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民间信仰史话(中国史话·思想学术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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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绪言

民间信仰是中国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具有丰富的内涵,而且拥有辉煌灿烂的历史。在中国的历史长河中,民间信仰与社会组织结构、民众的日常生活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因此说,民间信仰是中华民族纷繁复杂的文化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它既在中国社会长期存在,并不断发展、变化,为广大普通民众所接受,又衍生出一系列的优秀文化成果,被后世所继承、发扬,成为文化认同、信仰认同的重要载体。

在千百年形成、发展、演变的过程中,民间信仰不断受到民间文化和精英文化的滋养,并在满足不同信仰者的基础之上,大胆驰骋自己的想象,不断添加意蕴丰富的诸多内涵。这使其在中国民众之中更具魅力,在中国文化之中展现出独特的价值。透过民间信仰,可以发现在民众日常生活和祭拜行为中所彰显的人生观、世界观和宇宙观,以及他们对生前身后的各种认知等,进而对中国文化产生更深入的认识和理解。

经过历史上风霜雨雪的冲刷、洗礼,民间信仰似乎也变成了一个有些模糊和笼统的概念,经历了耐人寻味的发展、演变,存在着如何命名等一系列的问题。目前,人们基本上是将那些在民间社会长期流传并被广大普通民众普遍崇信的神灵及其观念、行为等视为民间信仰。换而言之,它的内涵极为丰富,包含着广大中国民众所传承的有关自然、神灵、祖先、鬼魅等多重信仰及其祭祀活动、组织以及仪式等,呈现出耐人寻味的样貌。

中国民间信仰的产生、发展与其赖以存在的自然环境、社会、政治、文化诸因素密不可分,存在多重互动的关系。

中国民间信仰形成于人与自然所结成的各种关系之中。千百年来,中国民众在认识自然、了解自然的过程中,既有对自然界各种事物的接受、顺从、调适,又有对大自然的抗拒、改造和斗争。他们一方面感受到自然的伟大,养成了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靠海吃海,也就是靠天吃饭,从山水自然特别是土地中求生存的习惯;另一方面,他们又要鼓足勇气,在大自然面前显示人的力量和存在,产生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冲动,甚至相信人定胜天。无论如何,中国民众在认识和了解自然的过程中付出过巨大的代价,因而他们也开始并持续不断地对各种自然现象进行观察与思考,逐渐从不自觉到自觉地将自然界的风调雨顺与人们的辛勤劳作进而获得丰收紧密联系起来,并将这一切都置于同等重要的地位。

自古以来,中国就是一个充满灾荒的国度,各种自然灾害往往会不期而至。这不仅使民众的生存受到巨大的威胁,农业劳作是否能够有所收获,似乎也成了问题,而且还导致民众在心理上产生因“轮番上场”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莫大恐惧。于是,民众期盼有超自然的力量显示出神威,降恩赐福,保佑、帮助自己和周围的人们消除灾祸,转危为安。在这样的心理作用下,成千上万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少都会参与到民间“造神运动”中去,虔诚地祭拜、礼遇、祈求各路神仙,赋予神灵以各种神力,冀望其保佑一方平安。

除自然环境外,社会环境也在不断影响着、塑造着中国民间信仰,并促使其发生转变。由于民众的生产活动需要家庭成员的齐心协力、共同劳作,因而自周代以后,以血缘家族为纽带的宗法制度逐渐形成,并具有相对稳定性。血缘家族作为社会的重心,具有生产、生育、情感支持、教养、娱乐、信仰、政治等方面的功能,是陶冶人的信仰与习惯的社会土壤。随着专制统治的建立,皇帝以“天子”的身份,代表上天的意志来到人间管理万民。尽管中国历史上曾经上演过无数次改朝换代的悲喜剧,但是专制制度却很少受到根本性的动摇,反而是不断地被加强。专制君主深知民间信仰是一柄锋利无比的双刃剑。为了更好地从思想上、信仰上控制民众,他们千方百计对民间信仰加以利用和控制,甚至不惜大开杀戒,以维护王朝统治,并通过政权的力量制定诸多相关谕令、政策予以限制,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民间信仰的生存、发展、变化。当王朝统治面临民间信仰的冲击和挑战时,君主们便毫不迟疑地冠之以各种莫须有的罪名,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常言道:“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在专制君主一次次的威逼利诱和取缔绞杀面前,中国民间信仰依然顽强地存活下来。

中国民间信仰尽管产生于社会下层,但是却与精英文化存在着复杂而微妙的关系。精英人士为了维护由他们所倡导的文化理念,进而稳定社会秩序、引导时代潮流,对民间信仰的存在和发展采取了一种复杂而微妙的态度。有时候,为维护自身利益,他们会有选择地对某些民间信仰加以提倡或反对。即使是同一种民间信仰活动,也完全可能在某一特定的条件下为其所许可,而在其他特殊的情况下被禁止。当然,他们对民间信仰的支持和阻挠有时候并不是以一种激烈的形式来进行,这就使得民众甚至很少能够感知统治者的态度对民间信仰自身的演变所带来的影响。虽然民间信仰是对被认为能够指导与控制自然及其人生进程的超自然力量的迎合与抚慰,但是,有些时候,它既没有明确的创道人,又较少利用文本化的经典进行传承。尽管普通民众是民间信仰的主要实践者,但他们往往视其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并不是随时随地赋予其至高无上的神圣性。

那么,中国民间信仰为什么具有如此顽强的生命力,它又具有哪些重要特征呢?

