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美国史上三大传记
15709500000010

第10章 富兰克林自传(7)

在印刷所

这时我开始考虑要攒一些钱了,为了能够找到一份更好的工作,我离开了帕尔默印刷所,到了林肯客栈广场附近的瓦茨印刷所,这家规模比较大,我一直在这里工作到我离开伦敦。

之前在美洲印刷所工作的时候,印刷和排字并不是分开的,因此我常常做体力上的锻炼。现在我刚到这家印刷所,就分配在印刷部工作,也就缺少了那种身体的锻炼。我只是喝水,而其他大概有五十名员工,都是在疯狂地饮啤酒。有时候,我上下楼梯一只手就能拿一大块铅字,而别人却要两只手才能拿一块铅字。所以,他们通过这件事或其他的一些事惊奇地发现,我这个“喝水的美洲人”要比他们那些“喝啤酒的人”还要强壮有力。

在我们印刷所里,经常有一个酒店的伙计给工人们送啤酒。和我一起在印刷部工作的搭档,每天都会先喝一品脱啤酒才吃早餐,早餐时就着面包和奶酪喝一品脱,早餐和中餐之间喝一品脱,吃午饭时喝一品脱,下午大概在六点钟时喝一品脱,一天的工作结束时再喝一品脱。我觉得这种习惯实在是太可恶了,而他则认为应该这样,因为喝了啤酒后工作起来会更有劲。我设法说服他们,并且给他们讲道理:啤酒所产生的能量,与造酒时溶于水中的谷物或大麦成正比,价值一便士的面包里面所含的大麦粉比啤酒的含量还要多呢。所以你吃面包时喝一品脱水所得到的能量比喝一品啤酒还要多呢。但是他还是继续喝着他的啤酒,所以每到星期六晚上领工资的时候,他总要拿出四五先令来支付那浑浊的酒钱。那些可怜的酒鬼也因此总是生活得捉襟见肘,而我则省下了这笔开支。

几个星期之后,印刷所的老板瓦茨把我调到排字房工作了,这样我也就和那些印刷工人分开了。排字工人却要我先拿出五先令来请他们喝酒,我觉得这简直就是敲诈,因为我之前已经在印刷部付过了。老板也同意了我的看法,因为他觉得确实没必要出这个钱。

我就这样坚持了两三个星期,结果他们就把我看作是教会的异己,并且背着我对我做了很多小小的恶作剧。只要我稍微离开一会儿,他们就会把我排好的铅字搅乱,把我的页码颠倒,把我排的版搅乱等等。他们并且因此还谎称是因为教堂的鬼魂在作祟,还说鬼魂最喜欢缠的就是那些没有被教堂接纳的人。尽管老板一直都在保护着我,但出于无奈,我还是不得不同意把那钱给拿出来,因为恶作剧实在发生了太多次,而且我觉得和这些生活在一起的人把关系搞得很僵,实在是个愚蠢的行为。

打这以后,我和他们的关系开始变得很友好,渐渐地还在他们当中获得了相当大的权势。对于他们印刷工会的章程,我提出了一些比较合理的修改意见,并且压倒所有的反对意见,通过了这次修案。由于我的带头作用,他们中间有一大部分人的早餐不再把啤酒、面包和奶酪搅和在一起吃了。而是学着我,开始从隔壁的饭馆里买一大碗热气腾腾的稀饭吃,里面拌有一些碎面包、涂点奶油、撒些胡椒,价钱就相当于一品脱啤酒的价钱,即一个半便士。

这样的早餐不仅经济实惠,还能让人保持清醒的头脑。那些整天喝得烂醉的人,由于常常欠债不还,店主也就不肯再赊账了,没办法,只好再向我借钱,用他们的话说,这叫“灯火熄了”。等到星期六晚上发工资的时候,我就向他们收回借给他们的账款,有时候一星期我得给他们付将近三十个先令呢!

