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当代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方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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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尊重和依靠实践

我们党和国家在领导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以邓小平理论为标志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第一次成功地回答了在经济发展比较落后的国家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发展史上,这场群众性的、广泛的、创造性的实践活动,正在把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从理论变成现实。

一、尊重实践,坚持实践标准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前,1978年5月《光明日报》发表的评论员文章《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引发了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在这场大讨论中,马克思主义实践标准的重新申明,使得我们党和国家从对毛泽东的个人崇拜、“左”的错误指导思想和林彪、“四人帮”的假马克思主义的长期束缚下解放出来,进而才有了对毛泽东和毛泽东思想的正确评价,才有了党的工作重心由以阶级斗争为纲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转移,才有了党在新时期的基本路线的制定。邓小平积极支持了这场讨论,并且对这场讨论给予高度评价。邓小平指出,“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是基本建设,不解决思想路线问题,不解放思想,正确的政治路线就制定不出来,制定了也贯彻不下去。”“就全国范围来说,就大的方面来说,通过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和‘两个凡是’的争论,已经比较明确地解决了我们的思想路线问题,重新恢复和发展了毛泽东同志倡导的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思想路线。”

(一)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早在一个世纪以前,马克思就科学地解决了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问题,认为实践才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指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关于思维——离开实践的思维——现实性或非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

实践作为鉴别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是由真理的本性以及实践的特点决定的。真理的内容包含着认识与实际、主观与客观之间的相互关系。要想验证这种关系的状况,即主观认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不可能只从这种关系中的一方得到正确的回答。不超越主观认识的范围,用一种主观认识来检验另一种主观认识,就不可能对其作出正确的判断。另外,客观对象本身也不会自动地提供与认识相对照(检验)的方式。因此,这种对照只能由人通过自己的活动进行。判定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只能在认识与实际、主观与客观的“交错点”上。换言之,只有通过主观与客观、认识与实际相互结合、相互统一的形式,才能检验它们在内容上是否相互一致。实践是唯一能够满足这一要求的形式。实践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东西,实践的过程是把人的主观目的和构想加以物化,实践的结果就是对人的主观目的和构想是否具有真理性的确证。因此,一种认识是否正确即具有真理性,只有以人们关于客观事物的认识为指导,去进行变革客观事物的实践及其结果才能做出判断。

20世纪初,列宁在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一马克思主义观点的同时,又进一步指出实践标准是确定性与不确定性的统一。社会实践都是一定的历史的实践,因而对真理的检验具有一定的历史局限性,历史的局限性使社会实践对真理的检验带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同时历史无止境地向前发展,并不断突破这种局限性,因而使社会实践最终总是可以无疑地检验认识的真理性,即对真理的检验又具有不可替代的确定性。实践是不断发展的,真理也是不断发展的。只有承认实践标准是确定性和不确定性的统一,才能既防止否定实践标准、把真理变成凝固的教条的错误倾向,同时又防止把实践标准简单化,以经验主义的态度盲目地崇拜局部或个别实践的错误倾向。

确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并不否定人们运用理性分析和逻辑证明判断是非的作用。与此相反,坚持实践标准与重视人类理性能力和逻辑思维是并行不悖的。这是因为,理性能力和逻辑思维是人类实践能力在精神形式上的内化和积淀,因此理性分析和逻辑证明本身也是实践检验的间接和集中化的形式;虽然理性分析和逻辑证明本身还有待于实践的最终检验,但是这种理性分析和逻辑证明能为实践提供具体的指导,并引导实践朝着自觉的方向去解决问题。这就是说,重视理性分析和逻辑证明,恰恰有利于增强实践检验的科学性和自觉性。

(二)实践是检验实践观念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

实践观念作为人们的一种意识活动,是同一般认识论上所说人们认识客观事物的存在本质及其发展规律的意识活动有着重要区别的。在哲学史上,有些西方哲学家称后一种意识活动为认识理性,前一种意识活动为实践理性。为了把这两种意识活动区别开来,以期引起人们对前一种意识活动的重视,这里把前种意识活动称为实践观念,并认为它与后一种意识活动(广义上的认识)有着复杂的相互渗透、作用等关系。

所谓实践观念是一种以对客观事物的理性认识为基础,加上人们的价值观念、对客观事物的态度,用来直接指导人们实践活动的观念或意识。具体说来,它至少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一是与实践活动有关的知识,如理论和经验、关于实践主体、对象、手段的情况等;二是主体的需要、利益以及在此基础上确定的实践目的和任务,以及为此而采取的方法、步骤等,如路线、方针、政策、计划等。实践观念由于其反映着人们(即主体)的价值观念及其对客观事物的态度,即加进了人们的需要、目的等这样一些主观因素,因而同一般所说的认识有了重要的区别。

检验认识的真理性要坚持实践标准,检验实践观念正确与否的标准是什么呢?回答是肯定的:还是实践。毛泽东在《实践论》中曾具体论述了这一过程。“社会的人们投身于变革在某一发展阶段内的某一客观过程的实践中,由于客观过程的反映和主观能动性的作用,使得人们的认识由感性的推移到了理性的,造成了大体上相应于该客观过程的法则性的思想、理论、计划或方案,然后再应用这种思想、理论、计划或方案于该同一客观过程的实践,如果能够实现预想的目的,即将预定的思想、理论、计划、方案在该同一过程的实践中变为事实,或者大体上变为事实,那么,对于这一具体过程的认识运动算是完成了。”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曾援引毛泽东的另一段话说,“由社会实践中产生的‘思想(包括理论、政策、计划、办法)是否正确地反映了客观外界的规律,还是没有证明的,还不能确定是否正确’,只有放到社会实践中去,经过实践的考验,才能证明它,‘究竟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此外再无别的检验真理的办法’。”20世纪80年代以后,邓小平更加明确指出,“实践是检验路线、方针、政策是否正确的唯一标准”。无论是检验国内我们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还是检验国外其他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都只能通过实践。过去“一个党评论外国兄弟党的是非,往往根据的是已有的公式或者某些定型的方案,事实证明这是行不通的”。“欧洲共产主义是对还是错,也不应该由别人来判断,不应该由别人写文章来肯定或者否定,而只能由那里的党、那里的人民,归根到底由他们的实践做出回答。”

