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藏地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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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结夏(1)

每年农历四月十五,云游僧尼要安居寺院九十天,不再云游四方,称为“结夏”。这个“结”是为约束而集结。结夏,一是为了在盛夏荫凉处养心,令人持守安静;二是草木繁茂时,外出唯恐伤及草木昆虫,为了保护万物生灵都有一个可以尽情欢快的夏天。

多年以后,明妙与一个修长男子在南普陀寺供奉莲花,寺庙的长廊里有线刻壁画,题写着佛经里的字,她远远望见墙壁上竖写的汉隶:结夏。

往事就像新生的花朵,曾经在古老的大慈恩寺里盛开。

那个夏天太年轻了,时间就像花花公子的钱包,怎么花也花不完。

明妙兼职的电台在推广一张概念专辑——《大门和蓝莲花》。专辑里收录了七首连贯的歌,是一支本土摇滚乐队的原创作品,乐队的名字叫“大门”,主唱是又野又暴躁的侗族姑娘小鱼。小鱼姑娘在城墙上演出,用几辆破旧自行车搭起来一根横梁,她站在横梁上,又蹦又跳,摇着脑袋,没心没肺地唱着:我只有两天,一天用来出生,一天用来死亡。青春期的男孩子都为她喷了鼻血。

小鱼姑娘有个男朋友夏安,他是明妙的学长,两人在学校里并无往来。夏安曾是学校足球队的队长,在赛场上踢前锋位置。

夏安迷上了小鱼姑娘,他一边参加足球集训,一边泡在大门乐队给小鱼姑娘写歌词,后来发现两件事情都干不好,他毅然退出足球集训,决心给心爱的姑娘写出一首最牛掰的歌。那段时间,夏安掏心掏肺地写啊写,小鱼姑娘和他在一起,他们一起抽烟喝酒,一起演出游荡,一起干了年轻人能干的所有事儿。错与对无所谓,道德不道德无所谓,他们的身体热气腾腾。

夏安和小鱼姑娘合作了七首歌,实际上是一个连贯的故事,配上不同背景的音乐。

故事说一个小伙子热爱六世达赖仓央嘉措,决定前往拉萨寻找蓝莲花。他到达拉萨,在布达拉宫脚下的八廓街转了七天,每天都去玛吉阿米茶餐厅喝甜茶。他在玛吉阿米的窗户上哈口气,用手指写:仓央嘉措在哪里,谁能带我去见他。

窗外走过一个梳着齐刘海的姑娘,她染着金头发,她吃着棒棒糖,她穿着超短裙,她看了他一眼,像个美味可口的大桃子。

小伙子拦住了姑娘的路,他们一起吃了饭,一起喝了酒,一起跳了舞,一起接了吻,小伙子把姑娘按在洁白的哈达上,干了应该干的事儿。第二天早晨,姑娘不见了,她睡过的地方留下了一个浅浅凹痕,如果没有这痕迹,小伙子差点儿以为姑娘是不存在的,他再也没有见到她。

二十二岁,小伙子变得很邋遢很沧桑,他回到城市的写字楼,在炎热和抑郁的夏天,他无法停止抽烟,在炎热和抑郁的夏天,他无法停止变老,在炎热和抑郁的夏天,他无法停止悲伤。

出租车里开始播放《大门和蓝莲花》,还有何勇的《钟鼓楼》。电台开辟出一个小栏目,让明妙负责对大门乐队的采访。

大门乐队寄居在大慈恩寺的偏僻角落。

不知何年何月,寺庙里留下这样一座不相干的房子,随时都可能拆除。窄窄的水泥墙,建筑围板拆掉后故意留下一个一个小洞,室内室外似分未分,一条窄窄的楼梯通往池塘,池水里有圆睡莲和灵敏的黑色小鱼。

寺庙里的夏日时光显得无所事事,草地上开满野花,香炉寂静,几个僧人坐在树下乘凉,分食一盘梅李。明妙打定主意要素面朝天地去寺庙,想了想,还是找出一条天青色头巾,包裹住疏于整理的头发,头巾上有一枚孔雀翎,在烈日下变幻出几十种光泽。她穿着旧牛仔裤,短靴,靴子多处磨损,粘着几块难以清洗的颜料污渍,鼻子和脸颊被太阳晒得有些脱皮。

夏安站在木楼梯上看她:李明妙,你如此邋遢,你从不知自己好看。

她大笑起来,毫不介意,动手把层层叠叠的头巾扎紧,像一个刚刚从土耳其后宫溜出来的小童,一无所有,准备好了冒险和骄傲。

小鱼姑娘出现在夏安身后,头发乱糟糟的,下巴很美。她勾住夏安的脖子,几乎衣不蔽体,并不觉得害羞。

小鱼姑娘大声说:跟我来,我们要创造一个大门。

她拿出一个颜色鲜艳的模型,说这是噶玛秋林的门,佛法之门。从前它就是个白漆的破烂农舍,一个艺术家创造了这样的线条和几何纹理。天哪,它看起来太神圣了,门上的图案直接进入眼睛,它牛掰,它让人热泪盈眶。

