亲。

可那时候他母亲已经去世快十年了。而且母亲明明是英国人,怎么会出现在里斯本呢?他记得母亲跟他说过,不要相信死人只会待在埋葬她们的地方,其实死人都会回到这个世界来,而且可以到任何一个他们喜欢的地方去。

可是她为什么要来里斯本呢?没有解释。在约翰·伯格笔下,这座葡萄牙城市有着一种特殊的氛围。葡萄牙过去是称霸海上的帝国,后来衰落了,成了今天欧洲最穷的国家之一,它的首都里斯本自然也成了一个充满忧愁的城市。忧愁最适合亡灵。

描述这座城市时,伯格提到一种葡萄牙特有的绘像砖。这种画砖很多人在澳门见过,就是那种蓝白相间,画满了各种图腾、人物传说及精灵故事的彩砖。这些画砖铺满了里斯本,与此同时,墙面上碎裂的白漆、地板上黏附的灰泥以及阶梯上不断重复的图案,又似乎再强调另一个事实,那就是它们正在试图掩盖某种东西。如果说死亡也是一种掩盖,那这些亡灵们是多么适合出现在这座城市啊。

书中有很多智慧的语言,比如他母亲说,在死去的人那边,很多都患上了希望症,就和人间的忧郁症一样普遍。伯格问,你们把满怀希望当成一种病吗?母亲说,这种病的末期症状就是妄想再次介入生命,对他们来说,这可是绝症。显然,母亲再次出现在他的面前,已经患上了这种绝症。

作者说他有一次还遇到了一个死去的老师,那是在波兰的克拉科夫。他小时候经常跟这位启蒙老师一起去剧院看歌剧、相声、杂耍、魔术,还有脱口秀,杂七杂八什么都有。但是这些层出不穷、接连不断的插科打诨最后都指向了某个神秘而诡诈的命题:生命本身就是一场单人脱口秀。

这是他从那些喧闹的表演中得到一种深沉的暗示。我们生活中的每一个人其实都像是舞台上的表演者一样,无厘头地说着单人脱口秀。我们活在这个世界上总是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去制造欢乐,讨好别人也愉悦自己,似乎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生活下去,但这样活到最后,我们又得到了什么呢?

后来他又回忆起自己的父亲。他与父亲在伦敦一条小河上相遇。父亲经历过一战,有一天带了一队士兵上战场,回来却只有他一人。从此,父亲的欢乐就永远消失了。只有跟幼小的他一起在河里玩耍时,才能够借用儿子的无邪换回自己的天真。

在与那些有的已经死去、有的还活着的人在世界不同城市再次相遇时,作者对这个世界的观察也在深入。比如他一看到路标就会想到童话故事;“之”字路牌会让他想到跳跃的小鹿,“十”字路口交叉图案以及有落石、险崖危险的交通警告牌则让他觉得幸福。因为与人生真正可能遭遇的危险比起来,这些路标简单到让人心安的地步。而人如果这么容易就能避开人生的危险,那简直就像童话故事里的世界了,不是吗?

(主讲 梁文道)

浮生取义

自杀的哲学问题

吴飞,1973年生于河北肃宁,1999年获北京大学哲学硕士、2005年获美国哈佛大学人类学博士,现为北京大学哲学系副教授。研究领域包括基督教思想、宗教人类学等,著有《自杀与正义:一个中国视角》《浮生取义——对华北某县自杀现象的文化解读》等。

通常我们会觉得自杀是个心理学或社会学问题,吴飞教授这本《浮生取义》却告诉我们自杀是一些哲学问题。

自杀与哲学有什么关系呢?自杀通常涉及人们对生命价值的某些看法,西方社会是禁止自杀的,因为基督教相信生命是上帝赐予的,是神圣的。而中国人虽然也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却并没有严格反对自杀,甚至还推崇屈原等人的做法。

