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科技伦理问题研究:一种论域划界的多维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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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导论:科学技术的发展与科技伦理的凸显

科学技术是推动社会文明不断进步的源泉和动力,科学认知和技术应用大大提高了社会生产力水平,引起了巨大的人类物质生活改善和思想观念变化。与此同时,科学技术的负效应也一直如影随形,让人心存忌惮。人类在不断追问:科学技术是不是一只瑰丽的潘多拉魔盒?对人类而言,它究竟是“天使”还是“魔鬼”?

其实,人类对科学技术这一特殊事物的深沉反思古已有之,在古希腊神话、基督教神学、近代怀疑主义以及中国古代诸家学派的思想体系中均有体现。但由于当时并没有建立现代意义的科学技术体系,更没有经历近现代科学技术与社会之间的深刻互动,所以,中西方古代的先贤智者只是提出了科技伦理思想的简单轮廓和零散命题。当下真正被学界称为“科技伦理”学科的兴起应该是在近代科学诞生以后,随着科学技术革命和工业革命的进程逐步凸显的。

时至今天,全球进入了一个科学技术主导的时代,科学技术的形象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方面,科学技术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它使人们的生活质量不断提高,人类积极地影响历史进程的可能性和必要性也在前所未有的扩大,极大地推动了人类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但另一方面,科学技术的发展与人类的价值理想相背离,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造成了十分严重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文化危机等令人不堪忍受的沉重代价,将人类推向了不可持续生存与发展的危险边缘,现代科学技术给人类社会带来的不确定性与引发的社会问题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按理说人类社会越发展,科学技术越强大,人类生活应该越安定幸福,但事实是日益强大的科技反而让人类置身于更危险的境地,如何理解和摆脱这一悖谬?这就需要对科学技术的伦理维度进行深入的分析思考。因此,这也是一个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加急切地呼唤“科技伦理”的时代。

一 科学技术概观

科学技术是当代社会形成和发展最强劲的内生原动力,是现代性和全球化的根,也是一项十分复杂的事业。若想真正从理论上把握和认识透彻科学技术却绝非易事,正像马克思·查尔斯沃斯说:“什么是科学技术?如果没有人问我,我还知道;但当我要向提问者解释它时,我又不知道了。”[1]事实上,从内在本质和表现特征方面看,“科学”和“技术”二者还是有很大差异的,因此很多学者主张把二者明确区分认识,不能混为一谈。但在当代社会,科学和技术已经达到高度统一,科学技术一体化趋势十分显著,人们常常把二者连用,简称“科技”。特别是在当下中国日常语境中二者连用也习以为常,几乎约定俗成。本书也沿袭这样的一般称谓,把科学技术连用而未作明确区分,目的就是突出科学技术作为一种社会要素的同质性,但绝不意味着摒弃或忽视科学和技术的差异。沿着这样的思路,梳理现当代科技理论研究者的理论成果,对科学技术的本质概观认识大致上可以有如下概括:

(一)科学技术是一种知识体系

在静态的存在意义上说,我们通常会把科学技术理解成是人们研究自然、社会、思维的本质及其规律所获得的一种知识体系,认为科学技术是一种正确的、系统化的关于“是什么”、“为什么”、“会怎样”、“怎样做”的知识。显然,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接触到的科学技术,大多也是以这样的知识形态出现的,这也是很多人心目中所理解的科学技术。比如:科学家向公众预报某日将出现日食的现象,并且解释什么是日食、为什么会出现日食、什么时候会出现日食、怎样观测日食,等等。这里,我们接触了“日食”的科学概念,有关日食成因的科学原理和观测方法,既有对一般规律的揭示,又有对个别事件的论断,这些都是科学技术知识。作为一种知识体系,科学技术知识具有客观性,必须符合客观事实,它是对客观世界的真实反映。任何不能正确反映客观世界的知识,或是和客观事实不符的理论、解释,都应排除在科技知识之外。不过,我们也应该认识到,科学技术知识的真理性并不是绝对的。也就是说,人们对事物的科学认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不断发展、变化的。过去认为是正确的、科学的知识完全可能被新的事实所推翻、所否定,科学技术正是在不断否定自我和修正自我的过程中得到发展的。

