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吕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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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吕雉奉父之命同刘邦成婚

吕雉的童年是在动乱和战争的恐惧中度过的。吕雉出生的时候,正是秦朝大举统一六国的前夜。当时秦国国王嬴政年幼,军政由相国吕不韦掌握,整个秦国忙于调整内部矛盾,为统一做准备,暂时放慢了军事进攻的步伐。对于六国而言,虽然此时相对平稳,但人人都明白,秦朝军队的进攻不过是早晚的事,无论哪一个国家都无力和秦抗衡,人们内心无不充满着不安和对秦军的恐惧。当吕雉刚刚懂事,秦军即吹响了进军东方的号角。从公元前230年也就是秦始皇十七年开始,秦军以摧枯拉朽之势在短短十年不到的时间内,先后消灭了韩、赵、燕、魏、楚、齐,在公元前221年完成了统一中国的大业。此时的吕雉已经二十多岁,用当时的眼光看,已经算是大龄女青年,在一般人家早已结婚、生儿育女了。因为吕公要选择一个非常的女婿,吕雉仍然待字闺中,才有了后来与刘邦的结合。

不过,吕雉和刘邦的结合,带有很大的偶然性和戏剧性。

秦统一之后,整齐制度,厉行法制,迁徙豪强和六国宗室,加强对东方六国地区的控制,打击地方势力。在单父有一定影响和地位的吕氏家族的地位和利益自然也受到影响,原来的地位和财产因为制度的改变而大部分丧失。众所周知,在农业社会,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国家控制农民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控制土地。在战国时期,土地在法理上都是国有的,都实行国家授田制,但各国对土地的控制程度有所不同。大体说来,六国对土地的控制要松一些,贵族凭借其身份,大手工业主凭借其经济实力,地方豪强依靠其社会势力,占有较多的土地。而秦国在商鞅变法以后,严格实行军功授田制,普通百姓成年以后每人授田一百亩,有爵位者,根据爵位高低,增加授田数量,并由官府分配劳动力进行耕作。土地多少和人的政治地位相联系,而政治地位取决于军功位,没有军功者只能有田百亩。秦朝统一之后,将秦的授田制度推行全国,按照身份统一授田,那些六国宗室贵族、地方大姓、大手工业主因为身份的改变而丧失其土地,自然怨恨秦王朝,希望恢复过去的美好时光。于是秦始皇把他们迁离原籍,剥夺其资产,打击其反抗行为。像吕公,长于相面,受过一定的教育,家境富裕,但没有军功爵位,只能按照普通农民的身份授田,其原来的土地田产只能被收为国有。不过,吕公在秦朝的日子还不算难过,因为相面活动在秦朝是受到法律保护的。秦始皇因为分封制和郡县制的争论,接受李斯的建议下令焚书,民间收藏的诸子学说都在焚烧之列,但卜筮、医药、种树之书不在焚烧之列,所以靠相面混饭吃并不困难。不仅普通百姓需要相面,就是大小官僚也要相面,所以吕公在地方上的日子也还过得去,不仅和地方头面人物交往甚密,和许多官僚也有非同一般的交情,其中就有沛县县令。刘邦在沛县县令为吕公接风洗尘的宴会上见到吕公,后来在吕公的主动要求之下娶吕雉为妻。

按秦朝制度,所有人口都按五家为伍、若干伍为里的方式统一编制于户籍,集中居住在一起,每一个里有编号和名称,里周围有围墙,里民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由里门凭证件出入。每个里不仅设里监门检查出入里门的里民有无违反规定的行为,而且里民之间还要互相监督、互相检举;若干个里组成一个城邑,也凭证件出入城邑,所以一般农民是没有行动自由的。但是,相面的术士是特殊人群,有专门的户籍和证件,可以游走江湖,这就有了到各地结识地方官吏的方便。吕公大约就是在行走江湖时结识沛县(今江苏徐州沛县)县令的,并成为沛县县令的贵宾。后来,吕公在家乡和人家结下仇怨,为了躲避仇家,举家迁移到沛县,投奔沛县县令。按照当时制度,人口增加对于地方官吏特别是县令来说是最重要的政绩。吕公全家的到来,对于沛县县令来说,就有了双重意义:于私是朋友聚会,于公是治理地方有方,才有其他地方人口举家迁徙而来。于是沛县县令广散消息,大摆宴席,大张旗鼓地为吕公接风,实际上是想借机敲属下竹杠。而对于那些地方名流、县廷属吏来说,也正好有机会在宽松的环境中亲近县令,虽然这一顿酒宴不见得如何丰盛,自己还要有不小的破费,但破费以后还可以用各种手段从老百姓头上捞回来,所以一时之间贺客云集。对这些,沛县县令心知肚明,早有准备,让县主吏(又称为公曹,负责全县官吏考核,是地方政府的主要属吏)萧何在大门口专门收钱,并且规定贺礼不满一千钱的不能进入大堂,只能在堂外。这一千钱在当时可不是一笔小钱,官吏一下子拿出这么一笔钱也不轻松。在当时,一般同僚之间有事送礼也就是三五文钱。所以,对那些大大小小的地方小吏来说,实在是有些肉痛,一心的不情愿,还得装出个乐呵呵的样子来。

