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布尔先生看着那两个老妈子咯咯地笑个没完,觉得自己作为一个男人没有一点尊严,真是无地自容。邦布尔太太看他还在那儿赖着不肯走,实在忍不了了,抄起洗脸盆就要扔,吓唬他快点走,否则就让他那一身肥肉见识一下肥皂水的厉害。
邦布尔无奈,灰溜溜地落荒而逃了。刚到门口,背后传来毫无顾忌的大笑,甚是刺耳。作为男人仅存的一点自尊都没有了,在这几个老妈子面前丢尽了脸,从此“妻管严”这个称号抹杀了他之前所有的身份、地位和光辉形象。
“这才两个月呀,两个月。就在两个月前,我不光自己说了算,整个教区的济贫院都是我说了算!可是现在——”
怀着心事的邦布尔先生已经走到了大门口,越想越生气,朝着替他开门的小孩儿扇了一巴掌。心事重重地走在了大街上。
穿过了一条又一条街道,郁闷的心情缓解了许多。或许是走累了,悲闷的情绪变成了口渴的生理反应。路过了各色的酒馆,最后他选择停在了背街的一个小酒馆门口。他朝里面瞅了瞅,里面没什么顾客,吧台上没人,只有一个人孤零零地坐在雅间里。忽然,雨点滴落在他的脸上,正在犹豫之际,雨越下越大。无奈,只能进去了。随便点了一杯酒,往雅座走去。
那唯一的顾客看起来好像不是本地人。皮肤黑黝黝的,个子很魁梧,穿着一件宽大的斗篷。只见那人面容憔悴,身上还有一些尘土,似乎是从很远的地方来。邦布尔朝他打了个招呼,那人毫无热情地点了点头,只是用余光瞟了他一眼。邦布尔先生也毫不示弱,一如往日的傲慢,摆起架子看起了报纸,沉默地独自品着那掺了水的杜松子酒。
每个人都会有类似的经历,有忍不住偷看陌生人的冲动。可是每次邦布尔都很尴尬地把头转回来,因为那个人跟他一样,也在打量着他。那个人眼神很犀利、很专注,但无法掩饰的戒备心让他的脸变得更加阴沉,很不讨人喜欢的感觉。邦布尔先生被这样的一个人弄得浑身不自在。
几次目光碰撞之后,那个男人用一种低沉而又刺耳的声音打破了这尴尬的局面。
他问道:“你是在看我吗,当你透过窗口往里面看的时候?”
“哦不,不。我不是——你是——”邦布尔先生无言以对,但又不知道他的名字,本以为对方会把他的话接下去。
“哼,看来你真的不知道我是谁,”那男人哼了一声,带着嘲笑的语气,“要不然怎么会连我的名字都不知道,但我劝你还是别打听了。”
“那么恕我冒犯了,小伙子。”邦布尔的态度还算大度。
“其实你并没有冒犯我。”年轻人也客气了一点。
这样一客套弄得又是一阵沉默,最后还是年轻人先开了口。
“我好像见过你吧,以前你不是这样的打扮。我们或许在街上擦身而过,让我想想,你是教区干事,没错吧?”
邦布尔先生也很惊讶他竟然能认出自己:“对,我以前当过干事。”
“嗯,看来我没记错。”年轻人点点头表示对自己记忆力的认同,又问,“你说以前是,那么现在又在干什么?”