(二)科学技术是一种活动过程

科学技术不仅是一种静态知识,更是一种活动过程,是社会总劳动的特殊部分,知识生产活动是一种创造性的智力活动过程。只有认识到“科学技术是一种活动过程”,才有可能全面把握科学技术的含义。其实马克思早就指出:一般劳动是一切科学工作,一切发现,一切发明。这种劳动部分的以今人的协作为条件,部分的又以对前人劳动的利用为条件。[2]这实际上是马克思从劳动的角度首先指出了科学技术的动态活动形象。当代马克思主义科技理论工作者提出“科学是活动过程”,主要基于以下两方面理由:一方面,科学知识的获得离不开科学技术研发活动。任何科学技术知识都不是孤立于科学技术研发过程而存在的,相反,它是过程的产物。简单地说,这个过程就是获取科学技术知识的过程。它包括观察和发现、假设和检验、推理和形成结论、解释和预测、评价和评估等。任何科学技术知识的来源都不是来自权威论断,也不是主观臆断,而是事实的证据和合乎逻辑的推理,即科学探索的过程。另一方面,科学技术不仅表现为结论的科学性,更表现为科技活动过程的科学性。科学技术研发活动过程不仅体现了各种具体科学技术知识在获得途径上的共同性,还具有超越于具体科学技术知识之上的、经久不变的永恒性。从科学技术发展史的角度看,没有永恒不变的真理,没有永远正确的知识。但是,科学技术知识可能被推翻,而获得科学技术知识的过程却是永恒不变的。在某种意义上说,科学技术的客观性不仅在于其认识结果的客观,更在于它的过程的客观,即在可观察的客观事实基础上进行合乎逻辑的推理。

(三)科学技术是一种世界观

科学技术是一种智力思维活动,科技思想源于社会、宗教、哲学、政治和经济生产等方面的观念和经验,同时,科学技术思想又为人类的各种观念的演进提供了强大的支持。例如,自然观无疑最直接地受到科学技术发展的影响。真正有意义的还不是自然观的具体变化,而是科学技术成为自然观的唯一发言人,比如,当今时代,相对论、量子力学、现代宇宙学和系统科学等新的科技成果就顺理成章地改变着我们的自然观。

科学技术往往就是从经验主义和实证主义立场出发,认为世界是客观存在的、是可探知的,科学则是用客观的方法揭示这种客观存在。这就是任何具体的科学技术活动中所蕴藏的基本看法和态度。一个具备了科学世界观的人,无论在进行科学工作时,还是在对待具体的事物时,都能表现出科学的态度。因此,如果我们仅仅把科学技术理解成认识事物的过程和方法,还不能完全揭示科学技术的内涵。从广义上说,科学技术意味着认识世界的方式和看待世界的方式。尽管科学技术在一定程度上要排斥一些主观的价值判断,但是我们又不可否认,科学技术本身就是一种世界观。

(四)科学技术是一种建制

当代科学技术已经作为一种建制而存在,它成为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一种社会职业。虽然从广义上讲,古代的占星术士和宫廷医师可以算得上是科学建制化的早期标志,但真正从社会分工的角度而言,科学技术作为一种建制还是近代以来的事情。这种建制化一方面是国家力量强有力统合的结果;另一方面则是由科技、经济、社会互动整合所致。科学技术的建制化不仅是从事科学工作的人为获得科学活动所需要的经费而进行的妥协,而且是一种使各种资源得以最优配置的组织创新。

社会公众对建制化的科学技术最直观的认识就是形成了作为社会分工产物的科学家群体。在现代社会中,从事科学技术活动的不再仅仅是少数科学家,而是数量庞大的有建制的科学研究人员、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因此,科学技术在其主体意义上,是已经被建制化了的事物。

(五)科学技术是一种方法

知识为体,方法为魂。创造知识的方法本身就是知识的真谛。科学技术工作者从事科学技术事业所采用的一整套思维和操作的规则就是方法论的东西,其中既有程序性安排,也有指导性的原则,它们是获取科技事业成功的一把金钥匙,也是人类认识客观世界的有效途径。

科学技术内蕴的方法有很多,总的来说都是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相结合的产物。然而这种理性与经验的结合却经历了很长的磨合期,历史上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曾各执一端,在哲学史上则表现为唯理论和唯经验论之争。后来,康德对二者加以调和,指出科学技术是用先天理性整理和后天经验所取得的可靠知识。当代马克思主义科技观研究者也继承和发展了这一观点,认为对于科学技术而言,理性传统和经验传统缺一不可,经验归纳必须与理性演绎相互结合、形成互补,尽管这不是科学技术进步的唯一方法模式,但这种方法却得到最普遍意义的采纳和应用。[3]

