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上留不住
人间搁不下
到哪里才能安顿这段刺鼻的缠绵?
当日,歙州城下,守城方腊军马掩杀过来,宋军大败,急退三十里,菜园子张青身被数创,毙命乱军之中。
孙二娘见丈夫死了,着令手下军士寻找丈夫尸首,万马踩踏之下哪里还能寻得到,只拣得半领血污的战袍。
孙二娘寻一僻静之所,以两头大蒜、一碗烧酒为奠,含泪焚化那半领战袍,顷刻间,战袍便灰飞烟灭。
想到酸辛处,孙二娘放声痛哭,哭声荡起一阵风云,一股辛辣的大蒜之气惯透天地。
满营将士虽然均是山东汉子,惯食大蒜,这时也无不涕泪哽咽。
1.两颗牙
天如此长、地如此久,而所谓缘分
不过像一只无所事事的蚊子飞过一碗酒
用它小巧的足尖在酒面上一点
荡起一圈肉眼看不到的涟漪
那孙二娘本是上界一头大蒜,而张青则是蟠桃园中一条青虫,只因一段疼痛的宿缘,才有了后来那场辣入心肺的悲欢离合。
关于那段宿缘,还得从王母娘娘的厨师易大牙说起,说到易大牙,又不得不提著名的姜子牙以及那条白鱼。
70岁那年,姜子牙终于认命于碌碌无为,于是自暴自弃,整日坐在渭水边,敲直了鱼钩,用装模作样的钓鱼来玩辱自己苟延残喘的余生。
谁知道他竟因此声名大振,害得其他庸俗的渔夫也纷纷仿效,一时间,无功利垂钓成为最盛行的行为艺术。
他的这一举动当然赢得了满河鱼虾的拥戴,除了一条白鱼。
那条白鱼多渴望能被人钓起来,开膛剖腹、油煎火烧,以解失恋之痛,然而它的这一愿望却被姜子牙无情粉碎了。
煎熬数年,那条可怜的白鱼才终于等来了机会。
周武王挥军渡河,直逼殷都,机不可失,那条白鱼用尽全力跃入武王舟中,武王大喜,认定是天降吉瑞,立即找人烹鱼祭天。
当时负责烹鱼的正是易大牙。
军旅之中,一应调料俱无,只有十数头大蒜及一捆大葱,但这难不倒第一名厨易大牙。
短短27盏茶的工夫,一道蒜泥葱香酥鱼就摆上了祭台。
不过,无休无止的失恋让那条白鱼显得如此的恶臭,蒜和葱更助长了它的恐怖气息。
幸好当时刮来一阵西风,将这熏天的气味吹往京都,殷兵闭眼捂鼻,哪里还能握得住兵器?武王军队不战而胜。
灭殷之后,分封众神,易大牙烹鱼退敌有功,也获封位,赐爵天厨星,掌勺蟠桃筵。
上了天界,易大牙才后悔莫及:神仙们的生活太清苦了。
除了各种各样的没滋没味的丹丸外,他们什么都不吃,千年等一回的蟠桃筵是他们解谗的唯一机会。
可是,就算在蟠桃筵上,他们也只吃冷鲜,不动灶火,而且吃也是象征性的——只嗅其味,不食其实。
易大牙枉有诸班绝艺,却无施展之所。
好在上天的时候,他留了一手,带了一头大蒜、一根大葱,把它们种在蟠桃园东南角的墙根下。
每到蟠桃筵召开,他都因陋就简,精心置办两道大巧若拙的菜,以飨众神。
其中一道是蒜泥清雾,另一道是葱花白云。
一经推出,大受众神欢迎,援引顺风耳的现场报道:“这两味菜肴构成了蟠桃筵上两道亮丽的风景线。”
蟠桃筵更因此得了一个别名:天际口臭文化节。
(注:1.易牙,传说中中国厨师的鼻祖;2.史载:武王伐纣,渡河之时,有白鱼入舟。)
2.千年虫
有中国人的地方,就有面子
有面子的地方就有温柔的伤害
