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刚好是星期二,如果下星期二之前我收到信,我会给你答复。”
“答复?”
“你信上说的呀。”
我恍然大悟,她指的应该是:教室左边100米外第三棵树下。
“如果我没寄呢?”
“那我们就各自过自己的生活呀。”
我看了看她,她的神情很轻松,笑容也很自然。
“再见。”她说。
“再见。”我也说。
隔了两天,我才把信寄给柳苇庭。
其实我没犹豫,只是找不到邮票又懒得出门买,便多拖了一天。
那天晚上回宿舍时,我又把情书看了一遍。
很奇怪,当初写这封情书时,脑子里都是笑容很甜的柳苇庭,但在阅读的过程中,关于刘玮亭的记忆却不断涌现。
我甚至觉得这封信如果是为了刘玮亭而写,好像也很符合。只不过笑容很甜这个形容可能要改掉。
看着信封上的“刘玮亭小姐芳启”,我发呆了许久。
信封是娇小的西式信封,正面有几朵花的水印,背面则画上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女孩,女孩的表情是凝视而不是微笑。
当初不想用标准信封来装情书是因为觉得怪,好像穿军服唱情歌一样。
但柳苇庭给我的是标准信封。
我叹口气,在标准信封的收件人栏里写上:柳苇庭小姐启。然后将娇小的刘玮亭装进标准的柳苇庭里。
粘上封口后,才想到应该只将信纸放进即可,不必包括这个小信封。但粘了就粘了,再拆会留下痕迹,反而不妥。
我特地到上次寄这封信的邮筒,把信投进去,听到“咚”一声。
回头看邮筒一眼,有股奇怪的感觉,好像这封信很沉重。
一直到星期二来临之前,晚上睡觉时都没有做梦。
与第一次寄这封信时相比,不仅梦没了,连紧张和期待的感觉也消失了。
新的星期二终于到来,我算好当初下课的时间,到教室左边100米外第三棵树下等柳苇庭。
已经是秋末了,再也听不见蝉声。
远远看到有个女孩从教室走向我,我开始觉得激动。
仿佛回到当初等刘玮亭的时光,甚至可以听到她说:“我们走走吧。”
然后我的视线变得越来越模糊。
擦了擦眼角,当视线逐渐清晰后,看到了柳苇庭。
我竟然感到一丝失望。
“你就是写信给我的柯子龙?”
“是的。”
“你从什么时候开始注意我?”
“开学后的第二个礼拜。”
“我的笑容真的很甜吗?”
“嗯。”
“那我不笑的时候呢?”
“呃……”我想了一下,“不笑的时候眼睛很大。”
柳苇庭愣了一下,表情看起来似乎正在决定该笑还是不该笑。
最后她决定笑了。
“有没有可能又笑眼睛又大呢?”她边笑边问,并试着睁大眼睛。
“这很难。”我摇摇头,“除非是皮笑肉不笑。”
她终于放弃边笑边把眼睛睁得又圆又大,尽情地笑了起来。
她笑起来眼睛微眯,弯成新月状,这才是我所认为的甜美笑容。以前一起上课时,这种笑容总能轻易把我的心神勾到很远很远的地方。
虽然认识刘玮亭之后,我对这种笑容的抵抗力逐渐增加,但现在刘玮亭已经走了,便不再需要抵抗的理由。
望着她的笑容,我有些失神,直到她“喂”了一声,才回过神听见她说:“我们到安平的海边看夕阳好吗?”
我点点头。
我骑摩托车载着她,一路上都没有交谈,即使停下车等红灯也是。
第一次约会(如果算的话)便看太阳下山,实在不是好兆头。
然后我又想起刘玮亭。
以前跟刘玮亭在一起时,得先经过五分钟热机后,才会感到熟悉;而跟柳苇庭相处时,却没有觉得陌生的尴尬阶段。
当海风越来越咸时,我发现太阳已快沉入大海里,于是赶紧加快油门。
“夕阳呀!”才刚停好车,她便一跃而下,往沙滩奔跑,“等等我!”
