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世纪末叶以后,日本社会矛盾日益尖锐,幕府和诸藩财政拮据,武士破产,城乡人民起义不断发生,为防止幕藩体制的瓦解,德川幕府先后实行了三次幕政改革,即享保改革、宽政改革和天保改革。享保改革:1716年6月,德川吉宗(1684—1751)任第八代将军,开始幕政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第一、在政治方面:一切大权独揽一身;第二、在整顿纲纪方面:1717年3月,重新颁布了《武家诸法度》,1719年5月,公布了《改新政务呈报令》;第三、在经济方面:在农村,广泛推行定产定租法,在城市,加强对町人和商业的统治和管理,1722年7月,宣布了“上米令”。此外,还进行了法令的编纂。1738年,开始编纂审判条例和法令集。德川吉宗的改革,使幕府的财政,社会秩序,都有明显的好转,为幕府赢得了一个相对的稳定时期。宽政改革:1787年3月,德川家齐任将军,6月,松平定信(1758——1829)担任首席老中,掌握了幕府实权,开始实行改革。他改革的核心思想是遵循享保年间德川吉宗的方针,努力稳定农村,抑制商品经济的发展,以巩固幕藩体制。其农村政策的着眼点是恢复和增加农村人口,垦殖荒地,恢复和增加耕地面积,保护封建领主土地所有制,压制农民的反抗,保证年贡的稳定收入。可是,他的改革并未能改变困难的现实,引起了多方面的批评。1793年,他被迫引咎辞职,宽政改革也随之流产。天保改革:1837年9月,德川家庆(1793—1853)任将军,家庆重用老中水野忠邦,开始实行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为:第一、限制消费,提倡节约;第二、限制农村家庭手工业,保护农业;第三、限制物价和垄断,增加财政收入;第四、巩固海防,加强幕府实力。可是,这次改革并没获得多少成效,1843年,水野下台后,改革随之失败。以上三次改革未能解决当时的各种实际问题,除享保改革获得一定的成效外,宽政、天保两大改革都以失败而告终,从而,使幕府的统治更加危机。与幕府改革的同时,一些藩,主要是萨摩、长州、土佐、肥前等西南各强藩,也进行了藩政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为:第一、清理藩债,实行财政改革,推行节俭令,抑制高利贷商人;第二、着力恢复农村经济,保护老百姓,实行新的检地和开发新田,以增加年贡收入;第三、奖励本地特产,实行藩专卖制度;第四、控制金融,发行藩札,等等。总之,通过这些措施,使各藩国的财政迅速好转,实力更加强盛,为在后来的倒幕战争中发挥重要作用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