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求学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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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章 民族与民族问题提纲(3)

关于东突厥问题。东突厥斯坦(简称东突)这一名称出现于19世纪末期,它不是单纯的地理概念,也是一些老殖民主义者为肢解中国提出的一个政治概念。突厥是一古代游牧民族,公元5世纪在阿尔泰一带,6-8世纪在我国北方草原,曾与唐朝交往密切。公元552年建立汗国,隋唐时期是中国北部一大势力。尔后分裂为东西两部,为争夺汗权争斗不休。8世纪中叶相继灭亡,其后裔融入其他民族。11世纪后国外有史籍使用“突厥”一词,已经不限定原先的突厥人,是包括一切操阿尔泰语系突厥语族诸民族的共称。19世纪末,有人主张把生活在博斯普鲁斯海峡至阿尔泰山脉之间的所有操突厥语的民族联成一体,组成一个国家。但在历史上这一说法并不存在。某些老殖民主义者为了分裂和控制新疆,把新疆称为东突厥斯坦,把中亚诸国称为西突厥斯坦,编造新疆是东突厥人家园的谬论。20世纪初后,一小撮新疆分裂分子与宗教极端分子,依据老殖民主义者的谎言,编造了一个东突厥理论,鼓吹“东突厥斯坦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独立的国家”,有上万年历史,鼓噪所有操突厥语和信奉伊斯兰教的民族联合起来,组成一个政教合一的国家,“要反对突厥民族以外的一切民族”,消灭异教徒。20世纪初至40年代末,东突势力在外国势力的怂恿支持下,多次制造动乱。1933年11月,沙比提大毛拉等在喀什建立所谓的“东突厥斯坦伊斯兰国”,不到3个月即告瓦解。解放后形势稳定下,仍有暗流涌动。90年代,在极端主义、分裂主义、国际恐怖主义影响下,境内外东突势力转向以恐怖暴力为主要手段的分裂破坏活动,策划、制造了一系列的血腥恐怖事件。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不断制造血腥暴力事件,需要高度警惕,认真对待。二是流亡国外的西藏达赖集团,为了分裂西藏,在国际上大造舆论,混淆是非,颠倒黑白。并经常借机制造事端,整些动静,也是一大祸患,也需要高度重视。

(二)苏联在处理民族问题上的教训

苏联解体是对马列主义民族政策的一个挑战。

10月革命前的沙皇俄国是300多年间侵略扩张形成的横跨欧亚的大帝国,领土超过全世界的六分之一,有1.6亿人口,139个大小民族,民族矛盾十分紧张。10月革命后,列宁主张民族平等,反对大俄罗斯主义,最高苏维埃建立了联盟院和民族院的两院制,为缓和民族矛盾,采取了不少措施,做了不少工作。斯大林时期建立了一些自治共和国、自治州、和民族专区。但是,总起来看,这一时期问题和教训还是不少。比如,中央集权的强化违背了联邦制度,加盟国与中央的矛盾加深。比如,强制性推行俄语,引起非俄语民族的不满。比如,把民族矛盾简单地归结为阶级矛盾,用阶级斗争的办法解决民族问题,导致阶级斗争在民族领域扩大化,打击迫害少数民族,加剧了矛盾。比如,大俄罗斯沙文主义膨胀。斯大林公开为沙皇征服少数民族、压迫少数民族辩护,形成强大的民族压力。在赫鲁晓夫、勃列日涅夫时代有所缓和,但也有新的问题:比如,宣布民族问题已经彻底解决(1972年),今后主要是实现民族接近和民族完全统一。比如,事实上助长大俄罗斯主义。戈尔巴乔夫则有弱化联邦、走向邦联的倾向,助长了民族分离主义,成为导致苏联解体的因素之一。

最后再归纳一下前苏联时期处理民族问题的教训:一是不重视民族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认为不存在民族矛盾和民族问题,过早地提出民族一体化口号。这是“左”的东西在民族政策上的表现。二是对少数民族的扶持主要在经济方面,没有重视民族的政治参与和文化发展。三是在民族地区搞经济分工化、专业化,导致加盟国经济单一和生活贫困,人民有怨气。四是对民族语言文字不尊重,搞语言共同体,伤害民族感情。五是满足于字面上的民族平等,存在着事实上的大俄罗斯主义。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民族干部的培养不得法,风波一起就走向了民族分离主义。

我们应该从中汲取教训,做好我们自己的民族工作。因为,在我们这里,一些局部的民族纠纷和民族问题也时有出现。其中有些与我们工作中对民族同志态度上尊重不够有关,有些与对民族权益上维护不够有关,有些与风俗习惯方面的纠纷有关,有些与我们工作上不够细致有关。这些,也需要我们高度重视。一是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能动摇。二是千万注意在思想意识和实践行动上,既要防止大汉族主义倾向,也要防止民族主义倾向,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珠子一样地维护民族团结。不利于团结的话坚决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坚决不做。三是牢牢记住民族事务无小事。民族工作是一个需要十分细致、十分谨慎的工作,切忌莽撞行事、粗心大意。一个细小的事情处理不好就可能酿成大的事端。这类教训不少。

(三)国外一些国家的民族政策

保留地政策。北美、大洋洲一些原英属殖民地国家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对原住民实行划拨保留地政策。如美国约有一半印第安人在保留地,他们有土地权,有自治政府(但仅限于处理内部事务和涉及利益时与国家谈判)。

一体化政策。即民族融合政策。主要在拉丁美洲、非洲一些国家实行。新西兰、西亚一些国家搞“一个民族几个兄弟”,“一个民族几种语言”也可归入此类。理论上根据文化相对论,尊重不同民族的价值观、生存权、发展权,以求逐渐接近,走向容纳、融合、合一。一般认为此政策不同于同化政策。能够实行这个政策的前提是,这些国家的民族融合程度均比较高。如墨西哥混血比例达到75%。有些拉丁美洲国家人口的混血比例高达90%,低的也有40%。这是一体化政策的基础,墨西哥最为典型,已经搞了近100年,它认为国家只有一个民族(西班牙裔为主体民族),其他都是“族群”。

多元文化政策。即在强调大的国民文化同质性的前提下,鼓励各民族保留自己的语言、风俗等文化特性和群体身份,强调国家认同意识下的民族平等。主要是加拿大和澳大利亚。加拿大首倡于20世纪60年代,用于解决国内英裔和法裔之间的隔阂,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为多国仿效。澳大利亚以前搞一体化政策,不成功;继而搞多元文化政策,1973年起始,1989年颁布《多元文化全国纲要》,得到好评。美国1970年代后搞民权法,消除种族歧视,缓和种族关系,收到成效,也属此类政策。1980年代后,一些拉丁美洲国家也开始仿效。与一体化政策不同,多元文化政策把不同人群界定为文化人类学意义上的族群,而不是政治学意义上的民族,改变同化民族文化的做法,改变强制性一体化的做法,而是促进在保留自己文化的同时接受主体文化,缓和民族关系,减少民族冲突和对抗。一般认为这个政策相对比较成功。

联邦政策。公认美国为第一个实行联邦制的国家,属于地区联邦类型。前苏联也是联邦制国家,属于民族联邦类型。现在有30多个国家实行不同类型的联邦制。

自治政策。有地区自治方式,如瑞士的地方自治模式,同时比较好地解决了地方与中央之间的关系和少数民族之间的关系(主要是德裔和法裔之间的关系)。有民族区域自治方式,如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模式。

五、关于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的几个问题

(一) 关于民族定义问题

斯大林1913年有个民族定义,是这样说的:“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斯大林全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53年版,第29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