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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M

他眼前的尸体没有了福尔马林的浸泡,显得干燥清新。就像所有畅销小说里该有的开头——得给读者抛去一个耸人听闻的诱饵,才有愿者上钩。

他曾经也想过要写这样一本小说——轰动世人,青史留名。大概就在三年前,就在那件事发生后不久。他曾非常固执地想过,认为那本小说将会如一颗行星撞击另一颗行星一样撞击人类文明,而他,将是这一奇迹的创造者。他的名字将不朽。

其实已经很久没有人称呼他的名字,他仿佛也渐渐遗忘了自己的名字,就像他渐渐遗忘了那个女孩的死亡。其实他们从来没有说过话,也许她从来不知道他的名字。而他一直知道她就在那儿,和他同生共长。这都没有关系,反正他早已忘记了很多事,遇到了很多事,梦想着很多事,放弃了很多事。这不就是所谓的——“生活”?

他现在住在伦敦一区一间非常小的公寓里,离大英图书馆只有5分钟的步行距离。他的房间18平方米,摆得下一张单人床、一张巴掌大小的宜家木质写字桌,好在他拥有属于自己的小卫生间和一片被房东称为“厨房”的区域:一台电磁炉、一台微波炉和一只电热水壶。他的楼下是一间英式快餐厅。他每次路过那里都会闻到浓烈的炸鱼和薯条的味道,永远伴随着英国人吃不腻的亨氏番茄酱酸味。他刚来英国时觉得这酸味简直代表了人类的高级味觉,现在他总怀疑这种番茄酱一定是化学制剂勾兑出来麻痹味觉的产物。

餐厅里的客人各式各样,大多是附近学校的学生或是撑着臃肿身材的英国邻居。其实他也不知道他们究竟是不是英国人。在伦敦这座城市,国家和国家的界限暧昧而又明确,就像一个被晚礼服包裹的女人,可能生来就是千金小姐,或者是后来伪装成了千金小姐。总之,这样的气味在中国会被划分到“洋气”“时髦”这样的分格区里,享受这个气味的人也穿着时尚,追求情调,大多和他一样,有着或多或少的海外经历和背景。然而对他来说,这种气味的意义不过和国内街边随处吆喝的什么鸡蛋灌饼、煎饼馃子一样,都只是些饱腹之物。他又有什么资格去轻视这些饱腹之物?他在伦敦每天所能做的,也不过是饱腹而已。这大概也是他周围的朋友和同学渐渐选择了回国,从而不必为饱腹所折磨。哦,也许还有孤独。他喜欢这个词。

他也听说很多同胞在伦敦过着不同的生活:他们或住在月租金低于1700镑的区域,这样就能省出一笔钱用于外出吃饭、交际,也许还够购买一些名牌;还有一群人,他们在伦敦住着宽敞的公寓,与俄罗斯各种行业老大做邻居,每到夜晚,载着不同的姑娘,驾驶着呼啸的跑车在伦敦的街道咆哮而过,这能让他们摸得到自己的存在。他一直看不上这两群人中的任何一个,他认为这样就失去了生活在伦敦的意义,这样就使得生活在伦敦和生活在其他城市没有什么不同。他无法向他们描述清晨的贝德福德(Bedford)广场隐藏了多少美好的秘密,让人以为明天就在眼前;他无法向他们描述和狄更斯[1]以及伍尔夫[2]为邻的那种兴奋和自豪感,仿佛他与他们相识;他也无法向他们描述挥发着大丽花气息的伦敦夜晚,那太纤细太牵强了。对了,他的名字叫M,但他更愿意用第三人称叙述,这样让整个故事看起来不会有太强的戏剧性。他一直认为,戏剧性是创作小说最糟糕的手段,是一个作家黔驴技穷的表现。

其实那些人也看不上他的生活方式。如果他们知道,他从来不是伦敦任何一所大学的学生。他明明是曼彻斯特大学医学院的博士生,以后注定要成为医生的那种品学兼优生。不足够聪明不足够忍耐,是上不了医科的。或许是因为,“医科”这个名词在他的故乡已经过于中产阶级化,他从骨子里反感子承父业,包括承袭父亲的稳定阶级。还有一个原因,他根本决定不了自己要成为哪个科室的医生,他对解剖是有天赋的,解剖对他来说意味深长。

