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雾都孤儿 远大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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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章 为恩主担惊受怕(1)

我一从睡梦中醒来,我就想到对这位可怕的不速之客,采取防护措施,我要全力的保证他的安全。幸运的是,这样一来,在我心中一切其他扰乱我心灵的思想,都统统消失了。

如果我把他藏在这些房间中,那显然是不可能的方法。如果我这样做,那么他将会不可避免地引起人们的猜疑。虽然说我已解雇了那个讨债鬼,但是现在又找了一个红眼睛的老妈子来帮忙,她还带来一个活泼机灵的脏女孩,给她做助手,据她说是这个女孩是她的侄女儿。如果关上一间房间瞒着她们,那么会更引起她们的好奇,就会被她们风风火火、加油添酱地传播出去。她们两人的眼睛都不好,我一直认为是因为,她们长期以来喜欢从钥匙孔中,偷看并探听别人的秘密造成的;我需要她们时找不见人,我不需要她们时,她们却偏偏在我面前转。可以说,除了小偷小摸以外,这便是她们唯一可确定的品质。为了不让这些人引起疑心,所以我决定在早晨向她们宣布,昨天我的伯父突然从乡下来到这里。

既然我已下定决心这么办,于是我就在黑暗中摸索着,我想先弄个火把灯点亮。我踉踉跄跄地摸来摸去,可是都没有,因此我就想摸出去,到邻近的门房中,去找那个守夜人拿灯笼来照一下。当我正在黑暗中向楼梯下面摸索时,我却被一个东西绊上了,其实这不是什么东西,而是蹲在角落里的一个人。

我便问这个人蹲在这儿干什么,他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却悄悄地一溜烟逃走了。我连忙跑到门房那里,一再请守夜人快些出来,我在回来的路上,把刚才发生的事告诉了他。这时风像刚才一样依然很猛烈,因为我们害怕风吹灭灯笼,所以我们也没有来得及,重新燃起楼梯上早已吹灭的路灯,但我们检查了楼梯的上上下下,却一个人影儿也没有发现。忽然我想到,这个人说不定已经溜进了我的房间,于是我用守夜人的灯笼,先点亮了蜡烛,并且让他留在门口看着,我自己却仔细检查了每一个房间,包括我那位可怕的客人睡觉的房间。但是一切都那么安静,我可以肯定,这些房间里不会有外人。

我心里可真有些着急了,一定有密探来过我这里,但是为什么偏巧在一年三百六十五天的这个夜里来呢?于是我便询问这位守夜人,当他站在门口时,我递给他一杯酒,并且想从他那里得到一点有希望的线索。我问他昨天夜里,是不是放进了一些出外饮酒回来很迟的人。他说是的,昨天夜里分别有三个人进来。一个人住在泉水坊,另外两个人住在巷子里,而且他亲眼看到,他们都回自己的家了。而在我住的这幢房子里,除我们外,另外住的唯一的房客,在几个星期以前就已经回到乡下去,他确实没有这个夜里回来,因为我们在上楼时,看到他的门上还贴着封条。

“先生,这个风雨交加的夜里,真糟透了,”守夜人饮完酒后,把杯子还给我说道,“所以经过我的门,进出的人不多。除了我刚才指出的三个人外,在十一点钟左右的时候,还有个不认识的人来找你,之后就再有没有别人来过,那我就记不起来了。”

“哦,那个人是我的伯父。”我喃喃地说着。

“先生,你见到他了吗?”

“我见到他了,唔!我见到他了。”

“还有一个和他一道的人呢?”

“和他一道的人?”我重复着他说的话。

“我想这个人和他是一道的,”守夜人说道,“在找你的人停下来,问我的时候,那个人也停了下来;在找你的人向这里走时,那个人也跟着向这里走。”

“这是个什么样的人?”

