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行业、企业的人工成本参考水平;
地区、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政府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及最低工资标准;
本地区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企业实现利税、企业净产值、劳动生产率、工资利税率、资本收益率;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限于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公司);
上年度企业职工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第二十一条进行工资集体协商应有书面记录,记录员由双方协商指定。协商代表不得担任记录员。
第二十二条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或出现事先未预料到的重大问题时,经双方同意,可以暂时中止协商过程,中止期限最长不超过30天。具体中止期限及下次协商的具体时间由双方共同商定。
基层工资集体协商方法第五章工资协议
第二十三条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可由双方共同或委托一方起草工资协议。
第二十四条工资协议草案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审议。协议草案经审议未获半数通过时,协议双方代表应在10日内对协议草案再次进行协商和修改,并重新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
第二十五条协议草案审议通过后,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盖章。
第二十六条工资协议签订后,应于10日内由企业将工资协议一式三份及说明,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登记。
第二十七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在收到工资协议15日内对工资协议的内容、协商双方资格和签订程序等依法进行审核;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工资协议的修改意见,以书面或口头方式通知协商双方。双方应就修改意见及时协商修改工资协议,并于15日内重新报审;
工资协议核准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向协商双方送达《工资集体协议审核通知书》;
工资协议审核登记申请报出15日内,协议双方未收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工资集体协议审核通知书》,也未接到修改通知的,视为核准。
第二十八条对经审核通过的工资协议,协商双方应于当自其生效之日起由协商代表及时以适当形式向本方全体成员公布。
第二十九条因国家、省、市有关政策的调整或出现不可抗力等因素,足以影响原工资协议的执行或导致工资协议不能履行时,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以后,可对工资协议进行变更或解除。
修改、变更后的工资协议须在10日内按管理权限重新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解除工资协议应在10日内向审核该协议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书面说明。
第三十条工资协议的有效期一般为一年。工资协议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工资协议立即终止。企业和工会均可在原工资协议期满前3个月内,向对方书面提出次年的协商意向书,进行新一轮的工资集体协商。在原工资协议期满,新工资协议尚未生效期间,原工资协议继续有效。
基层工资集体协商方法第六章争议处理
第三十一条对因拒绝协商或因签订工资协议发生的争议,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均可按管理权限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
第三十二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接到调解申请后,应及时组织同级工会代表、企业方面的代表以及其他有关方面的代表共同调解,并于30日内完成调解,因特殊原因需延期的,延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第三十三条工资集体协商双方因履行工资协议发生的争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处理。
基层工资集体协商方法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试行办法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本试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基层工会工资集体协商影响因素
一、企业外部因素
1国家、地区颁布的有关社会经济和收入分配方面的法律、政策及地方性法规。
2全国及地区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3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
4地区、行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5地方政府发布的工资增长指导线。
6国家利率、税率和汇率等经济杠杆的变动情况。
二、企业内部因素
1劳动生产率。
2资产保值增值情况。
3人工成本水平。
4经济效益情况。
5企业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的变动情况。
6企业工资支付能力。
基层工会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重点
一、不同所有制企业的协商重点
1在公有制企业中,工会应加大参与企业的成本核算、利润分配、收益分配及重大生产经营决策的力度。在工资协商中,应注重控制人工成本,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从而使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在“两低于”原则下合理增长。在《协议》的起草、审议、实施、监督过程中,充分发挥职代会的作用。
2在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企业中,工会提出工资要求,要注意处理好职工工资分配与股息分红的关系,以使职工付出的劳动得到相应合理的报酬。
3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如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应根据社会劳动力供求状况、本企业的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水平,并参照当地政府发布的工资增长指导线,签订高于当地同行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工资协议。
二、不同经营状况企业的协商重点
工会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提出适合本企业特点的工资要求。
1企业生产经营正常稳定,效益较好的,工资协商条款应尽量细化、量化。
2生产经营不太正常,经济效益波动较大的企业,工会应提出相对灵活的比例要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等条款应做到具体量化,以保障职工的基本劳动报酬。
3生产经营很不正常的企业,工会应着重就最低工资标准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提出要求。
基层工会工资集体协商的上级工会的职责
1上级工会负有帮助、指导和监督检查的责任。
2上级工会应积极参与当地工资指导线的制定工作,并及时与政府有关部门联系,将地方有关的经济、物价、劳动力供求、收入分配等政策、信息和资料提供给企业工会。
3在企业工资协商出现重大意见分歧时,上级工会应帮助协调;并参与处理有关争议。
4上级工会对基层工会的协商代表负有教育、培训的职责,必要时提供相应的保护措施。
5对尚未建立工会的企业,上级工会在帮助、组织职工依法组建工会的同时,应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进行工资协商,签订工资协议的工作。
基层工会工资集体协商代表主要素质与方法
一、协商代表的素质要求
1要具备一定的劳动法律、法规知识和劳动政策水平,懂得企业经营管理的基本知识(如计划管理、成本管理、财务管理、劳动人事管理等),同时了解本企业生产经营状况。
2要正直无私,热爱工会事业,熟悉工会工作。能深入职工并听取职工群众的愿望和要求,能依法争取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3要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精明干练,观察力敏锐,逻辑清晰,表达能力强。善于与协商对方沟通和交流,在协商的不同阶段,善于运用不同的策略和方法。
二、工资协商的方法和技巧
1协商前的策划:
(1)协商内容的初步确定:
查询各项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及劳动政策,并了解本企业的执行情况;
了解本企业生产经营,分析劳动成本,企业经济成本;
了解同类企业或本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的情况;
了解并掌握职工最关心的工资问题。
(2)协商要点的初步确定:
准备协商的总体内容;
找出协商重点及其可供选择的方案;
找出协商难点及其可供选择的方案;
策划内容上的协商进程,易难的安排;
策划可能做出的让步及对策。
(3)协商方式、步骤的策划:
提出集体协商的方式,由谁先提,如何提?
