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全民发呆的澳洲:其实是一本全面的澳大利亚文化观察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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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文明澳大利亚(3)

你能想象出来,特别吸引我的是那些可能伤到我的东西,这在澳大利亚这个大环境下基本上等于万事万物了。澳大利亚真是最最能致人死亡的国家。你的双脚每回着地,都会有东西跳出来抓住你的某个脚踝,不过他们当然会对此轻描淡写啦。就如我的旅行指南书满不在乎地写道,澳大利亚蛇类中“只有”十四种是相当致命的,其中包括西部棕蛇、沙漠棘蛇、虎蛇、太攀蛇和长吻海蛇。太攀蛇是要特别当心的。它是世界上最毒的蛇,其突然向前冲扑之迅捷,其毒液效力之强劲,恐怕你临终前最后一句话只能是:“我说,这是条蛇——”

即便在屋子的另一头,你都能立刻看见盛着填料太攀蛇的展示匣是哪一个,因为它周围总有一圈小男孩被它那懒洋洋、恶狠狠的豆儿眼中射出的冷光逼视得屏息肃静。你可以杀了它,给它填上料,把它放进匣子,但你不能驱除它的威慑力。标签上说,太攀蛇毒液的毒性比眼镜蛇强五十倍有余,而眼镜蛇已经可算是太攀蛇最有力的竞争者了。让人诧异的是,只有一次伤人性命的攻击事件记录在案,那发生在1989年的米尔迪拉。但我们知道真实的状况,我和那些全神贯注的小朋友都知道——你一旦离开了这座大楼,太攀蛇可就不是玻璃后面填了料的了。

太攀蛇至少五英尺长,粗如男子的手腕,这就给了你相当大的机会发现它。我觉得那些致命的小蛇要可怕得多,比如小个儿的沙漠棘蛇。它只有八英寸长短,浅浅地埋身在松软的沙子里,在你累死了一屁股坐到它的脑袋上之前,你根本没可能看见它在哪儿。更让人忧心的是达尔文点海蛇,比蚯蚓大不了一点儿,毒汁却充盈得即使杀不了你也能折腾得你老晚才能吃上饭。

但所有这些,跟那轻盈通透的箱形水母比起来都不算什么了,它才是世界上最毒的生物。到热带地区的时候,我们会听到更多关于这致命小东西的让人无法言说的恐怖,但此处请让我说个小故事吧。1992年在凯恩斯,一个年轻人不屑所有的警示标志,在一个叫霍洛韦斯海滩的地方进入太平洋水域游泳。他游着游着就潜下去了,逗弄海滩上那些谨慎而显胆怯的朋友,可随即厉声鬼哭狼嚎起来。据说,没有哪种疼痛可与之相比。年轻人踉踉跄跄地走出水,浑身都是那种水母的触须撩过他身体时留下的鞭痕样乌青条,他瘫倒在地,抽搐着休克过去。后来,救援人员很快来到,给他打了一大通吗啡,带他去接受治疗了。要说的是下面这个:就算昏迷了,就算用了镇静剂,他还是一个劲儿地惨叫。

悉尼没有箱形水母,我很高兴知道这个消息。当地最著名的毒物是漏斗结网蜘蛛,它是世界上最毒的昆虫,其毒汁“毒性强,作用快”。只咬一口,如果不立刻处理,毒性就会异常活跃地发作起来,控制你,让你坐卧不宁;然后你无神无采;再然后你就死掉了。有十三桩死亡案例记录在案,但1981年之后就没有了,那年配制出了一种解药。有毒的还有白尾蜘蛛、鼠蛛、狼蛛和我们的老朋友赤背(“每年都有上百起相关报道……已知的死亡案例有十来起”),还有一种鲜有露面却难以驾驭的种类,称为“小提琴”。我不能肯定地说自己在今天早些时候经过的那些花园里见到了这其中的哪一种,可我也不能说自己没见到,因为它们看上去都差不多一个样子。顺便提一句,没人知道澳大利亚的蜘蛛为什么这么毒;逮住小虫子,给它们注射足以瘫倒一匹马的毒药,这似乎是最直接的杀鸡用牛刀的例子。尽管如此,这确实说明大家给了他们很多很多的余地。

我特别留心研究了漏斗结网蜘蛛,因为这是我在今后几天极可能遇到的生物。它长约一英寸半,肥嘟嘟、毛茸茸的,长相难看。标签上说,可通过“其雄性须肢上的生殖器官,弯曲度很大的凹窝,闪亮的背甲和钝棘状短突起长得密密麻麻的下唇”识别漏斗结网蜘蛛。另一种办法就是,当然咯,你也可以让它蜇一下。我仔细地把这些文字抄录下来,可突然转念想到如果有朝一日我醒着见到床单上有个毛拉拉的大虫子像螃蟹一样爬将过来,不管它的解剖学特征多独特多明显,恐怕都是不大可能注意到的。于是,我放起笔记本,走开去看矿石了,虽然不那样让人血脉沸腾,但确有让人心情平复的代偿功能——它们几乎永远不会攻击你哦。