(六)科学技术是一种文化

随着科学技术的应用,新科技事物往往以文化式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这就使得科学技术逐渐发展为一种相对独立的社会亚文化系统。科技文化在现代社会的拓展和渗透方式越来越复杂和多元。首先,科学技术可以通过对生产方式的变革,从器物层面传导到制度层面再影响到文化价值层面。比如,科学技术带来的机械化大生产导致工业革命,进而导致资本主义革命和民主政治文化的兴起,这一过程就是科技文化渗透现代社会的途径之一。其次,科学技术还可以通过在生活中的广泛应用导致新的科技文化不断涌现,比如科技应用与人们消费需求相互作用形成了汽车文化、通信文化和网络文化等文化新形态。再次,还可以通过科技教育、宣传和普及,使科技文化直接进入社会文化价值领域。爱因斯坦就曾经指出:“科学技术对于人类事务的影响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方式是大家熟悉的:科学技术直接的或间接地生产出改变了人类生活生产方式的工具;第二种方式是教育性质的,它作用于心灵,尽管草率看来,这种方式好像不太明显,但至少同第一种方式一样锐利。”[4]比如,哥白尼“日心说”的提出和传播,这不仅是一个科学事件,更是一个文化事件。其实,“日心说”的胜利不仅是哥白尼的胜利,也是反宗教文化心理的胜利,也是科技文化的一次大捷。

(七)科学技术是一种精神

科学精神是人类在长期科学技术活动中逐渐形成和不断发展的一种主观的精神状态。在认知层面,科学精神的核心内涵是理性精神,即相信自然界存在一种内在的法则,人们可以通过努力寻找这个反映自然法则的自然规律,换言之就是首先相信真理性的存在,坚持追求真理的态度。在社会建制层面,科学精神就是科学共同体理想化的社会关系的准则,也就是科学社会学家默顿所称的科学的精神气质。这种精神气质一方面可以约束科学共同体中科技工作者的行为;另一方面也是维持科技建制正常运转的必要规范,并已经部分内化于科学教育和社会生活之中。在文化价值层面,科学精神的展开成为解释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双重武器。其具体内涵展开为:实证精神、分析精神、开放精神、民主精神、批判精神等诸多方面,它们既体现了科学精神的实质,又顺应了社会现实的需要,因而科学精神也成为一种具有普遍性意义的时代精神。

(八)科学技术是一种维持和发展生产的最主要因素

马克思早在《资本论》这部划时代巨著和它的序曲《政治经济学批判》中,就阐明了生产力所包含的内容,提出了科学技术是生产力这一著名论断。他曾指出:劳动生产力,是随着科学和技术的不断进步而不断完善的。[5]他还根据机器大工业生产中的自动化趋向,进一步预见了科学技术在未来社会生产力发展中的决定作用。他指出,随着科学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及其在生产中的广泛应用,生产过程将日益自动化,那时的社会生产力和社会财富的创造,越来越取决于一般的科学水平和技术进步,或说取决于科学在生产上的应用[6],科学因素将渗透到物质生产的所有环节,使物质生产成为科学生产,并为人类的需要服务”。[7]

当前时期,随着科学技术与现代生产力系统的紧密融合,科学技术研究的范围不仅局限于生产过程中的硬件设施,而且涉及生产过程中的软环境,科学技术不再只是体现为一些类似机器设备、能源供应等静态成果,而且还包括工艺程序、生产组织形式、生产管理方法等动态成果。它广泛而深入地渗透到生产力系统的各个层面,成为维持和发展社会生产的最主要因素,并最终决定着社会生产关系进而决定社会经济关系。其一,科学技术的发展成为经济增长的原动力。任何一次科技进步都对全球生产力的提升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其二,科学技术带来了经济结构的深刻调整。当今科技进步不仅导致了生产力的发展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且改变了整个经济生产的产品结构、劳动力结构及资源和资金的配置,从而导致经济结构中最主要的部分——产业结构的不断变革和日益高级化。其三,科学技术的发展加深了经济全球化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今天,不论是东方还是西方,都坚信科学技术是首要的生产力,科技发展成为国力角逐和社会发展的一个主要方面。