他一直学习好,不是因为他想学习好,他也不知道为什么所有的试卷对他来说都很符合逻辑。这让他对自己产生厌恶,这种厌恶感伴随他一直升级,频率与他的父亲从地方医院脑外科调到北京重要医院因而成为全国知名脑外科专家的频率是同步的。都太稳定了,他需要给自己定一个默默的、长期的目标。虽然父亲让他出国留学的那一刹那,他又填上了医学院,而不是自己一直觊觎的文学。他留了有心计的反叛——他选择了去苏格兰最古老的大学。他听说那所大学拥有几乎世界第一的神学院,40岁出头就获了诺贝尔文学奖的鲁德亚德·吉卜林[3]曾担任这所大学的名誉校长。遥远的寒冷高地和飘荡在孤独海面上的伟大灵魂,这一切对M来说有种联系,已知和未知之间产生了某种微妙的联系,令他默默激动。

他人生中的第一堂医学专业课伴随着解剖而来。他其实挺害怕面对赤裸的人体的,他几乎没有在父亲工作的医院留守的记忆。从小他只喜欢待在家里,既不去父亲工作的医院,也不去母亲工作的学校。在地方省会城市里,这样的家庭多,也不多。但他不喜欢这么“正常的”生活,这样不愁温饱、按部就班的家庭总是会引来无聊的谈话和家长里短的唠叨。他从前找不到合适的词语,后来他找到了,他所有的不喜欢都是缘于他觉得不够“崇高”。但袒陈的人体,若不来自父亲工作的便利之所,那么死去的人的肉体对他来说,又足够崇高了。

这所古老大学所在的小镇几乎是一座假的理想之地,全镇只有一个警察。一半的居民是搬来的,他们退休后跑来这里过着每天打高尔夫球的优越生活;另一半居民是大学生,这些大学生的家庭多半和M一样,来自新贵国家富足又按部就班的家庭,盼着毕业后的他们回去找一份体面又国际化的工作。这是M后来随着父亲举家“移民”到北京这样的大城市后才恍然悟到的——只有“国际化”才是这样的城市的终极谈资。在这个小镇里不需要谈论国际和世界,然而这个小镇却因为早几年那个无数女孩梦中情人的货真价实的王子殿下曾在这里上学而变得极其国际化。谁都知道,王子在这里的大学遇到了后来嫁给他的王妃,于是这所拥有几百年保守历史的大学瞬间成为爱情宝地。他分不清身边来自各个国家的女孩儿到底有多少来这里仅仅是为了寻找王子的。

虽然“王子”这个名词他从来就没有喜欢过。正如他一来英国,就不喜欢“贵族”这个词语。

第一堂医学专业课,教授是一位在苏格兰生活了十几年的荷兰人,有着强壮的身体和发红的金色胡楂,来英国之前在莱顿大学做研究。荷兰的解剖学因伦勃朗[4]的一幅黑漆漆的油画而闻名,医学院的大课教室墙上挂了这幅画的复制品。说是大课,其实也没多少学生,他在搬去宿舍的第一天几乎都认全了:三个英国男生,一个泰国女生,一个美国男生和一个美国女生。医学,在哪里都是精英们上的专业,因为注定毕业时间长,所以在英、美上国家医学院的学生被默认为是精英的孩子。大家普遍认为只有精英家庭才愿意为自己的孩子支付长期的精英教育费用,精英的孩子自然将来也要成为精英。

他看着眼前用作教具的真实的尸体,突然想到了自己的奶奶。奶奶在退休后迷恋上了老年大学教的国画课。奶奶拒绝和他们一起搬到北京,他隐隐觉得,奶奶是不愿失去自己在省城老年大学国画课上微弱的艺术优势,如果到了北京,奶奶会遇到强劲的艺术竞争对手,甚至会发现自己学国画的庸碌。即使是老人,面对艺术,也总是不愿承认自己的平庸。在他看来,老年大学的所有课程就是一个有预谋的反复,从入门到中级,再从中级回到入门,从不到终极。他看不上这种所谓的艺术教育,就像他每次回国内,父亲车上放着的一些知识付费语音节目一样,他觉得,都是些启蒙的谎言。艺术,哪有被教育成功的?

