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中国民俗趣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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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章 “补天”“造人”与“祈晴”“求子”习俗

存在于人民生活中的一些民俗事象,决不可都简单地视为迷信和愚昧。虽然这些事象(包括祭祀活动)是违科学的,但它的确可以反映出人们的一种善良的愿望和美好的祝愿。这种愿望和由此而产生的民俗心理是可以理解的,特别是在科学不发达社会形态中,这种形象又是人们借以生存的精神寄托。每一个民俗事象都是“凝聚着一些人类心理和人类命运的因素,渗透着我们祖先历史中大致按照同样的方式无数次重复产生的欢乐与悲伤的残留物”。弗洛伊德:《论分析心理学与诗的关系》。以农业生产为主的中原地区,人们赖以生存的先决条件是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大自然给人以威胁,水涝灾害是农业生产的大敌。在人们还无法支配自然力的情况下,只有靠祈求神灵来保佑自己,发展生产。而这些被祈求的神灵,往往又多是神话中的人物。女娲神话产生以后,女娲就成了原始人心目中能够支配自然的尊神,这种心理一直延续到今天,残存在人的意识中。女蜗有补天之术,当然就可以止淫雨。在原始人看来这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因此产生了“雨不霁,祭女娲”(《论衡·顺鼓篇》)的祈晴习俗。原始人如何祈晴求雨,我们已无法确证。从流传至今的活的民俗事象中,可以看出它与女娲神话的密切关系。汉以后,民间就有了“天穿节”。明杨慎《词品》载:“宋以正月二十三日为天穿节,言女娲以是日补天,俗以煎饼置屋上,名曰补天。”清俞正燮《癸巳存稿》又说:“天穿节,亦祝雨水屋无穿漏之意。”在陕西临潼一带,人们不仅在天穿节将煎饼掷上房顶补天,还要将煎饼扔于井中,谓之补地。至于“屋无穿漏之意”,恐怕是这种民俗事象在流传中随着人们生活的需要而产生的一种原生民俗的“变形”,以满足人们的这种心理需求。女娲补天日,各地说法不一。在河南中部,人们则是在二月二龙抬头之日摊煎饼,显然又有以煎饼祭龙之意。汉以后的诸多画像中,女娲多为人首蛇身,古人蛇龙同论,女娲也即龙体。以煎饼祭龙,实为祭祀女娲。但在后世流传中,神话中的女娲与龙体分离,变成全人的形象,祭龙习俗也就渐渐与女娲神话割裂开了。从形式上看,煎饼补天俗与女娲补天事关联甚密。传说中女娲是将五色石炼化成汁,弥补天缝,以止淫雨。民间煎饼的做法是将面粉、蔬菜等搅拌成汁,敷于锅底(或鏊子),摊煎而成。民间有天圆地方之说,锅底倒扣,形似天穹。这种以事象事的民俗,民间很多。因此,我们可以说,天穿节以煎饼祭女娲,以象其补天之事,有其神话传说的依据。至于这种民俗的变形,也是符合社会发展以及人们心理变化规律的。

“祈晴”习俗的基本因素是女娲补了天,止住了淫雨,由此而派生出的另外一些祈晴形式,也与女娲补天神话关联甚密。人们把雨止天晴的希望寄托在女娲的身上。《论衡》云:“董仲舒言,久雨不霁,则攻社祭女娲,俗图女娲之像作妇人形。”此种习俗,汉代已然。今河南农村还有挂“扫天娘娘”的风俗。若久雨不止,妇女们则扎一个手持扫帚的“扫天娘娘”,将其挂在树上。据说这样就可以扫除天空乌云,雨过天晴。这种习俗中所包含的对女娲的敬仰、信赖心情是殷切的。尽管这种不科学的方式不能使天遂人愿,但就此可以达到人们祈求天晴的心理平衡。

古代祭祀活动中,多伴随有娱神的节目,如舞蹈、戏曲等。其目的是十分明确的:想要神灵降福人间,就必须先让神高兴。在古人的意识中,人和神似乎是一样的,都有七情六欲。但在祈晴习俗中,这一点似乎并不突出。有一点比较特殊的地方是祈晴习俗中的“吊棒槌”。这种习俗,值得引起我们的思考。在扫天娘娘扫不尽天中乌云,仍阴雨不断时,妇女们则将房门关上,用绳子将一棒槌吊在门闩上,边晃边唱:“棒槌打滴滴,明天出日头。”如此反复数遍。这种活动必须避开男人偷偷进行。这种祭祀,包含有比较复杂的民俗心理。棒槌之形状,酷似男性生殖器,中原地区也将男根俗称为“棒槌”。女娲为女性神,以男根为祭器。是娱神还是辱神?这个问题恐怕要追溯到原始社会的生殖崇拜。在原始社会里,男根女阴都被视为圣物,普遍被人们敬奉,这是一种很常见的现象。以男根祭女神,使女神得到娱悦,才能降福人间,这是最初这种习俗产生的心理状态。那么为什么最初可以在公开场所进行的活动,后来变成了只在隐秘的地方偷偷进行的习俗呢?这也是民俗事象在社会形态发生变化以后的一种“置换变形”现象。社会的发展和封建意识的渗透,使妇女对男根的崇拜产生了一种羞耻观,因而不得不将这种娱女娲求天晴的祭祀活动在隐蔽状态下偷偷进行。