其一,中国民间信仰是一种客观存在。千百年来,民间信仰以多种不同形态存在于民众的日常生产、生活之中,满足着民众的神圣与世俗的各种需要,并不是仅仅依托于某种特定宗教团体和组织。在历史上,中国民众表面看来似乎并不属于某个宗教团体和组织或不专属于某个宗教团体和组织,但是却不能因此而否认或质疑他们信仰的真实性。在近代中国生活了数十年的外国传教士就曾慨叹:对生活在村庄的普通民众来说,信仰有时候是隐而不彰的,即使这个村庄没有一座庙,你也不能就说这个村庄没有信仰。一旦村民的公共事务靠既往经验不能解决,而又没有其他任何外来援助的时候,求神、避邪是村民最为可能寻求的依靠。

其二,中国民间信仰具有原始蒙昧性。中国农业文明的早熟以及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长期稳固地支配着人们的生产与生活,使中国民间信仰保留着浓厚的原始色彩。由于多数普通民众对变幻莫测的自然现象不能作出科学的解释,因此,占卜、祭祀、祈雨、咒术等各种充满神秘色彩的原始崇拜在东方土地上不断上演。可以说,“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是一种普遍的社会心态。一个偶然的事件,也会讹传为与人的吉凶福祸有关,从而导致广泛的社会恐慌。1768年,一种名为“叫魂”的妖术在华夏大地上传布开来,以至于人们普遍相信人的灵魂和躯体是可以相互分离的,若对着某个人身上的相关部位施行妖术,就可以掌握此人的灵魂。这种恐惧感在几个普通的偶然性事件发生过后,就会莫名其妙地增强,逐渐演变成社会性的群体大恐慌,并深刻地影响着民众的正常生活。

其三,中国民间信仰实用理性色彩浓厚,功利性突出。民众之所以选择与鬼神仙佛打交道,求神拜佛、祭天祭地,目的在于通过随时可行的仪式与信仰表达满足自己延年益寿、消灾趋福等方面的心理需要。于是,华夏诸神被民众不断赋予各种各样的功用,随时随地接受民众的祭拜,满足着人们的各种诉求。对于这一点,费孝通曾说:“我们对鬼神也很实际,供奉他们为的是风调雨顺,为的是免灾逃祸。我们的祭祀很有点像请客、疏通、贿赂。我们的祈祷是许愿、哀乞,鬼神在我们是权力,不是理想;是财源,不是公道。”对接受祭祀并得到美酒、美食、美言等供奉之后的神灵是否显示神力,民众会有相应的不同表示。无论是不遗余力的回报,还是不敬,乃至戏谑、惩罚,所有这一切都是现实社会中人际交往模式的投射或翻版。

其四,中国民间信仰具有超强的包容性。民众不断对各种神灵进行筛选、淘汰、组合之后,形成一个杂乱的神灵信仰体系。而各种神灵在同一地区和谐共存的现象也非常普遍。民众以为求一神不如求多神,很少有人觉得只信仰某一种神灵便可以满足他们的所有需求,保佑他们的日常生产、生活平安无虞。于是,数量众多的神灵不但被赋予了各种神格,具有的功能也是多种多样的,而且可以来自不同的系统,形成多元的局面。

其五,中国民间信仰还具有明显的差异性和趋同性。中国幅员辽阔,平原、山地、丘陵遍布,江、河、湖、海纵横,有些地方甚至是“百里不同风,千里不同俗”,这就为各地产生特色鲜明的地域文化创造了前提条件。因此,在漫长的历史发展、演进过程中,民间信仰也逐渐呈现出不同程度的地域性。长期以来,中华文化具有“大一统”的格局,因此生活在天南地北的普通民众形成了共同的文化心理和强烈的信仰认同。这在民间信仰上也有充分体现。即使在崇拜对象、信仰仪式上存在一定的差异性,这种差异性也不会破坏中国民间信仰的整体性,只能是丰富和补充了中国民间信仰的内涵。

可以说,民间信仰在塑造和丰富中国文化方面的作用不言而喻。在概括分析了民间信仰的源流及其总体特征之后,有必要以民间信仰诸神的神格演变与祭祀活动为线索,进一步分析民众是如何通过各种各样的活动表达自身的宗教情感和现实诉求,从而对中国民间信仰及其典型特征有一个比较全面而透彻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