奶奶上的国画课,也是这样,画松画柏,从来不画人,人都是寥寥几笔凭感觉成就,都仿佛是仙人,不需血肉。他看着眼前的尸体,想,大概我们的老祖宗觉得能看得到的终归不如看不到的来得高级,所以把血肉筋骨都隐去了。或者,没有透彻的骨肉功底,无法成人形。其实,他在眼前的尸体上也看不到血肉。据说,这些给他们用作教具的尸体都是小镇居民生前自愿签署了某个协议,表明死后将遗体捐赠给这所古老大学,帮助医学生深造,帮助医学生将来成为一个好的医生。自从知道了他看到的尸体的来源后,M稍稍有些愧疚,他从来就没有想过要成为一个好医生。

当天晚上,三个英国男生中的其中一个叫大家去他的宿舍。他的宿舍在学生大楼的一层,是最大的那一间。他拿出自己酿制的一种果酒给大家喝,说自己沿袭的是亚里士多德的方法。M是这群人里唯一的中国人,同学倒无所谓,他自己却有些在乎,所以他不怎么说话,只是观察。他英语还是非常好的,这得益于他偷偷地大段大段抄写英语文学,从莎士比亚到品钦[5],边抄边赞叹他们语言的简洁有力,顺便幻想自己有朝一日也能成为一名作家。他真的从来没有想过要成为一个好医生。

他知道了,酿果酒的英国男孩叫亚瑟,说着特别好听的英语,比别人的腔调似乎又多了几层转弯,像唱歌一样。亚瑟长得也特别好看,典型的英国人长相,有着坚硬的下颌和修长的四肢。不知为什么,虽然亚瑟看起来是那种很有领导能力的人,却似乎又并不想打心眼儿里认识这间屋子里被他召集来的任何一个人。这房间里有一张漂亮的老写字桌,桌子上有一个石灰色的骷髅头骨。直到毕业,M也没有问过英国男孩这究竟是石灰做的头骨,还是真的头骨。直到毕业之后,他才偶然得知,原来亚瑟是有爵位的,他的父亲一死,他就会变成一位勋爵。M承认,自己有些嫉妒,这样一来亚瑟就可以光明正大地、正当地拥有一笔财富和一个足以修饰自己的社会地位,而不需要什么医生的身份去掩饰。或许,亚瑟和自己一样,打心眼儿里想成为一名作家——一名大作家。他永远无法窥探真相所在,因为有这样梦想的人从来不会向别人透露自己的真实梦想。

总之,在那晚的一小杯亚里士多德式果酒的作用下,还有那个骷髅头骨之谜,促使M对解剖产生了强烈的渴望,与医学毫无关系,只是和解剖本身有关。于是在接下来的整整3年里,M和亚瑟占据了解剖学课的前两名,成了荷兰教授的得意门生。这三个人相互观察,却几乎不怎么说话,他们的完美交流仅仅限于通过别人死去的身体来慰藉彼此。后来,M如父亲所愿,继续在医学院深造,他选择的是曼彻斯特大学的医学院。从研究生到博士生,还有延绵不绝的几年时间,足够了。M在苏格兰小镇上的这几年并没有如他所愿写出他认为的小说。他一直想创造一个人物,一个既不伟大也不卑微,既不真实也不虚假,既不高尚也不卑鄙的人物——这个人物或男或女,和他一起徘徊在冬天寒冷的小镇马路上。他开始抓不住这个人物究竟长什么样子,怎样的语调,偏好怎样的穿着。人物阻挠着他去开始写一个故事、一部小说,他得酝酿一个更长线的情节。

曼彻斯特也许是一个好借口。有了苏格兰的经验,M的父亲几乎不加怀疑地相信了M要投身医学事业的谎言。也奇怪,M从来没有和父亲表态说自己将来要做一个医生,医学院的学生注定会是医生的逻辑是他不能够承认的。父亲却坚定地相信M一定是寡言自己的规划,对,父亲相信工作是由规划来的,而不是由理想来的。所以面对即将到来的5年甚至更久的所谓学习加实习期的费用,父亲二话不说,筹备齐全。其实M一直不大清楚父母的赚钱方式,尤其是母亲随父亲来到北京之后,也没有再去哪所学校当老师,说是老师,不过是大学里的图书管理员,夹在教授和教职员工之间,哪头都不是,所以M和母亲更是淡于交流。M来到苏格兰之后,从电话里得知母亲狂热地爱上了瑜伽,好像还去了一趟印度。对,M在英国慢慢筹划自己的小生涯的时候,国内的亲朋好友似乎都狂热地迷恋上了旅游——美国自由驾、欧洲博物馆之旅、印度瑜伽之路……简直目不暇接,层出不穷。

