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前,于团长风尘仆仆地赶到邻省省会,参加全国群众文化工作研讨会,住进了会议安排的一家挺豪华的宾馆。
于团长没当过兵,只因为是县剧团的头儿,就落了这么个官衔。
于团长是我小时候的朋友。小学、中学,我们都在一个班。从前,于团长家住在北京,我们两家是好邻居。反右斗争中,他父亲被打成右派,全家就被发落到大西北的小县城里。他父亲一向忠厚少言,这样的人能被打成右派,着实令人吃惊。后来听说是上级派下名额,他父亲所在的科室必须要打出一个右派,如果能超额一个更好。主持人召集全科的人坐在一起,互相揭发。可大家正人人自危,谁也不肯发言,只是一个劲儿地喝茶。眼看一上午过去了,主持人两眼直发绿,正在这时,于团长的父亲因为茶喝多了憋不住尿,与另一位同样尿急的人结伴出去方便。他们二位刚一走,主持人就说:“得,我看就是他们俩吧!”大家一致通过。等那二位回来,主持人已经根据群众意见把他们二位上报了。不出几天,他俩就被批准为右派了。他俩真后悔不该喝那么多的茶。一个老实人,就这样受了冤枉,后来病死在县城里。
父亲的遭遇使原本胆小的于团长更胆小,凡遇开会,他都坚持到底,会前会上绝不喝茶。
可就这么小心,于团长在“文革”中还是吃了冤枉,被投进监狱里关了十年。平反出狱后,他又回到剧团,胆子已经小得成了芝麻粒,干什么都害怕。可越是怕,就越是来事。
这不,于团长住进宾馆后,头天晚上吃饭,大家是初次见面,碰了几杯,于团长就醉得找不着北了。饭后大家都去看夜景,于团长怕出事,就一个人先回房了。
一进电梯,里面没人。他按了楼层的按钮,电梯门就自动关闭了。
就在这时,于团长看见电梯里铺着的小花地毯上,不知是谁掉了一样东西。他弯下腰去一看一登时惊出一身大汗!这不是一样普通的东西。这是一只枪!一只真枪!
于团长的酒一下子醒了,北也找着了。两眼直勾勾地盯着这把枪。
这是一只五四式手枪,枪身上闪着冷光。谁的枪?怎么会丢在这儿?是好人丢的,还是坏人丢的?是不小心丢的,还是有意丢的……一连串的问题,涌进于团长脑瓜。看看,来事了不是?早知道这样,还不如跟大伙去看夜景。早知道这样,还不如饭桌上不喝酒。不喝酒就不会醉,不会醉就不会自己先回房……以后光戒茶不行,还得戒酒……不过那是以后的事,现在怎么办?眼下怎么办?
现在这事算摊在我头上了,想躲也躲不开了。枪就摆在面前,我捡还是不捡?
于团长心里激烈地斗争着一捡!捡起来交公安局,把情况说明一下。……可这不是钱包啊,这是枪!一把真枪!大马路上到处张贴的“严禁私藏、限期上交”的布告,指的不就是枪吗?
我只要弯腰这么一捡,就成了“与枪支有关连”的人。我到了公安局,能说得清楚吗?我就是说清楚了,人家能相信吗?
相信当然好。不过,那也得让我写材料。我跟公安局说的每一句话,都会被记录下来,写在印有黑格子的专用纸上,然后让我过目,签字、按手印……
这种黑格子纸,于团长在公安局里见过,在监狱里也见过,一想起来就让他头晕心跳。那都是在他当“反革命”的时候。
“文革”中,于团长因为字好,负责抄写毛主席语录。有一天,毛主席发表了“最新指示”,县里要开会庆祝。会前,于团长照例不喝茶,握着毛笔,一个字、一个字地抄写着语录。不留神,滴落一滴墨汁,正巧掉在报纸上印着的毛主席的头像上一一在毛主席两眼之间,又添了一只眼!于团长吓坏了。他把伟大领袖一下子变成了二郎神,这不是犯了滔天大罪吗?他急忙把报纸叠起来,心慌意乱地到处找地方藏,可藏哪儿也觉得不保险。急得于团长想把报纸偷偷仍进茅坑里,可又打心里觉得对不住毛主席他老人家。为难中,他找到自己的一个好友商量。好友说:“干脆烧了,一了百了!”于团长也觉得这样做干净利索,比扔茅坑强。不料才烧了一半,好友突然翻脸,一下子揪住了他的胳膊--
于是,罪证确凿,人赃俱获。一桩惊人的反革命案件就被揭发出来:“右派儿子黑五类,胆敢火烧毛主席!”