通过这件事,我很快就赢得了他们的尊敬。他们都认为我人很好,而且是个妙趣横生的讽刺家。这也使我在他们当中很快就树立起了自己的威信,有了举足轻重的影响。另外,我上班从不缺勤,我从来不会因为星期天玩累了,而要在星期一继续休假,因此老板对我也很喜欢。同时,由于我排字迅速,技术较好,所以有什么重要的活儿都会安排我去做。当然做这些事也会有比较多的报酬。所以,我在这段时间里生活得非常的愉快。

我一直住在小不列颠街,由于离上班的地方太远,所以就另外找了个住的地方。地点在公爵街,对面就是罗马教堂。住的地方是一个意大利仓库,房间就在后面的三层楼上。房东是一个寡妇,她有一个女儿、一个女用人和一个看守仓库的工人,但他却寄宿在外面。

这位房东派人找到了我原来的房东,从他那里了解了我的人品之后,同意了我住在她的那个地方。房租还和原来的一样,一个星期是三个先令六个便士。她说这房租之所以这么低廉,那是因为有个男人住在这个所里,她可以有望获得一些保护。这个寡妇年纪稍微有点大,是一个牧师的女儿,她从小就接受着新教徒的教养,但是她的丈夫让他改信了天主教,并且对他十分的敬重。过去她和上层人物经常有些往来,因此她知道很多关于上流社会的逸闻趣事,有些还是远在查理二世时期的事情。她的膝部患有风湿病,所以走路一瘸一拐的,因此很少外出,有时候也希望能有人和她做伴。对我来说,她的谈吐非常幽默,只要她叫我,我都会很乐意地和她聊上一晚上。晚餐每人只有半条小鱼,一小块面包加牛油,两个人喝半品脱酒,她的话常使人心醉神怡。

我向来都是早睡早起,安分守己,没有给她添过一点麻烦,这也让她并不愿意让我搬走。但我听说在我印刷所附近有房子出租,每个星期租金只要两个先令,这对于一心一意想攒钱的我而言,这一差数是相当重要的。所以我就和她谈了这事,结果她让我不要考虑那个地方,因为她愿意今后为我减去两先令。这样,我就一直居住在她那里,直到我离开伦敦,每个星期的租金只有一个先令六便士。

在房东家的楼上,住着一个七十岁的老处女,几乎每天都过着隐居的生活。房东和我谈到她的情况时,这样说道:她是一个天主教徒,年轻时被送往国外,住在修道院里,并立志要当一名修女。但由于水土不服,又返回到英国,可是英国并没有修道院。因此她发誓,在这种情况下,要尽可能地过着隐居的生活。因此她把全部财产都捐给了慈善事业,每年只留下十二英镑作为生活费用;但就这十二英镑,她还要拿出一部分来救济别人,自己只喝稀饭,除了煮稀饭就不再生火。长期以来,她一直住在那个阁楼里,许多年来楼下连续不断地租赁客都信奉天主教,所以都允许她不用缴房租,因为他们都认为有她在那里可以得到上帝的祝福。有一位神甫还每天都来听她的忏悔。

房东曾经问过她:“像你这样的生活,为什么还要天天忏悔呢?”

她回答说:“人的思想是不能干净的。”

经她的允许,我曾得到过拜访她的机会,她性格开朗,待人礼貌,谈话时神情愉悦。她把房间收拾得很干净,里面没别的家具,只有一个垫子,一张桌子,上面有个十字架和一本书,一张她让我坐的凳子,和壁炉上挂着的一幅圣维罗妮卡画像。她非常严肃地向我解释说:“画中的那个人所展示的那个手帕上印有耶稣面孔流血时的样子。这位女主人脸色苍白,但是从不生病。这又给了一个例证,那就是不管收入有多么微薄也可以维持生命和健康。”

在瓦茨印刷所我认识了一个叫威盖特的年轻朋友,是一个很聪明的人,家里有一些亲戚比较有钱,所以和大部分的印刷工人相比,他受到的教育要更好。他的拉丁文不错,而且还会说法语,爱好读书。我教他和他的一个朋友游泳,只教了两次,就能游得相当的棒。

他们给我介绍了一些乡下的绅士——这些绅士们为了能参观学校和唐索尔特罗的珍藏,是专门乘船到切尔西来的。在返程的途中,威盖特提起我的游泳技能时,引起了很多人的好奇心。因此在大家的要求下,我脱下了衣服,跳进水里,从切尔西附近一直游到布莱克福利亚。我在水上进行了各种各样的花样表演,一会儿浮出水面,一会儿又沉入水里,他们好像从来没有见过这些花样一样,都感到很新鲜也很惊奇。