邓小平在坚持实践标准问题上,不仅坚持其唯一性,而且表现出彻底性。20世纪70年代末,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大讨论,以大量历史事实否定了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长期以来“左”的指导思想、林彪和“四人帮”搞的假马克思主义、以阶级斗争为纲等路线、方针和政策。这场讨论推翻了以往“两个凡是”的错误标准,维护了实践标准的权威性。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以邓小平为代表的我们党和国家第二代领导人提出了邓小平理论,制定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以及一系列具体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邓小平看来,这些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正确性,并非是由于它们出自党和国家领导机关,仍然需要由实践来证明。“我们现在执行的这条路线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制定的,也是经过党的十二大肯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至今四年多的实践证明,这条路线是正确的。当然,还需要继续通过实践来加以检验”。这就是说,实践标准不仅是检验过去的和别人制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正确性的唯一的标准,也是检验现在和今后,自己制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正确性的唯一标准。这就充分体现了邓小平在坚持实践标准上的彻底性。

(三)实践是解决人们认识或意见分歧的重要方法

我们国家进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以后,在探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过程中,经常地面临着新情况和新问题,特别是对改革什么、怎样改革,开放什么、怎样开放,什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怎样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有企业怎样进入市场、怎样提高企业竞争能力等一系列问题,由于人们受主客观方面条件限制,经常会产生不同的甚至是相反的认识或意见。从一般认识论的角度说,出现上述情况是完全正常的现象。然而,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领导者的角度说,又总要尽可能地统一人们的认识或意见,首先是尽可能地统一领导者的认识或意见,以便制定具体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从而推动全局工作的开展。以往解决这种认识或意见分歧的办法,主要是讨论的方法、争论或辩论的方法、说服的方法等,毛泽东称之为民主的方法。这些方法在今天也仍然是有效的方法之一。邓小平在总结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鲜经验的基础上,又提出了解决人们认识或意见分歧的新方法——实践方法。

邓小平提出的实践方法的根据,是实践过程本身能够提供对不同认识或意见的检验结果,因而使原有分歧的各方统一认识。20世纪70年代末,我国部分农村开始了对人民公社体制的改革,采取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等新形式。后来党和国家制定了新的政策即“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以带动和帮助落后的地区”,“我们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根本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然而平均发展是不可能的。过去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实际上是共同落后,共同贫穷,我们就是吃了这个亏。改革首先要打破‘大锅饭’,现在看来这个路子是对的。对这个政策有一些人感到不那么顺眼,我们的做法是允许不同观点存在,拿事实来说话。”起初有些地区对这项改革政策根本不予理睬,他们不相信这条路。观望了一段时间后,看到执行改革政策的都好起来了,就开始跟着走了。这表明关于改革开放的每项政策,人们并不是一开始就都能理解的,要通过事实的证明才能被接受。1984年,《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通过之后,邓小平曾经给予高度评价,认为它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与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它说了一些新话,说明了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此同时,邓小平又指出,“过去我们不可能写出这样的文件,没有前几年的实践不可能写出这样的文件。写出来,也很不容易通过,会被看作‘异端’”。而现在“我们用自己的实践回答了新情况下出现的一些新问题”。

实践方法解决人们认识或意见分歧的显著特点,是允许不同观点存在,不搞争论。邓小平在1992年南方谈话中指出,“不搞争论,是我的一个发明”。“一争论就复杂了,把时间都争掉了,什么也干不成。不争论,大胆地试,大胆地闯。农村改革是如此,城市改革也应如此。”这里邓小平所说的不搞争论、允许不同观点存在,并非是一概排斥争论,反对作出任何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而是说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人们面临着很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对于这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人们过去没有经历过,当然就说不上有什么深入的了解或经验。如果人们对如何认识这些新情况和解决这些新问题出现分歧,那就不应该脱离实践地在一起做无谓的争论。因为这种“纸上谈兵”无非是人们根据对书本上的某些理论观点的理解、或者以往亲历的某些经验的把握,去主观地分析和评价这些新情况、新问题。而由此引起的争论既不能获得对新情况的认识,也不可能找到解决新问题的方法,更无法使分歧各方形成统一认识,只能是白白浪费时间。与其坐而论道,不如干起来再说,边干边总结经验,对的就坚持,错了马上就纠正。按照这种方法不断地做下去,人们就一定会在实践中走出正确的路子,各种认识或意见上的分歧也就会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地得到解决。

二、依靠实践,讲求务实

要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宏伟规划变成现实,当然只能依靠实践。这种实践不只是少数领导者的实践,而是人民群众的持久的、广泛的、创造性的实践。因此,对领导者来说,依靠实践本质上就是依靠群众。这种实践,从价值取向上说,还应讲求务实。因为只有讲求务实,才能使实践活动达到自己预期的目的。如果既做到了依靠群众,又做到了讲求务实,就会得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依靠群众,坚持群众路线

对领导者说来,依靠实践和依靠群众本质上是一个命题,这是因为马克思主义认为群众是实践的主体,所谓实践活动也就是群众的活动。这具体地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群众是认识世界的主体。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夕,邓小平援引毛泽东的话指出,“任何英雄豪杰,他的思想、意见、计划、办法,只能是客观世界的反映,其原料或者半成品只能来自人民群众的实践中,或者自己的科学实验中,他的头脑只能作为一个加工工厂而起制成完成品的作用”。因此,如果离开群众实践和群众经验,那么任何领导者即使是像马克思、列宁、毛泽东那样的天才,也不可能进行正确的领导。其次,群众是改造世界的主体。早在中国革命时期,毛泽东就曾说过,革命战争是群众的战争,只能动员群众才能进行战争,只有依靠群众才能进行战争。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以后,毛泽东、邓小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更是反复强调,生机勃勃的社会主义是人民群众自己创立的,只要相信和依靠群众,在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遇到的任何问题都可以解决,任何障碍都可以排除。再次,群众是实践检验的主体。1978年,邓小平在重申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一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观点时,又援引毛泽东的话说,任何思想、意见、计划、办法“究竟合用不合用,正确不正确,还得交由人民群众去考验”。自那时以后邓小平还多次重申,对党和国家关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计划等正确与否进行检验的只能是人民,要看人民高兴不高兴,赞成不赞成。

