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傍晚时分,院子里来来回回都是夹着饭盒敲着碗筷去食堂吃饭的人。男人秀气,女人妖气,这是我对他们的总体印象。我向一个十八九岁的女孩打听鸽儿住哪个房间,她站住了,眼皮一撩:“谁叫鸽儿?”
我想了想,觉得很难解释这个问题。我尽量把鸽儿具象化:“十五岁,比我高一点,长得挺漂亮,头发这么长,眼睛是这样的……刚考进你们团里不久。”
她很聪明,马上就明白了,“哦”了一声,说:“那个拉幕的呀!”然后她用手随意对某个地方一指。那是院子里烧开水的地方。
我顺着她手指的方向走过去,看见鸽儿低头冲开水的背影。我喊她,她抬起头,先是惊讶,不敢相信似的,然后她扔下热水瓶扑过来,用力抱住我的腰,把我抱离了地面,原地转了一圈。我吓得尖声直叫,拼命地喊:“快放下快放下,要滑跌跟头的!”
她开心地说:“你没有吃晚饭吧?我给你打饭去,今晚我们吃花卷。”
我说我吃过饭了,半碗蛋炒饭加一碗麦糁粥,很饱很饱了。我还说,我们刚刚考完试,一身都轻松,所以有空来看她。她夸张地拍着胸脯:“考试啊!幸亏我不用再考试了。”
我忽然想起刚才那个女孩的话,就问她:“人家为什么叫你‘拉幕的’?”
鸽儿的脸一下子阴沉下去。过了好一会儿,她问我:“是谁对你这么说?”
我告诉她,是怎样怎样的一个女孩。她点点头,回身走向那一排等着灌开水的热水瓶,低头辨认瓶壳上的记号,找出其中的一个,揭开瓶盖,朝里面狠狠地吐了一口唾沫。
我大吃一惊,同时也感觉非常恶心,好像我自己已经喝下了那瓶带唾沫的开水。我料想不到鸽儿会做这么恶心的事。
鸽儿咬着牙齿说:“谁让她们喊我拉幕的?谁喊我就吐谁的唾沫。”
然后她才不好意思地告诉我,她的确是被团里分配拉幕了,拉不动大幕,拉的是侧幕。因为她暂时无别的事可干。跳独舞,她不够格;跳群舞,她年纪太小,身材个头都比别人小了一号,把她排上去,队伍就不整齐。团里面想不出让她干什么好。团里那些岁数大的女孩子还排挤她,瞧不起她,欺负她。在演员堆里生活就是这样:每个人都会提防着别人抢了自己的风头。
我意识到她又一次重复了在县中宣传队的遭遇。我觉得鸽儿很不幸,为什么总是她一次又一次地碰到不公平的命运?人生难道就是这些不幸命运的重复吗?这么想着,我忍不住替她委屈,眼圈儿就有些发红。
倒是鸽儿比我坚强,她强作欢笑地?安慰我:“小爱你干什么呀?你不值得为我伤心的,我不可能一辈子倒霉。报纸上有一句话常说的,叫什么来着什么笑到最后?”
我说:“谁笑到最后,谁才笑得最好。”
她笑眯了眼睛:“就是啊,谁知道哪个才是笑到最后的人呢?我比她们都小,这个人应该是我。小爱你相信不相信?这个人肯定是我。”
我很想相信,可是我又不敢相信。我已经长大了,开始从轻信一切的混沌状态中走出来,走进人生中怀疑一切的阶段。
但是,无论如何,我希望鸽儿能够成功。即便为了燕子姐姐送她的那张照片,为了我们对于“天鹅之舞”的共同梦想,我也希望她能成功。
春节期间,鸽儿一直在家里休息。她们团里排了一个大型的集体舞蹈,最后的造型带有技巧表演性质,演员们一个个垒宝塔一样叠上去,最高位的演员单脚站在别人的肩头上,还得做一个“凌空展翅”的动作。鸽儿年纪最小,体重最轻,这个人自然非她莫属。鸽儿自己也是愿意的,毕竟是出台亮相了,而且因为带点儿刺激,观众会记得住她。没想到排练的时候,演员们都不太乐意做她的垫底,一个个漫不经心,稀里马虎,鸽儿一不留神从高处摔了下来,好在下面的一个男演员伸手接了她一下,她没出大事,只是脚脖子扭了,敷了膏药,十天半个月不能动弹,只好在家里休息。