我在悉尼晃荡了四天。我虔心诚意地参观了各大博物馆,在让人备感宾至如归的新南威尔士州立图书馆泡了一个下午,不过大多数时候我都在有水的地方流连。毫无疑问,海港成就了悉尼。这地方与其说是海港,不如说是个峡湾,十八英里长,匀称合宜——大得有壮观气魄,小得有邻里氛围。不管你站在哪里,对岸的人似乎总不会远到遥不可及的地步;如果你想跟他们打个招呼,常常喊一嗓子就行。它从东到西穿过城市中心,将悉尼分割成大小基本相等的两半,分别称为北郊和东郊。(别介意,所谓东郊实际上在南边,而北郊的很大部分确定无疑在东边。别忘了,一开始来澳大利亚人扎根定居的可是大不列颠人。)提到十六英里长仅仅表明其长度。因为它不断蜿蜒分出枝杈,消弭于树木掩映的静谧小湾以及和缓铺散开来的扇形湖湾,这海港的海岸线实际长达一百五十二英里。这样迂回曲折的结果便是,你前一刻漫步在树木遮天的小湾边,仿佛离任何地方都有数英里之遥,下一刻你转过一个海角,发现眼前竟是一片开阔的水域,那歌剧院、海港大桥和市中心的摩天大楼正在欢快的阳光下闪闪发光,表现抢眼。其中有让人难以置信的趣味,而且无穷无尽。

最后一天,我去猎人山爬山,那是个备受珍视的神秘区域,距市中心六英里,所处的那块狭长地俯瞰海港中一处犹显安静的内水道。我选择这里是因为简·莫里斯在她的书中使它听起来很愉悦身心。我敢说她是由水路到达这里的,就像大多数理智的人那样。我打算沿着维多利亚路一路走去,这条路可能不是澳大利亚最丑陋的路吧,但肯定是最不适宜循之而行的。

我大步流星地穿过工厂、仓库、铁路,走了几英里连片树荫都没有,然后又是几英里勉强可称得上是商业区的地方,家具折扣店、工业产品批发店,还有邋遢的酒吧在供应引诱力缺乏到荒诞离奇地步的东西(“下午六点到八点,垃圾肉”)。当我走到一块小路牌,指向通往猎人山的旁路的时候,我已经垂头丧气,不抱什么希望了。那你就可以想想我是何等满足了。我发现猎人山的景致回报了我汗流浃背走过来的每一步——一个隐蔽的可爱小镇,有胖嘟嘟的石墙大宅,小盈盈的木头小屋,还有那商店铺面别致自然地簇拥在一起,往往还带着让人难以忘怀的古旧庄严的气韵。此处有一座可追溯至1860年的市政大厅,规模虽小却堂皇富丽。还有一间药店,从1890年开张营业至今,这在澳大利亚一定算是一项纪录了。每个花园都是难得的佳处,总有一抹海港的风景不张不扬地伏潜在每个角度的远景之中。我陶醉其中无法自拔。

我觉得沿原路折返勉为其难,决定继续前行,经过林利点、莱恩湾、诺斯伍德、格林尼治和沃尔斯通克拉夫特,回到举世闻名的海港大桥。这个圈绕得不小,天又闷热,不过悉尼是个会不断用美景报偿你的地方,我自觉挺有壮志雄心的。我想我走了大约一个小时吧,才突然意识到这个壮志雄心还真有点大——我只不过差不多穿过林利点而已,离市中心还有好几英里哪——不过紧接着,我在地图上发现貌似有一条值得一试的捷径横穿过一个叫坦尼逊公园的地方。

我沿着一条旁路来到一条住宅街道,走了半程就到了公园的入口。一块木牌上说明里面是原始灌木林保护区,礼貌地要求入园者不可离开小径随便乱逛。好吧,这似乎是个妙极的概念——一片处于伟大城市中心的原始灌木——我跃跃欲试。我不知道“灌木”二字在你的脑子里会形成什么样的形象,反正这不是我原先所想的那种半荒芜的棕色地带,而是一片林木葱茏的沼泽,阳光斑驳的小路伴着淙淙的溪水。这里看上去没什么人来——每隔几码,我要么得突然低头弯身才能通过,要么得绕过那拦路张开的巨大蜘蛛网——使得整个行程有了一种幸运发现之旅的意味。

我猜想要花大约二十分钟穿过这个公园——或者说保留地,澳大利亚人是这么称呼这些地方的,可能走了一半吧,突然从右方不知何处传来了狗吠,犹豫迟疑,试试探探,仿佛在说:“谁啊?”距离不是很近,也不是威胁恐吓性的声音,但那显然是一条大狗的吠声。它音色中的某种特质说明它自身的特征:肉食,黑色,非常大,与狼的亲缘关系较近。立刻,一只与之做伴的狗儿跟着它一起叫起来,那也是只大狗,它的叫声没那么多的试探性了。这叫声在说:“红色警报!我们的领地上有非法入侵者!”一分钟之内,它们已经把自己调整到相当张牙舞爪的状态了。