我往前一看,太阳已经不见了。
“真可惜。”她回头说。
我见她的表情很失望,便说:“对不起。”
“又不是你的错。”她笑了笑,“干吗道歉呢?”
柳苇庭蹲下身除去鞋袜、卷起裤管,赤着脚走在沙滩上。
我犹豫了两秒,也除去鞋袜,跟上她,一起在沙滩上赤足行走。
在海水来去之间,沙滩呈现深浅两种颜色,我们走在颜色最深的部分。
沙子又黑又软,轻轻一踏脚掌便深陷。
“你知道吗?”我们并肩走了十多步后,她说,“我从未收过情书。”
“很难想象。我以为你应该常收到情书。”
“有被搭讪或收到纸条的经验, 但由完全陌生的人寄来的情书……”她沿直线走动,任由上溯的海浪拍打脚踝和小腿,“确实没收过。”
“现在写情书的人少了,收到情书的人自然也少。”我说。
“大概是吧。”她说。
我们开始沉默,只有海浪来回拍打沙滩的声音。
海浪大约只需要五次来回,便足以把我们的足迹完全抹平。
她停下脚步,回头看看已经消失的脚印,然后往岸上走,直到海浪再也够不着的地方,便坐了下来。
我跟了上去,也坐了下来。
“写情书或收到情书,都是一件浪漫的事。”她说。
“哦。”我应了一声。
“你可能不以为然吧。”她笑着说,“我觉得浪漫很重要哦。”
“你认为的浪漫是?”
“在雪地里跑步、丢雪球,或是在沙滩上散步、看夕阳,都很浪漫。”
“照这么说,在非洲不靠海的地方,不就没办法浪漫了?”
“说得也是。”
她凝视大海,似乎陷入了沉思。
我见她迟迟没反应,便说:“我开玩笑的,你应该知道吧?”
“你是开玩笑的吗?”她转头看着我,“我很认真在为他们担忧呢。”
“他们?”
“住在非洲不靠海地方的人呀。”
“有什么好担忧的。”
“他们的浪漫是什么?”她说,“如果少了浪漫,人生会很无趣的。”
“也许他们的浪漫,就是骑在鸵鸟上看狮子吃斑马。”
“呀?”她有些惊讶,“这怎么能叫浪漫呢?”
“浪漫是因地而异的,搞不好他们觉得坐在沙滩看夕阳叫莫名其妙。”
她又没有反应了,隔了许久才说:“你一定是开玩笑的。”
“对。”我说。
她终于笑了起来。
天色已经灰暗,她的脸庞有些模糊,只有眼睛在闪亮着。
“谢谢你。”停止笑声后,她说。
“为什么道谢?”
“谢谢你写情书给我。”
“哦?”
“因为我们在台湾,所以你写情书给我,是种浪漫。”
“该道谢的人是我,谢谢你没拒绝我。”
“我无法拒绝浪漫呀。”
这次轮到我陷入沉思,不说话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大约海浪来回拍打30次的时间,她看了看表,说:“我晚上7点有家教。”
我也看了看表,发现只剩20分钟,便站起身说:“走吧。”
我们摸黑快步走回去,用海水洗净小腿和脚掌上的沙,然后穿上鞋袜。
我问清楚地点后,便加速狂飙。
这次不再有太阳已经下山的遗憾,我准时将她送达。
“你几点下课?”她下车后,我问。
“9点。”她回答。
“那我9点来载你。”
我挥挥手准备离去时,她突然跑过来轻轻抓住摩托车的把手,说:“如果我们在非洲,你会带我骑着鸵鸟去看狮子吃斑马吗?”
“应该会吧。”我回答。
她又笑了起来。
昏黄的街灯下,她的眼睛仍然显得明亮。
那次之后,我又载柳苇庭到安平四次。
第一次摩托车的前轮破了;第二次火花塞点不着火;第三次赌气换了辆摩托车,但骑到一半天空突然下雨;第四次终于到了沙滩,不过夕阳却躲在云层里,死都不肯出来。
总之,四次都没看到夕阳。
最后一次铩羽而归后,我觉得很不好意思,便说:“我请你吃饭。”
“如果看到夕阳,你是不是就不会请吃饭?”
