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对不起,我要离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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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索拉&万

有那么一段日子,我不知道站在镜子前面的女人是我还是索拉。

有人说:索拉是我,我就是索拉。于是我对那个人的语言产生了怀疑。

这样的怀疑不是空穴来风,它以我抽屉内的咖啡色笔记本为理论依据。这个咖啡色笔记本埋身于众多黑色封面的笔记本之中,有一天我拉开抽屉寻找两张报社寄来的汇款单时,看到了这个咖啡色的笔记本。

起初我并没有在意笔记本的存在,相反我还将它往一边趴拉了两下,但是找遍所有黑色封面笔记本都没有找到汇款单的时候,我将那个咖啡色笔记本扒拉了过来。我打开笔记本的封皮,看到雪白的本心里写着一行字:我在,索拉在,我不在,索拉还在。

我盯着这行字目瞪口呆。在这之前,我坚信我是索拉,索拉就是我。我用索拉这个名字在各种各样的刊物上发表了很多作品,用索拉这个名字到邮电局领取了一定数额的稿费。并且用索拉这个名字,与一个名叫安的男人登记结婚。2005年10月与安生下名安索王子的小男孩。

可是如果按照笔记本描述,那么索拉不是我,我就不是索拉。

我试着在笔记本的一端写下同样的字,企图判别“我在,索拉在。我不在,索拉还在”来自何方,出自何人之手。然而写来写去,我发现我的笔迹和笔记本上的笔迹一模一样。既然一模一样,那么“我在,索拉在。我不在。索拉还在”就是我亲笔书写。可是我在什么地方,因为什么原因写下这样一行叫我感觉奇怪的字。又是什么力量使我认为“我在的时候,我在。我不在的时候,我还在呢”。

这样想着的时候,我的手在笔记本里小偷一样摸来摸去,摸了一会儿就摸到两张浅绿色的汇款单,汇款单收件人的地方用同样的宋体字打印着同样的“索拉”收。

身份证的名字同样是索拉,在汇款单后面证件名称处填写身份证号码的时候,我不得不对照身份证的数字一个一个非常认真地填写。我一直认为我在为一个与我完全无关的人做着与她完全有关的事情。她的所有信息都是我不熟悉的。她的身高、模样、体型,与她相关的一切,对于我全然陌生。

然而填写代领人证件名称的时候,我又遇到了同样的问题。我理所当然地认为这个代领人是我,可是我的名称、身份证号码,体型特征,在我的脑海中同样一片陌生。

这样的结果令我感到非常不愉快。我在屋子里面走来走去,摸摸沙发,摸摸床头灯,最后还是在代领人证件名称处填上与索拉一模一样的信息。

就这样我拿着两张非常奇怪的汇款单来到邮电局,邮电局的小姐毫不犹豫将代领人信息划得一干二净,她说:“你就是索拉,索拉就是你,你为什么要为你代领?”

有一天,我还看到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万寿寺》,书的里面夹着一张紫红色的书签。就是为了这个“签”字,我在电脑上用全拼输入法折腾了半天。即便如此,我还不敢判别这个“签”字是否正确。

这使我想到一件事情,2006年12月的一个中午,我想请部门的领导到街头小摊吃一碗馄饨。我在部门领导的办公室等了十五分钟没有见到她的人影,于是我就在一张白纸上写一行字,我写着:科长我想请你喝……

写到这里,我才发现“馄饨”这两个字我一点不会写,不仅不会写“馄饨”两个字,端着黑色签字笔看了半天,我发现“科”字也不是想象中“科”的模样,再看下去“我、想、请、你、喝”,每个字都越发不象想象中字的模样,这使我心中产生无限恐惧。我想我赖以生存的文字在我脑海中以排江倒海之势迅速消失。于是我慌忙跑回自己办公室,在电脑的WORD文档里打下一行字:“科长我想请你喝馄饨,十二点我在楼下等你。”

打完之后,我还认真排了下版,上标“3.9”,下标“3.7”,左标“2.8”,右标“2.6”,正文三号仿宋,完全是下行文件和上行文件的正规排版方式。排完版后,我用打印纸将这行字打印出来,拿着它来到部门领导办公室,我将纸放在部门领导面前,我说:“科长我想请你喝馄饨。”科长看都不看那张纸,科长说:“今天中午我没有时间。”

看到《万寿寺》的时候,看到书里面夹着一张紫红色的书签。书签上面有一个大眼睛、绿身子的男人莫名其妙地盯着一个地方。与书签夹在一起的是一个戴着红色安全帽,拿一根弯曲铁棍的青年男子的照片,男子戴着看不出边缘颜色的眼镜,但是看得出来,那真的是一副眼镜。

《万寿寺》的书,我记得是在济南英雄山文化市场的书店买的,夹在《万寿寺》里面的照片何年何月,何时何地出现这本书里,却全然忘记。

我端着这张照片在床头灯下看来看去。安在我的身边看一边我不知道名字的书。看来看去的时候,我突然吓了一跳:如果这个男人是我已经忘记的情人(我是漂亮的女人,我相信我的生活里应该存在一个情人),那么被安发现岂不是一件非常糟糕的事情。

我慌忙将照片放到枕头底下,心虚地看了安一眼,然后将手塞进枕头底下压了压照片。

枕头底下,我的手摸到一个软软、圆圆的东西,拿出来,是个拆了塑料包装的避孕套。

生育之后,我做了戴环手术,那么这个避孕套是谁用的?为何拆去了塑料包装?又为何出现在我的枕头底下?为何叫我在这个夜晚的这个时刻发现,而不是那个夜晚的那个时刻发现?

