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道教与基督教生态思想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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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道教与基督教的自然生态思想(10)

从“慈心于物”出发,人应该“好生恶杀”。《太平经》、《正一法文天师教戒科经》、《三天内解经》等道经均强调“好生恶杀”,并把“好生恶杀”与人的“得道成仙”联系起来。正如《洞真太上八素真经三五行化妙诀》所说:“仁者好生恶杀,救败护成。禁忌杀伤,隔绝嫉妒,能和合阴阳,放生度死,慈悲慊款,念念弗忘,积仁长寿,遂登神仙。”《洞真太上八素真经三五行化妙诀》,《道藏》第33册,第475页。《元始洞真慈善孝子报恩成道经》也要人们“怜愍一切动植之类,孝道慈悲,好生恶杀”《元始洞真慈善孝子报恩成道经》,《道藏》第2册,第31页。道教还制定了各种戒律、功过格来规范人们的行为,涉及范围非常广泛。《老君五戒》、《升玄九戒》、《老君说一百八十戒》、《说十戒》、《思微定志经十戒》、《受持八戒斋文》、《太上十戒》、《妙林经二十七戒》、《警世功过格》、《十戒功过格》等都有严禁杀生、保护动植物的若干具体规定。道教这种“慈心于物”、“好生恶杀”的思想在道教戒律和包括《太上感应篇》在内的劝善书中被不断强化。道教善书也劝勉人们保护生态环境,如《太微仙君功过格》过律三十九条下的不仁门十五条中有“故伤杀人性命为百过,误伤杀性命为八十过”《太微仙君功过格》,《道藏》第3册,第451页。等等。

道教强调不杀乃至没有杀心,然后才有自我生命的完善。《太上虚皇天尊四十九章经》说:“子欲学吾道,慎勿怀杀想。一切诸众生,贪生悉惧死。我命即他命,慎勿轻于彼。口腹乐甘肥,杀戮充啖食。能怀恻隐心,想念彼惊怖。故当不忍啖,以证慈悲行。”《太上虚皇天尊四十九章经》,《道藏》第1册,第770页。

在基督教神学观念中,人有上帝的“形像”,是受造界中地位最高者。人类与动物之间的关系是让动物得到人的承认。“耶和华神用土所造成的野地各样走兽和空中各样飞鸟都带到那人面前,看他叫什么。那人怎样叫各样的活物,那就是它的名字。那人便给一切牲畜和空中飞鸟、野地走兽都起了名。”《圣经·创世记》2:19-20。“承认”表示责任,即人类有义务以谨慎的态度去对待它们。《圣经》中也有爱护动物的记载,以色列的先祖雅各就曾对以扫说:“我主知道孩子们年幼娇嫩,牛羊也正在乳养的时候,若是催赶一天,群畜都必死了。求我主在仆人前头走,我要量着在我面前群畜和孩子们的力量慢慢地前行,直走到西珥我主那里。”《圣经·创世记》33:13-14。在这里,充分体现了人对动物生命的爱护。约瑟的父亲牵挂的不仅有他的儿子们,还有他们的羊群。在《圣经》中,从耶稣喂饱众人和他与被遗弃的人吃饭的故事,劝勉人们要照顾人和万物的基本需要。上帝不仅怜悯人类,与人类多次立约;而且也呵护其他受造物。上帝说:“惟独肉带着血,那就是它的生命,你们不可吃。流你们血、害你们命的,无论是兽是人,我必讨他的罪。”《圣经·创世记》9:4-5。《诗篇》赞美耶和华说:“你的公义好像高山,你的判断如同深渊。耶和华啊,人民、牲畜,你都救护。”《圣经·诗篇》36:6。在《约伯记》中,上帝质问约伯:“母狮子在洞中蹲伏,少壮狮子在隐密处埋伏,你能为它们抓取食物,使他们饱足吗?乌鸦之雏,因无食物飞来飞去,哀告神;那时,谁为它预备食物呢?山岩间的野山羊几时生产,你知道吗?母鹿下犊之期,你能察定吗?它们怀胎的月数,你能数算吗?它们几时生产,你能晓得吗?它们屈身将子生下,就除掉疼痛。这子渐渐肥壮,在荒野长大,去而不回。……我使旷野作它的住处,使咸地当它的居所。”《圣经·约伯记》38:39-41,39:1-6。上帝关心山羊和野鹿的出生,关注所有生命的痛苦和喜乐。万物皆为上帝关顾的对象。“你眷顾地,降下透雨,使地大得肥美。神的河满了水;你这样浇灌了地,好为人预备五谷。……草场以羊群为衣,谷中也长满了五谷。这一切都欢呼歌唱。”《圣经·诗篇》65:9-13。“他用云遮天,为地降雨,使草生长在山上。他赐食给走兽和啼叫的小乌鸦。”《圣经·诗篇》147:8-9。在《圣经》中,人与动物的关系也具有伦理特征,《箴言》中就说:“义人顾惜他牲畜的命,恶人的怜悯也是残忍。”《圣经·箴言》12:10。“十诫”中的“不可杀人”《圣经·出埃及记》20:13。是“命令人合法地竭力保守自己和别人的生命”,“禁止我们自杀,或不义地夺去邻舍的生命”《韦斯敏斯德小问答》(1648年),《历代基督教信条》,汤清编译,香港基督教文艺出版社1999年第5版,第383页。“十诫”中的安息日休息也包括动物休息在内。上帝尽管把动物赐给人类作为食物,但另一方面也要人类对动物加以爱护。《申命记》规定:“牛在场上踹谷的时候,不可笼住它的嘴。”《圣经·申命记》25:4。这也体现了对牛的怜悯和爱护。《启示录》中,天使对那能伤害地和海的四位天使大声喊着说:“地与海并树木,你们不可伤害。”《圣经·启示录》7:3。在中世纪本尼狄克派修道院的《会规》中,也有“不杀生”的规定。托马斯·阿奎那认为:天主爱一切存在物,存在中的一切都是好的,因为它灌注了天主的善。天主将善灌注到一切存在物中PaulESigmund,StThomasAquinasOnPoliticsandEthics,NewYork:WWNorton&Company1988,p33。圣方济各尊敬他的狼兄弟和鸟类姐妹,向鸟儿布道。他对自然的爱是不计功利的。在他的《太阳颂》中,方济各纵情赞颂上主和大自然中的一切,包括太阳、月亮、清风、热火、大地、芳草……。现代生态伦理学的奠基人施韦泽从小就同情动物,他根据生物生存的愿望,提出了“敬畏生命”的伦理学,把道德关怀的对象,把爱的原则扩展到所有生命,包括人的生命和一切生物的生命,指出:“善是保存生命,促进生命,使可发展的生命实现其最高的价值。恶则是毁灭生命,伤害生命,压制生命的发展。”[法]阿尔贝特·施韦泽:《敬畏生命——五十年来的基本论述》,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年版,第9页。施韦泽敬畏生命的伦理与道教以普遍生命为中心,将人际关系的道德伦理扩展到人与自然生命的生态伦理是一致的。

