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邹韬奋作品集(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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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生活》周刊第18期编余随笔

记者每阅各方惠寄的著作,遇有“有趣味有价值”的地方,辄喜撮其精彩以饷本刊读者。近承马崇淦君寄示他所编的《结婚指导》一书,系由几位专家各就其范围做一篇长文汇集而成的。其中有几位作者对于我国现今新旧思想递嬗潮流中的“变态”,颇能写得“入木三分”,饶有趣味,例如廖茂如君在《教育方面婚姻指导》一文里说:

“最近报载北平某君通知亲友,将于某日某处举行婚礼,至则堂中陈设一切如旧,众人方致疑讶,以为地点或有错误。俄顷见新夫妇携手同来,装束与平时无二,分别向来宾报告恋爱经过,即携手他去,置众宾于不顾。此种结婚,诚可谓一文不费,简便至于极点。但结合如此草率,究能相守几时,诚属问题!”

艾险舟君在《心理方面结婚指导》一文里说:

“在国内通都大邑中,男女已很普通,似乎社交公开习以为常了。其实不然。在一校之中常有男女生同班一年而未曾相语一次者。这些男女生固然是很拘束,很守旧的。另有一派则走极端,在此派中男生居然可入女生卧室之内以相聚谈,而女生亦尝于星期日的清晨,在此生未起之时,毫不顾忌的撞入其寝室。此种行为当然不对。总之,守旧与太新都是极端,都不是社交公开的常态。”

艾君在此文里,还有一段写“性急朋友”,他说:

“男女接触的时候,若有爱情的表示,在女子方面,亦不能为绝对的被动者。大约女子只与一种暗示,使男子知有进行之可能。犹之牝鼠之见牡鼠呈半推半就之状态。女子暗示,只在进行之可能,并非结婚之可能。必须进行顺利,始能说到结婚。在男子中,往往误会此种步骤,以为入此阶段,即可建议Propose。例如某君见女友索赠相片,他于赠送相片之后数日,即向之求婚,竟受拒绝,终至冷淡。欲速不达,功亏一篑,至为可惜!”

潘公展君在《序文》里赞成“结婚须基于恋爱”,但他觉得“恋爱也真是不容易谈的。往往见有青年男女,侈言自由恋爱,一旦相见,就写情书,几朝伴侣,即约白首,而结果则有的迷途忘返,终于堕落;有的见异思迁,分道扬镳;或则始乱终弃,自谓情有所别钟;或则三角争逐,竟为失恋而牺牲。”他认为“真正的恋爱”“乃是相互欣赏。要达到相互欣赏的程度,男女社交绝对公开固然是必需的条件,但也不是一旦相见或几朝伴侣就可做到。必须双方于社交之中,经过长期的朋友生活,彼此对于身体,仪表,知识,道德,家世,以及一切谈吐举动等等,都有彻底的认识,深切的同情,然后可以讲到相互欣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