就在大家为着贺礼心疼而又强颜欢笑的时候,刘邦来了。

当时刘邦任泗上亭长。亭是隶属于县的分管地方治安的机构,和乡平级。当时的刘邦虽身无分文,但口说带贺礼万钱。这一万钱可是一笔巨款,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曾记载汉武帝前期的物价,一匹马约四千钱,一头牛约一千两百钱,一头猪不到八百钱,一个奴隶两千钱,一钟粮食才两百钱。一钟相当于六石四斗,一石不过三十文钱。一千钱可以买三十多石粮食,相当于当时三十亩地一年的总产量,万钱相当于三百多亩地一年粮食总产。这是汉武帝初年的物价,秦朝初年在厉行重农抑商的环境下,物价比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汉武帝初年要低得多,刘邦所说的万钱的购买力就更高。面对这样巨大的贺礼,无论是吕公还是县令,都会惊喜异常。

果然,吕公听说有人如此大方,既惊又喜,急忙出堂相迎。无论是萧何,还是其他的贺客,对于刘邦的话都不相信,但众人在惊愕之中一时都没来得及去揭穿。刘邦对大家的反应也心中有数,于是不等众人反应过来,早已破门而入,大摇大摆地来到贵宾席上,毫无愧色地坐下,旁若无人地大吃大喝起来。

萧何知道刘邦说的贺钱一万不过是一张空头支票,担心吕公信以为真,就对吕公说:“刘季(刘邦字季)平时好说大话,不办实事。”言下之意是告诉吕公不要把刘邦的话当真,刘邦根本不够资格坐在贵宾席上。但吕公不为所动,对刘邦十分尊重,彼此推杯换盏,亲密无间。在酒过三巡、菜过五味、贺客纷纷离席时,吕公用眼神将刘邦留下,待客人散尽以后,吕公主动提出想要无条件地把女儿嫁给刘邦。《史记·高祖本纪》记载吕公的原话是这样的:

“臣少好相人,相人多矣,无如季相,望季自爱。臣有息女,愿为箕帚妾。”

“臣”是两人对话时的自谦之词,这段话意思是说:我从小就喜欢相面,以相面见长,相过很多人,但都没有你刘季的面相尊贵,希望你自我珍惜和保重。我有一个女儿,现在嫁给你;如果你已经有了妻室,我女儿就给你做个打扫庭院的女仆也行。所谓“箕帚妾”既是一种客气的说法,也包含着事实的因素在内,在当时来说,一夫多妻是合法的普遍现象。值得玩味的是吕公对刘邦说话以“臣”自称。“臣”是当时通行的自谦之词,表示自己的地位在对方之下,希望对方接受自己的意见或者要求。但是,就吕公与刘邦二人的关系来说,按年龄,吕公是长者;按辈分,吕公是长辈;按地位,吕公是县令的贵宾,刘邦是县令的属吏,吕公的地位远远高于刘邦。吕公主动提出把自己的爱女嫁给刘邦,吕公也就成了刘邦的岳父,而作为岳父的吕公居然自谦称臣,这表明了吕公对刘邦的看重,以及对女儿婚姻的期待。

对于刘邦来说,这实在是一件意想不到的美事,哪有不同意之理?他立即应允。从此吕、刘两家结为姻亲。

吕雉虽然对刘邦一点不了解,但父命不可违,只能服从,就是有什么不满,也不能表露;再者,自己的年龄也不小了,已经是二十大几的人了,这在当时可算是大龄,一般女孩子十五六岁就嫁人了。但是,吕雉的母亲对吕公的这个决定可是老大的不乐意,怒气冲冲地对吕公说:“你平常老说我们这个女儿非常人可比,将来一定能有非凡的作为,要嫁一个真正的贵人。沛县县令对你情深恩重,多次向你提亲,要和我们结为儿女亲家,你都不同意,现在怎么把女儿嫁给了刘季?这就是你所说的贵人吗?贵人就是这个样子?”吕公并不多加解释,说:“你一个女流之辈懂什么,以后自然就明白了。”

在男权社会里,女性纵然有千般理由,只要丈夫不同意,还得服从丈夫。就这样,吕公就凭着自己的第一印象,把吕雉许配给了刘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