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城市发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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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城市人与城市社会发展(1)

§§§第一节城市人与社会

城市人是城市主体,是城市社会发展的基础。城市人的聚集、人的社会化、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及其生活空间的优化,以及加强社区建设,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构建和谐社会,则是城市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和研究命题。本章着重从城市社会来认识城市,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研究城市的社会建设与社会发展。

一、城市主体——人

(一)城市是人的聚集与创造

城市是由人的聚集而产生的。《马其比丘宪章》指出:“人与人相互作用与交往是城市存在的基本根据。”人的发展和变化对城市有着极为重大的影响。英国《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认为,城市是“一个相对永久性的、高度组织起来的人口集中的地方,比城镇和村庄规模更大,也更重要”。人类为了生存和发展创造了城市,城市为人类文明和发展提供了载体。城市人的劳动创造的文明,既包括生产,又包括消费;既有物质文明,又有精神文明。研究城市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必须从人开始,从人的需要出发。城市人的发展是城市发展的主体指向,即城市要真正成为人的城市、人的世界。

城市是人和环境的融合与创造,它体现城市人与人造城市环境相互依存、相互对立、相互渗透的关系。而人是城市的主人与主导者,在城市发展中发挥着主导和支配作用。人,确切地说,人类自身的属性尤其是城市人本身的属性是揭开城市本质奥秘的钥匙。由此,无论是从“磁体”还是从“容器”的角度而言,城市从本质上讲都是一种文化现象,而绝不是人的简单聚集和扩大。精神与文化从根本上讲是人们社会生活的内容,是人与人的关系和人的生存方式的集中反映。认识和理解城市中的人,就是理解、认识和解析城市。

在人类的初期和远古时代,由于人类自身力量的渺小,自然界是作为一种完全独立于人之外的力量凌驾于人类之上的,人对自然是一种完全的依赖关系,另一方面人又对自然有着十分的“敬畏”。这时,人与自然处于一种原始的“依赖”与“敬畏”的对立统一关系之中。随着人类的进步,特别是随着实践技术的提高,如食物、水及其他物品的存贮,交通工具的使用等,使得人类的聚居发生了重大变化,城市越来越成为人类居住的重要形式。城市作为一种由人类建造的人工环境,克服了自然状态给人们生活带来的困难与不便,更大程度地满足了城市人的生活需求与效率,由此使人类减少了原始状态下对自然的“依赖”,自然界的人化过程随着城市的存在与发展一步步深入展开。

由于城市的发展,城市人对自然资源消费的不断增加,有害、有毒物质不断增多,城市环境日益恶化,使自然失去原有平衡,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有人将这种现象归罪于城市人主体性的过分张扬,并由此否定城市人的主体地位,此乃因噎废食之见。城市发展所带来的人与自然的紧张关系,不能靠降低或压制人的主体性、主体地位的方式来解决。城市人是人类社会群体中最大的环境污染者和破坏者,同时又是治理污染、恢复自然生态环境的责任主体。城市人的多方面需求,更是城市不断发展的永恒动力。

现代中国的许多城市都是大规模的生产城市,从扩大内需和城市人的需求出发,现代城市更应是生产与消费并重的城市。从某种意义上说,消费已经主宰了城市人的生活,占有和消费是推动城市发展的主要力量。今天人类消费品的主要供应地在工业革命、科技革命之后已从农村转移到了城市,生产与消费的连接链越来越长。城市生产越发达,消费也越发达,而城市人的作用则更为突出。城市文明的目标在于建设“人性化城市”。纪晓岚认为:“城市的本质是人类为满足自身生存和发展需要而创造的人工环境。城市物化环境的背后是人类社会的存在,而人类的需要又是人创造城市的动力之源。”他同时指出,研究城市,首先要研究人。美国芝加哥城市社会学派的代表人物R E帕克指出,城市“是人类属性的产物”。他还认为城市是根植于它的居民的风俗习惯之中的,因此,城市既有物质的组织形式,又有道德的组织形式,这两种形式以其特有的方式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调节。说到底,城市的本质是以人为核心的综合结构,包括人与人之间的社会结构、人与物之间的经济结构和人与自然的空间结构等。

(二)城市人的社会化

对城市人的社会化,可以从社会化的结果、社会化的内容和社会化的方式这三个角度加以分析。主要有以下不同观点:

1.侧重社会化的结果,认为观察社会化有两种角度:一是从个人方面,社会化是人的个性和人格的形成与发展过程;二是从社会方面,社会化是推进社会进步和发展的前提条件。社会化的目的和归宿是培养能够成功扮演各种角色的社会成员,以维持社会结构的完整,实现世代交替,推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2.侧重社会化的内容,认为社会化的实质是文化的延续和传递。从社会的角度看,人类社会积累的一切文化遗产都是社会化的内容,完成文化积累和文化转移是全体社会成员共同社会化的结果;就个体而言,个人所接受的则主要是与个人生活过程相联系的特定文化背景下的基本内容,包括生活技能、专业技能、价值体系、社会规范等。

3.侧重社会化的方式,认为社会化是个人和社会交互作用的结果,社会化是通过社会教化和个人内化的交互作用而完成的。绝大多数社会学家认为,社会化不仅仅是个人被动地接受社会文化的过程,更是主动地、有选择地接受文化的过程。一方面社会将社会规范、价值观、生活专业技能等灌输、传授给个人;另一方面,个人是有选择地接受,自己认可的便接受,不认可的便排斥。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个人社会化的过程既具有强制性的特点,又具有能动性的特点。

城市人的社会化,从广泛的意义上讲,就是从“生物人”向“社会人”的转变,包括青少年、成年人、老年人不断社会化的全过程,也就是个人适应城市社会生活的过程。马克思在确立科学实践观的基础上,揭示了人的社会性,提出了人的社会本质概念。他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是社会的也是历史的现实的存在。在人的一生中,个人必须通过实践学习来赶上时代的发展,与社会相适应。从城市整体来说,社会化是城市运行及人类文化不断延续和发展的前提条件。没有社会化,城市社会便无法运行,社会成员没有一致的文化、统一的行动,社会的共同目标就难以实现;没有社会化,就无法培养合格的社会成员,社会成员就无法成功地定位各种社会角色,也就无法完成世代的交替,更无法完成老年一代与青年一代之间文化的承接、发展和创造。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消费品的物质功能将越来越小,其社会性象征功能、心理的作用与机制会越来越突出。这样的消费意义,主要表现在城市特别是大城市。

城市人在社会化过程中会定位多种不同的社会角色,担负不同的责任。比如,一位男教师在学校对于学生来说,他是老师;在家庭,对于父母他是儿子,对于妻子他是丈夫,对于子女他是父亲,对于弟弟他是哥哥;在商场,对于售货员他是顾客;在医院,对于医生他是病人或者是探视者……总之,在社会生活中,人的角色不是孤立存在的,总是和其他角色联系在一起,而且不断发生转变。人的社会角色是在互动过程中形成的,城市社会就是一个角色系统,每个人在这个系统之中都定位与自己相匹配的角色。在一个群体或组织中,任何一个角色地位都是相对于其他角色地位而存在的。在现实生活中,要定位和处理好不同角色,关键在于角色学习,就是要理解角色的规范和要求;积累角色的知识,领悟社会的期待;在实践中掌握角色的技能,履行角色的权利和义务,恰当地自我表现,避免角色的冲突和中断。

(三)人的全面自由发展

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是一切发展的核心和最终目的。马克思在早期思想中,极力主张人类精神的多样性,抨击政府对思想和言论自由的限制,严厉地批判专制制度。他认为,专制制度的唯一原则是轻视人类,使人不成其为人,使世界不成其为人的世界,专制制度必然具有兽性,并且和人性是不相容的。他还使用“自由的人,真正的人”。以及“个人向完整的个人的发展”等提法,并指出:“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恩格斯认为,社会主义“不仅可能保证一切社会成员有富足的和一天比一天充裕的物质生活,而且还可能保证他们的体力和智力获得充分的自由发展和运用”。在马克思、恩格斯的理解中,他们把全面发展和自由发展看成是相辅相成的,是一种状态的两种表现。对于人的发展而言,全面意味着自由,自由才能全面,自由发展是全面发展的前提。

人的发展既包括人自身的发展,又包括为人的发展而提供的各种条件,即人文条件和生存环境的发展。没有人的发展,没有人的现代化,没有人的素质的提高,城市现代化发展就是不完整的、不够格的,现代社会、现代制度也就不可能很好地运行。人的现代化是一种世界性的现象。在当代世界范围的现代化浪潮中,各个国家和地区都被卷入世界格局之中,都在经历着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变,因而也都存在着民族性格、观念的改造、更新和人的现代意识的提高。

