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老子章句浅释(述而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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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不尚賢,使民不爭;

【註解】

“尚賢”,尚,矜伐也。謂自以為賢,驕恃凌物也。“爭”,謂爭勝也。

【文義】

謂君上不自以為賢,驕恃凌物,而自處謙下,後其身,外其身以為治而不爭,則民莫能與之爭矣。

【論述】

“尚賢”,宋常星氏以“‘賢’之一字,不可作聖賢,是自賢之‘賢’。‘尚’之一字,以尊大自處,謂之尚”為解。所謂“自賢”,所謂“以尊大自處”,卽自以為賢,驕恃凌物之義也。其義是。

河上公氏以“辯口明文,離道行權,去質尚文。”為賢,以“厚祿仕官”為尚。王弼氏以“能”為賢,以“嘉名”為尚。張默生氏以“崇尚賢能”為尚賢。王雱氏以“出衆”為賢。成玄英氏以“貴”為尚,以“能”為賢。魏源氏以“瑰材畸行”為賢。劉驥氏以“不忘名”為尚賢。皆以“賢”為賢能之義,以“尚”為貴重之義也。

蔣錫昌氏以“賢”為多財,“不尚多財”為不尚賢。此又一解也。

不貴貨,使民不盜,

【註解】

“貴貨”,貴,重也。謂以財貨為重也。橫征暴斂之義。“盜”,竊盜也。

【文義】

謂君上自奉儉約,不橫征暴斂,以逞其私欲,使民安其業,遂其生,而不生竊盜之心。

【論述】

“不貴貨,使民不盜”,王弼本原作“不貴難得之貨,使民不為盜”。馬敍倫氏以為“《北堂書鈔》二七引作‘不貴貨,使民不盜’。則《書鈔》所引,疑古本也。今王本作‘不貴難得之貨,使民不為盜。’蓋後人以六十四章改之矣。成疏曰:‘率土賤珍,則盜竊不起,故言不盜’。則成亦無‘為’字。”高亨氏、嚴靈峯氏皆以為是。嚴氏並謂“《抱朴子·詰鮑篇》:‘尚賢,則民爭名;貴貨,則盜賊起。’亦‘尚賢’、‘貴貨’對文。景龍本亦無‘為’字。”因名據改。

劉巨濟氏以“上貴貨專利,而使民窮於不足,亦安得無盜乎”為解。所謂“窮於不足”,衣食不足,無以維其生也。所謂“貴貨專利”,言在上橫斂民財,以逞其私欲也。其義是也。

王弼氏以“貴貨過用,貪者競趣,穿窗探篋,沒命而盜”為解。所謂“貴貨過用”,言以財貨為重,而縱欲奢汰也。魏源氏以“貨以難得為貴,則民病其無,而至於盜”為解。呂吉甫氏以“民之盜,常出於欲利,知貨非上之所貴,則不為盜矣”為解。宋常星氏以“凡世間一切所貴重者,皆為難得之貨,為上者若有貴愛之心,為下者必起貪得之妄;貪之不得,未有不為盜者也”為解。張默生氏以“若是以難得的貨財為貴,大家便習慣於貪得的心理,很容易引起人的盜心”為解。皆言君上重貨,則下起貪欲之心,起而為盜,上行下效也。言君上不能重貨也。其義亦通。

不見可欲,使民心不亂。

【註解】

“不見”,不可見,不能見,謂無也。“可欲”,所欲也;謂尚賢、貴貨也。“亂”,

不治也;不安定之義。

【文義】

謂君上無尚賢、貴貨之私欲,行無為之政,使民無爭、盜之心,安定不亂,國家自底於治平矣。重申君上之不可尚賢、貴貨也。

【論述】

王弼氏以“故可欲不見,則無所亂矣”為解。所謂“可欲不見”,言君上無尚賢、貴貨之私欲也。所謂“則無所亂”,言民無爭盜之心,安定不亂也。周紹賢氏以“人情相同,人之所欲亦相同。在上者不縱欲以誘人民,使民見可欲,競起追求,以亂心理。故不尚賢,不啓民爭名之心;不貴難得之貨,不啓民奪利之心;凡聲色玩好一切淫樂可欲之事,在上者皆當自戒,以免上行下效、迷惑人心;人心迷惑,縱欲無度,則盜竊亂賊乃作矣”為解。其義均是。

是以聖人之治:虛其心,實其腹,弱其志,強其骨。

【註解】

“治”,謂治國之道也。“其”,謂民也。“虛心”,謂心無私欲也。“實腹”,謂腹無飢餒也。“弱志”,謂志無爭、盜也。“強骨”,謂身體健強也。

【文義】

謂聖人治國之道,在使民心無私欲,腹無飢餒,志無爭盜,身體健強也。無私欲、無飢餒,則不爭、不盜矣。

【論述】

高亨氏以“四‘其’字,皆指民言。虛其心者,使民無知(智)無欲也。實其腹者,使民無饑(飢)也。弱其志者,使民不爭不盜不亂而無為也。強其骨者,使民體力堅實也”為解。其義是也。

蔣錫昌氏以“‘虛其心’與‘弱其志’文異誼同;‘實其腹’與‘強其骨’文異誼同,皆不必強為分別者也。”並引十二章“是以聖人為腹,不為目”以解曰:“此章之‘虛其心’,卽彼章之‘不為目’,此章之‘實其腹’卽彼章之‘為腹’。老子以‘腹’代表一種簡單清靜,無知無欲之生活;以目代表一種巧偽多欲之生活。簡言之,‘為腹’卽無欲之生活,亦卽此文所謂‘實其腹’,或‘強其骨’也。‘不為目’,卽不為多欲之生活,亦卽此文所謂‘虛其心’或‘弱其志’也”。言聖人之治身,當生活於無欲,而不為多欲之生活也。其解亦可供參考。

常使民無知無欲,使夫智者不敢為也。

【註解】

“知”與智同義,謂巧詐也。“欲”,私欲也;指名利而言。“為”,作為也;盜亂之義。

【文義】

謂能虛民之心,弱民之志,實民之腹,強民之骨,常使民無名利之念,無巧詐之行;雖有巧詐之徒,亦不敢倡為盜亂之事。蓋天下治平,和之者寡也。

【論述】

嚴靈峯氏以“使之守眞反樸,無智無欲也。‘民之難治,以其智多’;民既無智無欲,則智巧者亦無所施其伎倆矣”為解。其義是也。

張默生氏以“知識既然沒有,欲念也就很淡薄了。若使民常保得這樣無欲的天眞狀態,縱然有詭計多端的陰謀家,也就無所施其伎倆了”為解。其以“智者”為“詭計多端的陰謀家”,卽巧詐之徒,是也。惟以“知”為“知識”,似非經文之義。蓋老子之言,乃反對巧詐,而非反對知識也。

為無為,則無不治。

【註解】

“為”,作為也。指不尚賢、不貴貨,不見可欲而言。“無為”,無私欲也。

【文義】

謂聖人之治國,不尚賢,不貴貨,不見可欲,使民虛心、實腹、弱志、強骨,而己無私欲,則無不治平矣。

【論述】

王安石氏以“有為無所為,無為無不為;聖人為無為,則無不治矣”為解。嚴靈峯氏以“‘道常無為而無不為’,無不為,故無不治也”為解。其義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