在中国人的心目中,自杀到底和哪些价值观念联系在一起呢?作者从对华北某些地区的自杀现象调查中发现,中国农村的自杀现象往往是因为受了委屈,而委屈和冤枉是不一样的:冤枉属于公共领域,比如被官府冤枉或者在法庭上没有得到公正的判决;委屈则常常是自己在家庭中所依赖或预期的某种关系没有得到实现和满足。

中国人的生命是在家庭生活中展开的,他们相信人格的完满也需要通过建立家庭来实现。中国人喜欢把生活叫“过日子”,怎么过呢?就是出生、成长、成家、立业、生子、教子、年老、寿终这样一个循环。如果这个过程里某个环节出了问题,就是日子没过好。

“过日子”的概念本身不附加任何的好坏善恶,可它又自然区别于西方人假定的那种赤裸裸的自由的生命观念。中国人认为,只有所有的义务和责任都尽到了,才叫日子过好了,才会得到道德上的满足,由此可见家庭在中国人观念里的重要性。

对中国人来说,家庭不是一个机械的地点,它包含着复杂的人际关系。有人际关系的地方就有政治,当然这个政治不是公共领域的政治,只是家庭里面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家庭内部的公正很多时候并不牵涉到多么严肃的问题,只是一种感情上的预期。比如你对孩子好,自然也会期盼他将来长大对你好,如果他没有这么做,你会觉得自己受了委屈。这更多的是一种亲密和尊重的关系,情感和政治毕竟是两回事。也许你和伴侣之间很有感情,但你们仍然会存在一些政治关系,当你觉得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觉得受了委屈的时候,情感与政治的张力就出现了。

吴飞通过调查发现,当代中国农村家庭的自杀情况其实比以前更严重。他认为这是一百多年来中国家庭革命成功的一个结果。家族制度被彻底打破后,父权统治不复存在,男女平等也在某种程度上实现,但这中间又出现了一些问题,就是从前封建家庭里面的那套礼法,即所谓的儒家伦理纲常秩序也被废除了。

儒家把人生看成一个过程,其中每一个步骤都有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只要把它们都做好了,都完善了,人生就会实现某种程度的圆满。在这个基础上,人才能谈到修养和陶冶自己的人格。

从前中国人家庭里出现矛盾,会有一套礼法规矩在中间调节,现在这个传统中断了,因此当赤裸裸的情感关系与家庭政治公正产生冲突的时候,很多人没有办法排解,就会选择自杀,自杀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赌气的行为。

作者举了一个例子,华北一个村子有位老人,因为儿子们不孝顺,一生气就自焚死了。村里人都说,他死的时候很奇怪,先是坐在柴火中间的一把椅子上,把手里的存折和钱都点着,然后大家都忙着去救火。等到火苗灭了之后,就听到老人身体里“哗啦”一声响,人也随之倒在地上,死了。村里人说,那是他腔子里的那口气,心早就死了,就憋着那口气出不来。这该是多大的一口气啊!

吴飞说,这口气可以有几种解释:首先可以理解成因为儿子不孝,老人对他们动了真气;第二,这口气也是他用来支撑自己的毅力,所以他才能够忍受烈火烧灼;最后,气又被理解为一种生命力,他自己把这口气呼出来,才彻底死去。

当然我们也不能把赌气本身当成是委屈的结果,它其实是通过对委屈的积极反抗来维护个人尊严的一种方式。一个人之所以赌气而死,是因为他要捍卫人格的尊严。就像在社会政治里,出现不公平的情况,才会讲“气节”。

在家庭政治中,除了委屈和气之外,还有为面子而死的。书中举了一个例子,孟州县有一位名人周留,在改革开放刚开始的时候就做生意发了财,在当地有钱有势,不过他做人做事的方式很龌龊,后来变得穷困潦倒,负债累累。但他最后自杀不是因为事业失败,而是自己的一个小老婆跑了。

