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哲学常识1000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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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异彩纷呈的哲学学说(12)

那么,人类是怎样从自然状态过渡到社会状态,从平等状态过渡到不平等状态的呢?卢梭认为,社会不平等是生产技术的发展和私有制的产生所导致的结果,私有制是社会罪恶的根源。卢梭还考察了人类社会不平等的发展历程,认为人类社会的不平等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随着私有制的产生,出现了贫富之间的对立。第二阶段,由于强弱的对立,出现了政府和官吏,导致了政治上的不平等。第三个阶段是专制政治阶段,形成了主人与奴隶的对立。卢梭指出,君主专制是不平等的顶点,这是一个封闭圆圈的终极点,它和我们所由之出发的起点相遇。在这里一切个人之所以是平等的,正是因为他们都等于零。臣民除了暴君的意志以外没有别的法律,君主除了自己的欲望以外,没有别的规则。这种极度的不平等必将迫使人民起来推翻这种制度,从而走向新的平等。历史的逻辑就是物极必反。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内容是什么?

卢梭认为,人生而自由,但进入社会状态后,却无所不在枷锁之中。怎样才能使人从这种枷锁中挣脱出来,恢复和保持人原来的自由呢?卢梭认为,关键是要订立契约。但和霍布斯和洛克不同,卢梭意义上的契约并不是个人与个人缔结的,也不是人民与君主缔结的,而是人民自由意志的产物,契约所产生的国家是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所以卢梭又把由契约产生的国家称之为“道德与集体的共同体”或“公共的大我”“公共人格”,认为人民同国家的关系是人民同代表自己利益的“公共的大我”的关系。

为了协调“公共人格”和个人私利的关系,卢梭提出了“公意”的概念。他认为,个人私利由于它的“偏私”性质,不可能永远与公意一致,为了维护社会的联系与存在,只有“公意”才是“指导国家”的根据。“公意”与众意、集团意志也有区别,“公意”是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而“众意只是个别意志的总和”,集团意志对它的成员来说才是公意,而对国家来说则是个别意志。因此他一再强调,国家主权与公意是不可分割的,主权“不外是公意的运用”,公意是主权的依据,任何立法必须以公意为依归。以此为基础,卢梭认为,“公意”的运用就是主权,因此主权属于人民。而人民的主权是通过人民的立法行为实现的,立法权是国家中唯一具有普遍性的权力。法律也必须体现“公意”,任何人都不能置身于法律之外。

●哲学认识论中的“哥白尼式革命”指的是什么?

在康德看来,科学知识即先天综合判断之所以可能,其根据就在理性自身之中。因此,他提出在认识之前,先要去考察我们的认识能力,即对理性自身进行批判。通过对理性的批判考察,康德认为,认识必须以心灵为必要条件,心灵是认识的主体,没有心灵我们就无法思维。但是,心灵必须有接受能力或感受性,即能通过感官获得现象,否则我们就没有思维的对象。所以,科学知识或先天练合判断必须依靠两个条件:其一,认识主体,即心灵,它为我们提供知识的“形式”,知识的形式是先天的,即先于经验而为我们的理性本身所具有。其二,认识对象,即现象,它为我们提供知识的“质料”,知识的质料即“原始素材”不是先天的,而是外物作用于我们的感官而产生的表象。我们的知识开始于经验,但经验自身不能产生普遍性和必然性。因此,要依靠我们心灵即主体的功能,正是主体本身所具有的先天认识形式,为知识提供了普遍性和必然性。

后人认为,康德对“先天综合判断如何可能”这一问题的提出和解答,是哲学认识论中的“哥白尼式的转变”。传统哲学在探讨知识的真理性问题时,总是按照“客观性原则”,强调一切知识都必须与对象一致,然而这样做不可能解决科学知识的普遍性和必然性问题。因此,康德提出新思路,即对象应当与我们的知识一致。以前是客观决定主观,现在则是客体服从主体。不是知识必须依照对象,而应是对象必须依照知识,这样才能解决知识的先天性即普遍性和必然性问题。而所谓的“哥白尼式的转变”,其实就是知识与对象之间关系的倒转。康德认为,只有通过理性的先天认识形式,我们才能获得关于对象的真理性知识。

●康德对“休谟难题”进行了怎样的解答?

康德深受休谟的影响,觉得有些事情的确像休谟所怀疑得那样———我们怎么能够武断地说,我们知道了这个世界的因果联系呢?我们又怎么能够武断地说,我们发现了这个世界的本来面目呢?