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依靠群众就要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坚持群众路线。关于群众路线,邓小平在党的八大所作的《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做了如下概括,群众路线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在一方面,它认为人民群众必须自己解放自己;党的全部任务就是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党对于人民群众的领导作用,就是正确地给人民指出斗争的方向,帮助人民群众自己动手,争取和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同资产阶级的政党相反,工人阶级的政党不是把人民群众当做自己的工具,而是自觉地认定自己是人民群众在特定历史时期为完成特定的历史任务的一种工具。共产党——这是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中先进分子的集合体,它对于人民群众的伟大的领导作用,是不容怀疑的。但是,它之所以成为先进部队,它之所以能够领导人民群众,正因为,而且仅仅因为,它是人民群众的全心全意服务者,它反映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意志,并且努力帮助人民群众组织起来,为自己的利益和意志而斗争。确认这个关于党的观念,就是确认党没有超乎人民群众之上的权力,就是确认党没有向人民群众实行恩赐、包办、强迫命令的权力,就是确认党没有在人民群众头上称王称霸的权力。现在由于我们党已经是在全国执政的党,其脱离群众的危险比以前大大地增加了,而脱离群众对于人民可能产生的危害,也比以前大大地增加了。因此,目前在全党认真地宣传和贯彻执行群众路线,也就有特别重大的意义。

群众路线的另一方面内容,是“它认为党的领导工作能否保持正确,决定于它能否采取‘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方法。按照毛泽东同志所起草的党中央关于领导方法的决定的话来说,就是将群众的意见(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去做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并在群众行动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然后再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如此无限循环,一次比一次地更正确、更生动、更丰富”。人们经常会遇到这种情况,有些人并非在主观上没有为人民服务的愿望,但是他们仍然把工作做坏了,使群众受到重大的损失。这是因为他们自以为是先进分子,是领导者,比群众懂得多,因而遇事不向群众学习,不同群众商量,所以他们出的主意,经常在群众中行不通;但是,他们又不从错误和失败中取得教训,以为错误和失败,只是由于群众落后和其他临时因素所致,因而滥用党的威信,继续一意孤行,这就使他们的错误和失败愈来愈严重。他们不懂得,只有首先善于做群众的学生的人,才有可能做群众的先生,并且只有继续做学生,才能继续做先生。一个党和它的成员,只有认真地总结群众的经验,集中群众的智慧,才能制定出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等,进而领导群众前进。这里所谓总结和集中,并不是群众意见的简单堆积,而是要有整理、分析、批判和概括。当然这种整理、分析、批判和概括也是会犯错误的,但是通过不断地同群众商量,不断地研究群众的实践,就有可能少犯错误,并且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而不致使得错误发展到严重的地步。

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对于如何宣传和贯彻群众路线,邓小平还特别强调一定要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尊重自下而上的群众运动。邓小平在1992年初南方谈话中指出,“农村搞家庭联产承包,这个发明权是农民的。农村改革中的好多东西,都是基层创造出来,我们把它拿来加工提高作为全国的指导。”又如,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曾被邓小平称之为农村改革中“完全没有预料到的最大的收获”,它的持续发展解决了农村大批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这也是基层农村单位和农民的创造,而不是“中央的功绩”。邓小平在对党的十四大报告送审稿的意见中还说,“改革开放中许许多多的东西,都是由群众在实践中提出来的。”“绝不是一个人的脑筋就可以钻出什么新东西来,是群众的智慧,集体的智慧”转引自《伟大的实践、光辉的篇章》,《人民日报》1992年10月24日。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要做到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首先是要确立从来没有什么救世主、人民群众是真正的英雄、他们能够自己解放自己和发展自己的观念,以及向人民群众学习、做人民群众的小学生的态度。其次,要密切地联系群众,随时听取群众的意见,了解群众的情绪,关注群众的行动,并且对群众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创造出来的新事物具有敏锐的观察力,以使其能被及时发现。再次是对群众创造出来的新事物,一方面要热情支持它,以保护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另一方面要帮助群众认真地总结经验,克服其偏差,补充其不足,使其获得健康发展。经过上述总结提高之后,如果在实践中进一步被证明是行之有效,并且对指导和推动全面工作是有典型意义的,就可以对之加以宣传推广。

(二)讲求务实:鼓实劲、讲实干、求实效

作为实践主体,包括群众及其领导者要在实践活动中达到自己的预期目的,就必须讲求务实,做到鼓实劲、讲实干、求实效。这对领导者来说尤为重要。

1.鼓实劲

“所谓鼓实劲,不鼓虚劲,拿科学的语言来说,就是按客观规律办事。”这里所谓按客观规律办事,就是“不能弄虚作假,不能空喊口号”。鼓实劲还是鼓虚劲,最明显地表现在发展目标、规划以及相应政策的制定上。鼓实劲,就是尊重客观发展规律。在制定发展目标、规划以及相应政策等时,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既要考虑到主观需要(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又要考虑到客观条件(现在的物力、财力、人力等状况)。办不到的事就不要去讲,更不要去硬办。相反,能办到的事即使目前还存在着各种困难,也要鼓足勇气,坚定信心,周密筹划,动员和激励群众,克服一切困难,把事情办好。而建国以来这方面的教训是不少的。自20世纪50年代后期到70年代末期,我们国家在制定发展规划等方面,几次出现指标定得过高、速度定得过快、规模定得过大等问题,其错误就在于脱离中国实际,企图一下子把经济搞上去。纠正这一错误的关键,是在制定发展规划等的时候,必须从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实际出发,而各地区和部门则还要考虑到各自所面临的具体的实际情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和国家总结了过去的经验教训,实事求是地制定了“三步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这一发展规划把原定的在20世纪末赶超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四个现代化目标,修改为到21世纪中叶实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现代化。而在20世纪末主要是在经济发展目标上实现国民经济生产总值比较80年代初翻两番,在社会发展目标上使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这一修改看似比原定目标降低了,但是实践证明它更加符合实际,给人民群众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利益,因而更能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

