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论法治(社科文献学术文库·社会政法研究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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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自序

我在北大读研究生时的专业是法学理论。1980~1981年,由于我在中共中央书记处研究室负责法律事务,而当时正值修改1978年宪法,使我卷入了对宪法学的关注。就专题研究来说,我花费时间和精力比较多,研究比较广泛和深入,对实践影响也相对较大的,是法治与人权问题。而这两个问题,也正是法理学和宪法学的核心问题。

本书收录的52篇文章,主要记录了我对法治理论及制度构建的思考。我未按文章发表时间先后顺序排列,而是按其主要内容分九个专题予以组合,目的是便于读者在阅读时能够比较系统地了解我的思想和主张。自然,读者会理解,既然是文集,就很难使其组合和排列能完全反映我在法治问题上思想整体的系统性和逻辑性。

第一专题,包括我在1979年最早提出并做了系统论证的《论以法治国》。两篇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讲座的讲稿。一篇是法治入宪后,《人民日报》约我撰写的总结这一重大举措的文章。还有两篇分别是为纪念党的十五大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三十周年而撰写的。第六篇是香港回归前在香港大学的演讲稿,反响比较大。这一专题的特点,是对依法治国的由来和发展,它的科学内涵,它的理论依据和重大意义,以及法治国家的主要标准,做了全面论述。

第二、三专题的几篇文章主要是在法治与人治三大对立观点论争中我的立场,以及必须回答的依法治国的理论依据和重大意义究竟有哪些,这场争鸣卷入学者之多,持续时间之长,探讨之深入和广泛,在我国法制史上也不多见。这不仅是因为问题意义重大,而且从中央到地方国家工作人员和广大公民对此都十分关注,国外学者也很注意这场讨论。这场争鸣的积极成果是为执政党和国家机构通过民主程序正式确立依法治国方略打下了思想理论基础。

第四、五专题的两组文章,都是讲的现代法治应当是良法之治,它应当体现哪些基本价值、原则和理念。其中包括中央领导要求撰写的、以《人民日报》“特约评论员”名义发表的《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里程碑——评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一文,最早提出了法治的五项原则,也是最早提出“依法治国”的中央文献。《公正的判决,法制的典范》是我代《工人日报》撰写的社论,其中也提了“以法治国”。《依法治国基本理念论纲》则是最后完成的中央政法委承担的社科基金课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研究”的子课题。我力图通过它全面而系统地概括一下我在这个问题上的基本观点。

第六专题主要解决“有法可依”的问题,第七、八两个专题则是回答如何才能做到“有法必依”和“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编织一张“疏而不漏”的法网,里面有很多讲究。法的形式以及法的制定也是一门科学。在中国,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政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和依法执政是关键。这方面笔者思想和主张影响较大,故另辟第八专题。

第九专题收录了有关法治同和谐社会、精神文明、国际贸易的密切关系以及科学发展观对法治国家建设的指导意义。这些都是近年来法治理论和实践所面临的一些需要研究的热点问题。

让我最感到欣慰的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于1999年被庄严地载入宪法。这是13亿中国人民利益和意志的集中反映,是中国共产党奉行改革开放政策的重大成就,也是无数法学家聪明才智与不懈追求的思想结晶。

在本书付梓时,我要感谢本书中几篇文章的合作者王德祥、陈春龙、张志铭、王礼明、王家福等几位教授。我们的志趣相投与愉快共事,令我难以忘怀。我还要感谢本书责任编辑刘骁军女士。她认真、负责、细致的工作态度和作风,很值得钦佩。最后,我还要感谢曾经在法治问题研究上帮助和鼓励过我的诸多同事、朋友和学生。他们的友情是支持我在科学研究上不懈追求的重要力量。

李步云

2008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