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言祭之漠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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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起源 又见易清尘

我长达三日的湖南之行仓促而且疲惫,揣着一颗忐忑的心出发又怀着一腔

凄凉回来。我把车直接开到霁然的住处。那小子竟然破天荒地不在家。

“喂,在哪儿呢,我在你家门口。”我打了个电话给他。

“一个小时等的了吗?”

“可以。”

我在停车场等了一个小时零十七分钟,然后接到霁然的电话让我去顶楼天台找他。

霁然把啤酒递给我,然后故作镇静地问:“有什么进展吗?”他的后背僵硬地挺直着,看得出来心里还是略微紧张。

“后面找了几次,没见到人,倒是和她一个好友接上头了。我也了解了一些新情况。”

“什么情况?”

我把曹洛洛跟我说的有关易清尘婚礼现场的那一段闹剧讲给他听。不知道怎么回事儿,我讲述的时候仿佛身临其境了一般,竟然跟曹洛洛的悲愤产生了共鸣讲到动情处声音几乎哽咽。

“漠飏,我若是说,离开她才是对她最大的保护,你信吗?”霁然把啤酒罐握在手里,手上的筋紧绷着。

“不信!”我把酒喝完,然后抬起手把罐子扔得老远。

霁然低下头无奈地苦笑着。然后说:“这世界上没有人比她更了解我,也没有人比我更了解她。我们无论从性格还是外貌上来看似乎都是最完美的组合,并且,再加上那么多年的关联,在你们看来,不在一起简直有悖常理。”

“我不管什么常理不常理,我只知道作为一个男人,如果遇到一个如此深爱自己的女人,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不能接受她,但至少不能那样欺骗她伤害她。”

“漠飏,我问你,如果你明知接受她之后同样会伤害到她,这么说吧,你根本无法保证不去伤害她,你还会接受她吗?”

“你这是什么狗屁问题,如果喜欢她,怎么能无法保证不去伤害她,肯定是要想尽办法不做伤害她的事情啊,对啊,不去伤害她不就好了?”

“如果必须会伤害到呢,如果从一开始就注定要伤害到呢?”霁然转头看着我,眼神里的困惑像是要漫溢出来,他在等我给他一个解惑的答案。

“这种伤害,能给她带来的最坏的结果是什么?”我问道。

“不知道,也许她会恨我。”

“哈哈,”我笑了,“那跟现在的情况有什么区别?你怎么知道她现在就不恨你?”

霁然点了一根烟,许久才说出一句话。“恨了好,爱一个人的原因可能有千种万种,但是恨,来得简单纯粹。”

我在午夜离开。最终没有告诉霁然我利用出差的时间去了他们的家乡,寻访了他们曾经就读的小学和高中,见到了几位鉴证他们成长的长辈和陪伴他们青春的同龄人。我只是由衷地感叹着,那些来源于生活并高于生活的言情剧目跟霁然和易清尘的故事比起来,也许情节的展现手法技高一筹,但是情感的真实程度却略显逊色。在寻找易清尘过程中的所见所闻,让我一个大男人都被感动得一塌糊涂。

我还没有足够的勇气跟任何人讲述他们的故事。况且,那些在我胸腔里灼热翻滚的素材大多出自他人之口,我还没有找到一个机会与故事的另一当事人求证情节的真伪。

所以,我需要并且是迫切需要见到易清尘。我想听她用第一人称的口吻叙述那十几年的经历,我想看看她,是否还有当年爱慕他时的羞涩和后来决裂时的怨念。但是我心里更希望她早已放下,并对往事绝口不提。

我联系上了曹洛洛,告诉她我绝对不会强迫易清尘参加霁然的婚礼并且保证不把易清尘的住址和联系方式告知霁然,请求她无论如何安排和我易清尘见一次面,曹洛洛直接就回绝了我。然后我又连续十四天从晚上八点钟到凌晨两点蹲守在SONSON酒吧。在第十五个晚上,我喝了超过平时点单量的酒,一直坐到酒吧打烊。

曹洛洛过来跟我说:“跟我来吧。”

我随她走进了酒吧的仓库,她指着尽头的一扇虚掩的黑色木门说:“你进去吧,清尘姐在等你。”

