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改革及其敌人(谷臻小简·AI导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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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权力与腐败

副省长竞选组织部长和权钱交易

干部要腐败就必须先找到腐败的机会。副省长竞选省组织部长就是一个途径。

组织部是中共的命脉,掌握着几乎所有官员的命运。中共的官员并非选举产生,所有重要的干部都是由自上而下的任命产生的。省组织部掌握着干部的人事任命权,省内官员的升迁都必须过省组织部这一关。一些权力欲望强烈而实际上又没有能力的干部,只好依靠腐败组织部来得到升迁或者保持职位。

副省长要下沉为组织部长,这个现象既反映了中共政治中的权钱交易现象,更反映了中共党内腐败已经是制度化了的事实。

再论为什么中国的腐败得不到控制

中国没有任何民主机制来制约腐败。没有民主就没有政权的轮换,也就没有除掉腐败细菌的机会。腐败在任何国家都会发生,民主国家也是如此。

民主社会有两类官员:一类是行政官员,另一类是政治官员。这两类官员互相制约。在制度比较健全的国家,行政官员有自己的操守,独立行政,这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制约政治官员的腐败。

在现存体制下,党的干部和政府官员没有任何的区别,一样的成长路径,一样的录用程式,一样的待遇收入。在党的干部和政府官员一体化的情况下,更容易形成既得利益集团,并且这种利益集团形成后,没有任何力量能够打碎它,腐败也就积重难返。

没有一种制度可以免于腐败。

对腐败应该有清醒的认识

无论是体制内的交易还是体制内和体制外的交易,都会导致腐败。

其腐败是领导人确立个人统治合法性的重要途径。

尽管在理论上说有这样一种可能:领导人结合体制外的力量来反腐败,但现实中,任何领导人一旦转型为体制外的力量,就会成为整个体制的敌人。一旦成为体制的敌人,其政治生涯也就终结了。

对中国的腐败作这样悲观的讨论是为了让人们对腐败有更清醒的认识。正因为腐败已经植根于中国的政治制度,反腐败也就不是发动几场运动,杀一批党政官员那样简单了。

对陈良宇案应作更深层次的思考

上海陈良宇案发生之后,海内外评论如潮。海外评论侧重于中共党内的权力斗争,而中国国内的评论则侧重于腐败与反腐败之间的斗争。

从腐败和反腐败的角度来透视陈良宇案并没有错。

在审视陈良宇案这样的腐败事件时,人们的思考应当从个人层面提高到体制层面。而作体制层面的思考时又不能太过于抽象,如提高到民主政体和非民主政体的层面。当今世界上,无论什么样的政体都面临腐败与反腐败的问题。

陈良宇案明显属于人们很长时间以来所说的“第一把手腐败”。

和“第一把手腐败”紧密相关的现象就是地方领导层集体性腐败。

和“第一把手腐败”紧密相关的另一个重要现象就是外界所称的“秘书帮干政”。

中国当依靠社会力量反腐败

反腐败首先要得到腐败的信息,反腐败必须引入外部社会力量。

外部力量的介入会使得上级部门的信息成本大大降低。

自由媒体是人民拥有和传达信息的有效管道,但在中国,人民没有这样的管道。当然,媒体也是会腐败的。正因为这样,媒体之间也必须通过竞争实现相互制衡。

有效的反腐败因此必须结合体制内和体制外的力量。在体制内反腐败进行了那么多年而其成效并不理想的情况下,就应该加大引入体制外力量的力度。

中国官员腐败的道德代价

官员腐败已经在执政党和人民之间、政府和人民之间、社会成员之间造成了道德衰败。

中共高层对执政党及其政府的道德权威的重要性是有清醒的认识的。

中国过去近三十年的改革开放已经造就了一座利益大厦,但因为缺少道德黏合剂,这座利益大厦并不巩固。

如果社会的这个部门腐败了,那么整体社会将不存在任何凝聚力。要整治腐败和复兴执政党的道德权威,首先必须治党。

社会参与反腐败的另外一个正面作用就是,让社会对党政官员的清廉负有责任,赋予他们公民责任感。要重建执政党及其政府的道德力量,就必须走出目前主要依靠“内部消化”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