我想到朋友的一句话:出门三件宝,手机、钱包、避孕套。

我将避孕套拿到安的面前,我说:“你看,谁的避孕套?”

安看都不看一眼,安说:“你不知道,我又哪里知道?”

《万寿寺》的第一页写着“晚唐时,薛嵩在湘西当节度使。前往驻地时,带去了他的铁枪。”故事就这样开始。

第一页没有页号,第二页没有页号,第三页同样没有页号。第四页的地方,页号出现了,上面写着一个“3”字。

第二页是李银河写的总序,总序的上面用黑蓝色的圆珠笔写着一个电话号码。

“黑蓝色的圆珠笔”,这种描写方法本身就存在问题。除了我之外,我还没发现第二个人用类似的方法描写圆珠笔写下来的字。正确的描写方法应该是黑蓝色的圆珠笔油写下的字或者是圆珠笔写下的黑蓝色的字。可是不管怎么样,那串电话号码写在《万寿寺》第三页总序的上方,它以“3、1、8、4、5”和另外两个相同数字的唯一组合方式呈现在我的面前。

我想问问安这是谁的电话号码,可是安既然不知道出现在我枕头底下的避孕套是谁的,那么安也肯定不知道出现在我书上的电话号码是谁的?

这样的推断使我将到了嘴边的话咽了回去。我在安熟睡之后,用家里的座机拔了“3、1、8、4、5”和另外两个相同数字组合而成的电话号码,铃响三声之后,一个男子在那端接听。

我说:“喂,我在枕头底下发现一只没有塑料包装的避孕套。”

说完这句话之后,我才发现我的语言完全不受我的指挥。它以自己独立的方式脱口而出。

我本想说:“喂,你是谁?”

可是除了第一个字,其它的字与我的想法完全相反。

于是我长叹了口气,我准备说“喂,你是谁?”时,那个男子恰如其分地在电话一端笑起来,他说:“安与你吵架了?”

他说“索拉,对不起。”

男子知道安,并且男子知道我的名字叫索拉,可是我不知道男子姓什么,叫什么,甚至是不知道他的妻子是不是也叫安?

终于有一天,我发现我认识一个名叫万的男子。那一天,我坐在自家雪白的地板砖上将书橱里所有的书都倒腾到地上。倒腾到最后,我忘记了将这些书倒腾出来的目的和意义。这非常不符合我的做事原则,于是我就坐在一大堆书里苦思冥想,为自己倒腾书找一个合适的理由。在一大堆书里,我发现了一只粉红色的带密码锁的笔记本。我将那个笔记本拿到手里,看到密码锁上有“3、5、7”三个数字成坚状排列。这三个数字显然不是笔记本的密码,因为笔记本打不开。那么笔记本的密码是什么?我想了一下什么也没有想起来。于是就拔动密码锁,叫它以“3、5、8”、“2、4、9”和“7、0、7”的方式重新组合了一遍,组合的结果是笔记本依旧打不开。

我认为我的耐心已经到了极限,于是找来把锣丝刀,三下五除二,将密码锁撬了下来。

撬下密码锁的笔记本很轻松打开,第一页写着:

2006年4月8日,天气晴

万打电话,提到刘小婴,说刘小婴是他最喜欢的女人。

万?刘小婴?他们或她们是谁?

第二页

2006年5月10日,天气阴

万非常详细地对我描述刘小婴:乖巧、温顺、温柔,相爱五年从未对他提出任何要求。

虽然为了万已经离婚,但是从来没有要求万离婚。

有时候,也怀疑万的感情,问万:和她在一起是不是只为了赚她的便宜?