小鱼姑娘夸张地跑进跑出,搬动几十罐不同色泽的油漆,动手在水泥墙上画一扇大门,她要一扇和嘎玛秋林一模一样的大门。夏安设法为门框调制一种完美的青蓝色,这很难,尝试了上百次失败后,每个人都累得精疲力竭,只好伸展手脚躺在草地上。

一串串紫藤花在远处盛开,小蚊虫嗡嗡叫,星星在天空中不断出现。小鱼姑娘唱着一首布鲁斯,她有一把好嗓子,一把等待挥霍的好时光。

夏安俯身亲吻小鱼的嘴唇,他说:我们都会非常着名,小鱼,你将是个美人,我将是个名人。他转过头,握住明妙的手指,贴在脸颊上:明妙,你会怎样?

她踢掉脚上的鞋子,哈哈大笑:老了以后,我要做一个小男孩。

夏安和小鱼姑娘是一对儿,他们身上有一个不可战胜的夏天。

下班路上,真年打开收音机,听到明妙正在节目里说出这样一句话。

在这个新生的夏天,明妙每天在固定的时间讲述大门和蓝莲花的故事。真年已经认识了夏安和小鱼姑娘,他把车子停在一棵菩提树下,树上正开出千万细小花朵,散发出明确无误的香气。

真年点燃一支烟,听明妙讲叙那些小得不能再小的事情,任由幻觉生长,以为这些话只是讲给自己听的。

她是他闷在罐子里的秘密,带来无法割舍的愉悦。

她说:每一个乐队主唱都身材消瘦,烟不离手。小鱼姑娘总是很忧伤,她有一副好歌喉,喝各种酒,用夸张的嘴型唱歌,如泣如诉。她存心让人失望,所以喜欢她的人一定要勇敢,敢把伤疤踩在脚下继续追求她,才不会被她吓跑。

一个乐队主唱,其实是正常人的毒药。夏安,你爱上一个不该爱的人,有人说你是笨蛋,我却觉得你聪明极了。明妙在电波里咯咯笑起来:总要有一个人,胆敢打破一切禁忌,在你的生命中杀进杀出,让你甘愿冒险,这个人,就是你一直等待的。

真年听着她的声音,转动方向盘,也对着电波微笑。他去购买这张专辑,其中用了一段仓央嘉措所写的诗歌:住进布达拉宫,我是雪域最大的王,流浪在拉萨街头,我是世间最美的情郎。

这是真年喜爱的文字,一切都会消失,但语言长存。

年轻的心在八廓街洁白的哈达之上敞开,喘息声、呻吟声配合着喃喃的念诵声一起传出来,异常性感。

真年忽然有种刺痛感,他嫉妒。

应邀参加电台的颁奖晚会,真年知道明妙也会出现在那儿。

他们只能顺其自然地相遇,这是真年的行事规则,他冷静控制节奏,并不急于接近她。

他年长她二十二岁。

他二十八岁结婚时,她只是六岁幼童。此后十年,真年事业稳步上升,在业界拥有良好声誉,妻子生于富足家庭,仪容得体,容易满足,夫妻相处和睦,育有一个男孩,男孩的眼睛像妈妈,和列侬同一天生日,10月9日。在外人看来,这是模范的中国式和美家庭,里面究竟如何,只有真年自己知道。多年的婚姻就像一个封闭的罐头,够稳定,耐储存,新鲜是唯一没有的东西,责任远远多于快乐。但人生之路走过一半,唯一学会的就是妥协,他理性地接受了这就是生活,并不抗拒现实的安稳和享乐。

三十五岁,真年开始有其他女友。他体贴温和,容颜俊朗,深得女子爱慕。他对女人也持有开放态度,情欲盘踞时决不后退一小步,但始终划定边界,并不与任何女子保持长久的亲密关系。这样的男子自有他的谨慎,他要控制全局,排斥一切不确定的事物。感情几番与他的心智较量,结果都不战自溃。

四十一岁,真年遇见明妙,与她相遇似乎是生命中的一股逆流。在浓荫掩映的咖啡馆,他为她写下“难得欢喜”,因为她触动了自己深埋于心底的梦想。那天晚上,真年躺在床上,想起了她盯着他看的眼神,想起她的手指放在桌上的样子,想起她轻轻的呼吸。他难以入睡,感到了年轻,这是非常美好的感觉。