我紧张兮兮地加快了脚步。狗儿不喜欢我。这是宇宙间的一条基本规律,就像重力。说这话我可不是夸张,只要我走过一条狗,它就没有不表现出仿佛它认为我要取了它的狗粮的样子的。几年都没从沙发挪窝的狗闻到我从外边经过,就会一怒而起,气势汹汹地冲向关闭的窗户。我见过纤小的狗儿,个儿不比一只绒毛拖鞋大,猝然发动,让小老太太们没了主张,拽着她们越过开阔的场地,直冲我的血肉而来。地球表面的每一只狗都希望我死哪。

此时此地,我一个人在没人的树林里,突然间,那树林显得十分庞大而孤寂,两条怒气冲冲狂吠的大狗盯上了我。我越往前走,两桩事情就越明了起来:我绝对就是那目标。这些狗没有磨磨蹭蹭浪费时间,它们快速朝我奔来。现在,那狗吠说:“我们要逮住你了,伙计。你是一堆死肉了。你是那一小块一小块肥美的肉片儿了。”你会注意到这里没有感叹号。它们的叫声中不再有贪婪和狂躁的痕迹。这些言辞的目的冷冰冰:“我们知道你在哪里。”它们说:“你到不了林子边。我们很快就赶上你了,得有人去叫法医。”

我忧心忡忡地看了几眼树叶,开始小步跑起来,又撒腿狂奔。眼下是时候考虑考虑如果狗突然冲上小道我该怎么办了。我捡了块石头防身,行了几码路又扔了它,改拿了横躺在小道上的一根枯枝。这枯枝的尺寸大到滑稽荒唐的地步——总有十二英尺长吧——而且腐朽至极,一拿起来就裂作两半了。我一边跑,它一边裂,掉了一半再一半,最后差不多就成了一个软乎乎的海绵把儿——就仿佛要用一块面包保护我自己似的——于是,我扔了它,双手各捡一块粗粝的大石头,又加快了脚步。现在,狗似乎跟我并驾齐驱了,它们仿佛找不到路径到我这边来,但距离已到了四五十码之内。它们狂躁兴奋。我越发心神不安,又稍稍跑快了一点。

慌忙中,我跌跌撞撞,在一处转弯过快,一头撞进了一幅巨大的蜘蛛网。蜘蛛网像瘪掉的降落伞罩在我身上。我吓得大呼,动手撕扯蛛网,可手里拿着石头哪,倒是对着自己的额头梆地来了一下。我记得自己脑子里一个理智尚存的小角落中在想:“这真的很不公平。”其他地方则又是这样的念头:“你要成历史上第一个死在位于城市中央的灌木丛里的人啦,你这可怜可悲的蠢货。”剩下的就全是冷冰冰的恐惧了。

就这样,我可怜兮兮、抽抽搭搭地一路小跑,直到转过一个弯,又难以置信地哀号了一小声——这路竟硬生生就这么断头了。面前只有乱糟糟一团穿不过去的藤蔓——整整一墙的样子。我愕然,惊骇四顾,在慌乱中——毫无疑问,就是在我用花岗石刮掉眉毛上的蜘蛛网那会儿——我显然转弯转错了方向。不管怎么说,前无去路,身后也只有一条窄道,把人引回到那蓄意害人的两波浪涛奔来的方向。绝望中,我环顾四周,不由得欣喜若狂,在那二十英尺高的坡顶露着旋转式晾衣架的一角。上面有人家!我已经到了公园的边缘,虽然有点方向上的偏差。没关系,上面就有文明世界了,安全啦!我爬上小山,肥嘟嘟的小腿儿载着我能爬多快就多快——眼下,狗非常近了——我撞上树桩,吸进蛛网,用足了自己的每一个细胞,免得弄出这么个新闻标题:“警方发现作家无头残尸。”

山顶立着一面高约六英尺的砖墙。我肆无忌惮地呼噜呼噜喘着粗气,硬把自己拉上了平坦的墙头,从另一面跳了下去。翻墙就在眨眼之间,解脱则妙哉壮哉。我回到了已知世界,在某人可爱非常的后院里。这里有一副看上去好几年没用过的秋千、花坛,还有通向露台的草坪。没料想,这院子看上去是全封闭的,三面是砖墙,第四面则是一栋大房子,看上去主人家道宽裕。当然,我这是非法侵入,但我总不至于要回到树林里去吧。一个小棚,或者说凉亭吧,遮蔽了一部分视线。如果运气好,那后面会有一扇门,我能自己走出去,藏头匿尾地溜回世间。当下,我最关心这地方是不是也有一条凶恶的大狗。这不是太讽刺了吗?脑子里装着这个念头,我小心翼翼蹑手蹑脚地向前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