万说:已经五年,如果仅仅为了赚便宜,那么早已厌倦。

通常在歌厅里约会,握着手一起听歌。

有时到效外的树林,什么都不做,话也很少说,就是坐在一起静静地看树林外的树林。

为万花的钱,甚至比万为她花的还要多。

第三页

2006年5月20日,天气阴

第一次见到刘小婴。

是与万妻子年龄仿佛的女子,总之比我小二到四岁,皮肤很紧,不白,不很漂亮。

万说,刘小婴是他妻子的朋友,万家与刘小婴家的关系特别好,一个星期有三天时间在一起吃饭。

万与妻子的关系不是很好,前几天到他家里玩,万的妻子说:万不爱她,所以吵架里她往死里打万。

不知道,万为什么会喜欢刘小婴。既然与万的妻子是好朋友,那么刘小婴应该是与万妻子类型相似的女人。

刘小婴约等于万妻。

第四页

2006年6月1日,天气阴

六一儿童节。

与安到泰山游玩。万自告奋勇替我们看家,与安商量了,将钥匙送给万。

2006年6月4日,天气晴

回家,打扫卫生,在床上发现一个拆了包装的避孕套。

知道万带着刘小婴住进我的家里。

将避孕套放进睡衣口袋里。

打电话给万,万说:索拉不要生气了,索拉改天我请你吃饭。

2006年7月12日

万请我和章红艳吃饭,中专时的死党,许久没有见面了,所以章红艳喝醉了。

日记写到这里再无踪迹,大片大片的本心空荡荡没有任何一件东西。

我合上笔记本,终于明白了两个问题:1、将书橱里所有的书倒腾到地上是为了找这个笔记本。因为那个拆了包装袋的避孕套使我潜意识地想到2006年6月4日,我将它放进了睡衣口袋里,然后2006年12月20日,也就是昨天,我将那件睡衣重新穿在身上,穿在身上的时候,避孕套掉到了床上,然后又钻进枕头底下。2、钻进枕头底下的避孕套使我潜意识地想到我曾经将它的来历记在一个粉红色的笔记本上,笔记本放在书橱里的某个地方,于是我就将书橱里所有的书倒腾了出来。

紧接着我又明白三个问题:1、我是中专毕业,有两个死党同学一个叫万,一个叫章红艳。2、我没有情人,虽然我认为我自己应该有一个情人,可是我没有情人。可是我的死党同学万有一个情人,他的情人叫刘小婴,是个不太漂亮的女人。3、章红艳也是我的同学。有一天,万和刘小婴到我家里做爱,导致我很生气。万于是请我和章红艳吃饭。章红艳也许很久时间没有被人请吃饭了,于是章红艳喝醉了。

明白这五个问题之后,我将所有的书收拾进书橱,然后给记录在《万寿寺》上的电话号码打电话,我说:“万,是你吗?是你吗,万。”

万说:“索拉,不是我又是谁?”

万认为我依旧为他和刘小婴在我家床上做爱生气,万说:“好了,索拉女士,我请你吃饭好不好?”

我说:“那么,可不可以叫上章红艳。”

“章红艳。”万对这个名字进了一番思索,他思索的空档,我差点认为章红艳这个人不存在。

可是,万说:“好吧,就喊上章红艳。”

玫瑰大酒店的二楼餐厅,章红艳夸张地与我拥抱,拍着我的脸蛋说:“索拉宝贝,差不多一年没见到你了。”

差不多一年没见到我?那么我在这一年里做了些什么?

我拿起章红艳的手看了看,章红艳的十个指甲全部涂着红色的指甲油。我说:“章红艳,有一天我在火车上看到一个女孩指甲上画着蓝白相间的小方框,那些小方框比你的红指甲油好看多了。”

章红艳抽回手,章红艳说:“索拉你什么时候关心起别人的指甲来了。索拉现在的你还是原来的那个你吗?”

章红艳的话使我一阵迷惑,我不知道现在的我是不是索拉,那么我当然不知道现在的索拉是不是就是原来的索拉。

为了证明现在的索拉就是原来的索拉或者为了证明现在的索拉就不是原来的索拉,我悄声问章红艳:“那个刘小婴,你知道吗?”

章红艳看了看万,朝我挤挤眼睛,说:“索拉,喝酒。”

喝酒过程中,我知道了万、章红艳、我读中专时坐前后桌。万、章红艳不仅坐前后桌,还是一对恋人。我与万坐前后桌但是不是一对恋人。毕业之后,万、章红艳由恋人、同学重新恢复到非恋人、同学。我与万依旧还是非恋人、同学。

万娶了酒厂的女工做妻子,章红艳嫁给一个房地产商人,而我与一个青梅竹马的男人结了婚。

事情的经过弄得我头疼欲裂,章红艳与万全然不觉,他们滔滔不绝地说着上学时的种种往事,教英语的老师、教数学的老师。他们提到教数学的老师相中了我们的班花,半夜时分站在女生宿舍楼底下拼命往楼上瞧。

这个时候他们一齐看我,他们一齐说:“索拉你记不记得,有人给数学老师的妻子打过电话,索拉你记不记得,打电话的那个人就是你。”

我拼命摇头,我说:我哪里会做这样的事情,相中班花的人是数学老师,不是我老公。既然不是我老公,数学老师相中谁跟我有什么关系?既然没有关系,那么我为什么要给数学老师的妻子打电话?

章红艳与万同时笑起来,章红艳与万说:“索拉,瞧你,索拉瞧把你急的。”

说完这句话,万起身去卫生间,章红艳将头凑到我脸前,章红艳说:“索拉,你为什么要在万面前提刘小婴,他们俩已经分手了,难道你忘记了吗?”

