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波契克先生的房子坐落在集镇的大街上,屋里到处都是干胡椒和谷粉的味道,要说他是个做粮食生意、卖种子的人,这话一点都没说错。我觉得他肯定是一个特别幸福的人,因为在他的店里有很多的小抽屉。我曾经偷偷地看了下层的几个抽屉,看到了各种各样的牛皮纸包,里面是些花种或根茎之类的东西,我忍不住的去想,它们会不会也希望有一天,能够从这纸做的监狱里逃跑出去、开花结果呢?
到这里的第二天早上我才想到了这些,因为刚刚来这里的那个晚上,我就被送进一间小阁楼里去睡觉了。我对这间小阁楼的第一印象是它屋顶是倾斜的,在最低的角落里放了一张床。我在心里偷偷地衡量,这个屋上的瓦和我的眉毛也就相距不到一尺高。早上起来后,我发现了种子和灯芯绒灯芯绒是割纬起绒、表面形成纵向绒条的一种棉织物。因为绒条像一条条灯草芯,所以叫灯芯绒。这两者之间有一种密切的关系。彭波契克先生穿着的衣服是用灯芯绒做成的,并且他店里的伙计也穿着用灯芯绒做成的衣服,不知道什么原因,我总感觉他们的衣服所散发出的,类似于灯芯绒的气味和种子的气味十分接近,而种子包里散发出来的气味与灯芯绒的气味十分接近,到底什么是灯芯绒的气味,什么是种子的气味,我根本就分不清楚。与此同时我又发现到另外一件事情,彭波契克先生做生意的时候用眼睛直瞪瞪地看着街对面的马具师,而那位马具师做生意的时候则不停地看着修理马车的师傅,而那位马车修理匠没事的时候就把双手插在口袋里,看着面包师傅,面包师傅则交叉着双臂不停地看着杂货店的老板,杂货店的老板站在店门口看着药剂师一直打哈欠。一直在专心工作的只有钟表师傅,他一直靠在修表的桌子上,眼睛上罩了一个放大镜。尽管有很多身穿农民服装的人来回走过,并且从他店里的玻璃窗偷偷地看着他,但是他却丝毫没有受到干扰,成为整条大街上唯一一位专心经营自己工作的人。
彭波契克先生和我八点钟在客厅中吃的早餐,客厅在店的后面,但是他店里的伙计则坐在店里的装土豆的袋子上,一边喝着一大杯的茶,一边吃着带奶油的面包。我感觉彭波契克先生是一个很讨厌的人。他和我姐姐的那套观点一样,即使在我吃饭的时候也要伤害我,给我吃的都是一些面包屑,而且只有那么一点的黄油,给我喝的牛奶也兑了很多的热水。我自己觉得,还不如不放那些牛奶呢。他和我的说话内容,除了让我算题外,没有其他的。我只是出于客气才和他道了一声早上好,他却神气十足地马上问我:“皮普,七乘九得多少?”但是我刚刚住进了这个令人感到陌生的地方,而且还空着肚子,怎么可能算得出来呢?我饿得很难受,还没时间吃到一口面包屑,他就说出了一大堆的问题,整个吃早饭的时间一直没有停止过,都是一些“七乘七得多少?”“那么七乘四呢?”“七乘八得多少呢?”“七乘六呢?”“七乘二呢?”“算一算七乘十呢”?等等的问题。一道题刚刚完成,还没有吃到一口面包或喝一口牛奶水,第二道题又说出来了。而他在这个时候却舒服地吃着火腿和热热的面包圈,丝毫不用费任何脑筋。要是我可以毫无顾虑的说话,他那吃东西的样子简直是狼狈不堪。
到了十点的时候,我们就向郝维仙小姐的家里出发了,我忍不住高兴起来,但是心里并没有多少轻松的感觉,因为在郝维仙小姐的家里,我不知道应该怎么样注意自己的行为,我没有任何的想法。没到一个小时的工夫,我们就到了郝维仙小姐的家中。这是一所砖瓦结构的房子,那些砖瓦看起来很古老,显得很阴暗凄凉,房子周围还装着许多的铁栅栏。有些窗户被砖头封死了,其余的那些窗户,稍微低一些的都有铁条护着,是一些生了锈的铁条。就连房前的院子,也装上了一扇铁栅门,所以按过门铃后,我们只好站在门外等有人出来开门。趁着等人的时间,我偷偷地向里面看了看。此时彭波契克先生嘴里还在念叨:“七乘十四得多少?”但是我却装做什么都听不见。房子的一侧有一个大大的造酒坊,只是里面现在没有在酿酒,而且看上去好像已经很久没有酿酒了。
向上拉起一扇窗户,一个清脆悦耳的声音问道:“是谁啊?”
