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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移孝于忠”:重庆忠县与忠文化

杨柳 程庆

忠和孝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人们也认为有时“忠孝不能两全”,成全了忠,就舍弃了孝,成全了孝,就顾不了忠,熊掌与鱼不可兼得。但是,就本质上来说,忠即是孝,孝亦即忠;孝是忠的基础,是忠的缩影;忠是孝的延伸。因为国是家的延伸,家是国的基础,孝是用于处理家庭父子兄弟的关系,忠是对待国家和君主的态度,虽然一大一小,一内一外,一人子一人臣,但道理是一样的,所以,孝与忠其实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他们在多数情况下都是和谐的。但有时国家利益与家庭利益还是有冲突,在忠与孝发生矛盾时,普通民众通常将家的利益、孝的义务置于国家利益之上,要求人子先孝后忠,而统治者则通常是强调首先忠于国家。中国古代也确实出现过许多忠孝两全或移孝于忠的典型人物,并且这些忠臣或孝子的事迹还世代相传,熏陶濡染一方生灵,影响到一方风俗。自从重庆忠州(今忠县)在周代产生了一个忠臣巴蔓子后,此地历来就是一个有着忠孝传统、人才辈出的地方。提倡移孝于忠,这是唐代对于忠孝关系的突出贡献。本文拟就唐统治者对于重庆忠州的改名和历代统治者对忠州地方忠臣的褒奖来说明封建统治者对于处理忠孝关系的态度和倾向。

一、“孝”的文化内涵

在我国,孝的观念源远流长,历经两千多年,经久不衰。什么是孝?“孝”字最早见于殷商甲骨文。《尔雅·释训》云:“善事父母为孝。”即善待父母称为“孝”。东汉许慎《说文解字》“老部”中解释:“孝,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孝也。”自此,“善事”成了“孝”字的本义,“子承孝”成了“孝”字的正解,“孝”字成了孝道的专用文字。

在我国的传统文化中,孝文化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中国传统文化的代表是儒家文化,而儒家思想的核心,就是一个“仁”字,儒家伦理道德学的核心,就是一个“孝”字。孔子云:“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人之行,莫大于孝”。孔子对孝十分重视与推崇,孔子首创私学,把“孝”放在教学首位,说“孝”是道德的根本。“孝乃德之本”,“百善孝为先”。因此,在孔子看来,孝是一切人伦道德的根本。

孝文化作为道德规范要求有其积极、合理的内核,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养亲。《诗》云:“哀我父母,生我劬劳。”赡养是孝的基本要求。父母含辛茹苦地抚养子女,历尽艰辛,子女成年后,应当思鸟兽反哺之情,尽心尽力赡养父母,使其在物质生活上尽可能得到满足,这是儒家孝理论的最基本要求。

其二,敬亲。赡养是孝的基本要求,但并不是说赡养就是孝。子女对父母的孝并不只是表现在物质方面的供奉,更重要的是表现在精神方面的尊重和敬爱。孔子《论语·为政》云:“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孔子在这里突出了一个“敬”字。孟子在《孟子·万章上》也说:“孝之至,莫大于尊亲。”也就是说,尊敬父母才是最高的孝。什么是敬?敬忠爱之心孝敬双亲,敬就是发自内心的爱父母,对父母和颜悦色。《论语·为政》中子夏问孝。孔子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

其三,谏亲。父母出现过错,子女要耐心地进谏。父母有过,子女应曲意迎合还是以养劝谏?如何做才符合孝道?曾子就此请教孔子,孔子认为,父母有过,向其诤谏,非但合乎孝道,而且是孝子应尽之义务。基于此,曾子提出了“以养辅亲,以正致谏,微谏不倦”的谏亲原则。

其四,全体贵生。曾子认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儿女躯体是父母生命肌体以另一种形式的延续,所以,残伤身体,也是残伤父母之躯体,这是一种不孝行为。

二、“忠”的含义和发展史

“忠孝、仁爱、信义、和平”,作为中国封建社会绝对皇权的思想支柱的忠君观念,在封建伦理道德观念中占据了首要的地位。但是,忠君观念并不是一开始就有的,甲骨文和金文没有“忠”字,商和西周的典籍如《易》、《诗》、《书》等也没有“忠”字。只有在春秋战国时封建制取代奴隶制的社会大变革的条件下,“忠”作为维系当时松弛多变的君臣关系的一种道德规范才应时而生。《说文解字》云:“忠,敬也,尽心曰忠。”“忠也者,一其心之谓也”,也作如是说。朱熹在《四书集注》解释忠的含义:“尽己之谓忠。”都是对“忠”字的正确理解。

