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藏地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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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真年(1)

记忆一旦被唤醒,就像暴君。

我一开口,叫出他的名字,仿佛骤然间揭开一片胶泥封印,露出那些狼狈不堪的过去,包括我从来不想穿越回去的青春——它并不美好。

故事若不醒来,我也不会害怕。

十九岁,我衣袜整洁,在顾真年的怀抱中沉沉睡去。

十九岁,我第一次接受亲吻。那时候我笨手笨脚,眼睛里闪耀着碎玻璃的光芒,我胆小,从不知道自己漂亮,可我不软弱,并且有决心,在十九岁的年纪,那决心显得相当惊人。那个亲吻我的男子,有着成熟的手心和略显刻薄的嘴唇。他纵容我的危险,他用宠爱驯化我,送我各种各样的礼物。我们在各方面都奇怪和不平等,可他愿意告诉我他所知道的每一件事,完全不在乎我的年纪。

风鼓起我的白色衬衫,他抚摸衬衫里的我。

他说:在漂亮的线条之下,你更像一个男孩子。

我手捧一支燃烧的蜡烛,烛火映照着他的脸,显得神秘和古怪,我因此觉得他不平凡。

有一次月光透过深窗,照得室内金器生辉,真年专注地看着我,手指划过我的锁骨。

明妙,你最想干什么?

我说:脱光了游泳。

为什么?

这事儿我没干过,最迷人的不正是打破禁忌吗?

他大笑起来,我猜想他愿意这一刻凝固住,他感受到我的美,并且期待这美是给他一个人的。

他不允许我离开,也不接受我对其他人的喜爱,他善于表达感情:明妙,你是从哪儿来的呢?一个人在月亮里放风筝。我听见你笑,声音非常美,我也笑起来,同时有点儿恼怒。我没见过你这样的人,好像天生地养的,完全不在乎世间的规矩,你让我感到了诱惑。

这就是爱情吗?我觉得很惊讶,他和我想的完全不一样。

我试着说服自己:我和他有四分之三的距离,还有四分之一的喜欢。

然而事实刚好相反。第一次被他抱在怀里,我紧张得都不会喘气了。

他拍拍我的背,在我耳边低语:安静,安静。

我终于呼出一口气,皮肤上沁出细汗。

他放开我,天色蓦地暗淡下来,成群结队的蝙蝠在空中盘旋,那一刻好像是世界末日。

明妙,如果世界末日来临,你最怕什么?

我最怕的不是同归于尽,而是我死了,你还活着。

他退后两步,声音里含有一种威胁:明妙,你很邪恶,你让我年轻,让我畏惧老,让我感到不放心,你把我变成了一个从未活过的人。

那你该给我颁个奖。

哦。他兴致勃勃地问:你打算把奖杯放在哪儿?

放在最高的楼顶上,再租十几架飞机,带着一圈聚光灯,日夜照着它。

他用手心捧住我的脸:全世界都会看见的。

我不怕,我配得上。

你是个妖怪。他把手放在我肩膀上,触摸到里面的骨骼,又细又坚强。

明妙,我们会遇到很多困难,你真的不怕?

我不说话,想着即将面临的灾难。

他的表情也渐渐严肃起来。

我点点头:好吧,我就想要这个。

他紧紧拥抱我:我会一直在你身边。

既然这是没办法的事,那就再也不要讨论害怕和后悔了。

我们一起旅行,躺在小村庄的稻草堆里朗读,头顶的星空像枯萎的树叶一样飘下来。他站在厨房里,把辣椒切成细丝,剥笋,我把手指伸进柔软的面团里,勾住他的手指。下大雪时一起上山,看梅花,在树下分喝一壶热酒。夏天去潜水,在二十一米的深海触摸珊瑚。他牵着我的手登上松木楼梯,在茶山之巅游泳,水面荡开一圈圈波纹,我们在圆心里拥抱。他喜欢和我聊天,看着我的眼睛,讲述他出生的地方,他的大学,阁楼上的花房,初恋和自己的“右派”叔父。

