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城市发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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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城市建设与更新(7)

3.行为规范的社会。社会规矩是社会行为的准则,有轨才会减少越轨,有规矩才成方圆。人人都按规矩办事,社会就会井然有序。社会行为规范的内容很广泛,风俗、道德、法律、纪律、宗教的某些教义都属于社会行为规范。社会行为规范分成文与不成文两大类:法令、条例、规章、纪律以及一部分道德,为成文的;风俗习惯以及一部分道德,为不成文的。法律带有强制性,虽有一定弹性,但总体上是刚性的;道德水准虽然也分层次,但是总体上是高层次的,比法律水准高。社会行为规范是社会控制的防火墙,是社会发展的支撑点。社会在前进,社会规范也会更新,但更新后的社会规范依然是推动社会整体前进的推进器。

4.社会运筹得当的社会。所谓“社会运筹”,就是社会整合。意思是说,但在调节社会中不同群体的利益时,运调自如,手段不仅多样,而且高明、灵活,相互衔接,相互配合,相互依存,相得益彰,而不是互相抵消、彼此扯皮。有了合理的社会结构和社会规范,如果没有高明的社会运筹,社会仍然难以和谐,会浪费社会资源,甚至于会把本来合理的社会结构变得不合理。社会结构是人构架的,社会规范也是人制定的,所以只有运筹得当,兼顾各方,兼容并包,方能用尽可能低的社会成本,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会资源的作用。

5.与自然资源友好共存的社会。自然资源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而自然资源是有限的,如果无限制地使用自然资源,人类终将面临自然资源枯竭的那一天。尤其对于中国这个人均自然资源相对较低的国家,珍惜资源,节约利用资源,与“自然环境”和谐相处,已到了箭在弦上之时。

构建和谐城市人居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其中突出的是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和谐。

(二)创建城市绿色空间

城市绿色空间是和谐城市人居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绿色空间,也就是广义的绿地,是指被植物覆盖的土地、空旷地和水体的总称。它是与工业、居住、商业、交通同等重要的城市物质要素之一。

城市绿地可分为永久性绿地和城市绿地两类,前者是指农耕地和天然绿地,后者是指分布在城市地域范围内,由人工种植和养护的绿地。

城市绿地的主要功效是:

1.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维持大气中二氧化碳与氧气的平衡,减轻城市上空的大气污染,改善城市的小气候,减弱噪声和放射性污染,防风固沙,涵养水源。

2.美化城市景观。绿地给城市注入生气,增添生机,让城市变得多姿多彩,城市空间更具美感。

3.塑造城市形象和特色。绿地对于城市有标志作用,能将自然美与建筑美有效结合,有助于增加城市魅力,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并能怡养居民心智,缓解生活和精神紧张压力,增强身心健康。

4.调整城市布局。城市绿地具有隔离带作用,可以将建筑与建筑、建筑与道路隔离起来,形成一个个相对独立的空间,并能起到调整城市布局的作用,为居民创造和谐、自然、美丽、温馨的家园。

因此,建设城市和谐人居环境必须大力营造绿色空间,扩大人均园林绿地面积。

据实验,每平方公里绿地每天吸收1吨二氧化碳,释放0.73吨氧气;成年人每天吸入氧气0.75公斤,呼出二氧化碳0.9公斤。依此计算,每个城市居民平均需要10~15平方米绿地;而工业运输耗氧量大约是人体的3倍。一个城市要保持二氧化碳与氧气的平衡,须保有人均60平方米的绿地。

(三)作好城市总体艺术布局

城市总体艺术布局直接关系到城市人居环境的质量。所谓城市艺术布局,就是根据城市的性质、规模、自然条件、历史遗产及发展战略,确定城市建设的艺术框架。

城市布局形式,通常可分为集中式和分散式两种。集中式布局,是指城市各项建设用地基本上集中连片布置。它又可分为简单集中式布局和复杂集中式布局。简单集中式布局的城市,一般只有一个生活居住区,一至三个工业区或工业片,居住区和工业区基本上连片布置;复杂集中式布局的城市,有一个较大的市中心区——生活居住区,其他主要建筑用地则基本上连片布置在该中心区的外围,各自相应的配置相对独立的生活居住区设施。这种布局形式多见于规模较大、地形条件良好的平原地区的大城市。

分散式布局的城市,一般由几片城市用地组成,外围部分地片与中心区及各片之间在空间上不相连接,彼此保持一定的距离,一般为2~5公里,有的可达6~8公里,各片相应地布置工业及生活居住设施。这种布局形式多见于小型工矿业城市、山区城市或水网密布地区的城市。