按照章红艳的叙述,刘小婴在万结婚第二年,相中了万。刘小婴相中万的时候,已经认识了万三年。但是在两年之前,刘小婴一点没相中万。第三年的时候,刘小婴突然对万产生了男女感情冲动。有一天万、万的妻子、刘小婴、刘小婴的丈夫四个人在万家床上盖着被子打扑克,刘小婴突然就从被子底下伸过手去,握住了万的男根。万看着刘小婴若无其事的脸,看着刘小婴的丈夫还有自己的妻子,吓得一动不敢动。

被刘小婴握住男根的万知道刘小婴喜欢他,终于很顺理成章地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脱去了刘小婴的衣服。脱去刘小婴衣服的前提是刘小婴主动到万家里找万。万的妻子经常上夜班,这使得刘小婴有很多机会到万家里找万温存,温存的内容就是钻进万的被窝。有时候万的妻子休班,刘小婴就到万的单位找万。万的单位在市郊的一个偏僻所在,通常是他一人在一间屋子里值班。那个偏僻的所在从来不通公交车,刘小婴就骑四十分钟的自行车,上几道坡下几道坡来到万的小屋,万的小屋里有一张值班床,于是刘小婴在万的单位钻进了万的被窝。

章红艳的叙述使我目瞪口呆,我说:“你说的这个刘小婴是不是万的那个刘小婴?”

章红艳说:“当然是万的刘小婴,如果不是万的刘小婴,我为什么要跟你说这个刘小婴。”

我说:“可是我日记里的刘小婴不是这样的,我日记里的刘小婴乖巧、温顺、温柔,从未对万提出任何要求。”

“我日记里的刘小婴与万在歌厅约会,握着万的手一起听歌。我日记里的刘小婴与万到郊外的树林散步,什么都不做,话也很少说,就是一起静静地看树林外的树林。”

我说:“我日记里的刘小婴也是万的刘小婴,因为日记里记的刘小婴是万告诉我的。”

章红艳说:“咦,这是怎么回事?是你记错了还是我记错了?要不就是万有两个情人?咱们俩说的不是一个人?”

这时候,万从卫生间出来,他大跨步走回座位,很响地拍了下桌子,说:“章红艳、索拉,喝酒。”

我将章红艳拉到一边,我说:“万与刘小婴为什么分手?”

“索拉你到底怎么了?”章红艳瞪大眼睛,章红艳说:“万跟他妻子闹离婚,闹了半年离婚又合好了。刘小婴于是就跳楼了。”

安认为我的脑子出了问题,不是得了健忘症就是得了失忆症。他带我到医院检查。

安对医生说:“索位什么都忘了,她甚至不知道她是不是她自己。她忘了她的一个朋友章红艳、忘了一个朋友万,忘了万的朋友刘小婴,忘了万的老婆一下子得到40万元单位股票分红,于是刘小婴跳了楼。并且有一天,她在一本叫做《万寿寺》的书里看到一个戴着安全帽的男子的照片,可是到现在她都没有想起那个男人是谁。不过,”安握住我的手,说:“比较庆幸的是她没有忘记我是她丈夫,我的名家叫安。”

医生开了长长的检查单子,安带我楼上楼下,这间屋子那间屋子,这台仪器那台仪器进行检查,最后医生开出长长的处方,安带我到取药处将处方换成一大堆药瓶子。

医院门口一个男人拍了我一下肩,男人大声叫着:“索拉,你在干什么?”

我扭头看,是万。不光是万,万手里还搂着个矮矮胖胖的丑女人。

我说:“你是万,可是这个女人是谁?”

万笑起来,万说:“索拉你再这样胡闹,我就和你绝交。这是我老婆,你怎么能说这个女人是谁?”

矮女人冲着我很害羞地笑,万冲我摆摆手,搂着她,搂着个宝似的向医院停车场黑压压的汽车群走了过去。

湖边有棵许愿树

从前,某个村子里,有一个男孩子要上战场,与他许下一生的女孩为了他,每天默默地许下一个愿望,然后把一棵种子埋在湖边。女孩细心呵护着每一颗种子,因为她深信每当种子发芽时,随着种子所许下的愿望也就能够得到实现。

她的好友问她许下了什么愿望,她也只是摇头笑笑不作回答。

她所许的愿望只有一个——希望他能够平安……

但是战争结束了……

男孩子并没有回来……

女孩仍然执着地守护着她为男孩所种下的每一颗种子,尽管在战争结束的五年后,村里的人都劝她放弃。

父母替她物色了一户又一户的人家,女孩仍旧不为所动。

终于,她的父母被逼急了,在不理会女孩的抗议之下,他的父母硬是把她许给一户城里的人家。

女孩试过用任何的方法去拒绝这桩婚事,但都没有产生效果。

但在举行婚礼的前一晚,女孩突然不再抵抗,乖乖地穿上那让全村女子都羡妒的礼服。家里人知道她终于想开,欢天喜地的去筹备明天的婚事。

却不知道女孩其实已悄悄地下定决心,她要守住自己和男孩子的诺言。

婚礼当天,几乎全村的人都集合在丘上的教堂。

他们都衷心祝福这一对新人,但当新娘出现在地毯的另一端的时候,所有人都呆着了,新娘的礼服不是白色的,它被新娘手上的血染成红色的。

看着受伤的新娘,尽管新郎力排众议要娶她,但所有的男方家人都坚持着要退婚。

女孩终于得到她要的宁静,因为她被逐出家里和整个村子。

十年、二十年、四十年、六十年。

早在人们忘记这段故事的时候,女孩仍然默默地灌溉她的森林,尽管她已青春不再、轻灵的脚步变得沉重、乌黑的头发早就变得花白、青春的脸庞也被岁月刻下一道又一道的疤痕,但是女孩仍然没有停止。