因为平素寡盐少味、众神吃了易大牙的菜,开始都觉得可口无比,但空腹吃生葱蒜本是肠胃的大忌,久而久之,新鲜感淡去,葱蒜对肠胃的刺激却越来越剧烈,以至于大家只要一想到蟠桃,就阵阵作呕。
因为同列仙班,易大牙又一片诚意,王母娘娘只有委婉地提示他,但这两道菜是易大牙人生的唯一寄托,只要没人说破,他决计领会不到王母娘娘的意思。
一个千年,又一个千年,他始终如一,永不厌倦地烹制着那两道名菜。
于是,一位又一位神仙托故缺席,到最后,偌大一个蟠桃筵,竟然连一位来宾都没有了。
王母娘娘只得率领那班仙娥,捏着鼻子,就着蟠桃,含泪吃掉预备下的所有葱蒜。
这一吃,足足吃了999年,刚放下碗筷,新一届蟠桃筵马上又要召开了,王母娘娘实在忍受不了,借口回娘家,匆匆逃走了。
蟠桃筵从此无限期停办,易大牙痴痴等了一个千年、又一个千年。
他一直悉心地养护着那头蒜和那根葱,希望下一千年能一展身手。
那头蒜和那根葱,却因此幸得清净、茁壮成长,几个千年下来,它们吸食天地灵气、日月精华,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闻者惊心。
眼看就要修成正果、得道成仙,就在这时,发生了一桩公案:
原来,地上有一棵大白菜,长在深山古寺墙外,因日夜听闻寺内高僧诵佛讲经,竟自觉自悟,修炼成仙、超升天界。
由于走得太急,未曾洗浴,结果将一些泥土也带上了天,就在这泥土中,藏着一粒虫卵。
千年之后,虫卵孵化,生出一条小虫,名唤千年虫。
这千年虫爬入蟠桃园觅食,园中果木均已得道,坚硬如铁,等闲下不得口,千年虫爬呀找呀,来到园子东南角,却发现了那葱与那蒜。
千年虫祖籍山东,酷爱葱蒜,尤喜蒜的多汁嫩脆,便一头钻进蒜中,再也不出来。
那头蒜、那根葱连带那条千年虫后来都得道成仙,葱蒜修成女体,千年虫修成男身,只是葱早了三千年。
虽已成仙,千年虫却难忘蒜仙寄养之恩,内中郁结一段辛辣酷烈之缠绵。
此事被王母得知,大喜过望,不禁大叫三声“耶!”立即说服二仙下世历劫、解释宿缘。并以“莫须有”之名,将葱仙也遣往凡间。
那易大牙顾念葱蒜,主动请缨,愿陪三仙历劫,王母当然求之不得,连婉拒之辞都不敢说,只是深情地眨眨眼,便同意了。
为了保证剧情的长度及可看性,王母娘娘还特地给了千年虫三次重生的机会。
就这样,一场热泪盈眶而又急迫匆忙的吻别后,四位神仙堕入凡尘。
3.十字坡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
种一颗痴心,结一段传奇
北宋,神宗,元丰三年
山东,孟州,十字坡上
地形险恶,烈日当头,十字中央一棵参天大树。
一对白发苍苍的盲人夫妻攀着树枝,向上跋涉,就要到达树顶了。
“妞妞阿妹,你说我们现在走到哪里了?”
“壮壮阿哥,这里应该是塔克拉马干吧,要不然不会这么干燥酷热。”
“妞妞阿妹,怎么可能是塔克拉马干?你闻这青草的气息,还有这暖风,沙漠上怎么可能有这等风景?”
50年前,这对盲夫妻决定旅行结婚,出了门,行了30里,来到这棵树下,结果迷了路,开始向上爬,这一爬就是整整50年。
“壮壮阿哥,我听到海浪声了!”
“妞妞阿妹,我也听到了!我们终于到了传说中的天涯海角!”
“壮壮阿哥,我想哭。”
“妞妞阿妹,我也是!”
