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国学十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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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章 史学(1)

史学部类

今讲史学,先论部类。

昔人以纪事、编年分类,此言其大要也。《隋书?经籍志》分史部为十三类:一、正史,《史记》、《汉书》属之。

二、古史,编年者属之,如荀悦《汉纪》、袁宏《后汉纪》是。所以称古史者,既以本纪、列传为正史,则依《春秋》之体纯为编年者,不得不称古史也。

三、杂史,既非本纪,又异编年,《逸周书》、《吴越春秋》、《战国策》之类属之,此皆率尔而作,非史策之正也。

四、霸史,记载割据僭窃、不成正统者属之,《华阳国志》、《十六国春秋》之类是也。以上四种,史之经,亦史之本也。

五、起居注,帝王每日一言一动,均详记之,《隋志》以《穆天子传》开端。

六、旧事,杂记典章制度、帝王臣下之事,如《汉武故事》是。

七、职官,昉于《周礼》,《隋书》以《汉官解诂》、《汉官仪》开端。《汉官解诂》模拟《周礼》,当时此种著作甚少,后则有《唐六典》以及近世会典(较《唐六典》为扩大)。《六典》整齐,《解诂》不整齐,斯其异也。

八、仪注,以《汉旧仪》为首。《汉旧仪》卫宏所作,记当时礼制,今已残缺,本亦不甚详也。六朝时礼书甚多,今皆散佚,唐《开元礼》亦不存,唯会典中略引数条,宋《太常因革礼》犹存,明有《集礼》,清有《大清通礼》,皆仪注类也。《汉旧仪》但记朝廷之礼,《开元礼》则稍及民间杂礼。其专讲民间冠婚丧祭者,有《书仪》一类(《书仪》亦入仪注,始作者刘宋王弘,晋王导之孙也)。《文公家礼》亦其属也。家礼六朝时已有之,或曰“书仪”,或曰“家礼”,名目异耳。

九、律令,记历朝法律之作,不甚完备,《隋志》以《晋律》开端。

十、杂传,包举今之志书、碑传集等,汉《三辅决录》专记三辅人物,《陈留耆旧传》、《襄阳耆旧传》体例亦同,《隋志》皆入“杂传类”,而今则入方志人物门。其中有与地理相混者,如《海岱志》、《豫章志》,观其标题,宛然地志。所以不入地志者,记者少,记人物者多故也。此外,《列女传》、《列仙传》亦入此类。要之,如方志之人物门矣。《隋书》有可议者,《搜神记》、《冤魂记》列入“杂传”,二书固传体,然鬼神之事,焉得入史部乎?

十一、地理,地理书著录无几,单记一方者曰图经,如《幽州图经》、《齐州图经》是此类。其统记全国者,则有炀帝时所定之《区宇图经》一百二十九卷,体例仿佛后之“一统志”,今已不传。其后,唐有《元和郡县志》,宋有《太平寰宇记》、《元丰九域志》。此三书皆统记全国地理者也。而《寰宇记》一百九十三卷为最详,《元和志》仅四十余卷为最简。《明一统志》九十卷,《清一统志》五百卷,已觉繁而不杀,而《元一统志》有一千卷之多,虽领域寥阔,亦何至繁冗至此,今亦无传。《元和郡县志》于郡县之建立,山川之位置,财赋之丰啬,均极详明,而不载入物。隋《区宇志》今不可见,不知体例何如,恐亦不载人物也。故杂传、地理分而为二,凡以杂传载人物、地理不载人物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