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中西合俎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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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西方当代译学研究:文化整合范式的早期探索(2)

福尔摩斯原是美国诗人、翻译家,后执教于阿姆斯特丹大学,掌“译学研究”教席,直至去世。他摒弃了传统的等值概念,着意描写翻译过程,并最终完成了当代译学研究的体制建构。除为译学研究引进了新的术语体系和方法论以外,就其具体的研究而言,福尔摩斯最大的理论贡献主要在对传统“所指”概念本质的转换。他认为,与源文本语言可以指涉客观对应物不同,宿语文本语言却没有相同的指涉,其指涉对象应是语句本身,而不是其它。福尔摩斯从罗兰·巴特那里借来一个术语——元语言,并用以指称翻译语言,同时也以此区别于所谓文学语言。当然,福尔摩斯的理论建树还体现在他对于翻译双重特性的理解之上,而这种理解又奠基于他对韵文翻译的再定义。他说:“任何翻译都是一种批评阐释行为,不过诗歌译本中也有一些文本不同于其它所有的阐释形式,这是因为它们也是诗歌行为,并以此作为追求目标……这种特定的文学形式既是元文学(metaliterature)又是原文学(primary literature),同时以这两种形式为目的,因此,就其而言,假如我们引入元诗(metapoem)这个概念予以指称,恐怕倒不无裨益。”【3】基于这个再定义,有关翻译的理论因此也需要以同样的方式再定义。这样一来,译学研究便很少关注外在客体身分的确认与指涉,却对下述两个问题充满了愈益浓厚的兴趣:一是在某种特定的文学传统中其固有的指涉实践会形成一个框架,因此要分析在这个框架以内译本(作为次文本)与源文本之间的关系;二是要分析在宿语文化传统的框架以内,译本(作为原文本)与其指涉实践之间的关系。

由于福尔摩斯不太关心外在客体身份的确认与指涉,而更多地关注译本与其它指涉系统之间的关系,因此,他对翻译文本的描写便转换成了对各种翻译方法论及其历史用法的描写,其目的在于更好地理解作为指涉实践的各种翻译抑或“元诗”,而并不追求某种形而上的普遍理论体系。为此,福尔摩斯对下述四种类型的翻译进行了界定,这四种类型的翻译每一种都以不同的方式与原文相联系,同时又分属于不同的理论传统。第一种指保留原文的形式,对此,福尔摩斯认为,形式完全相同是不可能的,但相互之间的表述模式可以尽量近似,至于韵文的基本形式结构也可以相互统一;第二种指尽量揭示译本在宿语文化中所发挥的功能,然后再在源语文化传统中寻找某种对应的功能,以创造出与其对称的结构形式,表达相同的效果;第三种主要以内容为指向,翻译时要求保留原文的内容,然后让其在宿语中自由发展,形成自己独特的风貌;第四种指对原文形式的系统变异,但为达到某些目的也可保持某种程度的相似。福尔摩斯对这四种类型的翻译都持保留态度,认为各自都有自己的发展空间,但又相互排斥,读者有意无意都会熟悉某种类型的翻译,掌握相应的理论,进而明白译本进入宿语文化以后所表达的意义。

福尔摩斯的早期著作终结于《译学研究的名义与性质》一文。此文一般被认为是当代译学研究的奠基之作。在文中,福尔摩斯勾勒出了本学科的研究框架及其研究结构,更为重要的是,福尔摩斯赋予这种新的研究范式一种经验性质,因之某些译本在某种既定的文化中的现实样态便成了这种新型范式的观察对象与目的。在将这种新型的范式引入传统的研究领域以后,福尔摩斯又为其设定了以下三种模式:(1)描写模式,旨在描写各种翻译文本在世界中的现实样态;(2)纯理论模式,旨在建立某些原则,借此可以解释这些译本的现实样态;(3)应用模式,旨在将从上述两种模式中得到的信息用于翻译实践,并借以培训译员。可以看出,这种范式的特点是将理论模式从属于描写经验模式,认为在个案研究和经验数据整理完毕以后,理论即可前行。但在他看来,译学研究的终极目标是要建立或发展出一套完整而可包罗万象的翻译理论,这种理论“高高在上”,可以居高临下地审视现在各执一端的现存理论。当然,他也意识到,理论的发展绝不会无章可循,而其章法就在“辨证”二字,比如上述三种模式就是相互依存、互为补充的【4】。值得注意的是,在这篇开山纲领中,福尔摩斯还为每一种模式提供了不同的研究层次。比如在描写模式中就分了翻译成品取向、译本功能取向和读者认知程序处理取向这三个描写层面。第一种取向指以译本为中心的经验描写,或指在某一特定的时期、某种语言或语篇类型的框架以内对大量译本数据库的宏观扫描;第二种取向则将影响译本接收的文化成分引入;至于第三种描写层面却关心所谓“黑箱”问题,旨在研究译者的思维活动。第一二两个描写层面为后来的译学研究所认同,也刺激了此后的文化转向和范式变革,可第三个描写层面随着译学研究的发展却渐渐地退出了这个学科领域。