(九)科学技术是一把双刃剑

19世纪70年代以后,恩格斯进一步探索人与科学技术及自然的关系,确立了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提醒人们要正确处理以科学技术为中介的人和自然的关系。恩格斯通过分析人与科学技术及自然的关系,提出了人类不能陶醉于对自然的胜利的生态观点,这也是较早反思科学技术应用的思想萌芽。

随着科学技术的广泛应用,一方面,人们的生活质量不断提高,人类积极地影响历史进程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在前所未有的扩大,极大地推动了人类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但另一方面,也造成了十分严重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文化危机,将人类推向了不可持续生存与发展的危险边缘,现代科学技术给人类社会带来的不确定性与引发的社会问题也开始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特别是西方马克思主义研究者,基于对晚期资本主义的批判,深刻反思了科学技术负效应及其意识形态功能,正如哈贝马斯指出的:“知识和技术在马克思看来是一种绝对解放的力量,可它们自身却成为了社会压迫的工具。”[8]马尔库塞也尖锐地指出:“技术的合理性展示出它的政治特性,因为它变成更有效统治的得力工具,并创造出一个真正的极权主义领域。”[9]与西方马克思主义的悲观论不同,大部分马克思主义者仍然认为,科学技术成果终究能为人类文明和进步服务,但科学技术是一把双刃剑,需要人类理性的控制和规导。

二 科学技术发展及其风险困境

自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以来,欧洲一直是以高扬“理性”而自居,“知识就是力量”逐渐成为人们实践的内在尺度。17—18世纪,伴随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进步,人们的主体性力量得以逐渐彰显确证,于是出现了一种对科学技术无批判无反思的乐观主义,导致科技理性逐渐膨胀,认为科技不仅可以使人从自然束缚、愚昧无知和贫困中解脱出来,而且迷信科技进步必然带来人类的福祉,自由、民主和幸福的生活随着科技的理性之光的照耀而即将临世。19世纪末20世纪初,当资本主义进入垄断阶段,几次科技革命将科学技术推向了一个新的阶段,但是,由于资本主义世界的内部矛盾,科学技术的新成果并没有充分用于造福人类、造福社会,而是用于帝国主义之间争夺世界市场的瓜分殖民地的形成,仅20世纪上半叶资本主义世界就爆发了两次世界大战,许多先进的科学技术应用到战争中去,制造了一系列骇人听闻的事件。两次世界大战、法西斯主义、经济危机等使得人们对当下的生活方式提出了质疑。人类虽然获得了一个相对发达的物化的世界,却一定程度上迷失了自己的精神家园,丧失了传统的秩序,改变了原来的生存方式。于是,人的生活价值和意义问题又成为现代人思想探究和积极关注的问题。

(一)科学技术发展与人类自身的异化

早在19世纪,马克思就曾深刻地描绘过科学技术的异化现象。他说:“在我们这个时代,每一种事物好像都包含有自己的反面……。技术的胜利似乎是以道德的败坏为代价换来的。随着人类日益控制自然,个人却似乎日益成为别人的奴隶或自身的卑劣行为的奴隶。甚至科学的纯洁光辉仿佛也只能在愚昧无知的黑暗背景上闪耀。我们的一切发现和进步,似乎结果是使物质力量具有理智生命,而人的生命则化为愚钝的物质力量。”[10]

科学技术具有使人从体力解放到脑力解放的功能,意味着人可以越来越多地从手段的地位上解放出来,由此伴随着人走向越来越高度的自由。与此同时,人类不仅用科学技术从体外武装了自己,而且还从其他方面改变人,包括从体内改变人,使其发生体内新进化。在得到体力和脑力上的不断解放时,又带来了我们难以容忍的“体力丧失”和“智力丧失”,即因过分依赖技术而造成的人的某些能力的退化和丧失。于是,工具取代人的地方越多,人对科学技术的依赖性也就越大,终于,人一旦离开了科学技术,就会变得无法生存,就会成为动物世界中最软弱的动物,正如卢梭关于野蛮人和文明人的对比,他说:“后者因为使用种种工具而在体力、奔跑、攀登等方面的能力上远远不如前者,如果赤手空拳较量的话,后者肯定要被前者打败。”[11]