因为守夜人没有仔细地看清这个人。所以他说,看上去这个人像是一个工人;他穿的是灰色衣服,外面罩这一件黑大衣。这位守夜人不像我那样很重视这个人。所以他觉得这没有什么关系,这也是很自然的事;而我重视这个人,也有我重视他的理由。

我想我最好不要再向他打探情况了,因此我就打发他先走了。然后,我就把这两方面的情况连在一起考虑,此时我心中感到有些蹊跷和十分不安。本来这两件事都是不难解决的,而且两件事之间没有联系——比如说,有某个人在别人家或自己家里,喝得醉醺醺的,他本来就没有从守夜人的门口经过,就跌跌撞撞地走到,我的楼梯这里,并且倒下睡着了;而我这位尚不知姓名的客人,确实带了一个专门给他引路的人。但是如果这两件事连在一起,对于我这么一个,在几小时之内经历很大变化的人来说,我就会感到情况险恶,并且产生怀疑和恐惧。

我生起了炉火,而炉火在如此的清晨,发出阴冷苍白的光,我便坐在炉前悠悠地打起瞌睡来。当钟敲六下时,我感觉自己好像已经睡了整整一夜。时间还尚早,距离天亮还需一个半小时,于是我又闭上双眼睡觉。这次我却又被不时地惊醒,一会儿我耳中听到,有人绵绵絮语些,无关紧要之事,一会儿我又听到壁炉管道中,响起雷鸣般的风声。最后我终于进入沉沉酣睡,直到天空大亮,我才从熟睡中惊醒。

整个这一段时间我都没有,安下心来考虑一下自己的处境,目前我也不可能考虑。我无法把注意力集中到这方面来。我感到自己意志非常沮丧,和万分苦恼,而且我感到我的心,都被撕裂得支离破碎。至于我的未来会是什么样,我就好像瞎子摸象一样,毫无头绪。我把百叶窗打开,然后我向外望去,只见一片早晨潮湿,狂风暴雨仍然在,整个天空都呈现出铅灰色。首先我从这个房间走到另一个房间,然后我又坐在火炉的前面,因为我全身冷得发抖,我正在等待着洗衣妇来取衣服。我想着我自己是多么的不幸,可是我却又说不出为什么不幸,这不幸我也说不出究竟有多久了,我更说不出究竟在这星期的哪一天,我才有这个想法的,甚至我连究竟是什么也都说不出。

终于,老太婆和她的侄女儿进来了(老太婆的侄女儿的一头蓬发,和她手中拿的脏扫帚简直叫人难以分辨),她们看到我,以及我旁边生起的炉火却大为惊诧。我告诉她们我的伯父在昨天夜里来的,现在他正在睡觉,因此早餐你们要准备得好一些,如此等等。然后,我就去洗漱换衣,而把她们留在房里敲敲打打,弄得满屋子灰尘。一切完毕后我感到昏头昏脑,像一个梦游病人一样,我便又坐到火炉边,等待着那位人出来共进早餐。

过了一会儿,他把房门开了,然后他从里面走了出来。他的那样子我简直不能忍受,觉得在白天他的面目看上去更难看。

他走过来坐到桌旁后,我低低地对他说道:“我不知道该称呼你什么才好。我已经放出风去了,称呼你是我的伯父。”

“这就是对的,我亲爱的孩子!你就叫我伯父就行。”

“我想你一路上漂洋过海,肯定也有一个名字吧?”

“有,我亲爱的孩子。我用普鲁威斯这个名字。”

“你是说你以后就一直用这个名字吗?”

“喔,是的,我亲爱的孩子,事实上用什么名字都一样,除非你认为,我该用一个更好的名字。”

“那你的真实姓名是什么呢?”我用低低的声音问他。

“我叫马格韦契,”他也用低低的声音对我说道,“我的教名是艾伯尔。”

“那你原来是做什么的呢?”

“我只不过是个小毛虫而已,我亲爱的孩子。”

他是十分严肃认真地回答,所有他用的字眼,好像是在指某种职业。

“你昨天晚上来到寺区的时候——”我说道,但是我说着又停了下来,心想难道这真的是昨天晚上吗?这似乎好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怎么了,我亲爱的孩子?”