2.讲实干

邓小平在改革开放初始就指出,“我们需要大力提倡能把崇高理想逐步变为现实的脚踏实地的革命作风。”这是因为,“任何好主意不会自动实现。美好的前景如果没有切实的措施和工作去实现它,就有成为空话的危险。”邓小平在新时期还反复强调,“领导者必须多干实事”。那种只靠发指示、说空话过日子的坏作风必须转变。领导者要做到干实事,首先必须知实情。为此,领导者就要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了解群众想些什么,干部想些什么。把他们所面临的问题都摆出来,进行分类排队,看看哪些该办,哪些不该办,哪些能办,哪些不能办,哪些该先办,哪些可后办。在对上述情况做到了心中有数之后,就可以做出总体安排,使之逐一得到解决。其次,办实事必须有实招。为此,领导者就要对每一具体情况或问题做出具体分析,既要了解其过去,也要了解其现在有什么矛盾特殊性或特点,还要分析其可能的发展趋势。这样,才能有针对性地就问题的解决提出具体的意见或办法。与此同时,贯彻上级的指示要结合实际,不能生搬硬套。要吃透上级的精神,弄准自己的情况,研究实际的步骤。不能把上级的文件、指示照抄照转,只当“收发室”的传达员。再次,办实事必须实际干。为此,领导者必须做到身体力行。李瑞环在一篇文章中曾经批评有的干部“习惯于坐在屋子里,豪言壮语,气吞山河,听起来似乎决心很大,道理很多,但只有唱功,没有做功”。“他们不当运动员,只当裁判员,只吹哨不上场,谁‘进球’,吹谁‘犯规’;你在前面干,他在后边看,干好了他说‘早该如此’,干错了他说‘意料之中’”。这种做法“涣散了别人的斗志,污染了周围的风气,误事、误国、误人、误己,此患不除,四化难矣。”李瑞环:《要少讲空话,多干实事》,《新华文摘》1992年第11期。领导干部对此应该引以为戒,同时要以焦裕禄、孔繁森等先进人物为榜样,全身心地投入自己的工作,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身先士卒,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3.求实效

前述鼓实劲是要正确地制订奋斗目标,讲实干是要为实现这一目标而坚持不懈地努力工作,求实效则是要达到预期的目的。邓小平早在民主革命时期就曾指出,“检查我们党和党员的工作,不能只以‘努力’二字来衡量。努力,表示想把事情办好,这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的品质,但是最主要的还是看努力的结果。”所谓实效,就是说“要切实解决问题”,效果要实实在在。“一句话,就是要落在实处”。1980年5月邓小平在一次谈话中批评“有些干部,对于怎样适合本地情况,多搞一些经济收益大、群众得实惠的东西,还是考虑不多,仍然是按老框框办事,思想很不解放。”从根本上说,“不管你搞什么,一定要有利于发展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要讲究经济效果。”例如,在经济发展方面求实效,就是无论是谁其完成的指标是没有水分的指标,同时也不要单纯追求企业或者地区产值、产量的增长,因而其发展的速度是内含着经济效益的速度。在企业经营方面求实效,就是产品的品种在市场上有销路,产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在市场上有竞争力。对于领导工作而言,求实效就表现在急人民群众之所急,办人民群众之所需,并能很好地把人民群众的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结合起来,因而能最大限度地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同心同德地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历史和现实表明,形式主义与求实效是完全对立的两种思想倾向。换言之,形式主义是实现求实效的最大障碍,求实效就必须克服形式主义。早在延安整风时期,毛泽东就批评当时革命队伍中某些人在写文章、发表演说或者做其他宣传工作时,对事物不加分析,只是搬用一些革命的名词或术语的党八股即形式主义做法,给它列了“空话连篇,言之无物”,“装腔作势,借以吓人”,“无的放矢,不看对象”,“不负责任,到处害人”等八大罪状,并指出这种“使革命精神窒息”的形式主义必须加以抛弃参见。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时期,邓小平再度指出,“现在有一个问题,就是形式主义多”。“会议多,文章太长,讲话也太长,而且内容重复,新的语言并不很多。”此外,还有些领导者在贯彻上级文件和指示时,不分析上级文件和指示的基本精神,不提出本地区或部门的实施方案,只是通过大小会议原原本本地宣读上级文件和指示,或者是层层转发上级文件和指示,尔后在实践中便是搞“刮风”或“一刀切”等。邓小平对形式主义做过严厉批评,他说,“追求表面文章,不讲实际效果、实际效率、实际速度、实际质量、实际成本的形式主义必须制止。说空话、说大话、说假话的恶习必须杜绝。”种种形式主义严重损害了我们党讲求务实的作风,阻碍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因此,只有克服了上述形式主义,才能真正做到求实效,从而保证我们国家的各项事业健康地向前发展。

三、认真总结实践经验

所谓总结实践经验,就是对以往的实践进行回顾和反思,通过“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思索,抽象出事物的本质,发现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性,并用以科学的分析评价以往的实践和指导今后的工作。邓小平历来十分重视总结实践经验方法。1985年邓小平同坦桑尼亚副总统阿·哈桑·姆维尼会谈时曾经说过,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的成功“不靠上帝,而靠自己努力,靠不断总结经验,坚定地前进”。