汤因比也表达过类似的思想:“一般来说,当一种新的能力开始补充旧的能力时,旧的能力就有退化的倾向……例如,在已经能够读写的民族中,出现了记忆力减退的现象,而收音机和电视机一旦作为传递信息的手段被应用,读和写的民族中,出现了记忆力减退的现象。而收音机和电视机作为传递信息手段被应用,读和写的能力又有衰退的趋势……无论在物质方面还是在精神方面,所谓进步,都是建筑在我们无法忍受的损失之上的。”不仅是读和写的能力,现代智能技术取代了人更多的智力活动,比如计算机对人的记忆和运算活动的取代,“当数据库中存有万倍于人脑的信息,而且又容易存取时,这时获取知识还有什么意义呢?当计算机更有效、更合适地运用知识时,为什么我们还去运用获取的知识呢?也许对于未来的后代来说,所有我们目前称作知识的东西都是枯燥乏味,毫无价值的”。[12]

(二)科学技术发展与人类生存的危机

科学技术发展的同时,新的危险与不幸也相伴出现。比如,今天,由于医疗技术的发达,医生检查胎儿性别的B超机的大规模使用,会不会使那些具有重男轻女思想的父母在胎儿尚未发育成熟时而扼杀其生命呢?再比如,随着信息科技的发展,互联网的广泛使用,人成了数字化的存在,会不会因此改变了人际交往方式,导致人与人之间感情的冷淡呢?还有,互联网的开放性和匿名性,强调言论自由,会不会容易暴露个人隐私、散布虚假信息、出现网上盗窃、诈骗呢?更为严重的还有,现代军事科技的发展,以核武器为代表的高、精、尖武器的大量出现,人类生存受到前所未有的威胁,这种威胁一旦为霸权主义与强权政治所掌握,极有可能变成现实。爱因斯坦有句名言“我不知道第三次世界大战人类将使用什么武器,但我知道第四次世界大战人类使用的武器,那时只有棍棒和石头”,这说明军事科学技术使用不当,定会毁灭全人类。还有,科学技术导致的工业化生产很少会考虑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不惜破坏环境和资源储备,任意开采资源、倾倒废物,同时大量施用化肥、农药,最终导致环境、资源、生态、人口、粮食安全等诸多方面的全球性人类生存问题的出现。

(三)科学技术发展与传统秩序的丧失

首先,科技发展加深了社会的不平等。科技的发展与运用大大推动了世界各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也制造了大量劳动人民的“失业”、“下岗”。一边是采用现代科技成果使社会劳动生产力得到很大提高,社会对劳动力数量的需求比例逐渐下降;另一边是城市化进程加大对土地的需求,各国可耕地面积迅速下降,农村有越来越多的劳动力需要转向城市就业以维持生计。劳动力供过于求的现实使劳动者不得不以低价“出卖”自身劳动力。低收入阶层往往文化水平低,还要受到来自体制、政策、法规等方面的歧视。发达国家和地区发展越来越好,落后国家和地区迟迟难以发展。

其次,科技发展改变了传统社会道德秩序。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道德说教成了谎言,真理成了单纯的表象,整个社会存在着从道德相对主义滑向道德虚无主义的危险,一切固定的东西都受到了动摇。科技活动作为一种社会道德试验,不仅使已有的伦理道德问题得到拓展,而且还引发了传统伦理与科技发展现实的诸多冲突。比如,现代医学可以培育试管婴儿,将来甚至或许还可以利用克隆技术进行人的无性繁殖。这样一来,新生儿就可以变成纯技术产物,而人只是在技术环境中将遗传物质按科学原则组合与制作的结果。虽然,这使不育夫妇得到渴望的后代或自己的复制品,消除孤独与寂寞,并且有可能使人的遗传基因按人的要求发生改变,“创造出”品质有所改变的“新人”。但这也在冲击社会的伦理道德,担心“人会不会变成纯技术的产物”。现实中,许多国家先后确立起市场经济,把它作为本国经济运行的主要机制。市场经济是在竞争和平等的基础上以追求利润为首要目的,它的发展为实现个人价值、个人发展和科技发展提供了很大机遇。不少人在利益驱使下,利用市场机制的缺陷和法规的漏洞,做出许多有损公众利益的行为。现实的许多现象足以说明,与传统农业社会相比,现代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出现“紧张感”,现代社会道德秩序被重新安排。

