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山孩子与豆味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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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年少的懵懂若不爱就别放浪形骸(2)

“不可以!”

“为什么,”她眨着眼睛说:“又不是没睡过。”

她话音刚落,我就吓出一身冷汗,我真的很怕听她这大尺度的措辞,这样的‘豪言壮语’让我百口莫辩且毛骨悚然,我很想纠正她那不叫‘睡过’,而叫‘哄她睡过’,但很怕我若跟她争执得过于激烈会把长期失眠的阿爹给招来,如果真是那样子,那我真是跳一万次鱼子江也洗不清了。

我耐着性子且小心地琢磨着告诉她:“你大了,该有自己的房间,阿哥不可以再在旁边哄你睡觉,更不可能跟你睡在同一个床铺上,你明白吗?”

岂料她听我这一席话,便忿忿地把被子扔到我床上,大声地说:“我知道,阿哥你是讨厌我了,一定是讨厌我了。”

我走过去,弯起食指轻轻地在她鼻子上刮一下:“傻丫头,怎么会这么想呢?”

“不是吗?”她不满地抱怨,理直气壮地,仿佛做错事儿的人是我一般:“以前我提任何要求你都是没二话的,可是现在,你连个屋子都不让我进了,我知道还在为那瓶指甲油的事儿耿耿于怀!就因为我让铁头亲了一下你就嫌弃我了是不是?是不是是不是?”

我越听越觉得古怪,哥哥和妹妹之间谈得上嫌弃不嫌弃的问题吗?

我知道她又开始胡思乱想了,于是安慰她说:“怎么会呢?我们是兄妹,兄妹之间哪儿来的隔夜仇呢?”我特意强调了我们的关系,一来是不希望她想入非非,二来是告诉她一个哥哥既然疼爱妹妹,是不存在记不记仇这回事儿的。

谁知她说:“可我不想我们是兄妹。”

我最后只能把话儿挑明了无可奈何地强调:“可你还是个孩子。”

“我不想你把我当孩子,”她哭诉:“更不想你拿我当妹妹!”

正当我不知所措的时候,她从口袋里捞出一个红瓶子,拇指般的大小,明而透亮的色泽隔着玻璃散发出诱人的光芒。

“指甲油?”我诧异:“你还带着?给我!”

“不给!”她紧张地把手缩回去,叫嚣道:“这是我用尊严换来的,我谁也不给!”

我无奈地望着她:“你为什么非要这东西不可?”

她用力地捏着指甲油,哭着告诉我说:“我给你看不是要你毁了它的,而是要让你知道,你和它一样,我志在必得!”

“大妞!瞎说什么!”我呵斥她。

她把目光移向了那瓶红色的指甲油,无比憧憬地说:“我没有瞎说,我不要再做孩子,我要做女人,做一个光鲜亮丽的女人,一个涂着红色指甲油的光鲜亮丽的女人,有了它,我会觉得自己不再年幼。”

说着,她掀起被子钻了进去,像一头安静地幼狮般躺到了床上。

“大妞你这是干什么,起来!”

我过去掀被子,她却一把抓住我的手,那软绵绵的力道,就像是通了电的腾绳般,搞得我动弹不得。这种感觉不再是一个妹和哥哥间充满心灵感应地触碰,这种触碰,就像是一个女流氓对纯情青少年的挑逗调戏——充满暧昧的,放荡的,无底线的,不知羞的。

终于,我听到了由她口中发出的一个完全不像她的声音:“阿哥,”她说,“让我做你的女人吧,一个真真正正的女人。”

“啪!”我终于有了气力去弹开她的手,愤怒地指着她说:“你知不知道你在说些什么!”

“你们在吵些什么!”我愕然回头,却发现阿爹此刻已赫然立在了门口。我不由得一阵唏嘘,谁能告诉我,他到底站了多久?

“到底在吵什么?”他又问了一句,问得有些怀疑,又有些坚定,但眼神中不乏茫然,我不知道他是装的,还是真的什么都没看到,不过我知道要是我再不回答,他就必定会打破砂锅问到底了!

“没什么,”我镇定地说:“妹妹睡不着觉,上我这儿闹腾,缠着我给她讲故事呢!”

“瞎整!”他说:“把她给我弄回去,这深更半夜地,像什么话!”

出乎我意料的是,他撂下这么句话,就背着手走开了,手里头有东西,我注意到,那是一个老式的酒壶。他忘了盖盖儿,酒撒了一地。我本想冲着他喊一句:“阿爹,酒撒了。”但是我没有,我知道,如果他转过身来,那被撒的就不是酒,而是我。我想他一定是听到了什么,但是不好得说出来。就好比这酒,一路上滴滴答答地哼着小曲儿,他绝对听得到,但也就跟没听到似的轻松地走着。那一刻我就明白——他不糊涂,只是故意装糊涂。因为他知道,只要我清醒,那就足够了。

他对我是宽容的,我不想对不起他的糊涂,也不愿对不起他的糊涂。难得清醒的是,就在他走远后没多久,大妞停止了她的无理取闹。

“对不起。”她说:“我没想到他会来。”

“你该说对不起的人,是他。”我指着远处那个佝偻的背影,告诉她“阿爹不容易,你要学会懂事儿。”

这话说得真心,阿爹这辈子确实是不易的,老伴儿去得早,也倒不是没有喜欢的,但是为了顾及大妞,他便没再再找。还记得有一次,我看见他跑到窦泌家给春花婶儿送簸箕,二人站在门口有说有笑地聊了很久,那天回家吃宵夜,他笑得跟什么似的,“今天业绩不错,”他说,“三十个簸箕,卖出去一半儿。”“对,”我往嘴里扒了两口饭,含糊地说:“那剩下的一半儿的一半儿送人了。”当时他喝了一口小酒,一听我这么说就给全呛了出来。“你都看到啦。”他第一次紧张地跟个孩子,搂住我的肩就套近乎地说:“这事儿,是咱爷俩的秘密,别让大妞知道。”“为什么,”我说:“喜欢就在一起呗,窦泌她妈人不错,凑一块儿过日子,没什么不好。”“莫瞎扯,”他说:“我就是见他们孤儿寡母的,搭把手而已,没你想得那么远,再说啦,大妞不想我给她找后妈,我当一辈子老光棍儿,挺好。”事实是,他一点儿也不好,我时常见他一个人撒种,一个人秋收,一个人散步,一个人回家,就这么用一个人的影子,撑起半边天的孤独。他喜欢春花婶儿,这个容不得狡辩,我周转地了解到,他和蜜豆她爹,是十几年的老交情,自从春花婶儿死了丈夫,他就拿自己的积蓄给春花婶儿作家用补贴,对蜜豆,也是爱屋及乌,又是买糖葫芦的,又是买拨浪鼓的,那叫一个好,只是,他从未表达过自己想做蜜豆继父的想法儿,出于对春花婶儿名声的考虑是一方面儿,但更重要的,还是为了顾及大妞的感受,大妞是他的掌上明珠,基本上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碎了的那种,对她十分的溺爱。这有女儿没老伴儿的光棍生活一过就是几十载,养家糊口成了他身上沉甸甸的担子,但他总是没二话儿地往肩上挑,家里头不是很宽裕,他变着法儿地赚钱,他耍戏,唱戏,跟着戏混了大半辈子,把嗓子给混倒了。后来,他与戏绝缘了,便到镇上的厂子里给人扮沙灰,扛水泥,甚至还效仿铁人王进喜,把满是血肉的手脚放进滚烫的泥泞中,而他的腿,就是在那时候被搅拌机给搅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