带我来的赶忙回答:“彭波契克。”清脆的声音又问道:“知道了。”接着,放下窗户,一位手上提着一串钥匙的年轻的姑娘,穿过院子走来。
彭波契克先生问道:“这是皮普。”
“你就是皮普吗?”年轻的小姐问道。她长得很漂亮,但是非常的骄傲,“皮普,进来。”
彭波契克先生也想要跟着进去,她紧接着关上了门,把他关在了门外。
“噢!”她说道,“你想见一见郝维仙小姐么?”
“如果郝维仙小姐想见我的话,我想进去见她。”彭波契克答道,带着十分尴尬的表情。
“噢!”姑娘说道,“那我只好告诉你,她并不想见你。”
她的回答如此的肯定,完全没有商讨的余地。尽管彭波契克的尊严受到了挫折,也没办法提出抗议,但是他仍然不肯放过我,用眼睛狠狠地盯着我,好像这一切都是我造成的。在离开的时候,他也不忘用话来教训我:“孩子!记得在这里要乖乖地,要为一手把你抚养长大的人争光!”我的心里仍然是七上八下的,担心说不定什么时候他又会跑回来,站在大门外拷问我:“七乘以十六等于多少?”但是,他并没有回来。
带领我的年轻小姐锁上了大门,接着我们就穿过院子继续向里面走。石板铺的路被扫得很干净,在板缝中间长满了小草。路上有一个和造酒作坊连在一起的通道。通道上的几扇木门都敞开着。酒坊的所有的门窗也都开着,所以一眼就能看到那高高的围墙。酒坊空荡荡的,已经不能再使用了。这里面的风似乎比外面的更加的阴冷,还伴着尖厉的叫声。里外的风声连成一片,在酒坊敞开的门窗中间窜来窜去,和在狂风中航行在海上的船帆索间的呼啸声没有两样。
她注意到我注视着造酒作坊,于是对我说:“孩子,即使你将这里酿造出来的烈性啤酒统统喝光,都不会对你有一点儿伤害的。”
“我认为是这样的,小姐。”我有些害羞地说。
“还是不要在这里酿酒了,要不然,酿造出来的酒也会是酸的,孩子,你说是吧?”
“看上去应该是这样的,小姐。”
“现在应该没有人想在这里酿酒,”她又说道,“酒已经造过了,但是这造酒的地方仍然傻傻的待在这里,一直到倒塌。地窖里面放了很多烈性啤酒,多的可以把这个庄园宅第淹没掉。”
“小姐,庄园宅第是这个房子的名字吗?”
“孩子,这只是它的一个叫法。”
“那么,小姐,这房子还有别的名字吗?”
“沙提斯,这是它的另一个名字。这个词不是希腊文就是拉丁文,不是拉丁文就是希伯来文,或者全都是,反正对于我来说,不管是哪个名字,意思都差不多,这就够了。”
“足够宅邸!”我说道,“小姐,这可真是个奇怪的名字。”
“是的,”她答道,“不过意思其实更多呢。它原本的意思是说,无论是谁,一旦有了这所房子就足够了,别无他求。我想,在以前的日子,人们一定很容易满足。好了,孩子,不要闲逛了。”
他一口一声“孩子”地叫我,即随随便便,又没有礼貌,其实她自己的年龄跟我差不多。当然,她看上去比我大很多,作为一位姑娘,长得既漂亮又沉静迷人,似乎有二十多岁,表现得像女皇一样,理所当然地对我表示轻视。
因为在巨大的正门外锁着两根铁链条,我们便通过旁边的一扇门,走进屋子。一进去,我首先注意到的就是那些漆黑的过道,只点着一支蜡烛,是刚才她出来的时候放在那里的。这个时候,她拿起蜡烛,又一起走过了几条过道,又踏上楼梯。一路上都是漆黑一片,只有这只照着路的烛光。
终于,我们来到一个房间的门口,她说道:“进去。”
我回答:“小姐,我在你后面跟着你走。”并不是因为我懂礼貌,是因为我有些害怕。
听了我的话后她说道:“孩子,你可不要让人笑话;我可不进去。”然后,她就带着点儿轻蔑的态度走开了,而且,更糟糕的是她把蜡烛也带走了。
我觉得全身不舒服,可能是因为害怕。没有办法,我能做的唯一的一件事就是硬着头皮去敲门。敲了一下门,里面传出让我进去的声音。我推门进去,发现这是一件相当大的房间,里面点着很多蜡烛,而没有一丝儿白天的光辉。根据摆设,我猜想这是一间化妆间,其中还有许多不知道做什么用的家具,我以前从来没有见过。最奇特的是那张铺着布的桌子,上面有一面镀金的梳妆镜。刚一见到,我就肯定它是贵妇人用的梳妆台。