三、道教“道法自然”与基督教“敬畏上帝”

现代人要克服生态危机,不仅要认识生态学规律,而且还要在实践活动中自觉地加以遵循。

道教的“道法自然”直接承袭了老子《道德经》“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王弼:《道德真经注》,《道藏》第12册,第278页。的思想。即人类要以地为法则,重视安身立命的地球;地以天为法则,随整个宇宙的变易而变易;天以道为法则,运动变化都有其自身的客观规律。这里所说的“自然”即自然而然,意为事物“自己如此的”、“非人为的”,道或世界本原是自己如此的原则,道的法则就是维护世界生长变化过程的自然本性,维护宇宙整体的和谐与平衡,而从不用人为的强制方式破坏这个过程的本来面貌。把自然与道连接起来,人遵守自然的法则,便遵守了道。

道教主张任物自然,反对把人的意志强加给自然,人为地干涉、破坏大自然的进程。道教早期经典《太平经》说:“自然之法,乃与道连,守之则吉,失之有患。”王明:《太平经合校》,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472页。《老子想尔注》说:“自然,道也。”“自然者,与道同号异体,令更相法,皆共法道也。”饶宗颐:《老子想尔注校证》,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30、33页。把“自然”与“道”统一起来,于是效法“道”就是效法“自然”。魏晋时期的《西升经》明确指出,“道”最重要的性质是“自然”,“自然者,道之根本也”《西升经》卷下,《道藏》第11册,第508页。葛洪《抱朴子内篇》也明确指出:“天道无为,任物自然,无亲无疏,无彼无此也。”王明:《抱朴子内篇校释》,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36页。北周时的《无上秘要》的《入自然品》说:“自然者,道之真也。”《无上秘要》卷一百,《道藏》第25册,第294页。元代吴澄《道德真经注》“道法自然”条下注释说:“道之所以大,以其自然,故曰法自然,非道之外别有自然也。”《道德真经注》卷二,《道藏》第12册,第792页。