我从童年时期开始,就一直很喜欢游泳。对于赛沃诺的游泳姿势和动作,我也都全部学习过,而且还实践过,后来结合游泳的一些心得,使得自己的游泳姿势既优美又实用。这次有这么个机会,让我乘机把自己的全部本领都向大家表演了一番,并得到了他们的欣赏和赞扬,这让我感到很高兴。威盖特原本想成为一个有用专家,同时又因为我们所学的内容很相似,和我的相处也就越来越亲近。他后来甚至提议我们一起去欧洲旅行,并认为在任何一个地方做印刷工人都是可以维持生活的。我一度也有过这样的意向,由于我在空闲的时候常常是和朋友德纳姆先生在一起的,所以就和他提起了这件事,但他要我打消这个念头,还劝我尽快回宾夕法尼亚州,因为他正准备在费城开业呢。

关于好朋友德纳姆先生的人品,我觉得有必要说一点关于他的逸事。他过去曾在英国的城市布里斯托做买卖,结果生意做亏了,还欠了一些人的债,后来只好赔了一部分债款了事,回到了美洲。到了那里,他一心一意的经商,几年以后就积累了一笔财富。他和我一起乘船返回英国后,就宴请那些往日的债主,向他们之前的宽容大度表示了感谢。那些债主都以为仅仅只是一个招待而已,并没有指望其他什么,但是当他们一移动盘子的时候,都发现每个盘子下面都放着一张银行支票,支票上除了之前欠下的余款外,还有一些利息。

这时候,他对我说,他快要回费城去了,为了在费城开一家商号,他要带回去很多的物资。他建议我去他的店铺里当个店员,他一边教我记账,同时还让我为他管理账簿;帮他抄写信笺,还为他照料铺子。他还说等我对业务很熟悉后,会对我委以重任,让我运送一船面粉和面包去印度群岛去,在那里还可以从其他方面的业务中获得佣金,得利丰厚。如果我经营得当,我还能获得相当可观的财富。

他的这番话正合我意,因为我对伦敦已经渐渐产生厌恶,回忆起在宾夕法尼亚州的几个月的愉快时光,就想能够旧地重游。所以我立即表示了同意,一年的俸禄是宾夕法尼亚币五十英镑,和我现在做的排字工相比,收入的确要少一些,但是这个却为我提供了更好的发展机遇,比较有前途。

当时我还以为,就要这么永远告别了印刷行业呢。每天都沉浸在新的业务之中,跟着德纳姆先生在商人之间进行各种周旋,购买各种商品,监督人们包装,联系各种事务,催促发货等等。装运结束后,我还有几天空闲时间。

在我空闲的几天里,我突然收到一个非常显赫的人物邀请,那就是威廉·温德姆爵士,我以前也只不过是只闻其名,未见其人,于是就去拜访了他。原来他不知从什么人那里听说我不仅能从切尔西游到布莱克福利亚,而且只花了几个小时的时间就教会了威盖特和另外一个年轻人游泳。他有两个儿子,正准备外出旅游,首先想让他们先学会游泳再出门。如果我能答应教他们,他将以重金对我表示感谢。可是他的两个儿子当时并不在城里,而且我也不能断定我能在这个城里待多久,所以这个差事我还是不能答应下来的。不过通过这件事让我萌生了一个念头:那就是如果我继续在英格兰待着,办一个游泳训练班,很可能就会得到非常丰富的报酬。这个想法让我深受启发,如果那个爵士能够早一点向我提出这个要求的话,也许我就不会这么快就决定回美洲了。多年以后,我为了一些重要的事情和威廉·温德姆爵士的一个儿子打过交道,那时他已经是埃格雷蒙伯爵——这事我以后在适当的地方还要提到。

这样,前前后后我在伦敦过了大概有一年半的时间,大多数的时候我都是用来辛勤地工作,除了看戏和看书,很少再有别的什么花销。我的朋友劳尔夫把我害得很惨,他又从我这里借走了二十七英镑,我也不可能指望他还了。和我微薄收入相比,这该是多么了不得的一笔数目啊。尽管如此,我还是挺喜欢他,因为在他的身上有许多可爱的地方。虽然我还没有攒到多少钱,但是认识了一些外面的朋友,他们聪明智慧,和他们交谈我总能受益匪浅。除此之外,我还阅读了很多的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