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世纪末和18世纪初,法国的经济由于长期战争,贵族政府的挥霍无度,包税商的残酷榨取,已是凋敝不堪,财政完全陷于混乱。1716年的预算中,收入是7000万利弗,支出为2.3亿利弗,债务总数达25亿利弗。在这种情况下,苏格兰金融家约翰·劳(1671—1729年)乘机自荐,想凭财政措施,使法国摆脱穷困而至富强。他的方案是,在法国实行英国或荷兰的财政制度,成立一个与英国银行相仿的发行银行,根据金银库存来发行一定量的纸币,这些纸币将加快货币流通,促进消费和生产。根据持有者的要求货币可以兑成金银,也可以交纳国家的贡赋,银行的资金借发行股票和吸收存款募集。法国政府授权他成立一家私人银行,3/4的资金来自国家贷款。银行一成立,劳便着手开拓殖民地,经营“西方公司”。从1716年到1718年,银行获得了暴利,于是政府决定将劳的私人银行改为“王家银行”,国家债务开始用纸币来清偿。劳本人也于1720年被擢升为财政大臣。劳取得了造币权、包税权,此金融体系称“劳氏体制”。劳收购了其它贸易公司的股票,合并成为实力雄厚的“印度公司”。印度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大获成功,股票由发行价格500利弗很快飞涨到18000利弗,于是抢购股票的投机风潮很快掀起。为了使股票交易顺利进行,就大大增加货币的发行。银行只有5亿利弗的金银库存,却发行了30亿利弗的货币。“劳的体制”全面崩溃,1720年12月,印度公司的股票一下子跌到40利弗,国家纸币也变得一文不值,停止兑换硬币,国家不得不承认破产,宣布延期偿还债务,许多人倾家荡产。约翰·劳逃往国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