我用手臂环绕他,说你不可以离开我。我根本不知道要花多大的代价来承担这个选择,只是对他说:即便你回到土里,我也要把你挖出来。

我拖着你的影子穿过这座城,咔咔咔;我拖着你的故事穿过这座城,咔咔咔;我拖着你的白骨穿过这座城,咔咔咔。

咔咔咔,这声音好残忍。

如同茨威格写给法国断头皇后玛丽的那句话:她那时候还太年轻,不知道所有命运赠予的礼物,早已在暗中标好了价格。

是的,人会在一夜之间丧失全部的勇气。

暮春季节,李明妙曾经在秦岭的南部地区等待朱鹮。

这稀少的鸟儿在暮色中穿过稻田,飞回栖息地,它们是朱红和雪白的,落在哪里就在哪里变成一朵美妙的合欢花。这个动人的景象唤起了明妙对于童年的记忆。她出生在一座四四方方的北方古城,在灰色的苏联式楼房里度过整个少女时代。楼房走廊狭长,采光不好,散发着一股袅袅升起的盐味儿。楼前有一株直入云霄的合欢树,开满朱红花朵,每一朵花都是非尘世的模样,黎明在合欢树上一枝一叶地形成。

北方的冬天是寒冷的,农田里的积雪要到春天才能消融,树枝光秃秃的,有一种挽歌般的悲怆色彩。天气晴朗时,能看见远处的南山,那里曾经是古战场,一个君王杀掉了很多人。山坡上有一片墓地,所有的墓碑都朝着同一个方向。

父亲说,从飞机上往下看,这里的街道隐没在森林中,它不像城市,也从未重要过。人们共享黄昏,共享绵绵不绝的钟声,一些人望着另一些人,只是出于耐心,并无好奇。这里没有秘密,没有不该问的问题,也没什么雄心壮志。

明妙小时候离家出走,不会分辨方向,就沿着铁轨一直向前。

不知道走了多远,看见一个翻掉的火车头,她吃惊地张开嘴:那么大的东西,黑黢黢地,一点儿表情也没有,谁都以为它会稳步向前,不动声色,可是,简直像做梦一样,它竟然翻了。明妙陪着这个大家伙坐了一会儿,默默返回家中。她是父母唯一的女儿,可她过去常常想:自己是生错了地方,这世界上的某个角落,一定有我真正的亲人,他们也在寻找我,他们会非常爱我。

明妙十三岁那年,家里多了一个女人,是小姑。

小姑很年轻的时候就失去了名声,家族中也刻意不提及她,她孑然一身在中国南部流浪,多年后返回故乡。妈妈不怎么喜欢她,很少和她讲话。小姑穿着玛丽莲梦露那样的裙子,翘起一只脚勾住阳台的花栏杆,她大声呼喊年青男子的名字,吸茶花烟,趾甲涂得像火烧云一样红。

有一天明妙问她:你是怎么失去名声的?

还是一大早,小姑就端着一杯酒,龙舌兰,她并不喝。

明妙,这的确是个问题。

她站了起来,并不认为可以和小女孩无话不谈。

小美人,等你长到我这么大——她晃动杯子里的酒,仍然一口也不喝——你会发现有些东西要尽早失去,一旦得到它,你就不会珍惜了。

明妙伸出指头,按住小姑的第二粒纽扣:我一点儿也不美,我希望很快长大。

天哪,你真美,所以你要很当心地喜欢别人,因为你越喜欢的,就越会给你苦头吃。

很多人漠视她,可小姑一点儿也不在乎。

她围着明妙转,打扮她,陪伴她,竭尽所能讨好这女少年。

她给明妙也涂上火烧云的指甲油,教她去珍珠兰的花荫下站着,细碎的一枝一叶有青灰色倒影,映在雪白脚背上。她教明妙跳舞,褪下贵重的金色镯子,串起流苏,系住她的腰一直旋转。

她尽量抱着她,突然亲吻她的嘴唇,弄得明妙又急又笑。

只有她们两个人的下午,她对明妙说:求求你了,陪我去百货公司。

趁父母不在,她们乘车出行,小姑带明妙去了最好的百货公司,给她买了一条裙子,象牙白锦缎底子,滚着湘妃色的边,手工绣满花朵和神仙。买裙子花光了所有的钱,回来的路上,她们逃票,被赶下车,只好步行回家,一直走到深夜。这种胆大妄为引发了激烈的争吵,在大人们的暴跳如雷中,明妙沉沉睡着,梦见了那条新裙子。