(一)总结实践经验的理论根据和实践意义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认识论为总结实践经验提供了理论根据。关于认识的发展过程,列宁做了这样的概括:“从生动的直观到抽象的思维,并从抽象的思维到实践,这就是认识真理、认识客观实在的辩证途径。”《列宁全集》第55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42页。毛泽东则进一步阐明这是一个在实践基础上,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又由理性认识到实践的能动飞跃,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的辩证发展过程。这里所说的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是整个认识过程中的第一次飞跃。人们认识任何事物,都要在实践的基础上从感性认识开始,再把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感性认识揭示的是事物的现象与现象之间的外部联系,是这一认识过程的初级阶段;理性认识揭示的是事物的本质以及本质之间的内在联系,是这一认识过程的高级阶段。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在社会实践中,人们总是首先接触一个个事物的现象,并得到大量的感性材料,然后只有通过对这些感性材料的科学的抽象思维,才能透过现象深入认识事物的本质,即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因此,没有感性认识,就不会有正确的理性认识。另一方面,感性认识必须上升为理性认识。因为认识的真正任务是在于达到对事物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性的认识。毛泽东说过,“我们的实践证明:感觉到了的东西,我们不能立刻理解它,只有理解了的东西才更深刻地感觉它。”而要使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就必须发挥人们的主观能动性,运用一系列思维形式和方法,“将丰富的感觉材料加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改造制作工夫,造成概念和理论的系统”。这是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必要环节。所谓总结实践经验,正是这一环节的一种实现形式。

目前,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已经进入了一个关键时期。总结实践经验对于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做好人们从事的各项工作等等,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一,总结实践经验可以使认识达到主观与客观的统一。总结实践经验就是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客观地、全面地分析其所走过的道路,其在以往实践中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从中找出本质的联系和规律性的东西,也即使认识达到主观与客观的统一。由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是不断发展的,人们在这一实践过程中,会不断遇到新情况,要不断研究新问题,也就是要不断实现主观与客观的统一,这就要求人们必须不断总结实践经验。因为只有通过总结实践经验,人们对于上述新情况和新问题的认识,才能不断地实现从个别上升到一般,从感性上升到理性,即掌握事物的规律性;才能不断地使必然转化为自由,从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

第二,总结实践经验是实现创新的重要手段。邓小平曾经指出,“一个新的科学理论的提出,都是总结、概括实践经验的结果。没有前人或今人、中国人或外国人的实践经验,怎么能概括、提出新的理论?”一般说来,总结实践经验总要根据人们的实践目的和已经知道的实践结果,经过认真分析比较研究,肯定其中正确的东西,否定其中错误的东西,进而发现其中的规律性。如果这一规律性的东西,相对于前人已经获得的认识有新的发现,那么无论这一发现对于前人的认识是修正、补充、完善,还是提出过去没有提出的结论,都是一种创新,只是创新的程度不同而已。例如,邓小平在新时期正是通过总结农村实行联产承包的经验,创造性地提出了关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理论,并在实践中取得巨大成功。

第三,总结实践经验是提高领导素质、领导能力的有效途径。作为一个领导干部,需要具备多方面的素质。而无论是提高自己的认识能力,还是提高自己的管理能力等等,学会总结实践经验都是一个比较重要的途径。因为人们对任何事物的认识都有一个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发展过程,总结实践经验就是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积极实现这一飞跃的过程。如果能通过总结实践经验,掌握了作为实践对象的事物发展的规律性,并运用这种认识去指导实践,当然就会使领导干部的认识和管理能力等迅速提高。否则,正好相反。领导干部需要总结的东西很多,比如怎样探索社会主义建设的规律、怎样发现和推广群众在实践中创造出来的新生事物,怎样进行科学的和民主的决策等。现代科学管理理论、技术对于领导干部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但是不能因此否定仍要总结亲历的实践经验。越是高层、复杂的决策,越需要领导干部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特别是做一些非常规性决策和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只有把科学和经验等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增强决策的正确性。

(二)总结实践经验的方法

1.分清实践活动中正确的东西和错误的东西

总结实践经验的第一步,是要对以往实践某种理论、路线、政策、计划等等的结果,进行基本的事实和价值判断,看其是符合实际的,还是不符合实际的;是成功的还是失败的。毛泽东说过,“所谓经验,就是实行政策的过程和归宿。政策必须在人民实践中,也就是经验中,才能证明其正确与否,才能确定其正确和错误的程度。”而我们看问题一定“要划清正确和错误、成绩和缺点的界限,还要弄清它们中间什么是主要的,什么是次要的。”“否则就会把事情的性质弄混淆了。自然,要把界限划好,必须经过细致的研究和分析。”这里进行研究和分析的前提,是用来进行经验总结的材料,必须是实践的结果,或是经过实践检验的。其次,在对这些由实践提供的材料进行分析时,不能简单地罗列各种材料,而应抓住要点。其首要之点就是确定由这些材料所反映的实践活动的性质,即划清是非界限、成绩与缺点界限。区分正确与错误、成绩和缺点的标准,就是是否实现了主观与客观的统一。然而有时区分成绩和缺点、正确与错误也不是很容易的。但是,绝对应当避免肯定或否定一切。再次,要划清主流支流、成功失败界限。如果正确的东西或成绩是主流、占据主导地位,错误的东西或缺点是支流、居于次要地位,那么实践就是成功的;否则,正好相反。一般说来,在正确的理论、路线、政策和计划的指导下,人们只要努力工作,其正确的东西、成绩往往是主流,缺点、错误是支流。但不能把这种判断当做一个抽象的公式到处乱套。特别是在工作中已经发生了严重缺点、错误的时候,那就实际上颠倒了是非,势必给工作造成更大的危害。总之,只有按照上述要求做了,就能给过去的工作以科学的评价,并将有利于在今后的工作中发扬成绩,克服缺点。