“你昨天晚上,来到这里的大门口时,在你问守夜人怎么走时,有没有人和你在一起?”

“有没有人和我在一起?没有,我亲爱的孩子。”

“你没有注意到,有人和你一起在门口吗?”

“我没有特别注意,”他有些疑惑地问他说,“我对这里的路不是很熟悉,但是,我想当时确实有一个人和我一起走进来。”

“在伦敦有人认识你吗?”

“我希望在伦敦没有人认识我。”他说着,并用食指在自己的脖子上一抹,这一动作使我看了既恼火又恶心。

“以前在伦敦有人认识你吗?”

“我亲爱的孩子,认识我的人不会很多,因为我大部分时间都在乡下。”

“你是在伦敦受——审——的吗?”

“你说的是哪一次啊?”他说道,并且脸上露出机警的神色。

“是最近一次。”

他点了点头说:“也就是在那一次我和贾格斯先生相识了。贾格斯成为我的辩护人。”

我想问他为什么受审,可话刚到嘴边,他就拿起餐刀在空中一挥,并且说道:“我已得到惩罚对过去所做的,一切我都已偿还了!”然后他继续吃他的早饭。

他狼吞虎咽地吃着早饭,他的吃相实在是不敢恭维,整个行为都表现得很粗鲁,吃东西的响声也很大,而且还是一副贪婪的样子。自从在沼泽地上,见到他这么吃东西以来,他已经掉了几颗牙齿,所以他总是用嘴巴磨动着食物,他把头斜在一边,尽量用他的几颗犬牙在啃食物,他的样子极为可怕,就好像是一条饥饿的老狗。

如果说本来我很想吃这些东西,但是我的胃口这下子全被他倒光了。我仅仅坐在那里,并且对他产生了一种难以克制的厌恶,忧郁而又失望地打量着桌布。

“我亲爱的孩子,我可算得上是一个厉害的吃客,”当他吃完了早餐后,他很有礼貌地向我道歉道,“不过我一向都这样。如果说我的身体不这么好,我吃得不这么香,我说不定就会少惹些麻烦了。同样,我还要抽烟。在世界的那个天涯海角,我第一次被雇放羊时,如果我没有烟抽,那么我一定会忧郁得发疯,并且自己也会变成一条羊了。”

他说完就从桌旁站起来,并且把他的一只手,伸进他穿的厚呢上衣的胸袋中,然后他摸出一只短短的黑色烟斗,又摸出一把散装的烟草,就是那种被称为黑人头牌的烟草。当他装满了一烟斗后,他就把多余的烟草又放回口袋,他的口袋好像就是一只抽屉。然后,他拿起火钳,从炉火中夹起一块炭火,并且点燃了烟斗,他在炉前地毯上转过身子,接着便做出他最喜欢的动作,就是把他的两只手伸给我。

他用他的双手抓住我的双手上下荡着,并且他嘴里叼着的烟斗还喷出一股烟气。他说道:“瞧,你是我培养出来的绅士!你是货真价实的上等人!皮普,我只要看着你,我就会心花怒放。我心里一直想着我可以站在你旁边,并且可以细细地看着你,我亲爱的孩子!”

我尽快地把我的两手挣脱出来,然后我才感到慢慢地定下心来,并且思考着当时我所处的境况。我一听到他那嘶哑的话语,一坐在那里看见他皱纹满布的秃脑门,和两鬓的铁灰色发须,我心中就十分明白,我的身上已被加了一条相当沉重的镣铐。

“我是绝对不能看到,我的绅士踩在街头的泥泞之中,我绝对不会让他的皮靴上沾上尘土。皮普,我培养出来的上等人,一定要有自己的马车!你一定要有自己的马骑,有你自己的马车乘,而且连你的仆人,也要有自己的马骑,有仆人自己的马车乘。难道我只看着那些移民们,骑在高头大马上,骑在纯种马上,天啦!而我的伦敦绅士,难道你没有马骑?不,不。皮普,我要让他们看看,事情并不是他们所想象的那样,是不是,皮普?”

