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邹韬奋作品集(1926-1927)
14865900000163

第163章 潘公弼先生在北京入狱记(七)

看报 潘先生在狱里当然已算十分优待,除可以随意写信外,每天还可以看好几种报。依各文明国的通例,有期徒刑的犯人,在释放前的三个月,应得准许看报;因为监禁在狱里,与外面社会完全隔离,对于外面社会的事情,一点不知道,若始终一无所知,期满后难于谋生。所以这样允许看报,是出于爱护的意思。不过当时北京因时局不靖,在两个新式监狱里,此法均未实行。到潘先生入狱,却获得这个特别待遇,开个先例,也因为他本是一位新闻记者,倘若完全禁阅报纸,对于他期满后的本业更有关系。

洗浴 一般犯人浴时都用日本式的浴池,潘先生却得享用监狱长的浴盆,这当然也是一种优待。此外还有下面所说的几种优待:

作工 一般人所作的工,有洗衣,剃头,炊饭,倒马桶,制衣,种菜等等。潘先生独受供养。

穿衣 一般犯人一律穿灰色布棉袄,棉裤及棉大衣。潘先生从房里窗口可以望见他们穿着这样衣服在园里种菜;有时远远的也望得见他们穿着这样衣服,抬着食物分大家吃。潘先生却得穿寻常的衣服。

三次接近普通犯人 潘先生在狱里剃了三次头,剃头是由普通犯人担任的,他因此便和普通犯人接近了三次。有一次剃的时候,分监主任也立在旁边,嘴里且说狱里剃头不及外面的好。我想狱里剃头就是剃得十二分好,也不见得有人情愿关在里面享用!潘先生对那位分监主任说,分监里剃头和看守所里剃头不同。在看守所剃头,头上要留一角头发不准剃去,作为犯人的标志,预防他倘若逃了出去,一看便可以认识。分监主任听了却不以为然。他说真是逃了出去,难道不会设法把它弄短?

吃肉 一般犯人寻常吃素菜,每一星期吃一顿荤。遇着吃荤的时候,狱里杀一只猪,拿来支配。猪身全部可切来分给的地方,各人得分一块,不过猪头猪尾要另提出来,给特定的犯人吃。所谓特定的犯人,例如倒马桶之类的犯人,工作既特别苦恼,轮吃猪头肉,可以多吃些。

期近反急 潘先生最初在狱里,明知非过三个月不能出来,倒还能安心等着,到了后来日期愈近,反而急于要想出来,心愈不定。到了那个时候,常有人来看,特别引起他的急于出外的心思,非常觉得无趣,后来甚至不希望有人来看,免得于临走时受这种难过的刺激!

凑巧 刚要释放的那一夭,潘先生有一位堂兄曾到法国留学十一年,回国后就到北京来看他。他那位堂兄第一日到,就向狱里跑,刚跑到狱门口上,遇着刚刚放出的潘先生从狱里出来,刚巧走到门口。相见甚欢,也可以算是一件快事。

放后第一日 潘由狱里临走时,拿十块钱赏给每日替他买菜的童子,放后第一日忙于拜望亲友,并去拜访在看守所里患难之交的谢天保的夫人,才知道自信无罪的谢天保那个时候尚未放出!

许多亲友都忙着请潘先生吃夜饭,都一概婉谢;而他自己觉得分监里职员待他那样好,特请分监职员聚宴,以表谢忱,岂知他们请示于典狱长后,写了一张回条,说奉第一监狱长的命令,不准,只得谢谢。送与买菜童子的十元,亦奉令送还,不敢领。

总之分监办得非常之好,看守所却非常黑暗。

白而且壮 潘先生说他由狱里出来的时候,许多亲友都说他白而且壮!我说这种白而且壮的生活也就苦不堪言了!

声明 潘先生给我们这样有趣并且含有许多教训的材料,我们觉得非常感谢。不过他最后声明事隔八九年,关于数目字的方面,或有不能准确的地方。

我记了这一大篇好材料,却也有几句话要声明,就是我先用耳朵听了潘先生的话,再用脑子记了他的意思,最后在夜里才用手写了出来,因为文字很长,不得不分为几次写,所以也不敢说所记的东西或与说的人不无小出入的地方,这篇文责当然是由记者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