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除正式的工作外,唯一的娱乐是于星期日下午看影戏。所以我对于电影明星的消息却也很注意。(我很惭愧对于“国货”的影戏,还未能“欣赏”出他的好处。)康斯登斯塔尔默居
(Constance Talmadge)的表演活泼,寓庄于谐,真臻上乘,是美国第一流的女明星。我的烦闷,被她救药不少。
据九月二十二日的《大陆报》所载伦敦专电,说她正向爱丁堡法庭,呈求与第二次结婚的丈夫麦钦托虚(Mackintosh)离婚。他们在去年二月里才结婚的。康斯登斯第一次结婚的丈夫,在两年里面,最初很相得,继而意见不合,作“友谊的分居”(“Friendly Separation”),最后由她提出离婚。她去年也曾经与第二任丈夫有过“友谊的分居”,那个时候她说他虽是一个极好的君子人,不过,她说:“我们所好不同,我不愿使我的艺术受牵掣。”
离婚的当不当,另是一个问题,此处姑置不论。我所感触的,是觉得妇女要获得自由,要不受人欺侮,要争风,最重要的是能经济独立,有自立的职业做后盾。否则完全处于“依赖”的地位,安得不“饮泣吞声”?从那里来的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