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分子的集体作战能力远远超乎我们的想象。
以捕捉猎隼的犯罪集团为例。猎隼,我国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近年来,在中东,购买、驯养猎隼已成为富豪权贵的身份象征。随着国外“市场需求”的不断增加,猎隼走私变得越来越猖獗。
2008年10月7日,海关总署接到举报,国内一走私猎隼团伙,拟从长三角口岸走私出口猎隼。10月24日,30只猎隼从西北某地区运到了上海浦东国际机场。不法分子以“玻璃制高脚杯”等名义伪报品名报关,买通机场安检人员,将打包好的猎隼送至货场。海关缉私警察根据线索,截获了这些猎隼,最后存活28只。
这是一个典型的走私犯罪集团操作的案例。货源地在宁夏、甘肃等地,中转、包装在宁波,出货口岸在上海,销售市场为中东。他们的走私流程是:接到中东地区的订单后,宁夏的负责人就在宁夏、甘肃等地筹集货源发货。宁波负责人负责在宁波的中转、短期饲养及组织通关。为了逃避海关的监管,顺利将猎隼运出境,他们要委托报关公司以“玻璃制高脚杯”等名义伪报品名报关,还买通机场安检部门的工作人员,出境后,中东方负责人就在机场等候,并完成接下来的流程。
由此可知,集团作案可以实现收益最大化,每个成员只要专职做好自己的工作,熟悉自己的工作环节,就会有高效率。这里涉及经济学中的两个概念——科层组织和规模效应。
科层组织:如同一个公司有各个部门的职能分工,只有在这样的分工下,公司才能更有效率地完成业绩。让一个人同时做几件事就会力不从心,如果只做一件事,就能专心做好。犯罪集团,就是利用这个规律,一次次高效率地作案,并逃脱警察的追捕。
规模效应:大公司的生产成本很低,例如可口可乐的罐装饮料或许比不知名的饮料公司的饮料成本更低,这多半是因为可口可乐公司销量很大,已经形成了规模经济。而其他公司由于销量有限,不能达到有效的规模,也就形不成规模经济。
某种程度上来讲,犯罪集团和可口可乐跨国公司的运营规律是一样的,都有着严格的职能分工和特定的规模效应。可口可乐因为专业分工、强大的需求量,使自己的集体效率非常高。犯罪集团也在作案过程中各司其职,严格分工,达到高作案效率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