明妙十五岁那年,看见小姑在美容院的洗手间里哭。

她没去上课,默默地陪伴她,递过去纸巾。

小姑拉住她的手,说明妙你一定要记住,一辈子太长了,要和有趣的人一起度过。

那天夜里,小姑喝了敌杀死,被一个年轻男子送去医院洗胃,抢救了三天,没死掉。

父母禁止明妙去看望她。

为什么?女孩不能理解。

母亲说:你不会懂的,她肯定要惹出大麻烦。

明妙很尖锐:你为什么讨厌她?她很漂亮,男人们都对她很好。

我不讨厌她。

那你为什么害怕让我去看她?

母亲虎着脸:我不害怕。她啪地一声关上门,过了一会儿,明妙听见母亲哭了,使劲憋着,还是哭。

听了一会儿,明妙也难过起来,她不再坚持。

小姑出院了。她表现得似乎一切都很好,什么也没发生过。

不知道为什么,她越是这样表现明妙就越不安。

女孩并不告诉父母,她觉得这是自己和小姑的事儿,别人不会相信。

有一天下午,明妙发现母亲和小姑在谈话,房门紧紧关着,明妙把耳朵贴在门上偷听。

母亲说:你为什么不离开他?

小姑回答:你也许觉得我太蠢了,但是我爱他。

我不懂你为什么要爱他?他不爱任何人,也不会对你好的。

小姑不说话,哭了起来。

母亲有点慌了:好了好了,我不想你哭。

她抽泣着:不,不怪你。

母亲出来拿了条毛巾,明妙飞快地躲开,母亲看了她一眼,什么也没说。

她们看着小姑哭了一阵子,母亲也很难过。

这次谈话发生之后,小姑搬去了别的地方住。

真是很糟糕,父亲一听见小姑的名字就翻脸,母亲也不敢说什么,不知道这种状况还会持续多久。

小姑和明妙商定好暗号,两人偷偷见面。

夏季的深夜,窗户半开着,梧桐树影摇曳,几只情欲蓬勃的猫在外面流浪。小姑来了,站在一扇长满铁锈的大门前,晃动一个黄铜铃铛,铃声清脆悠远。明妙听见了,就蹑手蹑脚地溜出来,她们热烈拥抱,如同两个小女贼。她们分食一大块奶油冰砖,翻墙进入别人的院落采摘蔷薇,钻进电影院的后台,把这称为历险。黎明之前,两人共同骑一辆自行车,双手伸展开来,尖叫着冲下陡峭大坡,去薄雾缭绕的河边寻找白鹭。

只有一次,明妙小心翼翼地问:你不怕死么?

她咯咯地笑:为什么要怕呢?那是最高最邪恶的欢喜。

明妙一声不响。

一年半以后,小姑第二次自杀。

在一家旅馆割腕,血流在浴缸里,干干净净地,这次死成了。

父亲不让明妙看见小姑的样子。葬礼办得很潦草,明妙没有参加,她被留在学校的教室里。下午的教室清凉空旷,一只小鸟飞进来,又孤伶伶地从另一扇窗飞出去。明妙看着这只鸟儿,想着是小姑来和她告别的,这就是一个人的生命。

一个月之后,父母决定搬家,他们从城市的东部搬到南部,带着所有家具穿过整座城。离开的时候,明妙在石头缝里发现了一朵小花,黑色的,是被闪电烧焦的野生花朵。她秘密地带着这朵花,因为它的颜色和小姑的眼睛一模一样。小姑的眼睛并不是一味地黑,在动荡的光线中,黑瞳仁像大海一样层层叠叠。

明妙,你要记住我有多么爱你。

她光芒冶艳的眼睛里一直有泪水滑落:时间并无退路,所以生当纵情,不留余地。

小姑常常说一辈子太长了,可她的一辈子实在不能算长。即便是在这样仓促的生命里,她也从未符合过别人的预期。她让家族蒙羞,也不曾善待自己,可她所说过的话都会造就明妙独一无二的性格,她当时并未察觉。