面对父亲总是在留学经费上顺理成章,M默默下决心要好好规划这笔钱,因为这笔钱和自己的理想息息相关。他已经摸清楚了英国学校的路数,作为一名头脑灵光、从来不泡夜店、不公然勾搭各国女学生的好青年,M知道只要论文写好,阅读材料看好,学校和老师都不会找他的麻烦,他们就保持这种不远不近、不卑不亢的距离刚刚好。于是,他做出了人生迄今为止最伟大、潜伏期也最长的计划——他决定入学曼彻斯特大学医学院,但不在曼彻斯特城住,他要搬来伦敦,他要在伦敦继续开始写他伟大的小说。

多少,他感到对家里有些愧疚,不全是因为伦敦住房的租金,他把这个早就打在预算里了,而是因为他一直没有和父亲或者母亲说过,他想成为一个作家。他宁肯在单人宿舍里准备写作的一系列工程,也不愿在大医院的科室里静默等候看得到的未来。现在,这个不到20平方米的空间是完全属于他自己的,在伦敦,他不需要和人共用一间浴室或是一间厨房。最好的事情是,在这个城市里,他不需要向任何人解释自己是谁,在这儿干什么。只要能按时交得起租金,还有冬天的取暖费,没人管你在这座城市做什么。只要你的签证允许,也没人管你在这个城市里待多久。或许,学习医科就能合理并且明目张胆地保留一张期限很长的学生签证,这才是他目前很满意这个被隐藏的写作计划的真正目的。而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写作一定要在伦敦才能完成,毕竟他认为,在这个城市里他能构建起虚构的情节和虚构的人物。所以这一次,他去曼彻斯特大学报到完就直接坐火车南下伦敦了,他都没认全自己的同学有谁。似乎是有一个中国男孩,很友善地看着他,流露出一丝想和他在学校并肩一伙儿的暗示,人总是想找个伴儿。然而M在曼彻斯特美术馆看拉斐尔前派[6]画作的时间都比在曼彻斯特大学待的时间要长。

也没多长,他用了一个小时就报好了到,因为在工业城市曼彻斯特里的大学实在不如在苏格兰海边的古老大学占地面积大。城市里的大学排列很集中,就像自己在家乡里上的那所省会城市大学的附属中学一样单调,却很聚气。因为他心里惦着第二天打点行装去伦敦,所以比起身边真正准备踏实下来学习医科的同学,多了一种怪异的轻松和事不关己。他仿佛看到有一个亚麻色头发里掺一些棕红的俄罗斯姑娘在看着他,M其实长得很清秀。虽说脸上没有什么令人印象深刻的特征,但他很瘦,也很高,裹一件巴宝莉(Burberry)风衣只是为了省事,但这样的外貌对于女孩来说还是有一定吸引力的。从他入学曼彻斯特的这一年开始,似乎外国女孩对留学的中国男孩都发生了浓厚的兴趣,她们有着隐秘的打算:她们听说很多中国男孩很有可能是神秘富豪的儿子,对女人花钱既大方,又把外国女朋友不知缘由地当明星一样捧着。也许在那个俄罗斯姑娘的眼里,M看起来就像是来自中国某个神秘势力的后代。M对女孩们的青睐永远既不回应也不抵触,他享受被人看着,但他无法告诉别人,他一直有一个自己喜欢的女孩,他们之间的故事太漫长了。尤其是3年前,发生了那件事情之后,他无法判断究竟应该如何面对喜欢他或不喜欢他的女孩们。

想着这些事情,他不知觉地走进了曼彻斯特城的美术馆。在苏格兰的解剖课上,他第一次从亚瑟嘴里听到了“拉斐尔前派”这个名词。这个词不是指拉斐尔,而是指19世纪的一群年轻人,他们不断画着充满危险的女人们,而这些女人们看起来都不高兴。亚瑟说,这些女人几乎都是当时的荡妇,只不过被画家画成了女神。亚瑟肯定不知道,他无意中透露的这个来自19世纪的已不再新的消息给M带来的是一片新的天地。M当天晚上就跑去图书馆“艺术史”那个部分,找到了一本画册,画册封面是拉斐尔前派的代表画家罗塞蒂的一幅画:金红色头发的女神,鲜红的半张开的嘴唇,忧郁地看着M。那一瞬间,M迷恋上了拉斐尔前派的女人们,她们的脸大多时候出现在他的梦中,他对她们有一种奇妙的生理需求;但在另一方面,他讨厌她们,尤其是她们看起来都长得一模一样。