祈晴习俗多在妇女中进行,除上述形式外,还有以妇女手执勺子挖天的方式等,这同民间的“男不愿月、女不祭灶”的民俗心理是一样的。很显然,男不祭女神,女不祭男神的习俗已经部分的失去了原生的状态,是世后流传中的一种变化。

民俗事象本身的变化,也随之产生了一些与此相关的民俗心理变化。祈晴祭女娲,本来是对女性大神女娲的敬仰和信奉。但进入阶级社会以后,妇女之地位骤然低落,女娲的神性地位也自然下降。这样,祭祀女娲的民俗心理就产生了变化。“女娲,古妇人帝王者也,男阳而女阴,阴气为害,故祭女娲求福也”(《论衡》)。这里已将女娲敬而远之,视为阴害。至于元明前后的以妓女祭天和寡妇求雨习俗,是否也为“阴气为害”,是否也与女娲神话有关,容待另文考证。

中原地区至今仍流传的女娲造人神话与典籍文献记录的有关情节基本吻合,也就是说在“活”神话中部分地保留了此神话的原生形态。造人也是女娲的显著功业之一,原始人把人类的由来归功于女娲的创造。这种俗信的发展演变,使女娲又成了人类繁衍生育的“送子娘娘”。在河南乃至更广的范围内,这种俗信是比较普遍的。山乡农村的娘娘庙、老母殿等祭祀场所,多供奉女娲神像。人们笃信,女娲既能造人,当然就能送子。婚后不育或缺儿少女,人们则到娘娘庙等处祭祀女蜗,祈求赐给儿女。这种习俗的表现方式也是多种多样的。常见的求子方式是“拴娃娃”,求子者在女娲神像前摸到了泥娃娃之后,将其揣入怀中,起名“拴柱”或“拴成”,带回家中藏于床下,意即得到了娃娃,来年即可生育。每年二月二至三月三的淮阳太昊陵庙会上,有许多的泥娃娃,朝祖进香者都要带一些回去,以祈子孙满堂。有人认为太昊陵的捏泥人俗即为女娲造人神话遗留的“活文物”,若从神话史的角度考察,也有一定的道理。也有以其他方式求子的,如往“子孙洞”里掷石子。如摸太昊陵殿壁上的“子孙窑”等。掷石子一般是在男性求子者中进行。求子者手持7个石子(谐妻子音),往崖壁上的“子孙洞”里掷,掷进几个,就预示可以得到几个儿子。“子孙洞”都很小很高,掷进去也是不容易的。摸“子孙窑”是在女性求子者中进行,摸一下“子孙窑”就算沾到女娲的“灵气”,就能生儿育女。此种习俗的产生和流传,除含有对女娲神性的崇信以外,也包含有另外一种民俗心理,这就是对女阴的崇拜。民俗中以物比物,以物象事现象比较普遍。“洞”、“窑”之类,在此事象中无疑是女性生殖器的象征。原始社会中特别是母系氏旅社会以后,对女阴的崇拜是普遍的。原始人从对生育现象的不理解到对女阴的崇拜是认识观念的一次飞跃。从女娲造人神话到对女阴的崇拜(也可说为母性崇拜),使神话产生了一定的民俗意义。但就求子习俗来讲,可以说是直接关联着造人神话。如果没有女娲造人的神话,这种习俗就不可能产生,更不会流传。但作为原始社会的造人神话和与其关联着的求子习俗,为什么会流传到今天,这恐怕不仅仅是几千年封建社会的“多子多福”观念的影响。求生是人的本能,求子也是传宗接代的需要,这种方式虽是违科学的,但它的确能使一些人得到一点心理的满足。

在中原地区,与女娲神话有关的习俗还很多。如旧俗中的姑表兄妹婚,我们可以从女娲兄妹婚神话中找到源头(只是神话的解释,并非人类学的解释),甚至连婚俗中的“新娘遮面”和媒妁婚也都与女娲神话有关。总的来看,与女娲神话有关的习俗活动以女性为主,这里包含有神话的产生、女神崇拜、女性自尊等多种因素。神话毕竟是神话,它不是科学,更不是信史,它只是产生在原始社会的一种口头文学的形式。如果说一些民俗源于神话(当然,有许多民俗并不源于神话)或关联着神话的话,那么这种民俗事象的基础就是幻想,是不科学的或者是伪科学的。尽管如此,民俗中所反映的人们的良好愿望和民俗心理还是应该进行研究和探讨的。这种研究和探讨,有益于人们革新除旧的观念,破除迷信,建立新观念和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