2.揭示实践活动的规律性

在肯定了以往实践活动的性质之后,就要进一步分析以往实践活动中的具体做法之间的内在联系,其取得成功或遭遇失败的原因等等,从中找出带有规律性的东西。从客观角度来说,这种分析应当包括具体实践活动产生的主观与客观条件;这种主客观条件与具体实践活动之间的关系;各种具体实践活动之间的关系;具体实践活动与其结果之间的关系等等。从主观角度来说,这种分析应当包括采取某种具体做法的依据,具体做法之间的联系,具体做法与结果之间的关系,以及具体做法所贯穿的基本原则和精神等等。邓小平曾经指出,“宣传好的典型时,一定要讲清楚他们是在什么条件下,怎样根据自己的情况搞起来的。”“在宣传上不要只讲一种办法,要求各地都照着去做。”在分析农村改革的成功经验时,他还说过,“工业有工业的特点,农业有农业的特点,具体经验不能搬用,但基本原则是搞责任制,这点是肯定的”。这都是说,总结或学习经验,要透过现象看本质,通过分析具体做法要找出这些做法之间的内在联系或规律性的东西。

(三)总结实践经验的基本要求

李瑞环同志在九届政协一次会议闭幕式上的讲话中指出:“在工作方法上,我们要特别强调重视实际、重视实践、重视经验,在实践中探索,在实践中总结,靠实践解决问题,用经验推动工作。”在总结实践经验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1.要及时总结实践经验

邓小平曾说:“搞改革完全是一件新的事情,难免会犯错误,但我们不能怕,不能因噎废食,不能停步不前。胆子还是要大,没有胆量搞不成四个现代化。但处理具体事情要谨慎小心,及时总结经验”。一般说来,总结经验需要经过一定时间的实践,以掌握大量感性材料。否则,总结经验只能是凭空捏造。但是,也不能时间过长,特别是不能等问题成了堆以后才去总结,而应及时进行总结。所谓及时总结实践经验,就是每进行一项工作,每采取一项政策等等,都要进行总结,以便及时发现问题,使工作失误减少到最低限度。“因为改革涉及人民的切身利害问题,每一步都会影响成亿的人。”而通过及时总结实践经验,就可以做到一旦发现“哪一步走得不妥当,就赶快改。”

2.要从实际出发

从实际出发,就是用以进行总结分析的材料,必须是从实践中获得的真实的东西,与此同时,这些材料还应当是最基本的和最有代表性的,因而能够从整体上反映出实践活动的状况。在此基础上,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对其加以分析和综合,使之条理化、系统化,变成具有普遍意义的东西。从今天的情况来看,应该特别注意抓住改革开放、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行现代化建设方面的工作进行经验总结,以推进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

3.要有批评和自我批评精神

邓小平说过:“没有批评与自我批评精神,就不会及时地总结经验,修正错误;也不会用正确的和错误的经验,正面的和反面的经验,来教育干部、党员和群众。”“及时总结经验,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精神检查工作。这样,就可以不使小错误发展为大错误,发展为路线性的错误;就可以使党员和干部从正确经验中受到教育,也可以把错误变成肥料,将坏事变成好事。”在总结实践经验的时候,只有具有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精神,才能无私无畏地肯定应该肯定的正确的东西,否定应该否定的错误的东西,才能科学地分析和评价以往的工作,并用以正确地指导今后的工作。

4.要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

由于客观世界是极其复杂的,人们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中所走过的道路也多是曲折的,其中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因此,只有注意从两个方面进行总结,既分析成功的经验,也分析失败的教训,对事物发展的规律性的认识才能比较深刻。所以,邓小平曾经指出:“过去的成功是我们的财富,过去的错误也是我们的财富。”这是因为,人类认识客观事物的规律,总是从正反两方面的实践经验中达到的,而且人们常常总是先在实践中碰了许多钉子,一次又一次地失败,才逐步有所改进,获得成功,才有了正面经验。如果只重视正面经验,而忽视反面经验,那就不会对失败的原因进行研究,并据此改进工作,也就不可能由失败变为成功。反面经验中包含着正面经验的因素,并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化为正面经验。虽然反面经验本身没有告诉人们应该怎样做,但是它告诉人们不能怎样做,这就缩小了探索的范围,在认识事物的过程中就是一个进步。所谓“吃一堑,长一智”、“失败是成功之母”,就是讲的这一道理。反面经验还可以帮助我们加深对正面经验的认识。一个人做过错误的决策,或在执行政策时犯过错误,只要善于总结反面经验,当他再进行决策或执行正确政策的时候,他的认识往往会比那些没有经历过这种挫折的人深刻得多。所以,只总结正面的经验不够,还必须总结反面的经验。有了这两方面的经验,认识才能比较全面、比较深刻。

四、增强实践的创造性

邓小平在领导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在不断总结历史经验、特别是改革开放新鲜经验的基础上,在坚持倡导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同时,对创造性实践的问题做了比较系统的论述,其不仅说明了创造性实践的重要意义,而且指出了使实践成为创造性活动的途径。邓小平关于创造性实践问题的论述,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哲学基础之一,对指导全党和全国人民搞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需要创造性实践

邓小平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特别关注创造性实践问题,其原因是多方面的,然而最为直接的则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迫切需要创造性实践。

