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有点惊喜,陈正卿约我看电影。但惊喜之余更多的是忐忑,依然有那个心结,他一贯喜欢学霸,不太可能喜欢我。
学校礼堂周末放映两个影片,一个是新出的爱情片,一个是经典爱情片,我站在售票口发了会儿呆,陈正卿才走上前来:“经典的那个我看过,我可以讲故事给你听。”
“哎?看过吗?怎么不第一时间说?害我纠结!”
“也许你更想看老片呢?”
“可万一我选了,你不是得陪我重复看一遍?”
“很棒的电影,重复看多少遍也不觉得腻烦。就像认识了一个很棒的人,”他说这话的时候微笑着凝望我仰视他的眼睛,“每天醒来看见阳光在天花板上移动,要想她一遍。晚上睡前听见青蛙在唱永不结束的歌,要想她一遍。其间要想她无数遍,正事全无心做,虚度所有时间。”
半透明的银色的马安静地走在我身旁,周身带着一种来自密林的浮光,好像穿行于神话故事的独角兽。
这是个不太好的开端,电影的剧情我一点也没看进去,脑子里始终只有陈正卿。
他说的不是“看见阳光”,而是“阳光在天花板上移动”,也不是“听见蛙鸣”,而是“唱永不结束的歌”。该是想了多久啊!
银幕上歇斯底里的男主角被陈正卿衬得像个傻子。走出礼堂,我们本该走走形式做点影评,但竟然无言以对。我不知道陈正卿怕不怕沉默冷场,反正我是觉得够尴尬的。
我穿着高跟鞋,下台阶时听见他对我说“当心”,小心翼翼地盯着阶梯避免摔跤失态,速度就慢了下来,两人的位置从并肩变成跟随,我视野的一角始终有他的格子衬衫。可是过了一会儿,我却听见他的声音来自身后。
“走哪儿去了?”
我茫然地转身,陈正卿站在离我不近的台阶上,夕阳在他脸上勾勒出无奈的笑意。
我再回头去看刚才走在我前面的“陈正卿”,原来是另一个穿格子衬衫的男生。
瞧,你被评为校草是多么没有说服力!
走在食堂门口,能撞到四五个“陈正卿”,打个晨练的卡,一路能遇见十几个“陈正卿”,上一节三百人的通选课,教室里至少有五十个“陈正卿”。
我笑起来,他以为我是在笑自己迷糊。我朝他走过去,做个不吐槽的好女生,特别温柔甜美,他才不会知道“批量格子衬衫校草”的梗我能在自己心里玩一年。
他真的不知道。
第二天夏秋的表哥组织大家在校外聚餐,我一进门,陈正卿又换了另一件格子衬衫。在走向他们的过程中我努力地憋住笑,让自己看起来尽量接近微笑。夏秋和尹铭翔早到了,已经点了饮料在喝。席间有一个生面孔,夏秋的表哥对我介绍“这是我哥们儿”,后面还跟着他的名字,不过我有点恍神没听清——表哥的哥们儿帅得令人发指,连曾经看起来很帅的表哥坐在他身边都黯然失色。
我注意到,夏秋的表哥只不过是很会打扮,有种高富帅气质,虽然打着“夏秋家”的钢印,但颜值不太经得起仔细推敲,遇上真正的美男子就原形毕露了,他真是交友不慎啊。
哥们儿跟我打招呼,他的声音很抽象,像深灰色烟雾。
“你也是我们学校的?”我问。
“另一个校区。”
“是校草?”
对方愣了一下,继而笑着点了下头,同时做了个双引号手势说:“校草。”
“这是我校新的问候方式吗?发现你每见一个人就问是不是校草。”陈正卿在餐桌另一端插嘴。
我转头看向他,又被格子衬衫吸引了注意力。这么看过去,这三个人的颜值简直是阶梯式下降。表哥的哥们儿是那种不用穿昂贵的衣服就天然帅的类型,表哥是打扮打扮还不错的型男,而陈正卿……他还自暴自弃穿批发来的格子衬衫,太惨了。
憋笑失败,程司问我什么事这么开心,我把那天看错格子衬衫跟错人的事如实相告。
“这你也能看错?他穿的可是迪奥·桀傲这一季的新款啊!”程司说。
我瞠目结舌。
你穿着迪奥新款都如此路人,我怎么觉得你更惨了呢?
我强行收住了笑,安慰自己,没事没事,我们陈正卿是以情商高取胜的!