于团长被闻讯而来的革命群众打了个半死,紧跟着投进了监狱。他的好友因为揭发有功,被选为县革委会副主任在此之前,他正为自己因为没有革命本钱,而可能失去进入县革委领导班子在日夜焦虑。
于团长就这么冤冤枉枉的,会前没喝茶,也被打成了反革命,一关就是十年。一想起那些凄风苦雨的日子,一想起在那些日子里打过无数次交道的黑格子纸,于团长的心就哆嗦。
只要把这种黑格子纸往你眼前一摆,把你所说的话往上面一记,就是好人也得脱层皮!
现在,只要我把枪往公安局一交,可怕的黑格子纸就要在我面前摊开啦!当然,公安局相信我说的还好,如果不相信,那可就糟透喽!那我不就成了与枪支有关连的“嫌疑人”了吗?
这枪如果是好人丢的,我就成了偷枪嫌疑人。如果是坏人丢的,我就成了同案嫌疑人。如果是犯罪工具,我就成了犯罪嫌疑人。如果这枪杀过人,我就成了杀……于团长再也不敢往下想了。再往下想,还会有什么好果子呢?
依照最新修改的法律条文,这“嫌疑人”,就是罪犯的代名词,或者是“准”罪犯。
甭管是什么人,只要一沾上“嫌疑”二字,就别想再清白!
……还是不捡为好,不捡为好……对,不捡!装没看见!
于团长下决心不去捡枪,干脆把脸扭到一边装傻。可装了一会儿傻,还是不踏实。
不行,如果我不捡,万一被坏人捡去,那可不得了。坏人手里有刀,就够呛了,再加上枪,不就等于如虎添翼吗?难道社会秩序如今还不够乱吗?杀人抢劫的还不够多吗?不行,我不能眼看着这枪被坏人捡去。再说,我要是不捡,呆会儿电梯门一开,进来一个人,他看见地上有枪,准会认为是我掉的,把我叫住或者帮我捡起来,我又该怎么解释?万一进来的是一个坏人呢,那可就更麻烦啦!
还是捡起来,交公安局!于团长不再犹豫,一弯腰,把枪捡了起来。他刚把枪捡到手,电梯就停了。紧跟着,“唰”的一声,门开了,一阵凉风袭来。于团长急忙把枪摧在怀里。还好,门外一个人也没有,楼道里空空的。于团长的手一直没敢从怀里抽出来,就那么紧紧地捂着枪,东张西望地朝房间走。
那样子,哪像是捡了东西的,倒像是偷了东西的。回到房里,四下静悄悄的。于团长啮口大气,把枪从怀里掏出来,在灯下一看,这枪有八成新,冰冷冷,沉甸甸,令人胆颤。
说不定,这枪刚刚杀过人!是杀人凶器,是杀人证据,是杀人线索!
于团长吓得不敢再看了应该马上交到公安局,一刻也不能停留。以枪找人,以枪破案,抓紧时间很重要啊!
于团长忽然觉得自己一身正气。“三讲”里不就有个讲正气吗?对,讲正气!他把枪往公文包里一装,提起就走,浑身是胆雄赳赳。
可刚走到门口,又愣住了。我这是在外地,人生地不熟的,往哪儿走呢?对,先叫一辆出租车,跟司机说去公安局。哪个公安局离得近,就去哪儿!
