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老子章句浅释(述而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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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持而盈之,不如其已。

【註解】

“持”,執而不釋也。“盈”,滿器也。以喻人之驕矜也。“已”,止也。

【文義】

謂持盈則溢,不如止而勿持;以喻人之驕矜則危,不如謙退自處也。

【論述】

河上公氏以“盈,滿也。已,止也。持滿必傾,不如止也。”為解。成玄英氏以“持,執也。盈,滿也。已,止也。言不能靜退謙虛,恒欲執求盈滿,誇矜我大、意在陵人,必致傾危,不如止而勿行也。故《莊子》云:‘巵滿則傾危’。又《書》云:‘滿招損,謙受益’”為解。宋常星氏以“持盈者,取喻盈滿之器,恐有傾失之患;故持之於盈,不如已之而不可持也”為解。其義皆是。

揣而銳之,不可長保。

【註解】

“揣銳”,揣,捶也,治擊之義。銳,鋒利也,剛強之義。“長保”,永無折傷之義。

【文義】

謂捶物使之銳利,固便於用也,然銳則易折,不能永無折傷也。此以喻人之剛強,不若柔弱也。七十六章:“故堅強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所謂堅強,卽剛強之義也。

【論述】

王弼本“銳”作“梲”。易順鼎氏以為“實則王本作‘銳’,與古本作‘梲’不同。註云:‘既揣末令尖,又銳之令利,勢必摧衂。’是其證。《文子·微明》篇、《淮南子·道應訓》作‘銳’,並同。”蔣錫昌氏、嚴靈峯氏均以為是。因據改。

王弼氏以“既揣末令尖,又銳之令利,勢必摧衂,不可長保也”為解。劉驥氏以“揣度以成其銳,銳則挫矣,故不可長保”為解。所謂“勢必摧衂”,“銳則挫矣”,以銳則易折也。王氏以“揣”、“銳”分解,以“銳”為動詞,亦無傷其義。

宋常星氏以“人之聰明才智,貴乎收斂,不可炫露。譬如治利刃者,用心磨礪而揣治之,鋒鋩銛利而益求其銳……不知此等利刃,雖有斷物之能,終有傷折之害;揣銳太過,所以不可長保。人之聰明才智,炫露太過,與此一樣”為解。此解“揣銳”為鋒鋩過露也。

金玉滿堂,莫之能守。

【註解】

“金玉滿堂”,謂聚斂財貨,至於極富也。“守”,守而不失也。

【文義】

謂聚斂財貨至於極富,貪不知足,終不能守之不失,而身為物役。此戒令不可貪欲而應知足也。

【論述】

劉驥氏以“金玉滿堂,累於物也,累於物,則欲之者多;故‘莫之能守。’”為解。所謂“累於物者,積其財富也”。所謂“欲之者多”,富者,貧之所怨而欲奪其財,此以生不能守之也。宋常星氏以“人之不顧身命之重,妄貪金玉之多,縱然金玉積至滿堂,臨命終時,守之不得”為解。此以死不能守之也。劉師立氏以“金玉必累,戒之在貪”為解。所謂累,身為物所役而累其身也。所謂“戒之在貪”者,言經文之義在戒人之貪而應知足也。周紹賢氏以“貪夫不擇手段,聚敘貨財,必然招寇盜之害”為解。所謂“招寇盜之害”,累其身也。

富貴而驕,自遺其咎。

【註解】

“富貴”,謂位高榮寵也。“咎”,災殃也。

【文義】

謂競於仕進,至於位高榮寵,而恃以驕人,自取災殃,蓋驕者必敗也。此戒人當韜晦知止也。

【論述】

河上公氏以“大富當賑貧,貴當憐賤,而反驕恣,必被禍患也”為解。劉驥氏以“富貴而驕,害於德也,害於德,則攻之者衆;故‘自遺其咎’”為解。嚴靈峯氏以“既富且貴,應知止足;不自韜晦,反以驕人,驕者必敗,‘自矜者不長’,言自惹災禍也”為解。周紹賢氏以“富貴易遭人忌,而再加驕傲,豈非自造咎戾,自取災禍乎”為解。其義皆是。河氏、嚴氏雖將富貴分而解之,於義無傷也。

功成身退,天之道哉!

【註解】

“身退”,退身,不以身先也。不居功之義。“天之道”,謂自然之道。

【文義】

謂不以身先,功成而不居,乃合於自然之道也。

【論述】

王弼本無“哉”字。“哉”字原為“載”字,乃十章之首字,改“載”字為“哉”字移此,說見該章首句論述。

余培林氏以“‘身退’,非必退身避位,凡‘不有’、‘不恃’、‘不居’皆是。‘天之道’,自然之道。”“功成身退,始合自然之道”為解。其義是。

河上公氏以“言人所為,功成事立,名跡稱遂,不退身避位,則遇於害,此乃天之常道也”為解。成玄英氏以“所以佐世之功,成富貴之名,遂者必須守分知足,謙柔靜退,處不競之地,遠害全身。能為是者,深合天眞之道也。功成名遂者,謂退身隱行,行自然也”為解。宋常星氏以“若功既成矣,當善終其功;名既遂矣,當善全其名。善終善全者,非身退不可”為解。皆解“身退”為退身避位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