“我们点单吧,很饿了。”程司提议道。
“小简不来吗?”他哥们儿突然问。
“她啊,自己学院有活动。”
“哎?”低头党夏秋终于抬起了头,指着自己手机,“可是她刚发了一条朋友圈,说‘男票备考没人理我,在寝室凄凉地吃泡面’,我还刚想问她怎么不出来一起吃……”
程司脸上闪过一丝慌张,不过很快就恢复镇静了:“别跟她提了,今天不是风间过来吗,我就没叫她。”
“为什么基友来了连女朋友也要扔下?”夏秋眨眨眼睛,和我一样不能理解他的逻辑。
“风间这么花,一定要避免他俩碰面,免得后院着火啊。”程司笑嘻嘻的,以一种玩笑的口吻真假参半地说。
哥们儿迅速抬起眼睑扫他一眼,无声地笑了一下。
而陈正卿迅速看向我,也没说话。
一时间席上目光蹿得有点乱。我低头抿了口餐厅免费的茶水,想要理清思路,但餐厅音乐太嘈杂,令人眼前满是泥泞。
程司根本没通知女友要来聚餐,自己交代是怕女友被哥们儿勾走。座上几个人的神情各有各的怪,总觉得有哪里不对劲。
喝完整杯茶,我还是口干舌燥,便伸手去夏秋面前取茶壶,程司可能原打算帮我拿,两个人的手碰在了一起。我条件反射地把手缩回来,他连忙笑着说抱歉。
“别喝茶了。大热天的,看你喝得一头汗。”陈正卿叫服务生过来点单,接着对我说,“帮你点杯冰的饮料。”
我确实需要,突发事件又让我多冒了一层汗。
程司特地不叫女友来聚餐,并不是因为哥们儿,而是因为我。他哥们儿那个眼神的意味分明是太了解又不忍揭穿。而陈正卿,以他的情商肯定第一个就觉察到程司的心思了。一个有女友的男生是不应该盯着其他女生喝茶的,取茶壶的反应也太迅速,都超出了正常范围。
陈正卿不希望我卷进纷扰,我也不希望。
但默契就是,他送我回寝室的路上,我们谁也没提起这件事。聊着学校有趣的课程走过长长的路,他突然停下说:“你的鞋好像坏了,声音不对。”
“哎?”我自己完全没觉察。
配合着我朝后抬起鞋跟的动作,他蹲下去查看。果然,是鞋跟最底下那个橡胶垫脱落了,露出了鞋跟里的金属。再走几步我就听出异样了。金属和橡胶敲击地面的声音的确不同。
“这双鞋很漂亮,可惜了。”他说。
“修鞋的地方能重新装一个,这不是第一次掉了,明天就能修好。”我内心雀跃,终于明确知道我身上有一样像学霸一样让他喜欢的东西了!我当然不能把它随便扔掉,不仅要修好,还要擦擦供起来,只在见他的时候穿,可不能旧了脏了。
“还能走吗?”
“没事的。又不是鞋跟断了,除了声音太响没什么影响。”可是我话音未落,鞋跟就卡在木板道的缝隙里了,上帝就是这么淘气。
但这确实和胶垫脱落没有关系,只是因为鞋跟比较细。
陈正卿笑岔了气,过来帮我拔出来。前面还有一段很长的木板道,他征求我的意见:“我可以牵着你走吗?”
我装作受情况所困勉为其难的样子,点点头。我的心和我不一样,它飞去了辽阔的草原、广袤的戈壁、无际的海洋,绕了地球好几圈,在经过每一个山谷时都对着远方高声呼喊过“可——以——啊——哟呵——”。
陈正卿一路牵着我的手,之后又帮我拔出来好几次。我必须小心避开缝隙,准确地踩在板条中间才不会被卡住,过程就像参加电视挑战竞赛般惊险。我俩笑个不停,动作远看肯定像小熊和小兔子跳舞,我想那也许是因为我一直听见《小夜曲》,真真切切地听见了,舒伯特的那首。
不是幻觉。
触觉的确也能引发我的异感,只不过从前我没发现,直到我认识一个很棒的人。
每天醒来看见阳光在天花板上移动,要想他一遍。
晚上睡前听见青蛙在唱永不结束的歌,要想他一遍。
其间要想他无数遍,正事全无心做,虚度所有时间。
我和他牵着手笑闹一路,我听见别人听不见的声音,但我并不认为是幻觉,因为我也看见了别人看不见的画面,深呼吸,空气里有别人闻不见的花香,它们是配套的。
清晨,王子带着乐工来到和公主的闺房相连的前室,为她奏乐,为她歌唱——
听,听,云雀在天空唱,太阳之神升起,他的马群在泉边饮水,泉边铺满鲜花。迷人的金盏花,刚睁开她金色的眼睛,这一切多么美丽……
但深夜比清晨更美好,允许我不必艰难地掩饰脸上的傻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