明妙考上大学,就在这座城市里。

开学第一天充满了激动人心的事情,明妙都不记得了。她向父亲挥挥手,看着他离开。父亲虽然衣着朴素,看上去还是很清俊,看着他的背影,明妙感到了孤独,她呼出一口气,用力抱住被子,从此她将自由自在地生活了。

她很少回家,在电台兼职,为广告公司撰写文案,性情灵敏,不热衷任何集体活动。独自在图书馆的角落里看书,用饼干喂猫,有时在书架背后睡着。有人见到她赤脚走过草坪,在树下捡拾崩裂的种子,放进洁净的玻璃瓶里。大雨天逃课,去山脚下看荷花,衣衫尽湿,碧青荷叶上依然纤尘不染,荷塘边有八角凉亭,折下一枝荷叶顶在头上,枕着朱红栏杆沉睡,醒来看见一只白鹭缓慢飞远,潮湿的头发上粘着细碎草屑。她的成绩不好不坏,没有过于亲密的朋友,也不接受同龄男生的追求。大二的时候,明妙已经能够赚到足够的生活费,经济独立,她开始定期旅行。

那条象牙白的锦缎裙子,明妙固执地穿了好久。身体不再是从前的样子,裙子小了,紧紧绷在身上,手绣花朵和神仙脱了丝,光泽微妙圆熟。她我行我素,穿着这不合时宜的裙子到处去。在小姑心中,明妙是最美丽的孩子。她从背后抱着她,坐在椭圆梳妆镜前,凝望镜子里明艳的容颜:明妙,你可有几分像我?

嗯。女孩已困倦得睁不开眼睛。

小姑褪尽她的衣衫,抚摸她的背部和脸庞,她闻见女人身上胭脂和莲子的气息,两人赤裸相拥,她蜷缩起双腿,犹如幼童。

顾真年第一次到这所大学做讲座,印象深刻的两件事:操场上,一个女生怀抱清香雏菊,在雨中奔跑,她穿着一条不合时宜的旧裙子,上面绣满优美的花朵和神仙,雨很大,她却并未湿透,似乎奔跑在大雨的缝隙里。

那天的讲座明妙迟到了。她走进来,鸦雀无声,她保持镇定自若,几乎穿过了大半个教室,毫不介意地坐下,把一大束白色雏菊堆放在课桌上。

那时候真年还不知道她是谁。一张小小的脸,闪耀着雨水的细碎微光,她开口说话,声音像男孩子一样清亮,又有着罕见的柔媚,真年立即辨认出来,这是那个在月亮里放风筝的女孩子,他记得。

真年有点心灰意冷。

这种情绪已经有几天了,像一枚小尖刺,卡在喉咙里。当然,没有人看出来这件事。

他想起昨天和同僚的纵情,喝干杯中的酒,快乐的时光似乎在加倍延长。他从来不觉得岁月已逝,他是得体而正确的男子,渐渐积累名声和财富,权力和家庭都符合规划。在四十一岁的年龄,他没有肚腩,皮肤洁净,这让很多女人喜欢。他了解所有纵情享乐的技巧,也是个聪明的猎手,小心翼翼地保有尊严和战绩。生活在他眼前一马平川,画卷徐徐展开,没有任何意想不到的内容,纵容着一个胜利者的闲庭信步。

二十四岁,顾真年是穿着海军制服的年轻军官,英姿勃发,乘坐一列绿皮火车来到这个城市。

他在海边长大,爷爷是小渔村里的医生,春天带他去爬山,挖野百合、天麻和各种草药,回来种植在院子里。家里搭建了一个花房,有些植物特别容易口渴,真年睡在花房里,深夜爬起来给它们浇水。他是羞涩和庄重的少年,穿白衬衫,从不打赤脚,试着写诗歌,每个月去一次书店。高中时期,他爱上列侬和摇滚,播放卡带,听列侬的独奏和鲍勃·迪伦的歌,暑假去渔船码头打零工。他攒钱买了一把吉他,日夜练习,手指全磨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