她还是每天陪伴着她的树,直到天黑在回到自己在湖边搭的小茅屋。

女孩死的很孤独,因为她的树不能在她生病时照顾她,替她叫大夫,救她的性命。

几个村里的小伙子看的不忍心,于是几个人把她葬在湖边的一棵树下。

说也奇怪,从那天开始,尽管其它的树都会随着季节的变换而有枯有荣。

但只有那棵树,据说从那一天开始就不曾再掉过一粒果子,谢过一片叶子。

仿佛周围的时间都停留在那一刻,不再流动。

从那一天起,湖边多了一个传说。

不管男女,只要能够跨越那片森林并在许愿树前埋下一颗附有自己愿望的种子,那么他的愿望一定会实现。

当然,前提是他必须是真心真意的。

听福伯说完整个故事的时候,我握住小妍的手不禁紧了一下。

小妍仿佛了解我的心意地回握了我一下。

其实我们都不是第一次听这个故事,几乎整个村子的年青人都是听福伯说故事长大的。

但是今天的故事对我特别有意义。

因为,我后天就要随驻守这里的军队上战场了,我不知道自己有没有机会回来,小妍答应我。

她不会去送我,因为我离去的时候,她会站在许愿树前为我埋下一颗种子,但是我希望小妍不会像故事里的女孩那么傻。

没有人需要牺牲自己的一辈子去证明自己有多么爱地一个人。

因为那只会让你爱的人更加心疼。

“那,那个男孩子到底去那里了?”

这是每当我们听完故事一定会问的问题,但尽管我从八岁问到十八岁,福伯永远是用一个笑容,再摇摇头来回答我们,然后再用他的拐杖撑起自己微跛的身躯,缓缓地踱步回家,做为每次的结束。

但尽管如此,我们仍然在每一次故事结束后发出同样的问题,因为我们相信福伯只是卖个关子,总有一天他会告诉我们男孩到底去那里了,其实我们早已不下千万次地去臆测故事的结局。

像是男孩子死了、变心了、受了伤所以没办法回来。

甚至连福伯就是那个男孩的说法都出来了,但是我们并没有妄下断语,因为我们相信,从福伯口中出来的结局,一定比我们的要更动听,也更动人。

“我想,我可以回答你们那个男孩去那了。”

听到这句话,我们每个人都转身回望这个从一开始坐在我们身后跟着听故事,却毫不起眼的年青人。

他大约二十上下,从福伯刚开始说故事时在我们身后的一棵树下乘凉。

本来也没什么人留意他,但他的惊人之语倒是吸引了我们全部的注意力。

“怎么了?干嘛直楞楞的看着我?你们不想知道后来的故事吗?”

年青人笑着说。“想!当然想!”

不知道是谁先说出了这句话,但是我想应该不会有人怪他的唐突,毕竟这个故事从小就在我们脑海和梦境中不知道回荡过多少次。

终于可以在今天听到整个故事,也算是给我的临行践礼吧!

正当每个人准备听年青人继续说下去的时候,福伯反而说了一句话:“也该是时候了,年青人你跟我来。你的故事,应该是先说给她听。”