道教“道法自然”的原则强调人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时要顺应天地自然,《太平经》说:“天道有常运,不以故人也。”王明:《太平经合校》,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178页。也就是说,自然界有自己的法则,并不因为人而改变。《太平经》认为天地万物以及人都是根据阴阳五行的规律而生成的,而且还认为天地万物及人都含有阴阳五行。“天有五行,亦自有阴阳;地有五行,亦自有阴阳;人有五行,亦自有阴阳也……万物悉象天、地、人也,故天、地、人皆随四时五行为盛衰也。”同上,第336页。而五行有自身相生相克的规律,因此人应当顺应阴阳五行。否则天神就会发出灾异谴告王明:《太平经合校》,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98-99页。《黄帝阴符经》说:“日月有数,大小有定。”指出:“自然之道静,故天地万物生;天地之道浸,故阴阳胜。阴阳相推,而变化顺矣。是故圣人知自然之道不可违,因而制之。”《黄帝阴符经》,《道藏》第1册,第821页。要求人们效法自然之道、阴阳相推的道理,顺着它来制定生杀胜克法则,“故顺之则吉昌,逆之则危亡”王明:《太平经合校》,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178页。这种“道法自然”的思想,在道教思想史上被不断深化。成玄英在《南华真经疏》中指出:“若不任性自在,恐物淫僻丧性也。”郭象注、成玄英疏:《南华真经注疏》,中华书局1998年版,第213页。《妙林经二十七戒》说:“天下万物,无有长存,有死有生,有成有败。日出则没,月满则亏,从古至今,谁能违返?”张君房:《云笈七签》,中华书局2003年点校本,第843页。清代道士闵一得《阴符经玄解正义》也说:“万化自生,岂劳人力也哉!”《阴符经玄解正义》,《藏外道书》第10册,巴蜀书社1994年版,第300页。但是,人也能主动地“盗”天机,达到“合天机而不失”,免祸得福。不过,人的主观能动性发挥的前提依然是认识和掌握自然规律,即“观天之道,执天之行”《黄帝阴符经》,《道藏》第1册,第821页。

道教主张万物都各依其自然的本性而生存,并主张保护自然以和谐为基本原则,要求人们遵循自然法则,“守道而行”,因而这种保护是一种积极的保护。《太平经》卷一百一十八有《禁烧山林诀》和《烧下田草诀》。前者主张“禁绝火烧山林丛木”,后者赞同“烧下田草”,都是以阴阳和谐为原则的。从这一原则出发,《太平经》对待具体的自然界事物,主张保护应当保护的。《不忘诫长得福诀第一百九十》说:“元气归留,诸谷草木蚑行喘息蠕动,皆含元气,飞鸟步兽,水中生亦然,使民得用奉祠及自食。但取作害者以自给,牛马骡驴不任用者,以给天下。至地祇有余,集共享食。勿杀任用者、少齿者,是天所行,神灵所仰也。万民愚戆,恣意杀伤,或怀妊胞中,当生反死,此为绝命,以给人口。”王明:《太平经合校》,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581-582页。《写书不用徒自苦诫》说:“人亦须草自给,但取枯落不滋者,是为顺常。天地生长,如人欲活,何为自恣,延及后生。有知之人,可无犯禁,自有为人害者,但仰成事,无取幼稚给人食者,命可小长。”同上,第572页。也就是说,人们为了生活可以食用那些已成熟的动植物,但不可杀害那些还没有长成的或怀有胎儿的动物,不食幼小的植物。

尽管现代生态学的“保护自然环境”的观点是基于近代工业化、城市化以来,人对自然环境的破坏而提出来的,但是,道教的“道法自然”要求顺应自然,反对过度开发,必然有利于自然环境的保护,因而又与现代生态学的基本观念有许多相一致之处。总之,人类应当把自己放在天地间一个较为合适的位置,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去保护自然,爱护自然,达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共生共荣。

而在基督教的观念里,不仅世界上的一切是“上帝的杰作”,而且上帝所创造的世界“一切都是好的”,上帝创造的万物中有着正义、秩序和美。但与道教不同的是,这种秩序和美是上帝赋予的。上帝建立宇宙秩序、安置万物,使万物各得其所。《旧约》中诗篇和智慧文学的作者们都一再提及上帝藉创造作为,安定了地上、天上和海中受造界的秩序,使四季运行;并安置万物,使其各按其类,各得其所,并设定他们的界限:“你曾用能力将海分开……你曾分裂磐石,水便成了溪河。你使长流的江河干了。白昼属你,黑夜也属你;亮光和日头是你所预备的。地的一切疆界是你所立的;夏天和冬天是你所定的。”《圣经·诗篇》74:13-17。“为沧海定出界限,使水不越过他的命令,立定大地的根基。”《圣经·箴言》8:29。既然宇宙秩序、万物自生成后所遵循的运行法则是上帝设定的,那么尊重自然,遵循自然法则与对上帝命令、上帝旨意的尊重和服从便是一致的。《圣经》中洪水的故事实际上是世界的“净化”,藉此净化工作,上帝恢复了世界原来和谐而井然有序的状态。洪水既是一种警告,也是一种希望,上帝藉着“永远的约”再次维护了宇宙的秩序。《箴言》中上帝忠告人们:“不要忘记我的法则,你心要谨守我的诫命。因为他必将长久的日子、生命的年数与平安加给你。不可使慈爱、诚实离开你。”“要敬畏耶和华,远离恶事。”《圣经·箴言》3:1-3,3:7。这与道教认为自然法则是客观存在的,主张“道法自然”明显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