第一次协商会议的布局、可能出现的情况及其对策设想;
如何借用第三方(如党组织、上级工会)的作用;
关键人物的思想工作及其展开等。
2协商氛围的营造:
(1)塑造诚挚的协商形象:
没有做好协商准备之前,不要妄自与对方展开讨论;
既讲原则,又讲风格;既重标准,又重实际。不要轻易做出让步,否则一旦无步可让,僵局难解;
神态自信饱满,讲话简洁明了,态度诚恳可信;
凡事不要仓促决定,要给对方更多的考虑,给自己更多的时间。
(2)增加协商的和谐度:
切忌垄断讲话时间,保持双方说话时间大体对等;
讲话内容上要突出与对方一致的方面,并可反复强调;
不要因为听到对方对我方提出抱怨,即做出不适当的行为;
每次协商时间不宜过长,疲累易造成精神不集中,不利协商进行。
3把握好协商的进程:
(1)要有一个总体时间安排,给双方产生时间效应;
(2)协商初始阶段,要尽量多地掌握对方的要求,及时提出自己的要求,并合理合法地指出对方要求的不足;
(3)不一定要让最初的要求太接近最终的目标,要有序有节。
4处理好两个关系:
(1)处理好工会与职工群众的关系:工会是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是代表职工群众与企业进行工资协商的,因此在整个协商过程中,都要坚持依靠职工群众,而要依靠职工群众,首先要处理好与职工的关系,工会一方面要广泛进行宣传,让职工群众都来关注、参与工资协商;另一方面要协调好职工与企业之间在利益要求上的冲突,要做到这点,应向职工介绍企业状况,以免提出不切实际的要求;
(2)处理好工会与党组织的关系:工会在整个协商过程中,一方面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领导,有了问题及时请示、汇报。另一方面要争取党组织的支持,特别是在出现僵局时,可由党组织帮助协调。
基层工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及劳动部门《集体合同规定》、《××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根据本企业生产经营和职工劳动特点,遵循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结合本企业经营效益情况,对本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提出如下方案:
工资分配制度:
工资标准
工资分配形式:
甲、乙双方根据政府公布的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和上年度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参照同行业人工成本水平和劳动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并考虑本地区、同行业其他相关经济因素,协商确定本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收入应到达元,比上年增(减)元。
职工奖金、津贴、补贴的分配和发放办法:
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企业加班加点工资的计发标准和计算办法:
加班加点工资的计发基数:
加班加点工资的计发标准:
安排职工在法定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的工资报酬;
安排职工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的工资报酬;
安排职工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的工资报酬。
甲、乙双方商定,企业每月至少对职工发放工资一次,并于每月日以货币形式予以支付,如遇节假日和休息日应提前发放。企业不得施欠职工工资性收入,生产经营困难,可延长一个月;不得以产品、商品等实物抵付职工工资性收入。
职工带薪休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因公(工)负伤期间的工资待遇,婚假、丧假、探亲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因病或因非工负伤期间的工作待遇,和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支付。
甲、乙双方商定,本企业内部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按不低于政府公布的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企业内部职工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按每人每月不低于元确定。
双方认为需要协商的与工资分配有关的其他事项:
对本协议未予明确事项,双方应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规章未予明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
本协议签订前,须经职(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本协议签订后,遇有不可抗力或企业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须变更协议的,双方可协商修改协议。任何一方提出协商要求时,双方应在7日内进行商谈。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内容。
本协议的履行、终止、争议处理及其法律责任,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规定。
违约责任(由协商双方具体确定):
本协议经双方首席协商代表签字后生效,并报送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甲乙双方指派代表成立监督检查小组,甲方监督检查小组成员为,乙方监督检查小组成员为。监督检查小组每半年检查一次,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双方签约代表。签约代表应认真研究和处理检查结果。
本协议自生效日起日内,采取以下形式向职工公布:
本协议有效期从年月日到年月日。
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以上条款经双方确定无误。
甲方首席代表:乙方首席代表:
企业盖章工会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