说毕,他就拄着自己的拐杖,缓缓地向村子的另外一头走去。

而年青人仿佛也知悉福伯的心意,没有多问什么,只是默默地跟在福伯的身后,留下一脸错愕的我们。

但是当然,我和小妍不会放过这么好的机会,我们俩个很有默契的交换了一个眼神,就偷偷地跟在俩人的后面,留下了更错愕的他们。

福伯缓步走着,年青人也默默地尾随在后,我和小妍也偷偷地跟在后面。福伯三不五时地向后看,显然不想让我们跟着他们,所以我和小妍也不敢跟的太近。

还好这片树林是我们从小的游戏场所,所以虽然我们一直保持一段距离,倒也不至于跟丢了。

走过了村子、越过了小溪、穿过了森林。福伯带着年青人到一棵大树的荫下。那是一棵很奇特的树。尽管当时已是秋天,周围的树也开始枯黄,但唯有它仍维持着盛夏的模样。

“这……就是许愿树?”年青人问。

“对。这也是她为他种的树。”福伯说。

“那么,我想我应该先介绍我自己是谁。”年青人说着,边放下了他的行囊。还有他手中捧的坛子。

“不用了。你来只是告诉她后面的故事!”福伯打断了年青人。

但年青人只是耸耸肩,轻轻地坐在树荫下,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继续整个传说。

其实,男孩并没有死。在战争结束之后,男孩很幸运地存活了下来,但是他并不快乐,因为在一次掩护村庄的行动当中,他发射的子弹打中了一个随同村人逃难的女孩。

子弹打在她的背上,却狠狠的击在他的心上。同伴们劝他不要负这个责任,甚至有人愿意替他“解决”整件事。

但是男孩都拒绝了,他不愿为了掩饰自己的错误而造就更大的错误,所以他决定负责。

男孩静静地坐在女孩的床边,尽管村人对他有所指责、同伴对他有所不谅解,男孩都只是默默承受,因为他的心全都系在女孩的安危上。

女孩终于醒了,在他不吃不喝的第五天。但是,女孩从此没有办法再走路,子弹击中了她的脊椎。

男孩为了负责,自愿肩负起照顾这个女孩的责任。在战争结束之后,男孩也没有回家,他甚至克制自己不要写信回家。

他希望女孩当他死了,那么她才可以找自己无法给她的幸福。

受伤的女孩知道男孩并不快乐,她不希望自己的不幸带给别人不幸。

男孩被她的善良感动,男孩下了一个决定,向她求婚。

就这样,他们结婚了。

时光飞逝,转瞬间这一对新人已经是一对老夫妇了。尽管年老的两人行动都有所不便,但他们仍然相互敬爱、扶持,直到老爷爷死去的一年后,当老奶奶在整理他的遗物,不经意的翻阅他的日记时,才赫然发现老爷爷根本不曾忘记过女孩。

老奶奶每翻一页,就哭一次,她心疼老爷爷的苦心,他明明就不曾忘记过那个女孩,却为了老奶奶而留在这里,而且不曾在她面前显露过他的一丝痛苦,但是在日记里,他对女孩的思念却深刻到令人心痛,也许他真正心爱的是那个女孩,但他却没让她因此受到一点委屈。

老奶奶决定要把老爷爷送回故乡。

她累了他一辈子,是该让他回去的时候了。

“就是这样。”年青人从包袱里拿出了一本日记。

“这是他用对女孩的思念写成的。另外,我还有一句话想说。”年青人说。

“老爷爷他,到死也没有背叛女孩,他虽然和老奶奶结婚,但是老爷爷从来没做过对不起她的事。我也不是他们的孙子,我只不过是一直受他们照顾的孤儿罢了。”

“原来如此,你也该放心了,他从来就没有离开过你。”福伯一手抚摸着树,一边喃喃自语。

“还有,”年青人拿起他一直捧着的坛子。

“这是老爷爷的骨灰,老奶奶托我一定要把他埋在女孩的墓地上。”“你就把它埋在这就行了,这整片树林都是她的墓园。”福伯说。

年青人在树下挖了一个洞,小心地把坛子和日记放进去,再埋起来。

“那么,我就此告辞了,我必须赶回去和老奶奶报告。”年青人说完,对福伯微微鞠躬,就头也不回地转身走了。

福伯就一个人静静地拄着拐杖,坐在树下。

也不知道了过多久,森林的雾渐渐地大了起来,福伯这时突然说了一句:“你们先走吧,我还想再坐一会儿。”我和小妍很有默契地转身,悄悄地走了。

回程雾很大,路上的景物和来程时看来完全不同。我不知道是不是我眼花了。

但是我看到除了我们之外,还有另外一对情侣在这里,我转头想问小妍她是不是和我一样看到了,没想到小妍笑笑对我说:“不管是不是‘他们’,我们都没有必要打扰他们。”

我也笑了。对啊!换做是我,相隔了那么久,我也不希望被人打扰啊!

隔天,我随军队的列车离开了。小妍依照约定没有来送我,因为我知道,此时的她,正在许愿树前为我埋下一棵种子。

一个月后,我在部队里收到一封小妍寄来的信。

她说福伯走了,在他自己的床上。福伯走得很安详,因为当村人发现他的时候,他的脸上带着微笑。

另外还有一件事,原来福伯在走前交给小妍一封信,交待她在他离开这个村子的时候才准打开,现在他走了。

于是小妍打开信。

才知道,原来福伯就是当年的新郎,他一直后悔当初坚持要娶女孩过门,更后悔他没有坚持留下她。

所以他化身“福伯”,就是为了要守护着她,也为了能够让这个故事流传。

现在他等到男孩回来了,他也应该功成身退了,他毕竟守候了她六十年,他也累了,想休息了。

我一口气读完小妍的信件,把整个故事在脑海中完全地串联起来。

我被整个故事感动不已,不管是女孩、男孩、福伯、或是受伤的女孩。

他们都是真正懂爱,而且用心去爱的人。

信末,我看到小妍留下的一行字。

她说:“附注:不管怎么样,答应我,不要乱开枪。”

习惯比爱更有影响力

习惯了两个人一起吃饭,习惯了两个人一起看书,习惯了两个人一起工作,习惯了两个人一起回家,习惯了两个人一起发呆,习惯了两个人一起喝咖啡,习惯了两个人一起……开始一个人时,很多的快乐都不再了,你到底是习惯了彼此还是真的深爱对方,有时习惯比爱更有影响力。

