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邹韬奋作品集(1926-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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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男女关系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上)

中国离婚案的一部分统计 据上海临时法院的报告,自本年四月四日起,至八月三十一日截止,在这一百四十九天里面,离婚共有五十八起,其中除夫诉妻胜诉二件外,其余都是妻诉夫胜诉。有人对这件事,大放出“道学先生”的声调,说什么“人心不古”!“江河日下”!其实这种现象是社会进步,还是社会退步?倒是男女关系中很有研究价值的一个问题,不是吹几句“堂

哉”“皇哉”的“道学先生”腔调,就可一概抹煞。

离婚案最盛的美国 世界上离婚最盛的国,莫过于美国,美国在一九二六年,每七人结婚,总有一人离婚。因此他们社会上对于离婚问题,当然更研究得津津有味。我现在把美国著作名家诺利斯(Charles G.Norris)最近发表的意见,略为介绍一下。我所以要介绍,尤其因为他所举的一个实例,很有趣味。最后我再把我的小意见,提出谈谈,并且也有一点唤人注意的实例,举出来凑凑热闹。

著作名家的意见 诺利斯说美国离婚案的增多,有人归咎于所谓“新女子”(“The Modern Woman”)他以为所谓“新女子”,其实是文明进步的一种现象。女子对于男子的要求,即妻对于夫的要求,比从前多些,这是进步的一种符号。所以离婚案的增多,也未尝不是新婚制度上有基本进步的表现。何以故呢?现在新女子对于丈夫的要求所以比从前多,这是因为她比前易于自立,不像从前之只能依赖,所以她选择的自由,当然随之而增加了。

一桩有趣的实例 诺利斯以为美国的离婚律所规定的离婚原因,还有许多不满人意的地方。他以为“酗酒”和“有外遇”当然是婚姻与情爱的蛇蝎,而“侮慢”尤令人难堪。他举一例如左:

“有一晚我与我的夫人请客,来宾里面有一对是新婚未久的夫妇。我对于他们两位,特别注意看得津津有味。我们初遇着他们的时候,看上去倒也觉得一对活泼泼的青年伉俪,两位都可敬爱的新人物。他们结婚不过才一年。无论何时,那位丈夫说话的时候,那位夫人总很注意的静听,不但听得津津有味,并且很喜欢问她的丈夫许多话。我同时很留心看看她丈夫的态度,我心里想做丈夫的得着他的夫人这样的注意他,喜欢他,理应好好的回答他的夫人才是。况且当时客厅里的佳宾很多,对于我们所谈的东西,比她丈夫讲得好的很多;乃她只留心听她丈夫的话,并不用心别人的话,更见得她对于丈夫的挚爱。岂知她丈夫待她竟出人意外,听他夫人的问,反现出不高兴的神气,常常置之不理;即勉强回答,也是很简慢的,使他的夫人常常现出面红耳赤很难为情的样子。

“那位青年贤妇却非常忍耐。我常觉天地间妇女是真正的爱人,她们待男子,真比男子待她们好。既而她的丈夫停止了谈话,全客厅中人都觉得舒服,因为他们都觉得他真可厌!对他很不耐烦。后来我们偶然谈到他的夫人所擅长的东西!关于屋内装饰,古董,及旅行等事。我此时很留心看这位夫人的态度,我见她谈笑风生,妙论惊人,精神又非常活泼愉快,真是可爱,全室的人都佩服她到十二分。但是这个时候,她的丈夫却觉她可厌!她常引她的丈夫加入这种谈话,免他缄默孤寂,而他总是率尔置答,不加注意,使她异常难堪。他的夫人受所爱者的这样侮慢,其难堪实不可当。众宾都有目共见,我想当时简直没有一个人不想给他吃几个耳光!”

“后来我与我自己的夫人谈起这件事,推究那位丈夫何以待他的夫人这样不好。我们都以为无非是他妒忌他夫人的令人敬爱,讲得坏些,就是因为自己是非常卑鄙。”

“如果离婚容易,那位丈夫明白他自己这样待他的夫人,他的夫人尽可于第二晨到法庭里证明自己报告的合法,即可获得一纸离婚状。那末倘若他真爱他夫人,决不肯那样侮慢;这样一来,法律规定侮慢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便可作为增加一种良好训练方法。倘若他并不爱他的夫人,那末他的夫人不如乘年青貌美的时候,寻配一位真心爱她(指夫人自己)的伴侣,何必永受那样精神上的苦痛?”

以真爱为基础 总之诺利斯认定“真爱”是婚姻的基础,若貌合神离的婚姻,他也很赞成离婚,免受精神上的痛苦;诺利斯的大意,我已介绍过了,下次我要谈谈我自己的意见,而且有一件极痛心的事做我的引证。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