但是,康德又不能接受休谟怀疑论的最后结论,把自然界的规律仅仅看作是心理上的习惯性联想,他觉得这样来看待认识是不行的。这就好比为了避免风浪的危险,就非要把船从海里弄到岸上来,然后让它在那里腐烂掉。“至于我,却不采取这样的做法。”康德说,“我是给它一个驾驶员。这个驾驶员根据航海术的可靠原理,并且备有一张详细的航海图和罗盘针,安全地驾驶这条船,随心所欲地到任何地方去。”

那么,这些航海术、这份航海图和罗盘针又是指什么呢?它们就是“人的认识能力”。在康德看来,人的认识能力是一种理性能力。因为人都是有理性的,人依靠理性来认识世界。所谓“纯粹理性批判”,就是要看一看,人的理性能力是如何使人获得知识的。

康德认为,人所获得的知识,是经验中的内容和心灵中的形式综合作用的结果。事物一旦进入我们的视野,比如说,当我们一看到某个东西,就已经把它放在“时间”和“空间”中来看待了。这就形成了“感性认识”。

于是,我们这时候所认识到的那个东西,就已经不是它本身了。因为我们只能在“时间”和“空间”中理解它,而想象不出不在“时间”和“空间”中存在的东西。认识了一个个的感性物体以后,我们会用头脑中的“范畴”,比如说表示肯定的和否定的,表示性质的和表示关系的,来整理这些感性现象,使它们成为一个有序的整体。这就形成了“知性认识”。

●费希特的知识学原理包括什么内容?

康德在自己的哲学体系中设立了两个“物自体”,划分开了“本体界”和“现象界”,表现出明显的二元论倾向。费希特作为康德的继承者,认为康德的这两个设定在哲学上是不彻底的表现,根本没必要在“自我”之外再设定“自在之物”。于是,费希特从康德的“纯粹自我”出发,通过正、反、合三条基本原理,建构了自己的知识学原理。

知识学的第一条原理即正题:“自我设定自身。”这一原理的意思是:“自我”自己确立本身的存在,自己赋予自己以精神存在,自己从自己出发。为了证明这一原理,费希特提出了一个自认为人人都接受的形式逻辑的同一命题“A是A”(即A=A)。知识学的第二条原理即反题:“自我设定非我。”这条原理的意思是说,自我在自己的意识中塑造某种不是自我本身的东西,即创造事物、自然。这条原理的形式逻辑形式是“非A≠A”。这一命题在他看来也是完全正确的,不过,这一命题并不是从“A=A”推导出来的,它是直接由“A=A”过渡来的,它就是“A=A”这个命题本身,只不过是它的另一种表达形式罢了。第三条原理即合题:“自我设定自我与非我的统一。”按照前面的两条原理,自我设定了自身,又设定了非我,于是在同一个自我中设定起来的既是自我又是非我,这就违反了形式逻辑的同一律,造成了自我与非我的矛盾。但是,这一矛盾又是不可避免的。因为非我是作为自我的对立面被设定的,只要设定了自我,也就设定了非我,这样一来,自我既设定了自己,同时又不设定自己(设定了非我,因此“自我不=自我,而是自我=非我,非我=自我”。’

费希特认为,所有这些结论,都是从他所提出的那些原理中按照假定为有效的反思规律被推演出来的,所以它们必定都是正确的。

●黑格尔辩证法的的内容是什么?

黑格尔是辩证法的集大成者。在形式上,我们虽然可以漫不经心地用“正、反、合”三个字来概括,但如果要弄懂这三个字的深刻含义,还需要将思维再深入一步。否则,就无异于鹦鹉学舌,人云亦云。正如黑格尔自己所说的:“同一句格言,在一个饱经风霜、备受煎熬的老人嘴里说出来,和在一个天真可爱、未谙世事的孩子嘴里说出来,含义是根本不同的。”那些宗教真理,虽然小孩也会讲,可是对于老人说,这些宗教真理包含着他全部生活的意义。下面分析一例,让我们来见识一下黑格尔的辩证法。

黑格尔说,逻辑学的第一个起点是“有”。这个“有”是“纯有”,没有任何规定性。因为任何的规定都是限定。莱布尼茨所说过的那句名言:肯定即否定。对一个东西做出规定或肯定,同时也意味着否定。因为“是什么”同时也意味着“不是什么”。然而当这个“有”纯而又纯,以至于没有任何规定性的时候,它便转化为自己的对立面——“无”。于是,“纯有”和“无规定”就成了一个问题的两面。同时构成了正题和反题。但是。仅仅说“纯有”或者“无规定”没有任何意义,因为这仅仅是一种抽象的统一,而非具体的统一。由此,就有了合体。“纯有”和“非纯有”的合一就是“变易”。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黑格尔的辩证法所要达到的“绝对理念”,其实并不是一个具体的目标,而是一场运动。所谓的辩证,其实就是一个历史的过程。

●费尔巴哈的“人学”理论有哪些内容?