1.提出创造性实践是直接针对着刻板性实践的

根据实践在社会发展中所起作用的不同,人们一般地把实践划分为创造性实践和重复性实践。所谓创造性实践,是指人们突破传统行为方式和规范,按照新的行为方式和规范去变革对象,特别是变革那些以前尚未被接触或认识的对象,进而创造出具有新质的事物的实践。邓小平认为,实践作为创造性活动,一定要在活动中表现出其不断打破习惯势力的束缚,不断研究新情况和解决新问题的特征。重复性实践,则是指人们按照既定的行为方式和规范,去重复或模仿以往的实践,其变革是人们已经认识和熟悉的对象,结果是并不产生具有新质的事物。邓小平提出创造性实践的问题,直接地是针对着到目前为止仍然存在着的刻板性实践的,其目的是为了防止以后重复刻板性实践的错误。刻板性实践既有别于创造性实践,也有别于重复性实践。因为无论创造性实践还是重复性实践,在本质上都是对社会发展起推动作用的实践,差别仅在于创造性实践对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是直接的和明显的,重复性实践的推动作用相对而言是间接的和不明显的。所谓刻板性实践,指的是人们按照既定的行为方式和规范去变革人们尚未认识的对象,其结果非但不能达到预期目标,不能产生具有新质的事物,反而会对实践对象造成损害。这种刻板性实践,在邓小平看来,就是受习惯势力束缚,不从实际出发,照搬照抄书本或经验,因而只能导致有害结果的实践。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上看,以往的一切失误和挫折概源于此。如在所有制和分配问题上机械地照搬书本上的结论,在政治经济管理体制上机械照搬前苏联社会主义国家经验,在领导工作方式上机械地执行上级文件和指示,而不是把理论、经验、上级要求与实际情况相结合,凡此种种皆属刻板性实践。这种刻板性实践曾经给我国社会主义建设造成了极大危害,为防止其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继续为害,邓小平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一再强调要进行创造性实践。在邓小平看来,只有真正解决了这一问题,才能保证今后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顺利进行。

2.变革社会实践的特殊性要求人们进行创造性实践

在人们从事物质生产实践和自然科学实验的活动领域,既存在着创造性实践,也存在着重复性实践。这是因为:一方面,在物质生产和科学实验中进行创造性实践和重复性实践都是可行的。前者如在工业生产中用电力技术取代蒸汽机技术,后者如在工业生产中用机器反复制造同一产品。另一方面,在物质生产和科学实验中,进行创造性实践和重复性实践又都是必需的。毫无疑问,创造性实践如生产技术和设备更新,采用新的科学实验手段等对物质生产和科学实验的发展,进而也对社会发展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而重复性实践不仅对物质生产和科学实验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而且对社会发展也起着重要作用。这具体表现在:首先,重复性实践能为创造性实践进行量的积累,即为进行创造性实践准备着条件。其次,重复性实践能够不断满足人们的物质资料消费和科研、教育等的需要。但是,变革社会的实践却与上述物质生产和科学实验不同。由于人类活动是多样化且错综复杂的,并且社会实践的主体、客体、时间、地点、条件等都是不断变换的,因此社会现象是不能重复的。现代英国科学家和哲学家卡·波普尔也曾指出,“我们已经看到,某种意义上,每一桩特殊的社会事故、社会生活中的每一件单独的事件,都可以说是新的。它可以和其他的事件归为一类,它可以在某些方面和这些事件相似;然而它在一种非常确切的方式上,总是独一无二的。就有关社会学的解释而论,这一点就导致一种与物理学的局面显然不同的局面。”《历史主义的贫困》,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87年版,第54页。(当然,卡·波普尔从这一前提出发,否定人类社会发展具有客观规律性是错误的——引者注)既然社会现象是不能重复的,那么社会问题也不会是相同的,因而解决问题的方案也决不能是划一的。综上所述,变革社会实践的特殊性决定了在变革社会时不可能存在着重复性实践,它要求人们必须进行创造性实践,即在变革社会时,要对每一社会现象和问题作具体的分析,找出其矛盾的特殊性,然后确定解决问题的方案。即使如此,这一方案也不是一劳永逸、不再变化的,它还要随着客观情况的变化而变更。否则,就会使变革社会的实践遭受挫折或失败。

3.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伟大事业迫切需要创造性实践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伟大事业实质上是要解决在经济发展比较落后的国家,能否建设社会主义以及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自1917年“十月革命”胜利始,在近百年的时间里经过各国几代共产党人的努力,仍然未能真正解决这一问题。因此,我们现在所干的事业是一项新事业,马克思没有讲过,我们的前人没有做过,其他社会主义国家也没有干过。所以,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学,我们只能在干中学,在实践中摸索。这就是说,只有进行创造性实践,我们国家才可能实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宏伟目标。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就指出,创立能够指导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决不是改头换面地抄袭旧书本所能完成的工作,而是要费尽革命思想家心血的崇高的创造性的科学工作。”此前他还说过,要改变我们国家的落后状态,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依靠我们自己努力,必须发展我们自己的创造”。无论新老干部,都应加强工作的创造性,以完成其在新时期所承担的历史使命。如果我们党和国家各级领导干部,都能面对自己地区、部门、单位的具体问题,走群众路线,同群众商量,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进而真正解决了这些具体问题,那么就是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使实践成为创造性活动的途径

前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伟大事业迫切需要创造性实践,根据邓小平的论述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使实践成为创造性活动,或者说增强人们实践的创造性。

1.敢闯、敢冒,即敢于研究新情况和解决新问题

1979年4月,邓小平在同广东省委领导的一次谈话中,首次提出了建立经济特区的设想。他说:“过去陕甘宁就是特区嘛。中央没有钱,你们自己去搞,杀出一条血路来。”转引自高屹主编:《邓小平设计中国改革开放实录》,辽宁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84页。1992年邓小平在南方总结创办经济特区经验时又指出,“看准了的,就大胆地试,大胆地闯。深圳的重要经验就是敢闯。没有一点闯的精神,没有一点‘冒’的精神,没有一股气呀、劲呀,就走不出一条好路,走不出一条新路,就干不出新的事业。不冒点风险,办什么事情都有百分之百的把握,万无一失,谁敢说这样的话?”显然,这里所说的敢闯、敢冒,并非是蛮干,在他看来首先必须“看准”。所谓“看准”,就是依据人们对客观事物的理性把握,确认应该有所为以便取得经验,同时也可验证其对客观事物的认识是否正确。然而,邓小平讲话所针对的主要是有些干部和群众即使是看准了,仍然存在着怕失败甚至犯错误这类思想顾虑。目前这种思想顾虑,已经成为影响人们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实行对外开放等实践中主动发挥创造精神的重要因素。邓小平反复告诉人们,“要克服一个怕字,要有勇气。什么事情总要有人试第一个,才能开拓新路。试第一个就要准备失败,失败也不要紧。”失败也是一种经验。经验有正面的,也有反面的,正反两方面的经验都有用。失败作为一种反面经验,它虽然没有告诉人们应当怎样做,但是它告诉人们这样一种信息,即不能做什么或不能怎样做。当人们从失败的经历中知道了不能做什么和不能怎样做之后,就会使自己在后来的实践中变得聪明起来。所谓“失败是成功之母”就是说的这个道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制定的一系列路线、方针和政策,受到了全党和全国人民的拥护,这些正确的决策正是在总结了我们党和国家成功时期的经验,特别是失败时期的经验和遭受挫折时期的经验后才制定出来的。邓小平指出,改革开放“完全是一件新的事情,难免会犯错误,但我们不能怕,不能因噎废食,不能停步不前。胆子还是要大,没有胆量搞不成四个现代化”。正确的要求是“小错误难免,避免犯大错误”。