我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下意识地整理了一下发型。

呵呵,SONSON里面果然别有洞天。

推门进去,大约二十平左右的房间被装修成非常精致的LOFT。进门左边是卫生间,右边是鞋柜,鞋柜上方的挂钩上挂着几个样式怪异的包包和一串钥匙。一层没有沙发和电视,一块斑马纹的地毯铺在地面上,地毯的正前方摆了一张应该是来自于宜家的白色小方桌,方桌上放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和一个水果盘。开放式的厨房在房间的最里面,灯光微黯,但是一眼望过去台面整洁,看得出她不怎么做饭。厨房左边有个狭长的楼梯直通二层,外围用玻璃隔断,从天花板垂下黑底白点的窗帘,隐约可以看到床脚。我把目光收回来,在一层的空间搜索易清尘的身影,意外地发现右侧一整面墙,除了进门处的鞋柜,所有的空间都被打造成了酒柜,格子里摆着各式各样的酒瓶。

“你进来吧。”

我往里走了几步,看到了穿着艳红色的纱裙靠墙坐在地毯上的易清尘,她像被灼热的火焰包裹着,苍白的脸透出一丝疲惫。地毯上还随意扔着几个白色的抱枕。这一刻我才发现那块地毯大得惊人,几乎占据了一层的整个地面。她左手边放着一瓶红酒,一只红酒杯,还有一本读了一半扣放在地上的《刀锋》。右手边放着香烟和烟灰缸。

“你也喜欢读毛姆的书吗?”抱歉,此刻,我只能找这个话题来开场。

“还好吧。”易清尘并没有起身迎接的意思。“橱柜里有酒杯,你自己去拿。”她一边说着,一边指着橱柜,言语简练,像是一种命令。

我刚迈了一步。她突然说:“鞋柜里有鞋套,穿上。”

我又返身打开鞋柜,上面几层摆满了各种颜色各种款式的高跟鞋,每一双看起来都新得像不曾穿过一样。鞋柜最下一层放着一沓尼龙鞋套。我又把鞋柜关上了,赌气一样地走过去,把鞋子脱掉摆在地毯边缘,然后穿着袜子踩过地毯去拿了一只酒杯,然后坐在她的对面。

我倒是期待她能对我的行为发表些许评论,好让我们的交谈有一个沾染烟火气息的开端。但是她仿佛对我做的一切视而不见。又剩下我在空气里稀里哗啦地尴尬着。

“你最喜欢毛姆的哪一本书?《人性的枷锁》、《面纱》、《月亮与六便士》还是现在读的这一本?”我问。

“没有什么所谓的最喜欢,每一本,在我读它的时候都是最喜欢的。”

“那就是毛姆所有的书你都喜欢吗?”

“你是听不懂人话吗?”易清尘终于抬眼看了我,并且整段话的时间都看着我。“我在读它的时候是最喜欢的,不跟其它的书作对比。读完就未必了,因为我会读下一本。所以,没有什么所谓的最喜欢。并且,我不是只读毛姆啊,我不知道你凭什么断定我会喜欢毛姆所有的书?”

霁然曾告知过我,易清尘的语言逻辑十分怪异却又异常严谨。当她言辞犀利地想要传达某种论调时,你最好的回应就是什么也别回应。可怜的霁然曾无数次在与她言语的较量中败下阵来,却始终没学会在该闭嘴的时候闭嘴。

于是,我赶忙把两只杯子倒上酒,并举起自己那一杯喝掉。“嗯,我无知。请原谅。”

易清尘大笑了两声,并把本来并拢微蜷的双腿盘了起来,右手搭在右腿的膝盖上,左手肘部支在左腿上,腕部撑着脸颊,摇头微笑。“今晚,只喝酒,不谈事。可以的话,你坐着,不行的话,你现在就走。”她抬起眼睛挑衅又魅惑地看着我。

易清尘眼里的星光再一次让我有种目眩的感觉。“这一瓶,恐怕是不够吧。”

“哈,你也不看看在什么地方,放心,酒管够。”

只消四轮,我们就喝完了那瓶红酒。易清尘站起身,把瓶子塞进酒柜空置的格子里。然后在餐台下面的柜子里又拿出了一瓶洋酒。这时,我仔细打量了一下那个大概有二点五米高、五米长的酒柜,除了距离地面两米以上的格子是空的,易清尘踮起脚尖伸长手臂之后所及之处的格子基本被填满了喝空的酒瓶。

“这些,都是你喝的?”我指着酒柜问道。

“是啊。”易清尘说完往酒柜看了一眼。

天啊,我粗略地估算了一下,这面墙大致可以存放一千多瓶酒,除去高处空着的位置,下面至少放置了八百多个瓶子。

“易姑娘海量,在下真是佩服。”

“还可以。”

“哎,这些酒应该不是一天喝完的吧。”

“你有病吧,你能一天喝出一面墙?就算一天喝一瓶,也要喝连续喝三年呢。”