三 科技伦理何以可能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科学技术风险及其引发的社会不确定性日益凸显,人们越来越渴望一个学科研究领域能解释和理解这一现象,并试图寻求运用一种成熟的学科体系和学科范式来给出满意的解决方案。

一部分人很自然地把这一任务从归于所谓“科技伦理”的研究范畴,认为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应用过程应该内在地包含有伦理意蕴,从科学技术的内在价值到科技从业人员的职业责任,从科学技术的精神文化内涵到科学技术研究和应用规范,无不渗透着伦理学的学科气质,科技伦理的研究顺理成章而且十分必要。

而另有一部分人则反对这种说法,认为根本不存在什么“科技伦理”。否认科技伦理存在的一方认为,伦理学是研究道德的,是以道德现象作为研究对象的,只有人才具备道德可能,而作为人类活动实践的产物的科学技术是没有道德可言的,科学技术仅仅是工具、手段,本身无所谓善恶,只是由于社会伦理的原因导致其应用上的善恶,因此,科学技术与伦理无涉。比如,曾有论述指出:“以往人们总爱谈论科学技术善的方面,最近又有人开始谈论科学技术恶的方面。殊不知科学技术仅仅是手段,无所谓善,也无所谓恶,它的善恶来自使用者的目的,是人们的价值观点把它引向善或恶,科学技术带来的种种社会问题必须到科学技术的背后去找原因”[13];也有观点指出:“科学家的研究目的是追求现实世界中存在着的客观真理,判断科学知识及理论的标准是真与假,而不是道德意义上的好与坏;工程技术人员的工程营建所依据的也是自然界本身的客观法则,判断技术发明与应用的标准是先进或落后,而不是道德意义上的善与恶。因此,科技领域本身是价值中立的,并非伦理道德的研究对象”[14];还有观点指出:“诚然,科学成果的技术应用有善恶之分,也就是说,它有被人恶用的可能性,但是,这不能归咎于自然技术(natural technology)更不能怪罪于自然科学,这只是由于社会技术(social technology)或社会工程(social engineering)不完善所致,未能有效地约束恶用自然技术的人。”[15]应该说以上观点有其合理的成分,也颇有市场。但从历史与实践的认识论根源和从伦理学学科研究的范畴两个方面来讲,这种“科技与伦理无涉论”存在明显的偏颇,应予以澄清。

(一)科技与伦理结合:历史和实践的必然

从认识论根源看,“科技与伦理无涉论”者错误地把科学技术当作与实践无关的纯粹认识活动,其逻辑推理过程是这样的:实践是改造客观世界的活动,是真与善的统一;科学技术属于认识活动,与改造活动无关;因此,科学技术与价值无涉,与伦理无关。这种逻辑前提就是错误的,他们把科学技术研究看成是脱离实践的绝对的理性自由,将科学技术应用看成是绝对处于人类理性控制范围内的随心操作。这种对科技的超验主义误解势必把科技研究活动等同于无所不能的“绝对精神”,这种对科学技术应用控制的无比自信势必把科学技术等同于人类任意把玩的“物化机械”,因此,科学技术工具论的观点也就不足为奇了。但其中的谬误也十分明显,毫无疑问,科学技术研发和应用也是一种人类的实践活动,既是认识客观世界也是改造客观世界的复杂过程,科学技术活动过程天然地蕴含了真与善的统一。

同时,现代科学技术伦理精神的生成又与科学技术发展的历史演进密切相关。正像李醒民先生所说,科学是人的(人为的和为人的)科学、历史中的科学,而不是超人的超历史的。虽然科学技术从一开始就天然地蕴含了真与善,但就其二者的程度而言,求真在科学技术认识活动中显然处于首要地位,求善往往在其次或在其后得以呈现。但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由于科学活动的组织化、社会化程度越来越高,科学技术的一体化趋势越来越明显,科学技术对人—社会—自然系统影响的深度与广度越来越扩大,在科学技术认识和应用过程中求善的要求日益被得到重视,科学技术与伦理的互动也日益频繁而紧密,人们对科学技术的价值评价和对科技活动主体的伦理要求自然也发生了重大变化。

