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朔二年(公元前127年)正月,纳中大夫主父偃上书建议,颁行“推恩令”,汉武帝采纳并下令执行。推恩令具体内容是:把诸侯王除以嫡长子继承王位外,其余诸子在原封国内封侯,将原本广阔的诸侯国划分成几十个没有威胁中央实力的小国。同时为了防止诸侯国网罗人才供自己使用而对朝廷构成威胁,汉武帝又颁布“左官定律”,凡仕于诸侯者,绝不得再仕于王朝,严禁封国官吏与诸侯王结党营私。此外,汉武帝借口诸侯王交纳祭祀宗庙的酎金成色不好,对诸侯王实行“除国”。元鼎五年(公元前112年),汉武帝举行宗庙大祭,这一次就剥夺了一百零六个诸侯的爵位,废其封国,改设郡县。汉初因功封侯者一百四十余人,至汉武帝太初年间只剩下五人,汉代的分封制名存实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