停枫

多年前,曾看过一部电视剧——《一帘幽梦》。从那时侯起,我就爱上了那个成熟、睿智、理性、温柔的男人——费云帆。

多年后,我也到了可以谈情说爱的年纪。

身边的朋友忙碌地谈着恋爱,换男友就如同换衣服一般让人眼花缭乱。我冷眼看着,嫉妒着,却始终没能把眼光固定在某一个男人的身上。

朋友们常常借着聚会拿我说事儿,我知道,他们是希望我能够找一个男人好好地谈一场恋爱,因为他们都觉得我太孤单。我曾交过几个男友,最后都受不了我的冷漠,离我而去。

其实,朋友们都不知道,从我19岁起就一直有个男友。他大我7岁,是在一次朋友的聚会中偶然认识的,花了近3个月的时间追求我,我在不胜其烦之后勉强地接受了他,说老实话,当时真的是很勉强。他对我一直很好,可谓百依百顺,捧在手心里疼,可是,我总是觉得少了点什么,他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件事,我都是波澜不惊。终于,他也离开了,什么也没说地离开了。那是今年的春天,我忙完了家里的事情回到成都,他告诉我,他要走了,是去马来西亚,手续都办好了,就告诉我一声。我问他什么时候回来,他回答说4年后。我觉得事情很突然,1年多来,我习惯了他的好,习惯了他对我关心,习惯了他的点点滴滴,现在他要走了,我的生活仿佛丢掉了一块儿,心里也说不出是什么滋味,几分怅然若失,几分……那天,我们什么也没有说。对于我们之间的事,我们的关系,他没有提,我也没有问。他走的那天,我没有去送他,知道他为什么走了,因为我的冷漠,因为我的“无动于衷”。后来,我收到他的E-mail,他跟我说,你知道吗?你伤了我,对于我做的每一件事,你都只是冷冷地看在眼里,我说的每一句话,你都只是冷冷的听在耳朵里,却从来没有更大的反应,你太冷漠了。我常常觉得你的眼神就跟养的那只猫如出一则,你可能没有注意过,你无论是在走路的时候还是在看着别人的时候,下巴都是高高抬起的。当初就是你的这份孤傲吸引了我,认识你以后,是你的善良一再地留住了我,现在我却因为你的冰冷不得不离开。

在一次朋友聚会上,一个异性朋友对我说,“枫,你得改改了,你给人的感觉太孤傲,让人觉得难以亲近。其实,你很善良,很理性,是个很好的女人。改改吧,不要总是把下巴抬得那么高。”朋友的话,让我想了许久。我不是有意要表现的冷漠,而是一种习惯,成长的环境让我没有办法太热情;也不是我要选择孤单,我也希望能有一个自己心仪的男人来宠我、爱我,可是,多年前那个成熟睿智的男人的形象在我心里太根深蒂固了,我想要找一个那样的男人,想要拥有一个那样的男人。那个选择离开男人,始终没有明白我为什么不能对他更好一点,他最终没能明白他输给了时间,输给了我心里的那个影子,所以我不肯为他停留。

再后来,我认识了一个大我十多岁的男人。他的出现让我心里那个成熟男人的形象丰满鲜活起来,他在岁月的历练下极具魅力,极有味道,使我不能自己。于是,枫叶停下了傲慢的脚步,想要停留在他宽厚温暖的手掌中。无奈,枫叶终不是藤蔓,不能为鸟儿筑巢。一夜激情过后,我突然明白了,鸟儿只是在归巢的途中飞累了,想要暂时歇歇脚,枫叶的美丽风情只能是暂时地吸引。天亮以后,鸟儿会继续寻找归途,枫叶也将继续漂泊。那个晚上,我一直没有睡着,一直静静地看着他的睡脸,想要将他深深地刻在心版上。

上个月,一个同学结婚,我在羡慕的同时,也想起了那个离我而去的男人。突然觉得他对我付出的是那么珍贵,觉得自己好傻,竟然在不经意的执着和懵懂中,丢掉了唾手可得的幸福。可是那个曾经温暖的怀抱却已不再让枫叶停留……

黑暗里的寂寞

我笑。我已经想开了,寂寞是我的事。我的寂寞与你无关。你的寂寞或许与我有关,但不全有关。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寂寞负责任。周国平曾写过一篇短文,名为《在黑暗里并肩行走》。我们,人与人之间,只是在黑暗中并肩行走。我看不清你,你看不清我,只是我们都知道,你在我不远处,而我也在你不远处。

为什么我们非得去看清楚别人的脸孔,非得扒开别人的内心?不能保证我们的心里没有一丝杂念,甚至有许多许多杂念,那么我们的灵魂也会羞耻感,需要黑暗来掩饰、保护,在黑暗中,知道彼此的存在,足以温暖一生。

周国平是这么告诉我们的,是这样的吗?也许,他只是在暗示,人与人之间,需要更多的豁达与自由。亲密的爱人,就要互相去了解对方的所有一切吗,包括我们最忌讳的异性朋友,以及与异性朋友之间的联系?我们是自由的个体,有着自由的感情。难道我不只爱一个人就该觉得羞耻吗?不,不是这样的。

在婚礼上,我们宣誓:

“我请你做我的妻子/丈夫,我生命中的伴侣和我唯一的爱人。我将珍惜我们的友谊,爱你,不论是现在,将来,还是永远。我会信任你,尊敬你,我将和你一起欢笑,一起哭泣。我会忠诚的爱着你,无论未来是好的还是坏的,是艰难的还是安乐的,我都会陪你一起度过。”