在研究模式上,列夫维尔与福尔摩斯如出一辙(比如他很认同上述第二个描写层面),只是他更重实证,更加客观而已。1975年,列夫维尔出版了专著《诗歌翻译:七种策略一份蓝图》。在书中,他选用一首诗歌作个案研究,同时对七种不同类型的翻译手法进行了细致的描述。这七种类型的翻译基于一些很有特色的方法论前提,倾向于对翻译过程进行控制。每一种手法都有自己的独到之处,但也存在着一些内在的矛盾。比如:(1)音位层面的翻译能够很好地揭示词汇间的词源联系,再现拟声词的自然理据,却可使意义支离破碎;(2)逐字对译虽可传递语义内容,却常有“暗渡陈仓”之嫌,同时也会牺牲“文学”价值;(3)译本重视格律也许可以保留谐和的美感,却可能扭曲语义和句法;(4)散文译本可以避免意义的扭曲,但形式本身又会剥夺文本因声律产生的近似于诗歌的和谐;(5)译本可以重视韵脚,却也有许多限制,由于“词近旨远”,往往是“言有尽而意无穷”,因之韵脚的安排也可能非常乏味,有掉书袋之嫌;(6)素体诗的翻译可以保证译文精确无误,直逼原文,但是,文中一些牵强的格律铺排又可能导致句法的错位、扩张或减缩,往往使译本显得冗长呆滞;(7)包括译本或仿作在内的阐释可以使原文主题晓畅易懂,但其代价却可能是会牺牲掉原文的结构与文脉。

综观早期的译学研究,可以看出其所存在的一个悖论,即他们始终无法调和客观描写与主观规定之间的矛盾。假如我们将福尔摩斯和勃洛克两人的翻译等值观做一个比较,即可看出这个问题。本来,传统翻译理论的基础是以恪守原文意义为前提,译者接受这种训练以后即可正确地阐释这种意义,并以恰当的方式予以再创作,而后再形成与这种翻译程序有关的规则与法则,借此便可客观地比较或评价各种译本。因此,像奈达与理查兹等人便很热心于教育译者去创作一些结构和谐、意脉贯一的译品。而福尔摩斯等人却认为,以这种前提出发去从事翻译活动会失去翻译的一些真正本质的东西。福尔摩斯辩称,比如诗歌翻译便没有任何一首可以与原文“相同”或“等值”。他坚持说,译学研究的中心应是翻译过程,是要分析译者是如何谴词造句的。因为只要译者作出第一种选择,翻译过程就会生成与自己相应的规则并决定以后的选择程序。为此,福尔摩斯还引入迄今为翻译理论所忽视的两个因素进行讨论。这两个因素一是“主观抉择”,一是“偶然生成”,可以说饶有新意。勃洛克的观点与福尔摩斯相同,但更为激进。他甚至宣称:“我们无论如何要摒弃将等值关系用于翻译的观点。”【5】以后他又将等值概念予以重新定义,只不过他具有多学科的理论视野,分别从皮尔斯的符号学、斯蒂文森的哲学和卡特福德的语言学等相关理论中汲取了许多营养,因而具有更坚实的学理基础。简略地讲,勃洛克在重新估价等值概念的时候,曾经从皮尔斯那里借用了“类型”和“指号”这两个概念及其理论界定,并借以廓清原文(相当于“类型”)和该文本的不同译本(相当于“指号”)之间的相互关系,这样就将译学研究的理论焦点从“一对一”的比勘转移到“多对一”的比较,为译学的范式变革提供了一种新的研究模式。在拓展自己关于“类型”的研究之时,勃洛克还从斯蒂文森的哲学体系中借用了一个概念——“基型”(megatype),认为这个概念可以涵摄同一文本其不同的译本之间所存在的“语义契合”现象。照他的说法就是,只要不同的译本之间具有“大致相似的语义内容”,即可说它们具有相同的“基型”。至于从卡特福德那里,勃洛克所借鉴的主要是关于等值概念的基本理解,他后来为这个概念重新定义,其基本思想和内容就是在卡特福德的启发之下完成的。