作者说,这是一个很有趣的现象,虽然周留坏事干尽,但周围的人并没有因此歧视他,相反他还成了孟州名人。因为一个人维护自己人格上的尊严,有时候可以与道德上的善恶无关。他可以通过干坏事来取得一定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如果他对朋友慷慨仗义,在当地乐善好施,修桥建庙,他依然能够受人尊敬。然而,小老婆的背叛却是他无法承受的,觉得丢尽了面子。

也有很多人认为他自杀是因为想不开。“想不开”什么意思呢?反过来说,想开是一个人很明智,知道什么是“过日子”,也就是从出生开始一直到寿终正寝,能够在各个阶段完成自己应尽的责任。这中间当然也会遇到很多困难和烦恼,但是一个真正“想开”的人,不会为了所谓的尊严和人格盲目地放弃生命。他能够深切洞察人生的终极意义,安然地走完自己的人生。

要完成这个过程,仅凭个人聪明是不够的,还要靠那套叫做礼法的东西。所以作者建议,礼法秩序的教育最好还是像以前那样,重新回到中国的家庭和国家的责任范围中来。

(主讲 梁文道)

孤独六讲

人永远孤独

蒋勋(1947—),生于西安,长于台湾。中国文化大学文化艺术研究所毕业,1972年赴法留学。曾任《雄狮美术》主编,文化大学、辅仁大学、东海大学美术系主任等。在诗、书、画、文学创作、文化批评等诸多领域皆有不凡造诣。

当今高科技使得天涯海角化为零距离,鸿雁传书万里追寻的相思之苦,已成为历史。但就在这个距离已经不是问题的新世纪,孤独却日益成为现代人生活中更为严重的现象。

古人云:“一人向隅,举座不欢。”[62]今天的人,只要你愿意,生活中一刻也不会出现寂寞。随时可以呼朋引类、夜夜笙歌,电影、电视、网络……带给年轻一代的娱乐实在太丰富了,人们的生活可以像选秀晚会一样充满了无尽狂欢的可能。然而越是如此,一旦出现孤独,很多人才觉得愈发难以忍受。

其实孤独永远是人类精神生活的一部分,无论外境如何热闹,内心的孤独总是挥之不去的。不过,真正的孤独属于高层次的哲学范畴,或者说,真正的孤独与行为或艺术上的思维方式有关。

《孤独六讲》从这个角度讲述孤独的内涵,从情欲孤独、语言孤独、革命孤独、暴力孤独谈到思维和伦理孤独。蒋勋先生开宗名义就说,孤独没什么不好的,使孤独变得不好是因为你害怕孤独。孤独和寂寞不一样,寂寞不会发光,而孤独是饱满的。

其实,孤独是人一种本质的存在,并无好坏之分,如同情欲,情欲也是孤独的。柏拉图在两千多年前就写下寓言,每一个人都是被劈开两半的不完整的个体,我们终其一生都在寻找另一半,却不一定找得到。因为这个世界上被劈开的人太多了,有时候你以为找到了,其实那只是以为而已。

从这个哲学命题可以看出东西方文化的差异。过去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我们都以为自己已经找到了另一半,因为我们一生中只有一次机会,能不能找对都只能如此。儒家文化并不乐于谈论孤独,所谓“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一个人感觉到孤独只能说明他的人生不够完整,如果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妻和睦,又怎么会有孤独感呢?

儒家文化忌谈隐私,或者说不允许个人生活有私密性,不允许别人孤独,要把别人从孤独中拉出来接受公共的检视。甚至因为害怕孤独,我们被迫不断表白,证明自己并不孤独。张爱玲就说,在传统的中国社会里,如果清晨五六点钟起床后,你还不把房门打开来,就会被怀疑你在做坏事。其实,五四运动的重要精神遗产之一就是对抗儒家文化的群体精神,从鲁迅、沈从文到张爱玲,都可以从他们的作品中读到个人对群体主义的批判与抗争。

古今中外凡有特立独行精神的作家、思想家、政治家都有着孤独的傲骨,甚至往往被视为大逆不道的人,他们遭遇社会歧视、谩骂甚至迫害也就不足为奇了。但《孤独六讲》也提出一个悖论,那就是为什么许多年轻时代有着可歌可泣理想主义追求的人,当他们后来获得成功,拥有了权势的光环以后,却渐渐变得猥琐、卑鄙,甚至丑恶、腐朽了呢?

