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四种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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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情爱(13)

无论是柏拉图主义或者是萧伯纳式的情爱超验主义论,都不能帮助基督徒。我们不是生命力的膜拜者,我们对先前的存在一无所知。当情爱以最似神的口吻说话时,我们绝不能无条件地服从。我们也绝不能忽视或者试图否定那神样的高贵品质。这种爱的的确确就像上帝之爱。其本身确实与上帝接近(从相似性来看)。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就必然地就认为是一种趋近。情爱,被如此尊崇之至,就像对上帝之爱以及对我们同伴的仁爱将是容许的一样,对我们来说,可能变成趋近上帝的一种方式。他的鞠躬尽瘁,就是一个爱的范例或榜样,融入我们的本性,是我们应该对上帝和人类顶礼膜拜之爱。就像热爱自然的人,自然赋予“壮丽”以丰富的内涵,而这也赋予仁爱以深刻的内涵。这好比基督通过情爱对我们说,“因此——就像这样—这样慷慨大方地、不计代价地——你将会爱我以及我兄弟中最小的那个。”我们对情爱有条件的尊崇必然会依情况而变。在一些情况下,需要完全地放弃(当然并不是轻视);在其他一些情况下,以情爱为动力,为典范,来开启婚姻生活。婚姻生活中,情爱本身将永远不会满足——只有当它以更好的原则,在不断地千锤百炼,不断地加强巩固,才能真正地得以生存。

但是,在毫无保留地尊崇,毫无条件地顺从下,情爱变成了恶魔。这正是它所索求的如何被尊崇和服从。它犹如神一般对我们的自私自利报以冷漠,但也如魔鬼般地对上帝或人类反抗它的每一个声明做出反叛。因此,正如一位诗人所说:仁慈打动不了相爱的人们,反对迫使他们更像殉道者。

殉道者一词恰恰是正确的。许多年前,我写了关于中世纪的爱情诗歌,描述了它神奇的、半虚幻的“爱的宗教”。我当时太理解失误了,以至于把它当成了一种几乎纯粹的文学现象。现在我了解得更清楚了。正是情爱的本质滋生了这种宗教。在所有的爱之中,情爱,处于巅峰之时,更像上帝。因此,也更倾向于得到我们的崇拜。而情爱本身,总是易于把“相爱”变成一种宗教。

神学家们总是担心,在这种爱中有一种盲目崇拜的危险。我认为他们这样说是指,相爱的人可能盲目崇拜彼此。在我看来,这似乎并不是真正的危险——在婚姻中肯定不是。那种婚姻生活中的甜美怡人、朴实无华以及讲究实际的亲密无间,使得彼此崇拜荒诞无稽。

那种一成不变地披着情爱外衣的慈爱也是如此。甚至在恋爱的过程中,我都怀疑那些曾感到渴望上帝的人,或者甚至是梦想感受到的人,是否曾以为他们所爱之人能够满足这一渴望。作为朝圣的同伴,同样的渴望刺痛了他们,也就是说,作为朋友,所爱之人可能是关系重大的、荣耀而有意义的;但是作为渴望的对象(我不会是粗鲁野蛮的),将是荒唐可笑的。在我看来,真正的危险似乎不是相爱之人会彼此崇拜,而是他们会对情爱本身盲目崇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