作为中国现代人,除了要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民族精神,还要突出培育以下五点现代意识:

第一,开放意识。不仅反映在国际交往、经济发展中,而且反映在各个方面的透明度上。

第二,民主法治意识。善于运用法律维护公正公平,维护国家、集体、个人权益。

第三,生态意识。建立可持续的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珍惜资源,为当代和子孙后代造福。

第四,创新意识。勇于突破旧传统、旧体制,与时俱进,积极投身自然与社会变革。

第五,奋斗意识。为国家富强、民族复兴、城乡协调发展和个人全面自由发展,拼搏进取,创造业绩。

不同国家及地区和民族的人的发展,反映着人类文明的多样性。“人类文明的多样性意味着不同国家和民族在经济、社会和文化方面各具特点和优势;意味着人们只有通过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取长补短,才能超越地域和视域的限制;意味着人们在保存本民族特色的同时,应广泛吸收其他民族的优秀文化资源,才能充实发展自身,成为当代意义上的更为全面发展的人。”

二、城市人的生活空间与社区建设

(一)社区是城市人的基本社会生活空间和载体

城市社区,是城市的小社会,是城市人的基本社会生活空间和载体,也是城市大社会的基础。“社区”一词来源于拉丁语,也有译为“共同体”。它的含义有多种,一般是指聚居在一定的地域内的相互关联的社会群体,也可以说是地域性社会生活的共同体。

最先提出“社区”概念的是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他在1887年出版的《社区与社会》一书中最早使用了“社区”一词,但其含义与现在有明显差别。滕尼斯认为,社区是由同质人口组成的、关系亲密、守望相助、疾病相抚、富有人情味的社会团体。人们加入这样的团体不是自己有目的地选择的结果,而是因为他生于斯,长于斯,是自然形成的。这样的团体逐渐向由异质人口组成的、由分工和契约联系起来的、缺乏感情和关系疏远的社会过渡,这也是历史的必然趋势。但在当时和以后的一段时间里,滕尼斯的“社区”概念并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由于开始反思资本主义制度造成的人际关系的淡漠、疏远,人们才重新对滕尼斯的“社区”范畴发生了兴趣。美国的查尔斯·罗密斯把滕尼斯的“社区”(gemeinschaft)译成了英文community。community一词的含义是很广泛的。在社会学上,它主要是指在一特定地区内一起生活、工作的人的共同体。这和滕尼斯的gemeinschaft一词的含义已有区别。中文的“社区”概念是从英文的community翻译过来的,进一步突出了其地域性含义。1933年,费孝通等燕京大学的一批青年学生在翻译美国著名社会学家帕克的社会学论文时,首次将community译为“社区”,后来成为中国社会学的通用术语。

郑杭生在主编的《社会学概论新修》一书指出,社区一般包括四层含义:第一,社区总要占有一定的地域,如村落、集镇等,其社区形态都存在于一定的地理空间中。然而,社区之“区”并不是纯粹的自然地理区。从社会学的角度看,这个“区”是指人文区位,是社会空间与地理空间的结合。在同一地理空间可以同时存在许多社区。第二,社区的存在总是离不开一定的人群。人口数量、集散疏密程度以及人口素质等,都是考察社区人群的重要方面。第三,社区中共同生活的人们由于某些共同的利益、面临共同的问题、具有共同的需要而结合起来进行生产和其他活动,并在此过程中产生了某些共同的行为规范、生活方式和社区意识,如共同的文化传统、民俗、归属感等等。它们构成了人群的文化维系力。第四,社区的核心内容是社区中人们的各种社会活动及其互动关系。人们在经济的、政治的、文化的各项活动和日常生活中产生互动,形成了各种关系,并由此聚居在一起。笔者认为,城市社区主要是指城市某一区域、街道或集镇,一定的人群以社会空间与地理空间相结合的社会组织特征而形成的共同体。它的产生、发展或衰退,都受制于经济关系、政治关系、文化关系等的发展与变化。在中国现实条件下,城市社区的含义,一般是指街道、居民点,包括同一单位的住宿区、机关大院、单元住宅楼、邻里、里弄、胡同以及新建的小区等。城市社区概念并非着眼于地域特点,而是更着重于该地域人群的社会关系和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