回想这么多年的艰辛曲折、患难与共,两位老人不禁老泪纵横、激情汹涌,他们紧紧拥抱在一起,顺手抓了一团白云铺在身下,就在这天风浩荡、云烟飘渺中融而为一。
伴随着一声婴儿的啼声,他们化做两粒流萤,相依相伴、飞向天边。
那个婴儿一生下来,就像鼹鼠一样,长着两颗大门牙。
而且一直笑个不停,那笑声就像星星们在互相挠痒。
小鸟们被这笑声打动,衔来草泥,搭出一个鸟巢将它护住,并纷纷找食喂他,虽然没有奶水,小虫子和露珠竟然也让他安然长大。
到他满3岁那天,一对扮相很糟糕的鸟夫妻飞到他身旁,衔来两粒种子,他将种子含在嘴里,却不咽下,开始向树下爬,等他安全落地后,那对鸟夫妻才飞走了。(其实它们是易了容的王母娘娘和太上老君)
来到树下,婴儿吐出那两粒种子,呵呵笑着埋在土里,然后用小鸡鸡对准,又呵呵笑着浇了一小泡经过29层过滤的纯净童子尿。
刹那间,两粒种子立刻生根、发芽、长苗、抽穗、开花、结籽。
婴儿笑得更欢了,无数的鸟儿飞舞在他身边,天地间飘荡着一缕淡淡的葱蒜之香。
婴儿捋下那些种子,呵呵笑着撒向天空,鸟儿们争抢着用嘴接住。
婴儿向东边蹒跚走去,鸟儿们飞随其后,将种子撒在婴儿身后,一行葱、一行蒜,丝毫不乱。
只要种子撒落,只要婴儿呵呵一笑,便会有一阵小雨落向那一小片泥土,葱和蒜就会立刻生出嫩芽。
就这样,一路行、一路种,不知道过了多少年,婴儿将地球整整绕了一圈,又回到了当年的起点。
这时,如果嫦娥向地球望来,她会惊异地发现:地球多了一圈绿幽幽的丝线。
而那个婴儿已经长大成人,当年追随他的鸟儿也早已更换了很多代,新新鸟类崇尚冷酷,不可能还像祖辈那样、继续玩那种农耕时代的游戏。
所以,他是一个人回到十字坡的。
刚刚走到那棵大树下,忽然一道闪电击向他,他立刻昏死过去。
4.男性学
对男人来说,女人是沙漠那端的一碗水
沙沉在碗底
对女人来说,男人是大海中的那只船
船在漏水
等那个人醒转过来的时候,他什么都不记得了,不知道自己是谁,也不知道身在何处。
他站在树下,望着这世界,目光比天空更纯净、比大地更荒凉。
他伸开双手,手心里各有一粒种子,他呵呵笑了起来,笑声苍老,但笑颜童稚。
就在这时,从坡下摇摇走上来一位女子。
从她走路的身形就可以得知她的名字:摇摇。
孙摇摇个人档案
性别:女人中的女人
年龄:保密
星相:扫帚座
职业:待字闺中
爱好:十全十美的男人
愿望:嫁一个十全十美的男人
喜欢的颜色:十全十美的男色
喜欢的味道:十全十美的男人味
孙摇摇从小就是个好学好思的女孩子,这么多年来,一直不懈地致力于参透女性世界最永恒的哲学命题:男人。
什么是男人?什么样的男人才是好男人?
年幼时,她对男人的概念来自于大人们的定义,以及服饰的区别;
少年时,她无意中见到邻家男孩撒尿,这给了她无比的震撼,对男人的概念从此有了质的飞跃;
青春期,由于孜孜不倦的求索,她终于从生理上对男人有了透彻的了解;
也就在这期间,她开始陷入初恋,爱上了村里的张阿歪,只因为张阿歪走路的时候,总有一群鸡鸭跟在后面,衬得他无比出众。可是,有一次,她亲眼目睹了张阿歪被一只母鸡绊哭后的样子,那份痴迷顿时被摔碎了。
初恋的终结固然带来伤痛,但也让她的思想有了更本质的提升:男人只有和女人相对照,才存在意义。
她知道仅凭一己之见时远远不够的,为了拓展自己的视野,她开始遍访天下的女人,从137岁的女寿星到2岁半的女童,从她们口中掌握了有史以来最详实的资料。与此同时,她也见识了无数的男人。
然而,这不但没能给她任何启发,反倒让她愈加迷惑:因为不论在那些女性口中,还是在她自己眼中,世界上没有两个相同的男人。
原来,所谓“男人”,只不过是一个虚幻的词语。
既然“男人”虚幻,那么女人、人、我,乃至天地万物又何尝不是泡影?