“不。”我摇摇头,“我还是会请你吃饭。”
“真的吗?”柳苇庭睁大眼睛,似乎难以置信。
“当然。”我点点头。
“你真的不像是选孔雀的人。”她又说。
虽然不喜欢她老提我选孔雀的事,但我已习惯别人对孔雀的刻板印象。
“大概我是变种的孔雀吧。”我耸耸肩,开始学会自嘲。
我让她选餐厅,她选了一家装潢具有欧洲风味的餐厅。
点完菜后,她说:“对了,我一直想问你,为什么化名为柯子龙?”
我的心迅速抽动一下, 为了不让自己又想起刘玮亭, 赶紧回答:“我高中时用子龙这个名字投过笑话,有被采用。”
“是什么样的笑话?”她双手支起下巴,很专注的样子。
“你真的想听?”
“嗯。”
“小明心情很差,小华就告诉他:没什么好担心的,反正兵来将挡。小明却说:可是‘兵’不是能吃‘将’吗?”
我一口气说完,然后拿起杯子喝口水,说:“就这样。”
她的表情似乎是惊讶于笑话的简短,但随即眉头一松,笑了起来。
她的笑声持续了一阵子,我被她感染,也露齿微笑。
可能是我的笑容也感染了她,或是那个笑话确实好笑,因此她并没有停止笑的迹象。
我见她笑个不停,索性也继续笑,而且笑得有些放肆,直到瞥见隔壁桌的客人正盯着我瞧。
“说真的。”我立刻停止笑声,“这个笑话真的好笑吗?”
“说真的。”她也收起笑容,“真的好笑。”
虽然投稿笑话没什么了不起,但她笑成这样还是让我有很大的成就感。
想当初讲这个笑话给刘玮亭听时,她的反应令我颇为尴尬。
我心里不禁又开始比较起柳苇庭和刘玮亭,她们两个确实大不相同。刘玮亭很少露出笑容,如果她笑,通常只表示一种礼貌或善意;而柳苇庭的笑容很单纯,就是开心而已。
我知道不应该在与柳苇庭相处时想起刘玮亭,但这似乎很难。即使刻意提醒自己也做不到,因为我对这两个人的记忆是绑在一起的。
当我知道柳苇庭喜欢浪漫、收到情书的反应竟然只是单纯的高兴时,我曾经悔恨将情书错寄给刘玮亭,甚至埋怨她。但随即想起刘玮亭的好与善良,以及她的最后一瞥,我便觉得自己有这样的情绪是非常残忍的。
因为刘玮亭,所以我不能坦然面对柳苇庭,也失去了我竟然能如此轻易地靠近柳苇庭的惊喜心情。
如果没有刘玮亭,如果当初荣安查到的名字是柳苇庭,这该是多么幸福美满的事啊。
光幻想一下就觉得浪漫到全身起鸡皮疙瘩。
毕竟我是喜欢柳苇庭的啊,是那种接近暗恋性质的喜欢。
从第一眼看见她开始,她的倩影与笑容一直深植在我心里。
我无法具体形容喜欢的女孩子的样子,但当柳苇庭出现,我觉得她仿佛是从我梦里走出来的女孩子。虽然对她一无所知,但只要她不是太奇怪、太难相处的女孩,要我更进一步喜欢她,甚至爱上她,那简直是轻而易举的事。
而眼前的柳苇庭并不奇怪,也很好相处,个性似乎也不错,我应该早已陷入对她的爱情漩涡中才对。但只因我常回头看到刘玮亭的眼神,便被一股巨大的力量拉出漩涡。
如今被柳苇庭的笑声感染,我很尽情地用力笑,想用笑声震碎石头,那块由寄错的情书、对刘玮亭的愧疚、她的最后一瞥所组成的石头。
我似乎是成功了。因为我终于能感受到跟柳苇庭相处时的喜悦。
“说真的。”柳苇庭说,“你在想什么?”