“对,我有病,我有听不懂人话的病。”我一边喝一边调侃。“这酒柜应该是装修的时候就打好的吧。”

“嗯,那个时候我就想了,直接搞一个大一点的酒柜,哪一天我把它填满了,就戒了。你看,快好了。”易清尘说话的语气温和了起来,话语结尾处却还是流露出了些许悲伤。

“哇,那也四年多了啊,照这么算,每天喝的也不多。”

“刚搬过来住的时候几乎每晚都会喝一瓶,后面觉得也挺没意思的,就不怎么喝了。”她眼睛又垂了下去,并把双腿蜷起抱在胸前。

“既然没意思,就不要喝了啊,女人喝酒老得快。”

“习惯了。”她盯着自己的脚趾说“用酒把自己哄睡。”

这句话,让我的心揪了一下。我赶忙把摇晃的酒杯端好。

“要不要来点音乐?”易清尘身子往前倾了倾,打开电脑。“不过,我听的歌口味有点重,你可能消化不了。呃,你要听就坐着,不听就捂着耳朵,或者,受不了的话,你可以走。。”她又抬眼既挑衅又魅惑的看着我,不过这次,从她的眼神里看得出来,她并不希望我走。

首先播放的是信乐团的《假如》,该组合里最喜欢的歌,没有之一。然后播放的是我车上播放列表里面的一首。然后又是《假如》,这时,我问易清尘“是这两首在循环播放吗?”

“对啊,爱听不听。”易清尘一脸的不屑。

“直接把《CHOP SUEY》单曲循环吧。”

“你知道这首歌?”易清尘盯着我,睁大的眼睛里全是惊讶。

“不仅仅是知道。我经常单曲循环播放,有时候觉得音响都不够过瘾,会戴着耳麦开最大音量去听。”

“哈哈哈哈哈,我认识的人里面,没几个人知道这首歌的,没想到你也这么重口味。来来来,干一杯。”

“干。”

“你有没有觉得,前半段就像有个人拿个勺子,不是喝汤的那种小调羹,而是大学食堂装饭的那种大铁勺,在你的脑袋里使劲儿搅啊搅,把脑子搅成一滩浆糊。”易清尘伸出一根手指,在太阳穴的方位比划着。“你不知道它在干什么,但是你又觉得很爽。就像,你一直想重新做人却忍不了脱胎换骨扒层皮的疼,现在却有一个人拎个大铁勺把你脑袋敲个稀巴烂然后把你的思想恢复到出厂设置。”

“然后到了中部,”我抢着说“像混世狂魔投胎转世成了baby天使,喃喃耳语地倾诉着生的欲望和被重视、被信任、被托付的期待。但是后面可能是这些欲求得不到满足吧,又开始撕心裂肺、摔锅砸碗地倾诉对世界的不满,最后吼那一嗓子,至少我的感觉是,拉倒吧,谁也救不了我了,就这么凑合着瞎活吧。”

“你明知道这歌唱的不是这个。但是,哈哈哈哈哈”易清尘一边拍腿一边仰着头大笑。“但是,我觉得你形容的很贴切。”

易清尘给我的第一感觉非常的冷艳,不是浓妆艳抹神情犀利的冷艳,而是周身透出一种寒气,如若冰霜却毫不世俗的冷艳。我怎么也想不到她这样的人竟然也会抱着脚脖子拍着大腿笑。

“真的,很贴切。”易清尘再一次对我的剖析表示赞同,并接着说“我没有想过最后吼那一句可以理解成你那句谁也救不了我就这么凑合着瞎活吧。我是对那句I,cry, when angels deserve to die有种说不出的感觉,怎么讲呢,一种很无力的感觉。很不甘,但越是细想又越觉得解恨。”

我怎么会不懂呢,这种无力。

若天使死了,众人落泪无可厚非。可如果致死的罪名只因她们生为天使,这是一件多么可笑又可怜的事情。正如这世间如易清尘一般把爱情想象得简单又美好的人们被命运的恶魔套上枷锁告知她们付出感情是种罪,宣判她们不得不死,并把她们扒个精光钉在十字架上逼她们承认“我该死”。哭,已没用,吼,也没用。而易清尘之所以觉得解恨,可能她也参透了那个“deserve”。是的,爱上一个人,是一种原罪。那么,那些明知故犯的人,都该死。

易清尘眯起眼睛,撒娇一样笑着看着我,把我看得很不自在。她赤脚跑上楼,拿了两只无线耳麦下来。“我这个房子装的时候加了隔音材料的,放多大声都没问题,但是,用耳机听的时候,这首歌对大脑的刺激是直接而暴力的。”