“我现在在济贫院做事,嗯,济贫院的院长,小伙子。”他故意说得很慢,生怕对方没有听清楚或是没记住。
“是不是还是像以前那样,那么自私,那么贪财?”年轻人目光犀利地盯着邦布尔的眼睛,邦布尔很不解地抬起头来看着眼前的这个陌生人。“我很了解你是吧,哥们儿。”
“结了婚和单身的时候不会差很多吧,也许有时候会让自己干净一些。但你也知道,教区的职员工资并不高,所以,只要来路正当规矩的外快,拿一点也不为过吧。”邦布尔先生一边回答着,一边把这个陌生人从头到脚地打量了一下。
年轻人满意地点点头,嘴角泛起了莫名的微笑,然后拉响了手边的铃铛。
“麻烦再来一杯,”他拿起邦布尔先生的空杯子递给酒馆老板,“来一杯猛烈一点的吧,怎么样?你会喜欢的。”
邦布尔先生干咳了一声:“也别太猛了。”
“掌柜的,你明白了吧。”陌生人冷冷地说。
老板也泛起了笑容,走出房间。不一会儿又回来了,手上多了一杯满满的酒。邦布尔先生尝了一小口,顿时热泪盈眶,当然是杯烈酒。
“听着,伙计,”陌生人环顾了四周,并确定门窗已经关闭,接着说,“其实,这一切并不是偶然。我的意思是说我正在找你,没想到你自己走到了我的面前,没费一点工夫。我找你呢,就是想问你一些事情。当然,这不是免费的,请收下我的一点心意。”
只见他把两根黄灿灿的金币从桌子这一头缓缓地推向了邦布尔,显然他不想让金币的叮当声给别人听见。邦布尔先生确保金币是真的之后。十分满意地放进口袋里。年轻人接着说:“能不能帮我回忆一下——我想是——哦,对,大概是十二年前的那个冬季……”
“可够久远的,好的,我记得。”
“地方在济贫院。”
“嗯。”
“发生在夜里。”
“好的。”
“事件是关于一个不要脸的娘们儿,在那个破烂的窝,自己都养活不了自己——生下了一些可怜的婴儿让教区抚养。然后把她的丑事连同自己都藏进了坟墓。”
“你说的是——产房吗?”邦布尔先生见他激动的样子,有点不太确定能听得懂他所说的话。
“是的,我要找的就是在那儿出生的一个孩子。”陌生人说。
邦布尔很无奈地说:“那儿可出生过很多孩子。”
“那帮死孩子!”陌生人高声喊道,“我要找的是一个长得可怜兮兮,没有血色在脸上。在棺材店里当过学徒,后来听说他又跑到伦敦了——我真希望他为自己造一个棺材,然后把自己装进去,拧紧螺丝。”
“我知道了,你说的是奥立弗。我记起来了,我就没见过像他这么淘气的。”邦布尔回忆道。
邦布尔先生正要悉数奥立弗的种种罪行,陌生人却打断他说:“我不想找他,我要找的是一个女人,那个照顾过他母亲的一个丑女人,她现在在做什么?”
“在做什么?这可不好说,反正那个地方应该不需要接生婆,八成她是没事情做了。”邦布尔先生在酒精的作用下,有了那么点幽默感。
陌生人没听明白:“这是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她已经到天堂去了,去年冬天的事儿。”
陌生人不敢相信他说的话,目光久久停在了邦布尔的脸上,那眼神是空洞的,显然他已经陷入了沉思。他不知道这个消息对他来说应该做出什么反应。半天才缓过神来。他站起身,准备离开。
邦布尔果然是狡猾的狐狸,他马上发现了这是一个机会,能从他的好太太知道的隐情里捞一笔。他清楚地记得老莎莉死的那天晚上,正是他向柯尼太太求婚的日子。这么特殊的一天,他永远也不会忘。虽然太太没有对他提起她亲眼见证了那件事,但是他却从各种地方听到了很多传言,似乎都和照顾奥立弗·退斯特妈妈的那个济贫院护士有关。他似乎想到了些什么,故作神秘地对陌生人说,那个老太婆弥留之际曾经和一位女士关着门谈过一次话,让他相信,那位女士是整件事情的线索。
此时,陌生人已经完全没有了戒心。“那怎么才能找到她啊?”这个消息似乎令他很恐惧,但不知道他在怕什么。
“这个只能我来办了。”邦布尔先生知道得逞了。
“什么时候能办?”陌生人像抓住救命稻草了一样。
“明天。”
“好吧,明晚九点——”陌生人迅速地掏出一张纸片,写了一个住址,靠近河边很偏僻。潦草的字迹暴露出他内心的亢奋。“明晚九点,把她带到我那儿去。保守秘密什么的就不用多说了吧,这里毕竟也有你的赚头。”
说着,他已经走到了门口,停下来结了酒账。临走又嘱咐了一遍明天约定的时间和地点,没有过多客套,便走了出去。
邦布尔拿起手中的卡片,才发现那个人并没有留名字。他立刻追了出去,还好那个人还没有走远。
他快步追了出去,拍了一下那个人的肩膀。那人迅速转身,仍有戒心地问:“干什么?你跟踪我?”
邦布尔指着纸片上的地址说:“就一句,明天找什么人?”
“孟可司。”说完就大步流星地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