刹那间,孙摇摇万念俱灰,茫然不知何往,她就像一缕游魂般飘荡在空落的世间。
不知道游荡了多久,她来到十字坡,看到了大树下的那个人。
那个人看到她,咧嘴一笑,就像有史以来第一朵花的绽放;
她也向他木然一笑,就像天地最后一场冬天的一片枯叶。
5.那一年
人生的劫
渡不过去,叫苦难
渡过去,叫玩笑
第一次临终时,孙摇摇心灵的小窗终于完全打开了,窗外挂着四月午后胖嘟嘟的太阳。
她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男人不是用来研究的,而是用来品尝的。
她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竟会如此幸运,可能是当时老天爷打麻将摸了把好牌,才让她侥幸遇见了天使之舅。
她一遍又一遍地回味着他们初逢的情景:
当时她不但心如死灰,而且,中午一赌气连吃了68个肉包子,因为坡下那家包子店竟然挂着“30个不过坡”的招牌。
她是一路打着嗝上山的,刚到坡顶,就看见的大树下的天使之舅,他不但全身一丝不挂,那神情也同样的一丝不挂。
这种肉体和精神同时的一丝不挂,只会在动物以及1周岁以内的人类那里才能见得到。
但孙摇摇当时并没有太在意,因为这样的人不是天使,就是白痴。
像十字坡这种连冷僻都冷僻得如此庸俗的地方,是绝不可能出现天使的,所以,孙摇摇认定那个人是个白痴。
可就在这时,那个白痴向她一笑。
她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笑容,也无法形容这样的笑容,反正,一棵百年枯树意外萌发的一颗嫩芽是怎么笑的,那个白痴就是怎么笑的。
当时跳入孙摇摇脑海中的第一个词是:天使之舅。
因为那种纯净只有天使才能拥有,而那种温煦则只有天使的舅舅才能散发得出来。
在这种情形下,如果还有什么力量能够让孙摇摇扭头走开,那只能是天使的父亲,但据说天使们没有父亲。
可是,接连问了那个人321个问题之后,孙摇摇又对自己的判断产生了怀疑,
因为那个人除了笑之外,还是笑。
孙摇摇很庆幸自己当时还抱有1/9丝的希望,没有立即离开。
她教天使之舅学说话,当天下午,他已经能和她自如交流了;
她教天使之舅盖房子,第二天夜里,他们就睡在了新家的新床上;
她教天使之舅男女之事,半个月后,他们的小母猪开始怀孕、小母鸡开始下蛋;
最让她惊奇的是,天使之舅有两粒种子,他把它们种到后园,眨眼间,种子就发芽长苗,一根是葱,一棵是蒜。
微风过处,葱叶蒜苗轻轻一摇,便有缕缕葱香蒜意在山间飘送,几十里外,闻者垂涎。
更奇的是,那葱叶蒜苗剪之立生、源源不绝。
远近之人闻香而来的不计其数,孙摇摇大喜,本想以此为本,做成大生意,可是,只要有人来讨,天师之舅总是笑呵呵地白送给别人。
孙摇摇大是恼火,但转念一想,随即自责道:“孙摇摇,你什么时候变成这么庸俗的女人了?”
于是他们夫妇两个默契合作,一剪一送,真正是夫唱妇随、琴瑟和谐,赢得了无数人的赞扬和称诵,人们送的锦旗多得只好当地毯来铺。
来十字坡定居的人也越来越多,最后竟成为一个人烟辐辏的市镇。
然而好景不长,上天只给了孙摇摇1年的幸福时光。
老天爷打麻将摸了把臭牌,一生气,朝下面淬了一口,唾沫化成一场大雨,孙摇摇被其中一滴雨击中了要害。
6.双生女
如果没有生离死别
又何来地久天长?
其实,哪怕只有1天的幸福时光,只要有过,孙摇摇也会心满意足地瞑目,更何况,这样的时光她过乐足足有1年?。
她只是放心不下天使之舅,他守在她的病榻前,还是像初逢时那样笑着。
她无法想象自己离开后,他会怎样。
“你知道吗?我要走了。”
“哦。”他笑着应道。
“我要去很远很远的地方。”
“我也去。”
“你不能去,只有我一个人去。”
“那我就等你。”
“我要去很久很久。”
“我等你。”
“我可能回不来了。”
“我等你。”
“我真的回不来了。”
“我等你。”
“你等不到。”
“我还是等你。”
他仍然笑着,孙摇摇知道他真的会一直这样笑着等自己回来。
就像有史以来第一朵花等着在第一场春风里绽放,哪怕这场春风一百万年后都不会吹来。
刹那间,她的心溢满了天长地久的幸福,同时,也被海枯石烂的辛酸刺穿。
“老天爷,你就不能多给我点时间?至少也应该让我给我的丈夫留个儿女!行不行?行不行呵?”孙摇摇拼尽最后一丝气力仰天大叫。
与此同时,正好有一个极度老实、每事必问的人正蹲下来,抬头征求老天爷的同意:“老天爷,我开始解了,可能是个大手,行不行呵?”
老天爷正忙着摸牌,随口应道:“行行行!”
结果,孙摇摇侥幸逃过了第一次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