我回过神,接触她的甜美笑容,我脑海里刘玮亭的空洞眼神逐渐模糊。
“说真的。”我说,“我已经想通了。”
“嗯?”她很疑惑,“说真的,我不懂。”
“说真的。”我说,“我也无法解释。”
她愣了一下,也没继续追问,便又笑了起来。
吃完饭离开餐厅后,我们信步走着,彼此都没开口。
冬天已经悄悄来临,天气有些冷。
“说真的。”我发觉走入一条死巷,便停下脚步,“我们要去哪里?”
“说真的。”她也停下脚步,“我也不知道。”
“不是你在带路吗?”
“我是跟着你走耶。”
我们互望了几秒钟,终于忍不住笑了起来。
她在学校附近租房子,离餐厅很近,我说要送她回家,她说好。
到了她家楼下,我说:“我们班每星期二下午都会打垒球,要不要一起来玩?”
“方便吗?”她说,“我是女生耶。”
“没关系,我们打的是慢垒。有时慢垒会需要一个女孩子一起玩。”
“这么说的话,我又是去充数的啰。”
“不,不是充数。”我赶紧否认,“只是想邀你一起来打球而已。”
她先笑了两声,然后说:“好,我去。”
上楼前,她回头说:“说真的,这顿饭很贵。”
“说真的,确实不便宜。”我笑着说,“不过很值得。”
“你真的……”
“不像是选孔雀的人。”她话还没说完,我便把剩下的句子接上。
她笑了笑,挥挥手后便上楼了。
从此每星期二下午,柳苇庭会跟我们一起打垒球。
我们让她当投手,每当她把球高高抛出时,脸上便会露出灿烂的笑容。
由于她个性很开朗而且亲切,没多久便跟我班上的同学混得很熟。
打完球后会一起去吃饭,她也会去,我们并不把她当外人。
记得她第一次来打球时,班上有个同学偷偷问我:“她是你的女朋友吗?”
我摇摇头,“不是。”
随着大家越来越熟,问我的人越来越多。
“她是你的女朋友吗?”
我犹豫了一下,又摇摇头,“还不算是。”
但我犹豫的时间却越来越长。
我偶尔会打电话给柳苇庭,约她出来吃个饭或看场电影。
她从未拒绝过我,除非她真的有事。
她也常到我研究室,上上计算机,跟其他人聊聊天。
虽然我还是否认我跟她是男女朋友的关系,但班上的同学几乎都把我们视为一对。
有天晚上我接到她的电话,才刚说几句,她便问我是不是感冒了。
“可能吧。”我说,“昨天骑车时,狠狠地淋了一场雨。”
“怎么不穿雨衣呢?”
“雨衣不见了。”
“那为什么不躲雨呢?”
“赶着上课,没办法。”
她没再多说什么,只叫我要保重,便挂上了电话。
隔天一进研究室,发现桌上有一件新的雨衣和一包药。
雨衣上面放了张纸条,上面写着:“雨衣给你。感冒药要吃。记得多休息多喝水。苇庭。”
看着纸条上的苇庭,有种触电的感觉。
我知道这就是所谓的临门一脚,它让我内心的某部分瞬间被填满。
纸条上的苇庭就只是柳苇庭,我可以借由文字清晰地勾勒出她的模样;但如果我在心里念着柳苇庭这名字,便会不小心也把刘玮亭叫出来。因为柳苇庭与刘玮亭的发音实在太接近了。
如今我终于有单独跟柳苇庭相处的机会,也有了只关于她的记忆。
吃完感冒药后两天,又到了打垒球的日子。
柳苇庭打了个安打,所有人都为她欢呼鼓掌。
“说真的。”又有个同学挨近我问,“她真的不是你的女朋友吗?”
“不。”我毫不犹豫,“她是。”
我拎起球棒,走进打击区。
苇庭站在一垒上对着我笑,并大喊:“加油!”
瞄准来球,振臂一挥,在清脆的锵声后,白球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
我甩掉球棒,朝一垒狂奔,紧紧追逐我的女友——苇庭的背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