和谐的城市人居环境主要是取决于城市总体艺术布局,其着重点是处理协调好人工环境和自然环境的关系,利用好城市地理、历史文化条件。如临水城市,沿江河湖海,依水布置,增添灵气,充分利用水体资源;山区城市,依山就势,高低错落,展现层层叠叠的空间效果;平原城市,地势平坦,用地集中、连片、充裕,布局紧凑集中,但要避免单调,加强空间变化,增强艺术韵味;内陆城市,对已有的江河湖泊要严加保护,充分利用,无水系的城市则应人工挖掘河湖,引水入城,丰富城市景观;历史文化名城要完整保护文物古迹,建设旅游胜地。

总之,不同类型的城市,都要从市情出发,做好城市总体艺术布局,寻求塑造最佳城市人居环境的途径。在处理人与自然和谐的同时,要处理好人与社会的和谐,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加强社会管理,保持社会安定。和谐人居环境的重要之点在于温馨。这是一个家庭、一座城市、一个社会所不能缺少的。只有温馨,才谈得上和谐,才是理想的人居环境的追求。

§§§第五节城市更新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一、城市更新的理念与目标

(一)城市更新的理念

更新,顾名思义,是指更改、更换而获得新生,意谓革新,除旧布新。城市更新有“整治”、“回复”、“保护”等内涵。

城市更新关系全局,影响深远,对城市发展、构建和谐人居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城市更新又称旧城更新,是指城市发展中的新陈代谢过程。与所有的事物发展一样,城市也有一个产生、发育成长乃至衰退的过程。新生与衰亡、进步与保守、更新与积淀的矛盾是永远不可避免的。城市要维持不断地发展,势必不断更新。自城市诞生之日起,城市更新就作为城市自我调节机制存在于城市发展之中。直到20世纪50年代,城市更新才被欧美一些发达国家提到突出的地位。这是因为城市在成长过程中,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普遍出现生产集中、人口集中、经济活动集中和城市规模扩大的现象,特别在大城市表现尤为明显。一方面,它带来了城市经济的繁荣,社会不断进步,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另一方面也带来许多新的矛盾,出现“城市病”,例如人口拥挤、住宅紧张、环境恶化、交通堵塞、公共设施严重不足、市中心区衰落、大量贫民窟出现,等等。面对这种情况,许多国家采取各种城市更新措施,防止“城市病”曼延,恢复城市活力。因此,城市更新不仅逐渐成为20世纪以来各国和地区政府关注的重大问题,而且也被理论界作为一门社会工程学科加以揭示和研究。

有人认为,城市更新也可称为旧城改造。笔者认为,这二者不宜划等号。“旧城改造”的提法容易产生误解。一是会被误解为对旧城的全盘否定。似乎旧城、旧建筑都是不好的,都要进行改造,没有把有历史价值的和没有历史价值的加以区分,笼统加以改造不妥。二是新与旧是相对概念,界线不明,难以把握。在实践中容易产生对旧城的大拆大毁,推倒重来,许多有价值的老城区、老建筑毁于一旦,成片成片的新建筑拔地而起,人们在兴高采烈中迎接的是千城一面的新区、新建筑,而失去的却是永远无法补救的历史文化遗产和城市固有特色。所以,笔者不赞成“旧城改造”的提法,主张以“城市更新”来代替。因为城市更新不是对旧城的全盘否定,而是意味着在旧城的基础上不断发展,不断新建、扩建和完善。

城市更新,可以理解为是一个过程、一种状态、一个目标。究其实质,是为了满足城市居民物质、文化、环境的需求,体现以人为本,周而复始、循环往复、永无止境的过程。

(二)城市更新目标

城市更新作为城市发展过程中的调节机制,其积极意义在于,阻止城市衰退,促进城市发展。其深层意义,是激发城市活力,创造健康、舒适、宜人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推进城市社会进步及更长远的全面发展。

1.城市更新的首要目标是经济更新。包括经济空间的布局、产业结构的调整与优化以及为发展生产服务的基础设施建设更新和重组。经济更新的目标是促进城市经济的增长和繁荣。但是,单纯注重经济增长,势必带来极为明显的副作用,如城市开发建设的投机性、土地使用强度的超负荷、工业污染、交通污染、环境污染以及对历史文化遗产的破坏等。因此,城市在以经济发展为目标进行城市更新时,必须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承受能力,不要追求短期效益,而要考虑城市发展的可持续性,重视环境目标。城市更新要与环境治理相结合,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2.城市更新要以人的生活舒适为出发点。其目的在于为市民提供方便的公共服务和创造优美的物质空间,使人居环境和生活条件达到卫生、宁静、舒适、方便和安全。判断城市生活舒适度的指标一般为人均居住面积、人均绿地面积、人均交通状况(包括人均车辆数、车辆等级、人均道路面积、人均道路长度等)以及人均公共服务设施水平(包括医院、学校、图书馆、剧院、体育场、社区服务设施等)、人均基础设施水平等。