其实如果不是因为我看到一位高贵的夫人坐在那里,很难让我猜想到那是一张梳妆台。她坐在一张扶手椅上,一只胳膊肘倚在梳妆台上,手支撑着她的头。这么奇怪的夫人是我以前从没有见过的,估计以后没没有机会再见到了。
她穿着上等料子制的衣服,缎子、花边、还有丝绸,统统是白色的。他穿的鞋也是白色的。她头发上披着一条长长的白色披纱,还别着新娘戴的花饰,但是她的头发已经白了。在她的脖子上和手上闪着珠光宝气,桌上还有些闪闪发光的珠宝首饰。房里满地凌乱的散放着一些比她身上穿的礼服稍显逊色的衣服以及几只装了一半的衣箱。看上去她还没有打扮好,因为她只穿了一只鞋,另一只鞋还放在梳妆台上;她的披纱也还没有整理妥当;还没有系好的带练的手表;梳妆镜的周围乱七八糟地堆放着一些应该戴在胸口的花边儿和小玩意儿,例如手帕、手套、一些花儿、祈祷书等。
我并没有一下子看到这许多的东西,但是我一眼看到的东西也还确实不少,比估计的要多得多。我眼睛所看到的应该都是白色的东西,很久很久以前一定是白色的,不过现在已经没有了光泽,已经褪色泛黄了。我看到的这位穿戴结婚礼服的新娘也已经衰弱,就像她的礼服一样,像她戴的花饰一样凋枯了。那双深深凹陷的眼窝里还有些光彩,除此之外,她身上再没有别的光彩。我能够看出,这件衣服曾经穿在一位十分丰满的年轻女人身上。现在,那个丰满的身体也已经消瘦的只剩下皮包骨头了,罩在上面的衣服也显得空空荡荡。我记得曾经有人带我去集市上看到过一具苍白可怕的蜡人,我并不知道那是哪一位显赫人士的遗像模型。我还记得曾经有有人带我到一座古老的沼泽地上的教堂,去看一具骷髅骷髅一般指人死后腐烂得只剩下的一副骨头,是没有皮肉包着的整套骸骨。人们一般很害怕死尸,远离骷髅,所有在很多民间故事里用骷髅来代替鬼魂。。骷髅是从教堂的地下墓穴中拖出来的,华贵的衣服已经变成了灰。而现在,似乎蜡人和骷髅正在我的身边,眼窝里有一双黑眼珠,滴溜溜转动着看着我。如果我能够叫出声来,我早就大叫起来了。
“你是谁?”坐在桌边的夫人说道。
“夫人,我是皮普。”
“皮普?”
“夫人,我是彭波契克先生带来的男孩,到这里来玩的。”
“走近一点,让我看清楚你,靠近我一些。”
我站在她的面前,避开她的目光,却仔细地观察一下四周的东西。我发现她的表已经停了,停在了八点四十分,房里的钟也是停的,时间同样是八点四十分。
“看着我,”郝维仙小姐说道,“你会不会害怕一个从你出生后就再没有见过阳光的女人?”
感到遗憾的是,我竟然毫不胆怯地撒了一个大谎,我回答“不怕”被包含其中。
“你知道我的手摸着的是什么地方吗?”她的一只手叠放在另一手上,放在左边的胸口,对我说。
“夫人,我知道。”这个情景让我想起了那个要挖我心肝的年轻人。
“那么,你说,我的手摸着哪里呢?”
“你的心。”
“碎了!”
她露出迫切的神色,特别加重语气地说出了这几个字,还伴着一阵令人毛骨悚然的笑声,笑声中隐藏着她的骄傲。好一会儿之后,她将放在胸口的手慢慢地挪开,仿佛那两只手非常沉重。
“我非常的烦恼,”郝维仙小姐说道,“想要消遣解闷。我已经和男男女女们玩耍够了,所以,我想要找一个孩子。来,玩吧,孩子。”
我想,即使是最喜欢争辩的读者也不得不承认,她想要让这样一个可怜的孩子在这种情况下玩耍,恐怕是这个世界上最困难的事情了。
“有的时候我会有一些病态的幻想,”她继续说道,“我病态地幻想着我非常希望看别人玩耍。算了,算了!”一边说着,一边用右手的手指作出不耐烦的动作,“现在就去玩吧,玩吧。”
刹那间,我的脑海中浮现了姐姐曾经对我讲过的那些恐怖的话,我想我必须要放肆的玩一下,装成彭波契克先生的马车,在房子中绕上一圈。但是我又一寻思,我的表演一定不够真实,所以就放弃了这个想法,站在那儿傻傻地看着郝维仙小姐,而她也看着我。两个人互相看了一会儿,一定是她认为我过于任性,于是说道:
“你的脸怎么紧绷成这样,好像很不高兴,为什么这么不听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