费尔巴哈是德国古典哲学最后一个伟大代表,唯物主义哲学家。这位哲学家的思辨性或许并不很强,看上去远没有其他德国古典哲学家们那样深刻。但是,他在西方哲学史上的伟大作用却绝不亚于他们中的任何人。用恩格斯的话说,他是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者”;按照我们的观察视角,费尔巴哈标志着一个伟大的转折——西方哲学从对宇宙本体的追问、对人的思维方式与认识能力等主体精神的追问到对人自身存在方式的追问的转折。费尔巴哈认为,上帝和“异化了的人的理性”即“唯一实体”,“绝对同一性”,“绝对精神”等存在的彼岸世界是最缺乏诗意的世界,因而是应该彻底抛弃的。只有人生存的世界、人的生存本身、有血有肉的人、饱饮人血的理性才是最具有诗意的存在。人们应该关注人本身,应该讴歌人的现实存在,而不应该将哲学变成一种“思辨神学”去建构虚无飘渺的彼岸世界。费尔巴哈要建立一种以人的当下存在、人本身为思考中心的“新哲学”,从而完成哲学从“神”(宗教之神与思辨神学之神)到“人”的还原——这是极为伟大的哲学洞见。

费尔巴哈认为,真正的哲学应该是人学,人才是一切哲学的根本出发点。与以前的理性主义哲学家相反,费尔巴哈眼里的人不是什么思维的抽象物,而是有血有肉的人。人在本质上区别于动物,但人也包含有自然的本质。他甚至说,“当人刚脱出自然界怀抱的时候,他只是个自然人,而不是人”。人不是天生的人,乃是人、文化、历史的产物。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费尔巴哈说:“人是他所吃的东西。”当然,人吃的不仅仅有物质食粮,还有文化、历史等精神食粮。正是后者,才使人与动物区别开来。

●马克思劳动价值学说的内容是什么?

马克思在经济学和哲学上最大的贡献就是其劳动价值学说。他拨开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迷雾,揭穿了资本家骗人的谎言,告诉我们以所谓的利润表现出来的价值,不是土地、机器等劳动对象或生产资料,而是人的劳动力。劳动力才是价值的真正源泉。

当然,就财富的创造而言,劳动力仅仅是一个方面,还要有劳动对象。尽管劳动是价值的源泉,但这并不等于说不需要劳动对象。唯有劳动对象和劳动力相结合,才能创造出价值和财富。就拿农业来说,仅有土地,粮食不会自己从土地里钻出来。但是,仅有劳动力,而没有劳动对象,照样也创造不出财富。比如,你光着膀子到操场上跑几圈,虽然累得浑身是汗,也没有创造什么价值。

就拿今天来说,在“金融”、“货币”、“股票”、“保险”等字眼的遮蔽下,整个世界好像都遗忘了马克思这个最素朴的真理。我们总是在消费和流通领域大做文章,而恰恰遗忘了应该如何把蛋糕做大,让国家的财富增加。君不见,搞投资的,开银行的,玩股票的,推行保险的,喝着茶水,敲着键盘就有大把大把的钞票进帐。但不论是银行、投资、股票还是保险,都是在一个蛋糕上切来切去,根本没有增加整个社会的财富。就拿银行来说,它不过是个储蓄机构,根本就不创造价值,为什么会成为财富的代名词?近来,全球范围内爆发的经济危机,在很大程度上与这种理念的错位不无关系。泡沫多了,虚拟财富不能掩饰真相了,经济体系自然也就坍塌了。

●什么是马克思的实践本体论?

马克思意义上的“实践”,并不是今天我们所理解改造客观世界的活动,而是作为人的存在方式而提出来的。马克思说:人不仅在头脑中有意识地复现自己,而是要在创造的世界中直观自身。所谓“直观自身”,不是理性地把握自己,而是感性地把握自己。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的学说才称为“唯物主义”。马克思说:人来到这个世界上并没有带着镜子,唯有在创造的世界中,才能切实地感受自己,找到自己存在的价值。因此,实践不仅是改造自然界,获取人所需要的生活资料那么简单,而是人证明自己,寄托人生意义的活动。正如马克思所说:人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也在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

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又称作“实践唯物主义”。其实马克思早就提醒我们:唯物和唯心,仅仅在区分何为第一性、何为第二性的时候,才有意义。而在人的生存方式——实践中,“心”与“物”是永远无法分离的。“心”呈现在“物”中,则是人的自然化;“物”呈现在“心”中,则是自然的人化。人的自然化和自然的人化,正是人类永远的前进方向。所以,马克思的实践学说,仍然有着无法超越的意义。正如当代法国著名哲学家德里达所说的:“我们都是马克思的幽灵。”

★现代·后现代

●叔本华的“生存意志”论是一种带有什么色彩的哲学?

叔本华是一位对人类苦难甚为敏感的哲学家。叔本华认为,哲学回答的是世界和人类的本质、本原问题,而真正的本质、本原应当从人的内心深处去寻找,这就是人的意志或下意识的生命本能和冲动,或生存(生活)意志。生存意志主要表现在人总是为了生存而不竭余力地满足自己各种各样的欲望。而整个世界,不过是这种“生存意志”之下的表象而已。叔本华的代表作《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主要探讨的就是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