她把一只耳麦递给我,不等我戴上,就开始跟着音乐唱了起来,并且跑到玄关处把顶灯按灭,只留下一只墙灯发出蓝紫色的光。然后跟出去放风的哈呆一样欢欣地直蹦。

Wake up,

Grab a brush and put a little makeup,

Hide the scars to fade away the shakeup,

Why'd you leave the keys upon the table,

Here you go create another fable

我看着她跳大神一样在屋里蹦跶,不自觉地把身体往后缩。她蹦到我跟前,示意我跟她一起唱。我可能只犹豫了一秒钟,然后就吼了起来。耳麦的声音很吵,我不听到她的音色,她应该也听不到我公鸭一样的嗓音。

You wanted to,

Grab a brush and put a little makeup,

You wanted to,

Hide the scars to fade away the shakeup,

You wanted to,

Why'd you leave the keys upon the table,

You wanted to,

I don't think you trust,

In, my, self righteous suicide,

I, cry, when angels deserve to die, Die,

她拉我站了起来,然后一边跑一边伴着节拍把所经之处触手可及的东西都拍打一遍。耳朵的声音嗨得让我有一种走到世界尽头的错觉。追忆彼时,不如傻在当下。我也跟着她在屋里转圈,并像马戏团的猴子一样拎着我那两只鞋“哐哐”地敲起欢乐的锣鼓。

我们带着耳麦在安静的房间里跳得忘乎所以,曹洛洛不知什么时候走了进来,她手上拿了一份文件递给易清尘,然后斜着眼睛看我,把我窘得耳根发热面向墙壁站着,耳麦里的音乐还在哐哐地响着,所以我像个神经病一样绷直了身体站着,但是两手还提着那双鞋伴随着音乐的节奏啪啪地拍着。

曹洛洛离开房间后,易清尘笑得上气不接下气,继续拉着我在屋里瞎蹦。

我们唱了很久,我吼得嗓子直冒烟。易清尘唱啊笑啊猛地咳嗽起来,然后瘫坐在地上。我摘下耳麦也坐了下来。

她把我们的酒杯倒满,与我碰杯。然后说:“我一直都很想和一个人做这件事。太解压了。”

我把酒杯放下,对她笑了一下。我多想告诉她,霁然是一辈子都不可能陪她这样疯的,哪怕只有一次。

易清尘起身挪到小方桌前面,找了一首比较舒缓的英文歌。我听不太懂,整首歌好像都在说着什么“crazy”的事情。我问她:“这首歌叫什么名字?”

她闭着眼睛靠在墙上,听见我说话的时候甚至眼睛都没有睁一下,轻轻的说:“The closest thing to crazy”。

我用手机搜了下歌词,唉,她喜欢的歌跟她的状态有着惊人的吻合度。我们安静地听着,仿佛易清尘在用无声的语言质问着“How can you make me fall apart, then break my fall with loving lies.(你怎么能让我陷入崩溃,再用爱的谎言让我支零破碎)”

霁然说,她是他人生中最明媚的阳光,看她一眼,心头的乌云都会瞬间消散。她的存在,是他在这世界上最感恩的事情。她对他的付出和迁就远远超出了情侣的范畴,他每一次的痛,她都假装不懂却比谁都懂。她无数次野兔一样跳到他的视线里,乜斜着眼睛瞅他一眼然后立马又蹦到别处去啦,他想她,不敢说也不敢做,但是她像他肚子里地蛔虫,总能给他恰到好处的惊喜,让他不必主动就能被她触动。可她呢,谁又是她生命里最耀眼的星辰,在每一个落寞的寒夜里为她点亮取暖的星火。

从见到她的第一面开始,我就感觉她像是一把坏掉的锁,在潮湿的空气里放置太久以至于浑身长满了岁月的锈。她关上心房的窗,在眼前挂上黑色的纱,把自己洞藏在阴暗的阁楼,我想象不出这样的她怎么可能曾经是照亮他眼眸的那束光。

桌上的笔记本发出电量过低的警报声,我看了下表,已将近五点。易清尘抿着嘴笑,然后说:“严格意义上来说,我今晚只喝了一瓶酒,这只酒瓶你带走,我的酒柜只放我喝的酒。”

我拿起瓶子起身,从酒柜上换下了我们喝完的那只红酒瓶。因为,从我进门那一刻起,她的手曾四次触摸那只酒瓶,而后来打开的那只黑标,几乎都是我在斟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