邓小平强调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要敢闯敢冒,这实际上又提出了非理性因素在人们认识和实践活动中的作用问题。人类既是一种理性存在物,同时又存在着许多非理性因素,如意志、情感、信仰、本能等。理性因素和非理性因素,对人们的实践和认识活动都要发生影响,并且这些理性因素与非理性因素之间又发生着相互作用。一般说来,理性因素在人们的认识和实践活动中起着主要的作用,而非理性因素起着次要的作用。然而,在具体的认识和实践活动过程中,非理性因素又通过与理性因素的相互作用,在一定条件下对人们的认识和实践活动发生重大的甚至是决定性的影响。在理性因素与非理性因素的相互关系中,一般说来,非理性因素要受到理性因素的主导和制约,同时又对理性因素起着激发与调节的作用,进而对人们的认识和实践活动起着发动或终止,对人们认识和实践能力的发挥起着促进或抑制等作用。邓小平在这里讲的敢闯敢冒,总体上属于非理性当中的意志因素。意志是指人自觉地确定目的并支配其行动实现预定目的的心理过程。这一意志因素就可以对人们的理性因素进行激发与调节,并决定人们认识和实践活动的发动和终止等。邓小平强调敢闯敢冒,就是要充分发挥意志这一非理性因素对人们认识和实践活动的发动作用,以及其对人们理性因素的激活作用,使人们通过参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新的实践获得新的认识,进而推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伟大事业加速发展。

2.走一步,看一步

邓小平指出,“我们的方针是,胆子要大,步子要稳,走一步,看一步。”因为“现在我们搞的实质上是一场革命。从另一个意义来说,我们现在做的事都是一个试验。对我们来说,都是新事物,所以要摸索前进。既然是新事物,难免要犯错误。我们的办法是不断总结经验,有错误就赶快改,小错误不要变成大错误”。在这里所说的“走一步,看一步”,实际上反映了实践作为创造性活动的具体实现方式,它表明这种创造性活动不是一蹴而就的,其实现是一个过程。从领导者的角度看,就全局范围或带有普遍性意义的实践活动说,走一步,看一步,意味着在解决新问题的时候,首先要进行试点工作,经过试点这一实践检验,对的就加以坚持并予以推广,错的则坚决终止。而无论是带有普遍性意义的实践活动还是具有特殊性意义的实践活动,实施“走一步,看一步”的关键,是要善于总结实践经验并及时总结实践经验。在邓小平看来,“看”就是要总结实践经验。所谓善于总结实践经验,是指的要正确总结实践经验,发现不妥当的方案或步骤就立即改,特别是对错误的东西不要掩饰或回避。所谓及时总结实践经验,是指的每走一步都要进行总结,不要等事情结束了才回过头来总结,以避免犯了错误不能得到纠正,最终使小错误发展成为大错误。如果说邓小平在讲敢闯敢冒时,是强调创造性活动离不开人们的非理性因素作用,那么邓小平在这里讲善于并及时总结实践经验,则是强调创造性活动更离不开人们的理性因素。从认识论的角度说,总结实践经验就是要对从实践中获得的大量感性材料,进行理性分析,揭示事物的内在联系和发展规律性,并用这种新的认识去指导以后的实践。在总结实践经验的过程中,人们的理性因素就起着决定性作用。而为能够做到正确总结实践经验,邓小平还指出,我们党和国家的各级干部不仅需要掌握和运用专业知识和管理知识,更需要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我们现在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时代和任务不同了,要学习的新知识确实很多,这就更要求我们努力针对新的实际,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我们运用它的基本原则基本方法,来积极探索解决新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基本问题的本领”,“从而加强我们工作中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3.用新办法解决新问题

邓小平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反复强调这样一个观点,“新问题就得用新办法”。用新办法解决新问题,这是从结果上对实践作为创造性活动所具有特征的描述。因此,在实践中能否真正做到用新办法解决新问题,就成为区别创造性实践与非创造性实践的基本界限。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和国家在确认我国仍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础上,提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最终实现共同富裕,进而制定了一系列关于改革开放的路线方针政策,确定了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民主的政治体制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等社会发展目标。这些作为我们党和国家为解决在经济发展比较落后的国家里,如何进行社会主义建设这样一个长期悬而未决问题的新办法,已经被实践证明是卓有成效的。与此同时,我们党和国家还提出了用“一国两制”的新办法实现祖国大陆与香港、澳门和台湾的统一,用“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新办法和平解决我国与少数周边国家的领土争端等,这些也已经在实践中取得成效。邓小平对此曾经说过,“世界上有许多争端,总要找个解决问题的出路。我多年来一直在想,找个什么办法,不用战争手段而用和平方式,来解决这种问题”。“我还设想,有些国际上的领土争端,可以先不谈主权,先进行共同开发。这样的问题,要从尊重现实出发,找条新的路子来解决。”上述充分表明,我们党和国家领导的、全国人民参加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是一个具有全新内容和空前规模的创造性实践。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宏伟蓝图的最终实现,则有赖于全党和全国人民不断地创造出新办法并使之付诸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