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体与绝缘体的区别是人们在研究电荷的传递过程中发现的。1731年,英国一位物理学工作者斯蒂芬·格雷(1670—1736)在这方面首先作出了贡献。他发现由摩擦得到的电荷可以从一个物体转移到另一个物体,例如他把玻璃棒上的电荷转移到木塞上,再把木塞上的电荷转移到骨质棍上。不仅如此,格雷还发现,电荷可以从金属线的一端传到另一端。这说明除了摩擦可以使物体带电,传递也可以使物体带电。他特意请了一位小孩,做了首次人体带电实验。
在反复试验中,格雷认识到,物体能否传导电荷,与物体的外形没有关系,仅由构成物体的物质决定。按照能否传导电荷,他将物质分成两大类,一类叫做导体,另一类叫做绝缘体。格雷的发现,对于人类认识电现象、建立电磁学理论都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