说完他就从口袋里,掏出一只又大又厚的皮夹子,皮夹子里面装着满满的钞票,并且他向桌上一丢。

“这皮夹子中的钱够你花的了,我亲爱的孩子。这钱都是你的。我自己挣的钱都不是我的,钱都是你的。其实你不必担心花钱,我还有很多的钱呢。这次我回到我的故国,就是想看一看,我培养造就的绅士,花起钱来像不像一个绅士,这也就是我的乐趣。我的乐趣就是要看到你花钱。哼,其他的人全部都该死!”说话完后,他看了看四周,并且用手指叭的一声,打出一个清脆的榧子,“他妈的,一个一个的全部都该死,无论是戴着假发的法官,还是骑着高头大马,踏起满天灰尘的移民,他们全部都该死,我就要让他们瞧一瞧我的这位绅士,比他们全加在一起还要绅士!”

我心里对于他充满了恐惧的厌恶,并且几乎达到了疯狂的程度。我说道:“你不要再说下去了!我有话要和对你说。我想知道你以后该怎么办,我想知道你怎么样,才可以避开危险,你将在我这儿住多久,你有什么计划等等。”

“皮普,请你听我说,”他把一只手放到我的胳膊上,并且突然改变了态度,温和地低低对我说道,“请你听我说。首先,我刚才确实一说话就忘了形,我说的全是粗野不文明的话;唉,我说的全是些粗野不文明的话。皮普,请听我说,你就放过我这一次吧,我以后再也不说粗野的话了。”

“那最重要的是,”我带着心中说不出来的痛苦,我说道,“为了你不至于被人家发现,或者被别人家逮住,那么我们该采取什么样的防范措施呢?”

“我亲爱的孩子,这不是最重要的,”他还用和刚才一样的语气说道,“我的粗野不文明才是最重要的。我用多年的心血培养一个绅士,并且我是懂得,如何和绅士打交道。皮普,请你听我说。我亲爱的孩子,我的粗野不文明,你要放过我这点。”

他的严肃的语气中,表现出的荒唐可笑,这使我又焦急又想笑,于是我答道:“那点我已经放过你了,我以老天的名义,你不要再唠叨了。”

他还是坚持他的解释说:“是啊。但是你听我说,我亲爱的孩子,从那么远的地方我回来看你,当然我不是为了表现我的粗野不文明。对了,我亲爱的孩子,现在我听你说吧。你刚才要想说——”

“我说要你想一下,你怎么样才能逃避你遭遇到的危险呢?”

“唔,我亲爱的孩子,说来我的危险并不见得很大。如果没有人去告密,那么我也就没有什么危险。只有贾格斯、温米克和你知道我。除了你们三个人外,有谁会去告密呢?”

“你在街上走,会不会碰巧遇到认识你的人呢?”我说道。

他答道:“唔,我看这还不至于吧。当然我也不会在报纸上登个广告,说有个叫A.M的人(艾伯尔·马格韦契的缩写),他从伯特尼港湾回来了。其实我的事情已经过去那么多年了,谁又能从中捞到什么呢?皮普,你还要听我说,虽然有五十倍的危险,那么我还是要回来看你的,事情就是这样的,这是我要让你知道的。”

“你会在这里待多长时间呢?”

“待多长时间?”他从嘴里取下了黑烟斗,他的嘴巴也没有合起来,只是瞪着我,说道,“我不会回去了。我永远地回来了。”

“你将会住在哪里?”我说道,“你有怎么样安排?你在什么地方才安全?”

他回答道:“我亲爱的孩子,我可以用钱买来假头发、头发香粉、眼镜、黑衣服,还有短裤等这类东西,我都可以用钱买。用这方法别的人们过得都很安全,其他人仿照他们,靠这方法过得也挺安全。至于我住到哪里去,我怎么样过日子,我亲爱的孩子,我倒很想听听你的意见。”

“现在你讲得如此轻松,”我说道,“可是昨天夜里,你那么严肃认真,还发誓说你一旦被发现就是死路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