誓词里出现了“唯一”与“忠诚”。这只是一种美好的愿望,谁不想成为谁的唯一,对自己忠诚。可是,我爱你,于是你成为我的爱人,我爱着他,他却只是我眼中的一滴眼泪。并非不忠诚,我还是爱着你,只是我也爱着别人。或许我可以发誓一辈子只忠于你一人,却永远无法肯定一辈子只爱你一人。

这些是属于我自己的事,在黑暗中,你无法看清我。我也不想看清你。

想起某女的一句话:阳光下的爱情总是错漏百出,需要我们缝缝补补。

黑暗,是一种智慧。尽管如此,在黑暗中还是时常觉得寂寞。

有人给我讲过一个真实的事:

在一个寨子里,一个男人忽然疯了,在寨子里疯跑,身上脏兮兮的,然而却发出了一股浓烈的异香……

我觉得这简直像诗章一样绚丽,里面也许藏匿着千年的秘密。讲给他听,他很漠然,很冷淡。霎时我觉得心里荒草丛生,这是将与我共度一生的人吗?

这让我觉得很寂寞。有谁,看来我写的一个句子,会情不自禁地说“好!”;然而说好的人,又能否相伴一生?这种寂寞,渗入骨髓。

想起李志在《梵高先生》唱着:我们生来就是孤独,我们生来就是孤单。不管你拥有什么,我们生来就是孤独……

某次一个人,路过一家清净的酒吧,吉他歌手寂寞地歌唱,我心里竟开始伤感,在它门口坐下。我有朋友,可是没有人喜欢酒吧,我有男朋友,可是他不喜欢啤酒,简直是厌恶。一个人走进去,又太过寂寞。于是我坐着,想,一个人心里总有一些无人可解无药可救的寂寞,当你找不到适合的人做适合的事的时候。

和他说起这个想法时,他十分生气,他觉得我无视他的存在,这让他很受伤。

青春就像一场流浪

青春就像一场流浪,知道从哪里来,却不知道最终要到哪里去,最好的状态就是一直在路上。或许有一天,我们会发现:红颜弹指老,刹那芳华!青春与沧桑,似乎不再对立。杜拉斯不就说过:“十七岁开始苍老”。很多看似年轻的外表下,都藏着一颗事故的心。于是有人浅唱“不忧愁的脸,是我的少年。不仓皇的脸,等岁月改变”。有人低吟:“用青春的方式告别青春,用流浪的方式告别伤感”。谁说“少年不识愁滋味”?有多少人会为赋新词把自己弄得“人比黄花瘦”?上一代的人,总是不理解我们的苦闷与迷茫,虽然这条青春之路,他们也曾走过,但环境的差异,决定了我们所组的路径不可能相同。如今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充满了太多的险恶,一不小心就会误入歧途。站在十字路口,我们经常不知道,该往哪走。于是我们在梦想,与现实的落差中苦苦挣扎,却怎么也挣脱不了,尘事樊篱的舒服。因为我们彷徨,所以我们呐喊。可是在这喧嚣嘈杂的俗世,我们的心声显得按么苍白无力。我们只能在幻想的世界,与文字相拥而眠,或者沧:桑起舞,谁都不知道这样的过程会带来什么,我们的弥漫个一点一点,将我们的内心割得四分五裂。内心常常有一种,无法克制的真实痛楚,即使知道却无法消除。一个人的一生中,总会遇到这样的时候,个人的战争。这种时候,你的内心已经兵慌马乱天翻地覆了,可是在别人看来,你知识比平时沉没了一点,每人会觉得奇怪。“这种战争,注定单枪匹马”。白岩松曾说过这么一段话,我看了很受触动。

有时候,一大群人一起开开心心得玩,突然我就不愿意说话了,一个人抱着胳膊坐到一边,于是气氛就变得有些尴尬。其实都是一群很好的朋友,没有必要那个样子,可是我真的就不想说话了。有些疼痛来得很突然,总是趁你不备时侵袭你。或许你上一秒还欣喜若狂,下一秒就:潸然泪下了。没有人知道原因,甚至连你自己都说不清,这种转变实在有些莫名。周围的朋友一开始很想帮我,可是他们尝试了几次,发现爱莫能助,渐渐地他们也就习惯了,习惯了我的喜怒无常,习惯了我的无理取闹,习惯了我突然的沉默。这种疼痛就叫做青春。年少的我们都曾有过这样的一个人的战争,只是持续的时间长短和发作的频率不同而已。但是疼痛总比麻木好。或许有一天,你真的无坚不摧了,你会怀念这种感觉。毕竟,青春是一场太仓促的饿梦,我们总是在来不及中度过。叶散的时候,我们明白欢聚。花谢的时候,我们明白青春。

每一段光阴背后都有一个故事,每一个故事背后又是一首乐章。而青春,更是乐章中最富于变化的音符,跳动在每一根琴弦上,弹奏着少不更事,弹奏着年少轻狂,弹奏着离别过往。青春在弦上流淌,理不清的思绪,剪不断的忧愁,红尘如斯,灵魂的归宿在那里?铁轨伸向前方,雾一样的迷离。是有终点的,但是过趁让人有些厌倦和迷离,不知所措。并且每个重点,随时都是另一个起点。循环往复,不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