(二)科技伦理的生成:伦理学的必然接纳

一般来说,伦理学是关于道德的科学,或者说,伦理学是以道德作为自己研究对象的科学。但从伦理的概念而言,古今中外的理解不尽相同。从中国的词源含义来看,“伦”本意是辈、类的意思,“理”则是条理、道理的意思,伦理最早界定为探讨人与人的关系和行为规范。宋明以后,伦理不仅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准则,而且还有道德理论的含义。在西方,从词源上看,“伦理”一词是从古希腊文“ethos”而来,其本意是一群人共居的地方,后来其意义扩大为一群人的性格、气质、风俗习惯等,因此可以看出,西方伦理概念应该是从风俗、风尚、性格、思想方式等演绎而来,也是主要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及其规范。总之,在传统意义上,“伦理”主要指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身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则未涉及。而当代由于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人的问题、环境问题日益凸显,不仅影响人与自然关系的协调,而且影响和制约着社会的发展。这样,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以自然为主要研究对象的科学及其与自然的关系也成为现代伦理学研究的对象,人与自然的关系也成为一种重要的伦理关系。从伦理学研究范围和内容来看,历史上的伦理学家们也存在着不同的理解。有的人认为伦理学是研究“善”或“至善”的科学;有的人认为伦理学是研究“义务”、“责任”的科学;有的人认为伦理学是研究价值的科学;有的人认为伦理学是研究道德行为或道德品质的科学;有的人认为伦理学的研究对象就应该集中于道德规范;还有的人认为伦理学是理论学科,是一门道德哲学,应该构建一定的范畴体系。凡此种种观点,不一而足。由此伦理学学科的开放性、包容性可见一斑,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伦理学研究既包括道德现象、道德规范,也包括义务责任、价值判断等研究对象和内容。

因而,伦理范畴也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的伦理是指传统的伦理范畴,主要关涉道德本身,研究的主要是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身的伦理关系;广义的伦理范畴,不仅关涉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身的伦理道德关系,而且也关涉人与自然的伦理关系,还研究义务、责任、价值、正义等一系列范畴。尽管狭义的传统的科学技术范畴与传统的伦理学学科范畴似乎无涉,但是现代科学技术范畴与现代(广义的)伦理学范畴不仅在研究领域有交叉(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且研究内容方面也相互关涉。因为当代科学技术已经对人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制度、思想观念、思维方式、风俗传统乃至人类的日常生活等诸多方面产生了巨大影响,其中既有美好的一面又有需要深刻反思的一面。随着现代科学技术体系的建立和发展,科学技术本身及其研究和应用过程中引发的道德、义务、责任、价值等问题越来越被伦理学积极关注,科技伦理作为当代伦理学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被其积极接纳,成为整个伦理学体系大河之中重要而充满活力的一个支流。

尽管围绕科学技术与伦理关系的争论还没有停止,对“科技伦理”这一学科称谓的界定和理解还不尽相同,但有一个不争的事实就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科技带来和引发的伦理问题层出不穷,科技伦理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科技伦理成为当代科学技术和社会发展无法回避的话题。正如2000年8月江泽民同志在北戴河会见六位国际著名科学家时曾一针见血地指出:在21世纪,科技伦理的问题将越来越突出。核心问题是,科学技术进步应服务于全人类,服务于世界和平、发展与进步的崇高事业,而不能危害人类自身。[16]

我们将科技伦理作为一门科学去研究、去实践,对人们理性地理解和应用科学技术、尽可能消除其非理性和情感随意性,积极引导和规范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实际应用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四 当代科技伦理的研究论域及其界定