3.城市更新要体现城市的历史文化延续性。这是文化保护与发展的重要目标。在城市更新中,不单是保护几座古文化建筑,而尤其要注重保护城市历史的延续性。这种延续性不仅是物质形态、环境形态的延续,同时包括人文、生活环境、地方与民族风情的延续。需要通过各种物质和社会手段,使历史文脉渗入城市居民心灵。其具体内容包括:①尊重城市的历史意义和价值,不仅重视古代的,还要重视近现代和当代的;②尊重居民的生活方式;③尊重现有旧区的历史风貌、景观特色,等等。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德国的慕尼黑70%的建筑物被炸毁,战后重建时,基本按原样恢复,不破坏城市的文脉,至今看起来仍像一座古城。波兰华沙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也遭到严重破坏,战后也决定按原样重建,亦使这座城市充满了历史魅力。而且连城徽也保持原样:一座右手执剑、左手执盾的美人鱼青铜塑像(传说美人鱼引导波兰国王在这里建都,海王赐剑和盾,交给美人鱼保卫华沙)。城徽虽小,但表现了这座城市发展的巨大历史魅力和意义。

4.城市更新要以社会稳定性为城市社会发展目标。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技术更新,城市一方面提高了效益,促进了经济迅速发展;另一方面,由于就业岗位的减少,城市失业率上升,贫富差距拉大,城市社会稳定受到一定威胁,社会犯罪率不断增加。因此,城市更新的社会目标,维持社会公正与社会安定是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其重要目标是提高社会就业率,降低社会犯罪率,尤其是降低青少年犯罪率,改革社会管理模式,妥善处理好原有人际关系与空间转换的关系,完善社区邻里结构和社会网络,等等。

由此可见,城市更新涉及城市诸多方面,这些方面各自有其特定的更新内容,同时又具有内在的统一性与协调性。作为一个完整的系统,城市更新必须建立在多目标体系上,共同为城市综合社会功能的提高和社会全面发展而服务。

二、中国城市更新概况及新形势下的特点与问题

(一)中国城市更新概况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城市更新至今已有六十余年,期间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过程,表现为若干不同的阶段和特点。建国初,由于连年战争,经济基础遭受破坏,绝大部分城市呈现衰败的景象。在三年恢复时期,十分困难的条件下,各城市采用以工代赈的办法,广泛发动群众,对一些环境最为恶劣、问题最为严重的地区进行了改建。如北京的龙须沟、上海棚户区、南京秦淮河等。“一五”期间,由于国家财力十分有限,城市建设资金主要用于发展生产和有些城市新工业区的建设。加之缺乏经验,对城市建设的复杂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在城市更新中出现了一些偏差,突出的问题是过分强调利用旧城,一再降低城市建设的标准,压缩城市非生产性建设,为城市后来的运转带来很多困难和隐患。在“大跃进”期间,又不切实际地提出了一些冒进口号,如1960年在建工部召开的桂林会议上,对旧城要求“在十年到十五年内基本上改建成为社会主义的现代化的新城市”。而后又有不少城市提出“苦战三年,基本改变城市面貌”等不切实际的口号。“文化大革命”十年动乱期间,使本来不堪重负的旧城又遭受无政府行为的严重干扰,城市建筑和旧区改建长期处于无人管理、布局混乱的状态,乱拆乱建,到处见缝插针,大量的历史文化建筑古迹更是遭到严重侵占和破坏。进入20世纪70年代后期,旧城改建的重点转向补偿近三十年来生活设施的欠账,解决职工的住房成为关注的中心,城市更新的长远目标也就无暇顾及。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市迎来大发展的机遇,经济迅猛发展,城市建设速度加快,城市更新以空前的规模展开,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一座座崭新的城市和街区迅速崛起,许多城市新区开发的潜力已经越来越小,迫使城市更新重心转向旧城区。尤其是21世纪以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土地的有偿使用,大量外资的引进,房地产业的空前发展,更进一步推进了多种模式、多个层次的旧城更新。但在大面积的旧城更新中,也带来许多建设性的破坏,而且有的情况和问题十分严重。主要表现在建设项目任意选址定点,随意改变确定的建筑密度,甚至随意改建已经明确规划需要保护的地段和建筑。同时,为了地方财政收入和经济效益,一些城市的决策者不顾一切地顺着开发商、投资商的需要,被他们牵着鼻子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