他走进曼彻斯特美术馆,也只是因为美术馆的门口挂了一幅垂直的巨幅画报。海报的质地很柔软,画报上还是那个金红色头发的女人,依然半张着嘴看着M。英国的风一向很大,那个女人随着风摇来摇去,M根本抓不住她。他后来通过读美术馆里的介绍才知道,那个女人只是美术馆里珍藏的罗塞蒂[7]的《草地弦乐会》(The Bower Meadow)的其中一个角色,她本人叫莉莉·西德尔,后来嫁给了罗塞蒂,再后来,因为吸食鸦片酊死去。她死去的时候脸色大概和画里的一样苍白,M想,反正他不喜欢脸色红润的人,看起来太健壮了,他一向招架不住健壮的人的生命力。

M不懂欣赏艺术,他的父母也不信任任何艺术,或者文学。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这么执着于要写一部小说,也许他也只是迷恋所谓“作家”的名声罢了,他觉得这听起来就像是闪光的墓志铭,而他们家,还没出过这样的人物。所以他看到实际的画作,也就是如此了。实际的画作不大,这样使得他梦中的女人看起来既在物理上缩小了,也变得扁平了。于是他开始在别的厅游荡,正好他也不知道从何看起。

“James Hamilton”,“詹姆斯·汉密尔顿,第二代汉密尔顿侯爵”。这是一幅不大的肖像画,他从来没听说过画家的名字。但这位侯爵的名字,由于和“侯爵”二字连在一起,所以显得威严高尚。肖像里的侯爵也有着一张清瘦的脸,但看起来更愉快、更放松,更像是一位法官,或者医生。标签上说这位侯爵37岁就死了,儿子继承爵位后,整个家族上升成了公爵。来英国之前,M对“贵族”一词从来没有多少感觉,不好不坏,就是没有感觉而已。他来了那所苏格兰大学之后才知道,这所大学几乎是保守党的首选,也是拥有英国世袭贵族继承人最多的一所大学。这对他没有丝毫影响,他准备完成的是小说,他不需要建构实际的社会关系,所以他没有必要和任何人主动结交攀谈。偶尔,他也去舞会,那是因为他迷信这所有着500多年历史的学校的古老传说。传说中,17世纪有一个改革派的贵族青年在5月被绞死,他的鬼魂一直游荡在镇子上,所以每一年的5月,学校的学生要召开正式的舞会纪念这个青年,还有,学生们要跑到海边去跳海。5月的苏格兰海水还是冰冷刺骨的,海水其实也不知深浅,当然,几百年了,学生们代代相传,知道哪里跳下去是安全线所在。M在学校的每一年都参加舞会,也去海边,但他从来不跳,他只是看别人跳。医学院和文学院是舞会的主力,因为这两个院系的学生是最乐于组织全校级别的活动的。他看别人跳海的时候,偶尔也在想,那个贵族青年的模样会不会和亚瑟差不多。

自从知道亚瑟是一位货真价实的贵族之后,M似乎多少明白了亚瑟桌子上骷髅头骨的意思。自从知道亚瑟是一位货真价实的贵族之后,M就开始把每一个文学中描述过的贵族青年都统一意化成了亚瑟的模样,但眼前这幅肖像画里的詹姆斯·汉密尔顿,和亚瑟有着完全不一样的脸。他是谁?M并不熟知英国历史,也对历史没什么兴趣。但是这个汉密尔顿,此刻就像他一直想创造的某个人物一样,陌生地悬浮在四周。M在离开美术馆的时候,不得不从美术馆商店里挑了一个詹姆斯·汉密尔顿的冰箱贴放在裤子口袋里。M决定把这个冰箱贴贴在伦敦的新屋子里。

在新屋子里,他一直以为自己只会经营小说里的人生,而不是自己的人生,所以他的人生百无聊赖,一塌糊涂。他把生活过得太真实,把小说也写得太真实。而真实,正是生活和小说都极力回避的流言。这让他觉得自己是一个失败者,一个住在布鲁姆斯伯里(Bloomsbury)冒充伟大作家的失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