鸽儿在家里休息的时候没有闲着,她花一个月的工资,请人帮她买了一架半导体收音机,然后她从早到晚靠在床上,听歌,听戏,听新闻,听播音员拿腔拿调地读那些社论、评论员文章、长篇通讯。听下来的结果,鸽儿的普通话大为长进,她居然能够分得清舌前音和舌后音了!这样的事情在我们那儿简直是个奇迹,我们县里很多人出门工作几十年,普通话的这些音节都没法区分清楚。我妈教语文,每回备课,她都要翻着字典在有关字词下面注音,注一回,读准了,下一回还是不敢确定,还得查字典。有一回我妈走过豁嘴婶婶家门口,刚好听到鸽儿在家里朗诵《雷锋之歌》,我妈大吃一惊,以为是鸽儿家里来了一个北京客人。她无论如何都不相信鸽儿的普通话会练得这么好。
春节过后,文工团从上海请来一个歌舞剧院的导演,为团里指导几个重点节目。其中一个小歌剧,有很多对白和唱词,导演连换几个演员,都觉得她们普通话太差,一开口就冒出来乡音,怎么听怎么别扭。这时候鸽儿脚伤已经好了,已经回团里上班了。鸽儿很想演那个角色,但是她不敢提,怕团里的人不同意。鸽儿就想了个办法:导演排戏的剧场离厕所比较远,中间要经过一个道具仓库,鸽儿提前躲进仓库里,瞄着导演往这边走过来的时候,她突然大声地朗读歌剧对白,读得声情并茂,如入无人之境。结果导演听进了耳朵,连厕所都忘记去了,在仓库门外屏息静气站了十多分钟。导演以为发现了人才,激动地把鸽儿叫出来见面,见了之后才知道鸽儿太小,还是个小女孩子,根本不适合演歌剧里的角色。
但是导演已经记住了鸽儿,他对这个聪明伶俐的小女孩子有了印象。
春节之后,节令才进入“五九”,天气还冷得很。我们那儿的冬天不比上海,上海比较地接近海洋性气候,冬天不算太冷,夏天也不会太热。我们那儿的冬天就不同了,西北风咬手咬脚,没有阳光的日子,寒气能浸到骨髓里去,一点儿都不含糊。那时候大家的生活条件都差,剧场和招待所都没有取暖设备,导演习惯了上海的温暖,对我们那儿的严寒不太能够适应,尤其是他那双穿着单鞋的脚,脚后跟脚趾头都起了冻疮,忽疼忽痒,弄得他哭笑不得。有时候他在剧场排戏,冻疮忽然发作起来,他两只脚轮流着在地上跳,脚趾头在脚背上搓,脚后跟在小腿上搓,简直就像演一出搞笑的小品。
团里没有人注意到导演的温暖问题,只有鸽儿看在了眼里。她回家拆了一件半新的毛线背心,连夜赶织出一双暖茸茸的毛线厚袜,送到导演手上。我前面说过,鸽儿做这些事情绝对的心灵手巧,她有本事把一双普通的毛线袜子织出不普通的色彩和花纹,叫人一看就非常喜欢。
导演真的就喜欢上了鸽儿。导演五十出头,家庭比较地不幸,有一个弱智的儿子。儿子那一年二十来岁吧,他是导演心里最大的痛,导演时时刻刻要在心里想:活着的时候他可以照顾儿子,死了以后儿子该怎么办?导演知道鸽儿在团里的处境,就打上了鸽儿的主意,暗示她说,他可以把她调到上海,到他任职的歌舞剧院工作,条件是她长大后嫁给他的儿子。
应该说这是一个十分屈辱的条件。考虑到导演身为慈父的心情,我们当然不能过多地责怪他的自私,因为鸽儿是自由的,她可以选择接受,也可以选择拒绝。
最后的结果,大家肯定都猜到了,鸽儿选择了接受。她认为,跟一个人的梦想比起来,生活的幸福与否都不重要。人家将来看到的只是她在舞台上流光溢彩的形象,至于脱了舞衣、卸掉彩妆之后她怎么活着,不会有人知道,也没有人乐意知道。
鸽儿办好手续离开县城的时候已经是夏天了。我永远记得她离开豁嘴婶婶家的样子。她的全部行装都是上海导演在南京路上置办齐全了给她寄过来的,包括一只漂亮的皮箱和一身粉色泡泡纱的连衣裙。鸽儿在豁嘴婶婶家低矮的屋檐下亭亭玉立,眉眼生动,像极了一只从灰暗生活的背景中凸现出来的美丽天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