……不,不行,不行啊……于团长又自己跟自己摇起了头。我是一个外地人,属“流窜”性质,这么三更半夜地提着枪去闯公安局,说得清吗?恐怕是进去容易出来难哟!难道自己这方面的教训还少吗?
于团长立刻想起一件令他窝心的事。这事就发生于他在外地的时候。那一次,于团长出差到外省,晚饭后出来散步,忽然看见一个骑着车的长头发男青年,把一根电线插进一位中年妇女的后车轮里,没等于团长看明白,那妇女的车就倒了,她尖叫一声,从车上摔下来。于团长赶忙上前扶住,那妇女才没摔破了头。可是,车筐里的皮包不见了。妇女再一次尖叫起来,说里面装着两万块钱!于团长这才明白是怎么回事,就把自己看见的情况告诉了这位妇女。正巧过来一位巡警,妇女立刻报了案。巡警没去追坏人,倒盯住于团长说:“你是证人,麻烦跟我们走一趟,到所里写个材料。”就这样,人地两生的于团长被带进了派出所。谁知道,进去容易,出来难。警察反复盘问于团长认识不认识那个偷包贼。于团长连忙说不认识,可警察又问于团长跟偷包贼有没有关系?你说,不认识还能有什么关系?于团长被盘问得哭笑不得。更可恨的是,那位中年妇女竟然说电线是于团长给插进车轮里的,哭着闹着让于团长交出钱来。于团长差点没给气死!
幸亏那偷包贼当晚连续做案,终于失手被逮住,才解了于团长的围。于团长从心里“感谢”这个贼!
一个人出门在外,坏事不能做,好事也不能做!一一这就是事后于团长总结的教训。
可眼下,于团长又是一个人出门在外,他又要做一桩好事。而这桩好事与枪支有关,非同小可,不能盲动啊……于团长又踌躇起来。一身正气全泄啦!思前想后,于团长决定连夜赶回家去,把枪交给县公安局的沈局长。因为沈局长最了解自己的为人,把枪交到他手里,什么问题都好说。
说走就走,于团长趁着同屋人还没回来,留下一张字条,说接到了长途,有急事须赶回家处理,烦他代向会议请个假。
就这么着,于团长连夜乘上火车往家赶。一路上,两手死死捂住公文包,不敢有半点走神。
第二天夜里,于团长赶到家,推门一看,老婆儿子都没在。正好,先把枪藏起来,明天一早再到班上交给沈局长。都到家了,于团长为什么还要藏枪呢?原因有二:其―,正上高中的儿子太淘气,如果让他知道了,他非要摆弄不可,万一走了火可不得了;其二,在中学当教师的老婆太厉害,太正统,太马列。如果让她知道捡枪不上交,还带回家来,还不得连夜开个家庭批判会,让于团长深刻反省?弄不好,老婆还会立刻就去找沈局长。这么深更半夜的,准搅得沈局长全家不得安宁。
所以,还是先藏起来。“好汉做事好汉当”,明天一个人神不知鬼不觉地把枪一交,完事!
于团长肚子里小九九打得真好。他拿着枪,在家里转来转去,觉得藏哪儿也不保险。
于团长鬼鬼祟祟地在屋里乱转。忽然,他想起来,大衣柜后面有一个空鞋盒,是老婆买皮鞋留下的。得,就把枪藏在鞋盒里。
他钻到大衣柜后面,翻出了那个空鞋盒,小心翼翼地把枪放在里面。于团长心里念叨着:倒霉的家伙,你可把我害苦了!你干嘛让我捡着呢?
待一切都安排妥了,于团长松了一口大气,感到放心了。
他刚要把鞋盒子放回去,突然一啪!后肩膀上重重地挨了一掌。于团长登时魂魄出窍。
回头一看,身后的怒目金刚,正是自己的老婆。老婆身边站着儿子,儿子手里握着一把大菜刀!“我们还以为进来贼了呢!”老婆大叫道,“你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不是说要开一个礼拜的会吗?”
