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医学中国古代的医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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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隋唐五代时期的医学教育(1)

(一)隋朝的相关医学教育情况——承前启后

隋朝的建立,结束了中国长达将近四百年的战乱割据局面。隋朝的统治时间虽然不到三十年,但在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和教育制度等方面都进行了改革,并在某些方面有所突破。

1.科举考试制度的开创

隋王朝的建立结束了分裂,但由于长年的战乱,国家急需有助于国家建设的多方面人才。原来的九品中正制既不利于中央集权的加强,也不适于社会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将选拔人才和任免官员的权利集中到中央尚书省的吏部,由吏部尚书和吏部侍郎直接掌管各级官吏的选拔。

隋文帝已开始采取一些措施向科举取士制度过渡。隋炀帝明确提出了十科举人的科目,分科考试选拔人才的旨意越加明确。此时的科举考试制度仍属于开创阶段,在诸多方面还不够完善,但已经揭开了考试选拔人才史上的新篇章,标志着科举考试制度的正式产生。

科举制度,就是采取分科考试的方法,选拔人才、官吏的一种制度。凡有意人士皆可自由报考,以考试为中心,录取的唯一标准就是试卷反映出来的成绩,而不是由地方察举。这种考试录取的方式有了客观的标准,不再重视人才的出身,而注重考察报考人士的真实才能,是中国选士制度上的一次进步,预示着中国科举时代的到来。这种考试制度创始于隋朝,确立于唐朝,历经宋、元、明,一直延续到清末才被废除,在中国历史上存在了一千三百多年,对中国古代政治和文化教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2.隋朝的教育制度和医学教育制度

隋朝的教育制度,还是以官学和私学为主要形式,但在某些方面进行了重大改革。

(1)学校教育制度

隋朝在官学上,对学校教育制度做出了重大的改革和创新。建立了比较完整的经学教育体系,初步建立了职业教育体系和实科教育体系,对之后各代的教育制度有着深刻的启示意义。

隋文帝重视教育,设立了国子寺,专门掌管教育事业,是我国专门设立教育行政机关和设置专门教育之官的开端。其中的实科教育中就包括医学教育。隋朝始创实科教育,包括书学、算学、律学和医学。其中的医学由太常寺主管。

在私学上,即使国家重视官学,私学仍然是教学的主要形式。私学教育重视师承关系,教学内容丰富灵活,重视个人才学的发挥,任何一种教育都可以通过私学教育进行,这其中也包括医学。

(2)隋朝的医学教育制度

隋朝的教育改革中也包括医学,而且医学教育的改革既具有突破性,又具有开创性。隋朝在保持过去医学教育重视家传和师承的传统下,又建立和完善了医学教育的专门主管机构——太医署。负责教授学生各种医术,为学院式的医学教育开创了一个崭新的局面。

隋朝的医学教育由太常寺主管,下设有太医令、太医丞、主药、医师、药园师、医博士、助教、按摩博士等不同的官阶和相关人士。在隋炀帝时又增加了医监和医正。太医署由以上人员分成三批,分别负责行政、医疗和教学。

行政方面:最大的行政长官为太医令,掌握各种切实的医疗之法,也是精通医药的专家。太医丞是太医令的助手。到隋炀帝时的医监和医正,既负责行政,又分别相对应地参与医疗和教学。

教学方面:其实,学校式的教育起源于魏晋时期,那时就设有博士和助教,随后的各个朝代对其均有继承和发展,但在具体的设置、规模和制度上记载不详。

隋朝时期,医学教育在设置、规模和制度上都有了比较完备的规定。教育内容方面,除了医学教育,还开设了药学教育。教育的形式实行分科施教,设有医师科、按摩科、祝禁科和药学科。

医师科教育人员中有博士2人、助教2人、医师200人、医学生120人。医博士主管教授学生诊病和治疗的方法。值得说明的是,此时的针灸科还在医师科教育内容之列。

按摩科有按摩科博士2人、按摩师120人、按摩生100人,按摩博士主要教授学生经络和穴位的按摩方法。按摩科在隋朝的重视程度是中国历朝历代中最为突出的,巢元方的《诸病源候论》作为病理学的专书,也介绍了许多通过按摩导引治疗疾病的方法,可见当时按摩科的受重视程度。

祝禁科中的祝禁博士主要以民间各种驱邪却病的手势、步法、身法及咒语教授学生。

药学科设有主药2人,药园师2人及学生若干,主要教授学生辨别各种药材的产地、良莠、药性和种植的方法。

隋朝的医学师生最多时候达到将近600人,可见当时医学教育已经受到了很高的重视。虽然隋代存在的时间不是很长,但由于国家的重视,为唐代医学教育的繁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唐代的相关医学教育情况——规范与完善

唐代是中国历史上最强盛的王朝之一,国家采取了一系列开明的政策,社会趋于稳定,经济得到了较好的发展,文化在平稳的社会环境中不断进步,教育水平也大大提高,这使得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多个领域都达到了非常高的水平,医学教育也有了更高层次的提高和规范。

1.科举时代的到来

(1)科举考试制度的正式确立

科举考试从隋朝开始,在唐朝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国家不断颁布法令,号召人民自由报考,经过乡、县、州的逐级考试,合格者每年十月参加朝廷的贡试。这种公开招生、自由报考的考试形式,标志着科举制度的正式确立。

唐朝参加科举的考生,主要有三种来源:一种是各地学馆的学生,称为“生徒”,在通过学馆的考试之后,可以直接送尚书省参加考试;另一种是非学馆的学生,在所在州县报名并参加考试,通过后再到尚书省参加考试;再一种是皇帝专门下诏招揽某些知名人士参加考试,称为“制科”,是网罗非常人才的一种特殊方法。

在唐代,为了满足国家对人才的需要,以及笼络贤能人士之心,国家更改法令,尽可能地让国家吸纳更多的才学之士。通过科举考试,可以使民众一心“寒窗苦读”“两耳不闻窗外事”,既发现了人才,又有利于封建统治的巩固,这是中国封建制度长久稳固存在的原因之一。每一个考取功名的人,都一心为朝廷做事,真正使唐代社会在稳定中不断前进。

(2)科举考试制度的规范

唐朝的科举考试较之隋朝已经非常规范了,在各个方面都有了详尽、严格的规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在报考条件上,唐朝初期,三类人不可以参加科举考试,分别是触犯过法令者、工商子弟和州县小吏。直到开元末年,工商子弟仍不能参加考试。随着报考人数的增加,报考资格的限定越加严格,并逐渐走向了极端,走向了达官贵族手里。

第二,在报考程序上,报考者必须在原籍报名,经过县州的逐级考试,合格者名单送于尚书省,经过尚书省对考生资格的审查,审核的内容包括上文提到的报考条件,还有就是要有人为考生担保,以证明其人品德行。经过审核的考生才可以参加贡试。

第三,在作弊和监考上,这是一个自察举制产生以来就没有解决的问题,到了唐代的科举制,从报考、出题、行卷,到打分、录取等各个方面都存在舞弊现象,达官贵族仍然享有一定的特权。即使采取了众多措施,收效依旧不大,至后来,科举考试的舞弊行为竟然演化成朋党勾结的一种工具,科举考试的弊端也就显露出来。

第四,在考试科目上,分为常科和制科两种。常科包括的科目很多,经、史、书、算等都包括在内,当然也有医学。至于制科,前文已述,是不固定的。

科举考试制度的规范,有利于人才的选拔,但是这种规范逐渐走向了极端,报考的人又走向了少数人群当中。因此,医学生的选拔也受到影响,在医学教育上,民间私学传授仍是主流。