早期的译学研究开始时其理论主张相对比较平和,只将自己的注意力集中在译本本身以及更好地描写翻译过程这两个问题之上,随着研究的深入,他们也醉心于研究文学翻译,并且引入“陌生化”概念,将译学研究作为文学史看待,因此基于俄国形式主义诗学的语言学理论以及文学批评模式也相继进入他们的方法论领域,但是,由于前者的渗透,译学也像形式主义诗学一样也要求不惜一切代价维护译本应有的“文学性”,这便影响了他们的方法论体系甚至评价标准。对于福尔摩斯、列夫维尔和勃洛克这些早期译学研究者而言,他们所面临的问题是他们已经将文本的内部结构及其内在框架推向前台,因之造成了所指的完全消失,而且,当时几乎所有的问题都围绕着“功能”一词不尽相同的用法展开。比如,米柯常用“功能”一词来指赋予文本以“文学性”的某些语言学特征,其描写可以说是巨细无遗。他将语言中特点鲜明的结构元素各自孤立开来,然后再予以描写,希望能够借此为一些元素成分确定一种范式,期以对所有的语言都具有普遍意义。在他的脑海中只有一些特定的形式,这些形式的确具有普遍性,但却与历史事实相悖,并且也孤立于任何特定的文化体系。而译学研究在使用“功能”一词时却兼具奈达和米柯二人的定义(奈达在文化传统理论的意义上使用这个术语,旨在减少信息荷载量,以便该信息在宿语文化之中也能发挥相同的“功能”),因而具有一定的包容性。

正当福尔摩斯费尽心机执着于译学文本的实证研究之时,列夫维尔、巴斯奈特和勃洛克等人却正面临着如何对现存的评价标准进行描写的问题,虽说理论主张有所差异,但他们还是聚集在译学这面旗帜之下,就一些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了研究。比如,他们曾经一致认为应该同时分析由译者所建构的译本“应和”(correspondences)与“变异”(deviations)体系。类似的问题在他们那里都成了共同关心的焦点,因而,直接导致了译学知识的层累叠加,也为译学范式的历史变革奠定了较为坚实的学理基础。但是,上文已经说过,早期译学研究的关注重点分别是译学文本的实证研究、翻译过程的描写以及文学翻译,可随着研究的深入,他们逐渐发现译学研究所面临的任务非常复杂,远远超出原来的设想。这样一来,跨学科的合作与跨文化的视野以及文化转向便成了80年代译学研究所具有的学理基础、学术胸襟和学术品格,相应的范式变革也因之模铸而成,为这门学科在下一个世纪的更大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原载:《四川外语学院学报》,2001年第2期,第81-84页)

【1】Lefevere,Andere.Translation:the focus of the growth of literary knowledge [A].Holmes,James S.Jose Lambert &Raymond van den Broeck.ed.Literature and Translation[C].Leuven,Belgum:Acco,1978:22.

【2】Ejxenbaum,Boris M.The theory of the formal method [A].Matejka,Ladislav &Krystyna Pomorska.ed.I.R.Titunik.trans.Readings in Russian Poetics:Formalist and Structuralist Views [C].Ann Arbor:Michigan Slavic Publications.1978:35.

【3】Holmes,James S,Frans de Hann &Anton Popovic.The Nature of Translation [C].The Hague:Mouton,1970:93.

【4】Holmes,James S.The Name and Nature of Translation Studies [M].Amsterdam:Translation Studies Section,Department of General Studies,1972:20.

【5】Broeck,Raymond van den.The concept of equivalence in translation theory [A].Holmes,James S.,Jose Lambert &Raymond van den Broeck.ed.Literature and Translation[C].Leuven,Belgium:Acco,197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