比如汪精卫这个中国现代史上备受争议的人物。他在十七八岁时热衷革命,甚至有勇气去刺杀满清大臣。后来事败被捕,在狱中写下“慷慨歌燕市,从容作楚囚。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何等的豪气干云!但后来被放出来,走向了政治现实之后,所有的一切却都和那凄美的革命诗篇发生了矛盾,他身不由已地堕落了。

从古到今都不乏这类赢得政权却输掉道德制高点的例子。他们曾经是高贵的孤独者,在成为权力的拥有者之后,精神上却不再拥有昔日的傲骨。而那些在年轻时牺牲了的失败者,也许才会在历史上永远留下高贵诗意的绝美形象吧。如秋瑾,她留给人们的永远是“秋风秋雨愁煞人”[63]的凄美。再如瞿秋白,“夕阳明灭乱山中,落叶寒泉听不穷。已忍伶俜十年事,心持半偈万缘空”,一个共产党领袖临终的绝笔却更像是高僧大德最后的人生感悟。

《孤独六讲》将中西方古典哲学加以比较,说明思维的孤独也是一种哲学的孤独。希腊哲学把推理和思辨的过程视为哲学的重要一环。存在主义哲学最爱用的字眼是“荒谬”,荒谬代表着不合理,生命中的荒谬情景恰恰是激发人思考的最好时机。

而在儒家文化中,不管是孔子还是孟子,都把荒谬情景的思维过程省略掉了,而把思考后得出的结论直接告诉你,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是可以奉为教条的格言,你听后照做就是了,不必有太多反思。

所以受过西方启蒙教育的孙中山在临终前谆谆告诫,如果民众没有自己思考的能力,就谈不上社会的繁荣,国家的强大。

怎样才能使自己产生思维的过程呢?思维需要环境,它不可能在万众欢呼的嘉年华会上出现,它需要的正是孤独的状态。只有从人群中走出去的孤独者,才会产生独立的思考。问题是中国人是不怎么喜欢孤独的,我们害怕“枪打出头鸟”,混在群众里反而觉得安全。

像“独与天地精神相往来”的孤独者庄子,他的哲学几乎从未成为中国文化的主流,其重要性远不如儒家,只在魏晋时期影响才大一些。但是他对个体解放和精神自由的追求,以及在孤独中的自我觉醒,却是对人生非常有启发的思考方式。

或许思维的孤独是人生最大的孤独吧。所有的思考者,不管是宗教的还是哲学的,都是孤独的。像苏格拉底,柏拉图将他描述为一个绝对的孤独者,他赞成民主、坚持民主,甚至不惜依照民主的裁决喝下毒药死去。他的死亡让所有民主的崇拜者对民主本身多了一些思考。

而释迦牟尼当年坐在菩提树下进入自己冥想的世界时,他的内心经历了怎样的过程,旁人是无法得知的。艺术创造也是如此。贝多芬耳聋之后一直在孤独的世界里独自作曲,莫内八十多岁失明之后只能凭着记忆默默作画。他们都成了绝对的孤独者。

普通人在生活中也会体验到孤独。比如爬山的时候,人们很少交谈,因为爬山很累,山上的空气又可能很稀薄,你必须把体力消耗保持在最低限度才能行进下去。这时候,你只能听到自己的呼吸和心跳,看到连绵不断的山脉和无尽无涯的苍穹,有时会突然产生一种强烈的孤独感。这孤独感中也许还夹杂着一丝自负,因为这个时候你才真正意识到,自己是存在的,已经跟周围的一切融为一种直观的亲密。

(主讲 吕宁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