“……啊,啊……”于团长支吾着,一面用手掩住鞋盒,“我忘带了一份材料,回来、回来取……”
“你说话怎么吞吞吐吐的?你找材料怎么找到大衣柜后面来了?你老捂那鞋盒子干什么?闪开,让我看看,让我看看!”
老婆不由分说,推开于团长就要动手。
于闭长急了,大叫一声:“别动,里面有枪!”顿时,老婆和儿子全愣成了“兵马俑”。面对老“兵马俑”,于团长感到有点理亏,忙赔着笑脸说:“批判会等会儿再开,能不能先听我交待交待事情的经过?”
见老“兵马俑”不出声,于团长知道这是默许的信号,就从头到尾,细细道来,以求得谅解。
“你瞧你办的这叫什么事?白痴!真要是耽误了破案,你吃罪得起吗?一遇到事,你就先想自己,你怎么不想想人家破案着不着急?”老婆的大批判开始了,“再说,万一你带枪回来的路上遇到坏人,把枪给抢了,你又怎么说得清呢?就冲你捡枪不交,自个捂了两天,说不定公安局也得按私藏枪支罪把你关起来!”
于团长觉得老婆说得有理。自己当初怎么就没往这上面想呢?
听老妈这么一说,儿子倒关心起老爸的命运来:“老爸,你别急,我们同学他爸是检察院的,我这就打个电话,让他问问他爸,你的事到底犯不犯法?”说着,就抄起电话。
于团长的老婆忙对儿子说:“千万别说是你爸的事,就说帮别人问问!”
“好!”儿子于是打起了电话:“喂,隈……什么,什么?你爸说什么,啊?他怎么这么说啊!”
夫妻俩一听,儿子打电话的口气不对,顿时感到问题严重了。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害怕起来,连大气也不敢出。
见儿子放下了电话,于团长的老婆忙问:“你们同学他爸怎么说?”
儿子道:“他爸说,不就是捡了一支枪吗?自己留着玩吧!”
“啊!”
夫妻俩一听,全傻了。
第二天一早,读书的教书的都走了。于团长看看上班时间快到了,忽然又改了主意,决定空手去找沈局长,把情况说明一下,然后领局长一同回来拿。省得把枪提来提去的,万一碰上个长毛贼,也别一根电线在自己的车轮里,岂不坏事?老婆的提醒不是没道理。已经到手的枪,可不能再丢了!于团长赶到县公安局,一打听,沈局长去省里开会,下午才回来。也好,先回去睡个觉。为了这支倒霉的枪,于团长已经儿宿没合眼了。
回到家里,于团长不放心,又去看看藏在大衣柜后面的枪。当他打开盒盖一看,啊一一盒空了!
于团长惊魂未定,大门突然被推开,迎面进来几个警察。
于团长吓得连退两步,腿一软,咕咚,坐在了地上。两眼直勾勾地盯住警察,心里一个劲儿哆嗦。
完啦,完啦!这枪一定是杀人凶器!警察跟着追到家里来啦!现在,枪又没啦,我这回就是浑身长嘴也说不清啦!当初,还不如不捡哪!
就在这时,于团长忽然看见自己的老婆从警察身后冒出来。他抖着手,指过去:“……你,你,你把我给告啦!”不料,老婆却大嘴一张,笑成了个瓢。
紧跟着,两个警察上前去把于团长搀扶起来,说:“谢谢您,于团长!”
原来,于团长的老婆不放心去教书,骑车走到半路又返回来。她到家一看,枪还藏在鞋盒子里,不由得火冒三丈,拿出来就交到了县公安局。经县公安局与临省联络,证实对方确有一公安人员酒后丢枪,已经立案,正在万分焦急地追查之中。枪号一对,正是这支!
“于团长,谢谢您!我们是专程赶来向您表示感谢的!”警察说。
于团长擦擦满头大汗:“……别、别谢啦,你们……你们还是把枪保管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