十九岁的女孩子不需要知道这些。与他告别时,她拎着那双绘满芍药和木兰花的凉鞋,赤脚走远,小小的脸庞上微光闪耀,犹如皇冠顶部的明珠,没有丝毫眷恋。

让我送你回家。

不用,我自己走。

她消失在公路对面,头也不回。

此后他们没有相见。时间一天天过去,真年并没有放弃,他用自己的方式接近她,不动声色,毫不莽撞。他相信,一切只是迟早的问题。

在电台的本年度排行榜上,《大门与蓝莲花》获得一个奖项。

明妙上台领奖,她穿着一件薄如蝉翼的白色丝绸衬衫,裸露出美妙的锁骨,双颊胭脂闪烁,涂着一抹妖媚的梅子色口红。真年从未见过她盛装的样子,一时间暗自惊心。在璀璨的灯光下,她的笑容有些僵硬,显露出突兀的明艳。

颁奖礼之后的宴会很隆重。明妙找到指定的位置坐下来,身边全是不认识的陌生人。她不懂得在这样的场合应酬,也不想与人交谈,感到一点点饥饿和疲倦。服务生走来铺好洁白的餐布,送上香槟。明妙独自喝下好几杯,略有醺意,眼睛里光芒冶艳,似乎有泪水浸润。

圆桌中央放置着兰花和青色莲蓬,散发出清涩的芬芳。

这气息让明妙想起大雨中的南山荷塘,一觉醒来,空气湿热,看见一只白鹭扇动翅膀,正缓缓飞远。她曾与小姑一起寻找白鹭,在薄雾缭绕的河岸边呼唤彼此的名字。小姑从河面上站起来,整个人湿淋淋的。明妙采摘野生百合花送给她,花瓣闪闪发光。小姑接过那朵花,将花瓣一片一片扯下来,塞进嘴里。

明妙,我要为你吃掉一朵花。

涩然的清香在雾气中弥漫,女孩一声不响。

她慢慢沉入水中,头发在河面上四散漂浮。

她说:明妙,我对你的感情那么多,要怎么办才好?

她是不被世俗接纳的女子,表达感情的方式一味地暴烈和别扭,令明妙羞涩,不知道该怎么回应,可她所说的每一句话都造就了明妙独一无二的性格,她越来越像她。

酒意迷离,明妙觉得脸颊微热,她用手背抵住额头,轻轻笑起来。

在这个盛大的宴会上,人与人耳鬓厮磨,欢声笑语,其实并无联结。如果你感到孤独,一定是在人群中,因为每个人都是自己最大的秘密,无法与他人分享。

你好吗?

明妙恍恍惚惚抬起头,一个男子的眼睛正盯着她。

他显然有几分醉意,还算英俊,眼睛像鹰一样闪烁,显得生气勃勃又不可捉摸。他端着酒杯,直勾勾看着她:我们在哪儿见过?

她摇摇头,只想他快点离开。

他却很乐意聊会儿天,索性拉开一把椅子,在她身边坐下:你一定记得我吧。

她一声不响。

男人眯起眼睛:你这只小野猫,你长大了,和她一模一样。

明妙的眼神越来越冷漠,她认出他。

十五岁时,她看见小姑在美容院的洗手间里哭,晚上她喝了敌杀死,是这个男人送她去洗胃,一年半后,小姑再次为他割腕,她死了。

男人抖动膝盖,拍拍自己的腿:过来,坐在我腿上,让我称称看你现在有多重。

他将自己的大腿往上抬了两三次,像公马一样喷着鼻子。

汗水慢慢从明妙手心里渗出来,她记起了小姑刚刚回来时的情景,她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快乐,那么生机勃勃的人。她的指甲涂得像火烧云一样红,画着眉毛,口袋里塞满了钱,带了好多礼物,还有几张黑胶唱碟。她活着的时候并没有好名声,老是有各种各样的男人带给她各种各样的伤害,眼前这男子只是其中之一。他反复地追逐她又抛弃她,因为从不把她当成一回事儿。

明妙慢慢站起来:你想怎么样?

我想我又找到你了。他直勾勾地盯着她,有点难以置信。

他一眼就认出了明妙。

一个女孩,一个女人,在两张面孔之间,她恰到好处地长大了。这真奇妙,他忍不住骂了一句脏话。那个女人太狂了,她不算好女人,总是轻率地爱上别人,但是她死了,是为他自杀而死的,在强大的震撼之后,他竟然有点得意。

他去参加了追悼会。看她平躺在塑料花和艳俗的绸缎里,穿着一条烟灰色裙子,身体里的血液几乎流干了,显出几分轻盈,比活着的时候清秀许多。他最后看了她一眼,这一眼几乎终生难忘:她肌肤洁净,画着工整的眉毛,口红涂得很美丽,双手规规矩矩放在胸前,乳房也很饱满。她是死了,死了以后反而变成了一个好女人。

他俯下身子,她再也不对他咯咯笑,不伸出手臂来缠绕他的脖子,此刻她平静地躺着,拒绝他,拒绝呼吸,拒绝被主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