忠最初的含义是指人与人之间相处要忠诚,孔、孟认为,“忠”隶属于“仁”,忠是诚实的表现,它所传示的精深内涵本身便是仁义。虽然也包括君臣关系,但不是专指臣下对君主单方面的态度。“外内倡和为忠”,是指君倡臣和的融洽的相互关系。显然,春秋战国时期的忠君观念,和后来的忠君观念的内容是不同的。只有在地主经济的基础上产生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后,才产生了“无有二心”,即绝对的“忠”,所忠之君只能是一个,那就是皇帝。但是,到了民国时期,孙中山先生曾说:“古时所讲的‘忠’,是忠于皇帝……在民国之内,照道理上说,还是要尽忠,不忠于君,要忠于国,忠于民……”显然,孙中山先生这段话中“古时所讲的‘忠’,是忠于皇帝”这句是笼统而有误的。但他说这段话的目的是要把忠的对象进行转化,让忠真正地转化为为国为民。

三、孝与忠的关系:唐代提倡移孝于忠

《孝经·广扬名》记:“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事兄悌,故顺可移于长。居家理,故治可移于官。”玄宗注曰:“以孝事君则忠。”意思是说,用孝敬父母的态度来对待君主必然会对君主尽忠,此所谓“欲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所以唐代武则天在其《臣轨·至忠》篇云:

古语云:“欲求忠臣,出于孝子之门。”非夫纯孝者,则不能立大忠。夫纯孝者,则能以大义修身,知立行之本欲尊其亲,必先尊于君;欲安其家,必先安于国。故古之忠臣,先其君而后其亲,先其国而后其家。何则?君者,亲之本也,亲非君而不存;国者,家之基也,家非国而不立。

武后虽然强调了先君后亲,先国后家,但她认为忠孝一体,移孝于忠也是显见的。因为,国是由家组成的,家是国的缩小,国是家的放大;家以父为中心,国以君为中心;在家孝顺父母尊长,就为奉国尽忠、效命君主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四、重庆忠州与忠文化

重庆忠县,古称临江县,西魏时设置临州,至唐贞观八年(634),唐太宗李世民感念临州人巴蔓子、严颜“地边巴缴,意怀忠信”,遂改临州为忠州,以纪念二人。忠州的“忠”字,包含着感人至深的动人故事,是忠县最显著的人文特征。

周朝末年守土将军巴蔓子刎首留城,开了忠县人“忠”美德之先河,《华阳国志·巴志》中记载:

周之季世,巴国有乱。将军有蔓子,请师于楚,许以三城。楚王救巴。巴国既宁,楚使请城。蔓子曰:“藉楚之关,克、弭祸难,诚许楚王城,将吾头往谢之,城不可得也。”乃自刎,以头授楚使。王叹曰:“使吾得臣若巴蔓子,用城何为?”乃以上卿之礼葬其身。巴国葬其身,亦以上卿之礼。

巴蔓子的英勇之举,感动了一代又一代的忠州人。东汉末年,忠州又出现了一个同巴蔓子一样的忠勇之士——蜀汉壮烈将军严颜。严颜面对威猛无比的张飞不低头不下跪,高呼“吾州只有断头将军,无降将军”,最终折服了张飞而释放了严颜。严颜无疑是受了巴蔓子忠烈之气的影响。严颜的“断头”和巴蔓子的“刎首”其实是一回事,严颜的“无降将军”与巴蔓子对楚使说的“城不可得也”也一脉相承。巴蔓子和严颜的举动无疑是舍弃小家之孝道而尽职于国家之大孝——忠,是移孝于忠的典型,所以,唐太宗李世民于唐贞观八年(634)将当时忠县所属的临州改名忠州。

由于统治者的提倡和当地民风的濡染,明朝时期,忠州又出了一个威震四方、以英勇著称的女将军秦良玉。秦良玉作为一名女性,每当明王朝危亡的关键时刻,她都能挺身而出,抵御外侮,保家卫国。秦良玉一生戎马倥偬,都在为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而奋斗。当秦良玉丈夫马千乘被矿监冤杀时,秦良玉含泪忍痛,她大义为重,殡敛丈夫后,未有生出任何反叛不臣之心,反而代替丈夫任石柱土司,忠于职守。泰吕援辽,浑河血战,她哥哥秦邦屏、秦邦翰战死关外,马革裹尸;平定“奢安之乱”,其弟秦民屏又血洒疆场;为了抗拒农民起义军,她先后牺牲了儿媳张风仪、儿子马祥麟。秦氏一门忠烈,出了五位能征惯战的将军,这在历史上是少有的。秦良玉一生可谓是“始终明室,忠贯日月”。明熹宗为之亲书金匾“忠义可嘉”,封一品夫人;明崇祯皇帝召见平台,亲赋诗四章赐之;南明隆武帝也封秦良玉为“太子太保忠贞侯”。这与唐太宗感念巴蔓子、严颜的忠勇精神如出一辙;巴蔓子有“忠贞祠”,明隆武帝也封秦良玉为忠贞候,这些都表现出封建统治者对于臣下“移孝于忠”的提倡。

当前很多地方将“孝道”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标准之一,大义至孝,忠孝同一。在家敬事父母,然后移小孝为大孝,在外勤于政事,于国家于社会做到忠于人民、忠于祖国、忠于党的事业,这是一脉相承的。

(杨柳:四川教育学院经济贸易管理系旅游专业讲师;程庆:四川师范大学外事学院旅游系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