当代科技伦理的研究论域相当广泛,由于对其概念界定不一,分类别归纳梳理角度各有不同,因此,全面总结整理起来有一定难度,也很难有定论。

比如,著名学者刘大椿、段伟文曾撰文指出:“科技伦理所涉及的层面可以拓展为科技共同体内的伦理问题、科技社会中的人际伦理问题、科技时代文化伦理问题和科技背景下人与自然的伦理关系四个层面。”[17]学者杨怀中则认为:“科技伦理作为一门交叉学科,要研究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的关系;作为一种职业伦理学,要研究科技道德现象;作为一种应用伦理学,要研究具体科技领域的道德问题。”[18]胡延风则提出了现代科技伦理研究的三个层次,分别是:第一层次为科学技术人员的职业伦理;第二层次是现代科技关系社会公共利益,是一种社会公共伦理;第三层次是由于科技发展的不平衡影响世界发展而形成的一种全球伦理。[19]韩跃红认为,科技伦理的学科实质是科技的人本道德,学术道德和人本道德构成科技伦理的两大主要研究内容。[20]张小飞则进行了哲学层面的归纳,他以人的完善为价值尺度来衡量科技伦理问题,认为科技伦理的讨论内容有四种表现形式,分别是:科技发展与人的生命价值实现的矛盾;科技发展与人类自由的矛盾;科技发展与人类平等的矛盾;科技发展与社会公正的矛盾。他还明确指出科技伦理问题的特点就是广泛性、差异性、复合性和破坏性。[21]还有学者认为科学技术伦理学应该是十分具体的分支学科,因为每一项科学技术都是非常具体的,为了达到一定目标而进行伦理规范和控制必须具体化,笼统抽象的伦理观念对于规范具体的科学技术活动远远不够。因此,每一个分支学科都应该有其特殊的内容,比如科技伦理要表现为医学伦理、生命伦理、网络伦理、环境伦理、基因伦理等。[22]学者卢风认为:“科技伦理是研究科技行业之道德维度的学科,科技伦理研究的问题涉及两大类,一是科技共同体的道德规范和科技从业者的职业道德问题,二是科技与道德、科技与价值的关系问题。”[23]学者程现昆认为科技伦理可以从两个角度来划分,一个是以人的角度来观照,包含科技活动层面、人的发展层面、社会发展层面三个层面的科技伦理;另一个是从不同诉求向度展开的角度来看,现代科技伦理表现为个人伦理延至集体伦理、信念伦理延至责任伦理、自律伦理延至结构伦理、近距伦理延至远距伦理四个方面。[24]

本书则是试图从最广泛的意义上理解科技伦理,认为凡是科学技术本身或者科学研究和应用过程中引发的所有关涉道德、义务、责任、价值等方面的问题均应属于科技伦理范畴。在此基础上,为了分类别梳理的方便,为了尽可能涵盖当前科技伦理研究的方方面面,笔者试图建立一套并列关系的论域分类体系,试图用科学技术本身为参照系,衡量科学技术与各种伦理问题涉及领域的关系为逻辑,尝试对科技伦理的不同研究领域进行划分,共划分为本体域、主体域、客体域、学科域、工程域和管理域六个部分。当然这种划分标准的科学性、有效性还有待商榷,但这总归不失是一种新的较为合理的观察方式和分析框架。希望这种观察能够准确梳理、表达、分析和评价当代科技伦理的相关问题,并能给人以有益的启示。

注释

[1]Max Charlesworth,Science,Non-science and Pseudo-science,Burwood,Victoria:Deakin University Press,1986.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120页。

[3]刘大椿:《自然辩证法概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5页。

[4]爱因斯坦:《科学与社会》,《爱因斯坦文集》第3卷,许良英等译,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135页。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664页。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217页。

[7]同上书,第212页。

[8][德]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第1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42页。

[9][美]马尔库塞:《单向度的人》,刘继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9年版,第9页。

[1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8—79页。

[11]肖峰:《对科学技术的几点人文思考》,《科学技术与辩证法》1998年12期。

[12]汤因比、池田大作:《展望21世纪》,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85年版,第23—24页。

[13]齐振海:《未竟的浪潮——现代科学技术革命与社会发展》,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258页。

[14]甘绍平:《科技伦理:一个有争议的课题》,《哲学动态》2000年第10期。

[15]李醒民:《科学的精神与价值》,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18页。

[16]引自《江泽民在北戴河会见诺贝尔奖获得者》,《人民日报》2000年8月6日。

[17]刘大椿、段伟文:《科技时代伦理问题的新向度》,《新视野》2000年第1期。

[18]杨怀中:《科技伦理究竟研究什么》,《江汉论坛》2004年第2期。

[19]胡延风:《现代科技伦理研究的新视野》,《理论视野》2004年第4期。

[20]韩跃红:《科技伦理——从学术道德到人本道德》,《科学技术与辩证法》2005年第1期。

[21]张小飞:《现代科技伦理问题表现及特征的哲学探究》,《天府新论》2004年第6期。

[22]沈骊天、陈红:《科技伦理也是一门科学》,《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1期。

[23]卢风:《科技、自由与自然——科技伦理与环境伦理前沿问题研究》,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7页。

[24]程现昆:《科技伦理研究论纲》,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64、7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